查看完整版本: 日光之下,再无新事。

艾德利安 2007-12-4 23:26

日光之下,再无新事。

大部分人沈湎于一种双重信念的幻觉,他们相信记忆的持久性以及补救的可能性,这两个特性同样不真,事实正好相反:一切都将被遗忘,什么也不会得到补救,补救的角色将由遗忘执掌。没有人可以补救已犯下的谬误,但所有谬误都将被遗忘。
      ——米兰 昆德拉(1929–)

这是一个俗气的开头,意味着我又失恋了。
[我们以后只做朋友吧,不要参杂任何感情,会更好。]
[……然而,只做朋友?我做不到。我爱你。]

结果干脆利落的被甩了。
暗恋一个15岁的小MM,前天为止,刚好11个月11天。多么光棍的一个数字。

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同性爱的吧。老姐说过,如果是她的话,会祝福身边的[那些人];然而要她首当其冲?打死也不干的。
那天和老婆还有杨去喝[中午茶]。“劳资是淑女啊是淑女!”杨掀桌。

其实很多时候,在被人赞说“这孩子很自信”的时候,会很脸红
我不敢做很多事情,为了避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也不敢倾注太多的感情,因为没有时间留给我养伤。
特别是最近,在戴上了[好学生]的冠冕之后。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脱下面具呢?

七剑瞳 2007-12-5 00:25

题目出自旧约最后章传道书呢……:Q

NaNa银 2007-12-5 11:42

真能做得了朋友嘛?
我想分手还是不要相逢的好。

艾德利安 2007-12-5 22:42

那当然的……要么别分手,分手了就不要再做朋友基本都是定律了……

虽然说已经做好了打算时准备为了哪个MM蹲大狱的——这一点上,王尔德前辈是我永远的偶像T_T~
算了,反正最坏的结局不过是像尼采似的崩溃于孤寂……没什么可怕的~

今天辩论赛赢了,还抱了个最佳辩手的牌子回来
据说有学校对最佳辩手20块钱发。。。OTZ|||

所以说爱之外,还站这个生活这玩意儿,它随便用电费水费之类的现实就可以把我们从地狱拖回地面。我们为爱而生,却不能以爱而活。
那个谁说得真好,生活就像一场QJ,反抗之不如享受之。果然是对的。

NaNa银 2007-12-6 11:51

有失必有得吧 也算是一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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