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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一部 第一卷——第三卷)

风姿物语(第一部 第一卷——第三卷)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 自由都市 香格里拉   他的心里在恐惧。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风流名剑的名气,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他花风流的确 不是一个胆怯之人。   涉足江湖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数月前在武炼,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尤为 惨烈,但即使是那一战,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掌心全给冷汗弄湿。   这一切的不安,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称不上宽阔的肩膀,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本应像是彬彬文人 的背影,此刻看在眼中,竟如绝崖般孤高、冷冽,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年纪与己相仿,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 是艾尔铁诺的恶梦。一年前秦淮血战,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 千一百二十六名,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   那一战,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所挥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 剑气,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   同为用剑者,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血肉之 驱,纵使强化百倍,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著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 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 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 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   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 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 ,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 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余;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 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 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 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 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 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 ,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 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 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 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 雷因斯 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笈,内中记载 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 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 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 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 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 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 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 !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 。”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 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 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混沌本是中央的大神,对西方和东方的神什么照顾,西方东方的神为了感谢他,帮他开凿七窍。七窍成,混沌死。  混沌死后一缕魂魄化为妖怪,妖力高深莫测,无所不能,然前世之死造成阴影,终身不已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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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
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
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里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
里,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里,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
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
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
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罗
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
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
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
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
,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
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么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
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两
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过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
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
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着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
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还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
无疑是条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
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不过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
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
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
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类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余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

  基于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还
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
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这等笨贼,才会没将之
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
地,想分一杯羹。由于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
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
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
,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
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
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他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以个人能耐作案,
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

  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格魁梧,一上来便要
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还没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
斯洛一愣,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
了一股奇异的沈默。

  (搞什么鬼?)

  往左右一看,六七个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
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夥,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夥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个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
的那人挥刀,先拼个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条,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
个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朗声道
:“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说的同时往
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么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第一位受害人。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满身
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
同,有关于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
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
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
之后,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
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
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
的冲动。有人相信,这是诸神诅咒的一部分。

  他们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
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
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卖友求荣,有句俗语说:“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
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着相互出卖而给踩死
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着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
臣、小人的角色,每个著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
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
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
族对其之蔑视,更将其族当作不吉利的象徵。

  以兰斯洛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
,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衣衫褴褛,满身脏污,可怜的穷酸像,肯定比自己还穷,榨干了也没几
滴油水,恼怒之下,喝道:“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雪特人是出了名的胆小,这时给兰斯洛凶巴巴地喝问,险些吓得屎尿齐飞,再看到雪亮
刀光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个除
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个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爷放你
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么那么烦啊!不是说不杀你了吗?”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过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没声息地出现,对几个还在混战中的盗贼,
一刀一个,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打晕在
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这四个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绣了一
个“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么上流地方,长着狗
眼的宵小不少。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夥儿把路上清干净,咱们可得加把劲,不能给大公
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们石家的能为。”

  “那边还有个大个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还有个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说话,全没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他妈的鬼东西,有种就过来,本大爷把
你们一个个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斯洛抢
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没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撤招,
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过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人发愣
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里,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这时后方刀
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同夥,
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没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他看这
大个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什么精湛武功,单单是身手敏捷、体格健壮而已。谁知道一交
手,三名子弟兵给他拼命的气势弄乱阵脚,而对方的动作又“敏捷”得惊人,让他一下子便
折损两名部下。

  将剩余的那人叱到一旁,石敢镇打量敌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模样堪称威武,好像
曾在哪里见过此人。手中持着一口薄细长刃,散发寒光,刚才竟能轻易削断部下的配刀。

  他们四人兵器都是家族特制的厚背重刀,依兵刃型态,理应轻易碰碎那把长刀,现在却
反被削断,看来那刀并非凡品。

  “你是什么人?在哪国的军队待过?报上名来!”看这人的武功不高,却充满剽悍之气
,石敢镇心想或许是军旅出身,先问个明白。

  “我是……少说废话,掏出你身上值钱东西,跪地求饶,不然立刻取你狗命。”

  兰斯洛本想炫耀一番,但想想自己来此目的是探查,不宜张扬,索性直接干回本行。

  石敢镇轻蔑道:“原来是个无胆匪类。你杀我石家子弟,依我族规,我要将你砍断四肢
,弃诸此地,放血而死。那时你就会悔恨自己为何不一开始便引颈就戮!”

  “哪那么多废话!”兰斯洛道:“我现在就一刀劈了你!”

  “你说什么?”石敢镇脑里灵光闪过,想起一人,惊讶万分。

  “我说一刀就劈了你!”口渴加肚饿,兰斯洛再没瞎扯精神手中一紧,挥刀便扑了上
去。

  (果然是他,今天发财了!)

  在脑里的各国通缉图像中,石敢镇想到了敌人身份,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
喜的是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
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
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
错愕表情。

  “你这笨蛋,不要用内力……”

  话没说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过来。

  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
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条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
上打滚。仅余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们石
家不会放过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
但不管自己试用什么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
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
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还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
,却和这几个不速之客糊里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干
净,钱没捞到,事情也没办成,真是好没由来。

  “柳一刀?这家伙在说什么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
,吃饭也没得钱给,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搜索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问题,兰斯洛转身入城。



 
混沌本是中央的大神,对西方和东方的神什么照顾,西方东方的神为了感谢他,帮他开凿七窍。七窍成,混沌死。  混沌死后一缕魂魄化为妖怪,妖力高深莫测,无所不能,然前世之死造成阴影,终身不已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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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
“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两条自由都市的商业公路,经过此处,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
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
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
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好怪啊!”

  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
冲突与变幻不定。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风格,塑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
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宝塔,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
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虽有些
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城楼,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馆的后头。

  巨幅彩绘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
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只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
阔步;一场正在进行中的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这是因为暹罗气候温暖潮湿,是以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
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
风貌。

  由于几个月前波及整个自由都市的大地震,许多建筑都在修补中,街景也有些脏乱,但
总体而言,暹罗仍是个人气鼎盛的都市。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
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边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死老头”在茶
余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离开杭州后,自己把发展事业的地点选在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这里适合盗贼团发展,
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观特殊,每个城的人文、自然,
都有独特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个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
,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
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说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这一类的地区,天气
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
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
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沉
沉,没心力做事,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穿着
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
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
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
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
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
,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
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
的埋伏等候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
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
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
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吗?”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
洛大感不耐,把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
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
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
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
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
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
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
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
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
嘿嘿,倒还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还是想贡献?老实招
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
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还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个
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个向导,为您引
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个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
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过瘾,便点头道:“这也可以,就给你个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
推荐个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过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
,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没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
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
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
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们雪特
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
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
。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
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
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沈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
,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
对,后来沈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
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梅园,非但没有半丝暑
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
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
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
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沉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
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
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
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种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目前正
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没蠢到把这当真,
但也对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
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
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
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较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
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
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就有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哄得与市集
无异。只是,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
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许多人似乎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很显然
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像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
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水准
以上的剑士。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
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
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都很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
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干,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他是什么的人物,却给另样东西引去。

  是兰斯洛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门外街角
,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
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后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洛这突然一撞,差点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
把东西咽下,顺着兰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
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
喝,我这就找他说去……”说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
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
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
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
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
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

  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
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

  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
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
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
,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

  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
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
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
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
洛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
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
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
绝世美女!听说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问题,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说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
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这话说动了心,面上尽管不以为然,脑里却不禁猜想那
美人会是什么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
,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洛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向导
的用途一了,立刻与这雪特人分道扬镳,但连连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于他,现在
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不知不觉已开始把他当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洛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
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
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
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混沌本是中央的大神,对西方和东方的神什么照顾,西方东方的神为了感谢他,帮他开凿七窍。七窍成,混沌死。  混沌死后一缕魂魄化为妖怪,妖力高深莫测,无所不能,然前世之死造成阴影,终身不已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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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
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自动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洛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终于遂了心愿,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
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后,之后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带着轻笑,一直陪伴着养伤中的自己。

  她告诉兰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
来至艾尔铁诺。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洛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
,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洛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
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洛对所谓的贵族也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
金小姐。

  刚开始,兰斯洛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可是,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
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气暴躁的他不致气闷。后
来,单是她坐在床边,静静地凝视,水晶般清亮的美丽眸子,就会让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
全都平和下来,那是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感觉。

  也许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许是为了寂寞,这出身娇贵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恋上自己,兰
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与某人相恋的别扭感觉,又在不久后让他感到不惯,伤势一愈,立
刻离开杭州。

  依照当初目标,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里锻练武学,开始招兵买马,进行盗贼生意。
本以为再没机会与苍月草交会,可没想到,分别不过两月,便给她离奇寻来,泪眼汪汪地询
问为何不辞而别。

  被弄得烦不胜烦,加上手下弟兄起哄,兰斯洛无奈点头,半认可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盗贼生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却说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动到
哪,每隔一段时间,苍月草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
次,兰斯洛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洛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

  对自己那么好,又能了解自己的心事与烦忧;脑袋看来笨笨的,但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
不穷;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
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还不肯定最后目标是什么,但绝离不开成
天斯杀、刀头舔血的日子,这是自己理想的男儿豪情,也是自己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来的
伴侣,纵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助益,却也不能大扯自己后腿。

  像那种娇怯怯的贵族小姐,未经世途险恶,成天只学些诗歌与绣工,连见了血也要晕倒
,怎能适应自己的生活?况且,大家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如今对己有意,却未必打算托付
终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贵族女子对草莽世界的好奇,这才垂青于己。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毕竟彼此的差距太大,变因太多,如果
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日后失望得更大,岂不是很糟糕吗?

  “没有。”兰斯洛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
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干笑两声,彼此心照不
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洛问话,兰斯洛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已经
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是极普通的本地菜。

  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给兰斯洛的,则是很普通的
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和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
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
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
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
后加工的酱,叫做“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洛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
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
么看都是佳肴。这家店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洛舀了一匙饭,正要
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
点点,口中不住说着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洛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
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
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
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
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
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哄!”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
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着,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
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
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
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
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
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
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
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
“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
,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
来还打算招他入夥,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
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
”说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
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自我锻练、招募伙伴上,
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
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
,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
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能凑出
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
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
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
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
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
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
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
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
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
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
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
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洛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洛对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
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洛提起这些后生
晚辈。

  有雪摆出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
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余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
随着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
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
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
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
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
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
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魔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
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
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洛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
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
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联合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向来臣服于艾尔铁诺,属于其特殊领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
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
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监于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练,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
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
于是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
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
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于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
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尔铁诺的武学
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
几任女王都没有突出的表现,国势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
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余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
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洛听的入迷,口说典
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又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班。

  “四大势力则分别以四大公子为代表,而其中独领风骚的,是‘唐殇君’李煜。”有雪
道:“但主导这四大势力的,是七个由家族子弟组成的世家,称作七大宗门。我们所在的暹
罗城,就属于七大宗门里‘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的东方世家。”

  兰斯洛听得有雪说到重心,连忙用心聆听。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
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
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
,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
以此而发迹,其后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
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着亲匿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
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
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但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却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只是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世
家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余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
。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
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
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行抢,犹如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听了有雪的简介,兰斯洛总算对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会来到此地,是在上趟与苍月草会面时得到的情报。这个贵族私生女的父亲,
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报灵通;得到风声的她,特别赶来提供消息给心上人。

  “往东南边走走吧!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吸引了很多人,说不定有便宜可捡喔
!”

  数月前的大地震,对自由都市创伤极深,不少大城市变得满目疮痍,更凭空添了为数众
多的难民,兰斯洛虽然是盗贼头,看着灾民惨状却也抢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计红字,兰
斯洛便决定来暹罗碰碰运气,将部下们交托给副头目,自己孤身入城来探听消息。

  (唔!果然有点价值,隋侯珠啊……)

  兰斯洛心中评估,能吸引各路盗贼至此,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东方世家位
列当代七强之一,实力岂容轻侮!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

  只是,这道理如此浅显,难道人人都是为着碰壁而来?

  如果各路盗贼能结成联盟,统合人力物力,或许能……

  还是不行!人力太过分散,就算掠夺成功,单是分赃便摆不平;况且日后让东方家查出
联盟为首者,上门杀光,这等风险谁人肯冒?

  那来这里的人,会有什么打算呢?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后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
呵!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干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些磨练,兰斯洛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
量一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练,目前的武功,只要别碰上高手,当可自保有余。

  东方家是当世七雄,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定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
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日在杭州醒来后,趁着四
下无人,打开了布包。这个布包,当年在山上,死老头每日都会把玩数刻,虽然不知道里头
的东西是什么,但看那副皱眉深思的表情,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
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
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
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着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着好功夫不教,尽讲些
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洛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
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刚刚想到了新的主意,这样锻练,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
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后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
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
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后才知自己坐井观天;与普通的警备队交手
,那是绰绰有余,但对上高手仍差着一大截,更罔论称雄天下。

  体内的恐怖内力,倒很是有几分绝世内功的规模,但驾驭不住,每次催发身体都像是要
被炸掉了,与其说是神功,倒不如说是一种缠身怪病。

  想到这里,兰斯洛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
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
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想着想着,兰斯洛随口问道:“对了,那你知不知道,运送财宝的队伍,什么时候会经
过此地?”

  “这个啊……好像就是今天吧!”

  “今天?!”兰斯洛失声叫道。运宝队伍今天就到,自己这探查情报的怎样也来不及回
去通知,这样岂非错失良机!

  “现下是正午,如果没算错,队伍可能马上就要入城了,从这里看得到喔!”有雪道:
“我还在奇怪,您这样全大陆知名的人物,为什么突然跑到暹罗来?原来也是对这有意思啊
!不过,您以往的目标都是美女佳人,怎么这次对财宝动了心……啊!我明白了,您定是对
那新娘有兴趣!”

  “你在胡扯些什么啊!”有雪的话,听得兰斯洛满头雾水,正想问个明白,后方突然鼓
噪起来。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
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后缓步踱下楼梯,出现
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搓手道:“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着把月琴,莲步纤纤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
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后。手
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

  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相貌想必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
这样的人物,兰斯洛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果然没
有白来啊。”一面说着,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
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后,名门
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艾尔铁诺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
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
凑足路费……

  这类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
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后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
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
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这五娘的名头显然不小,她一出来,除了许多早已等待的食客,又有不少客人涌入,把
一楼大厅挤得满满,还有不少对街酒楼中的人引颈而望,预备聆听她弹曲。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
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
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着实不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
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着迷。只是连弹
了几曲,却未有轻唱只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
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献舞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水嫩的
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
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
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

  坐在兰斯洛斜对边的那个醉鬼,也悠悠苏醒,跟着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
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着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后,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
幻、诸弦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
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自武炼的槿花之乱后,大陆上并无大规模战争,但尚武风气盛行,
连带使得军歌、战歌流行,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
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后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
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
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后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
手底,激越中更带着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
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
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于沙场之上。

  兰斯洛也难得地聆听着乐音。他个性好动,绝无耐性品评音乐,但五娘的琴音,让他想
起了自己立志成就一番事业时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
一番。

  这时,乐曲的风格再变,曲调仍是一样,但却渐渐听似人声喧闹,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
声,由小转大。

  兰斯洛心中大奇,难道凭区区一把月琴,就能千变万化,还模拟出其他不同的声音吗?

  但再听一会儿,喧闹、锣鼓之声渐响,反而压过了原本的琴声,众人也发现不对,纷纷
转头外望。

  只见一只队伍的先端,转进了路头,预备经过这里,穿越这条路。


 
混沌本是中央的大神,对西方和东方的神什么照顾,西方东方的神为了感谢他,帮他开凿七窍。七窍成,混沌死。  混沌死后一缕魂魄化为妖怪,妖力高深莫测,无所不能,然前世之死造成阴影,终身不已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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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罗

  外边大街上,锣鼓喧天,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着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
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
,腰间束斧,骑着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跟着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着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
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着两三窃语声,讨论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
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在荒山野岭成长,兰斯洛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有雪却道:“
光是人多,这有什么希罕。嘿嘿!同属七大家族,这东方家威风是威风够了,可要比起豪华
气派,那可远远比不上艾尔铁诺的麦第奇家,武炼的石家了。”

  在乐队之后,又是一队,这次的人数却少的多,只有一百九十八人,穿着黄衫,两两成
对,合扛着一只箱子,步履稳健,静静地前行。群众看清了箱子的模样,登时响起了一片大
大小小的惊呼声。

  原来,九十九个长方箱子,大小齐一,俱是以白玉雕成,色泽光润,更无一丝瑕疵,显
然玉质极佳,非是俗品,而玉箱上又有高手匠人另将玛瑙、琥珀、金刚石等各式金银珠宝相
嵌,雕龙纹凤,刻绘出九十九幅喜乐戏文图样,瞧得众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单只是一个玉箱,便是价格极高的奢侈品,何况是九十九个;装礼品的箱子都已名贵若
此,那箱子里面的东西,更是难以想像的无价之宝了。

  暹罗并非繁华大都,城民几时见过这等阔绰景象,便算是来自他乡的外地人,也是目瞪
口呆,喘不了一声大气,只听得在一片深呼吸中,有着一层教人不安的寂静。

  兰斯洛认出九十九对扛箱者,穿着的黄衣,正和入城前与自己冤枉缠斗一番的人相同,
想必是出自同源,连忙转过头去。

  这时店内的弹奏仍在继续,但不少人已将注意力移往街上,交头接耳。

  “好家伙!连石字世家也来了,这批红货可扎手得很啊!”

  “东方家与石家来往有限,从没听说有结盟,怎么竟然联姻起来了!”

  “石家若与东方家结合,势力大增,麦第奇家立刻就要倒楣。”

  “哪管得了麦第奇家。这两大世家联手护航,谁要敢碰这批货,那就是嫌命长,我们这
次算是白来啦!”

  听这些话,兰斯洛这才明白,那批黄衣人原来隶属于七大宗门之一的石字世家,现下两
大世家合力护航,让围观群众中意图不诡之人望而却步。

  (运送队伍的人虽然多,但感觉上没有一流高手,可是,那些扛箱子的石家担夫,扛着
这么重的东西还走那么快,步子这么稳,想必个个武功了得,东方家也说不定还潜伏了护卫
,贸然出手,很不安全啊!)

  顾望左右,“楠”之内,美人弹奏正自高潮,激昂的军乐令每个人胸中鼓荡不休,很想
豁出一切去赌赌运气,众人侧目死盯着礼队,只有那醉汉毫不关心,勉强自酒瓮中挣脱出头
来,又趴倒在桌上打着醉嗝,呼呼大睡。

  对桌的白衣青年,看着队伍一对一对经过,表情抽搐起来,他闭上双眼,深深呼吸,似
乎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几次受到乐曲激励,想要站起身来,终于还是强克制下来,只是身
体的发抖却止不住,震的板凳喀喀作响。

  兰斯洛一面观看队伍进行,一面也窥视周围人的神色,果然有不少人像那白衣青年一般
,满是跃跃欲试的神情,眼中却全是贪婪的火焰,只是给队伍威势镇住,不敢妄为。

  情势虽然僵凝,但整条长街里近千人觊觎珍宝的诡异气氛,却是不可小觑,倘若有个傻
子肯领头冲出,说不定就会牵动大批人马加入。

  (本大爷势单力孤,这单买卖不太接得下来啊……可是刚听了一堆战歌,浑身坐立不安
,很想找人开刀,唔……)

  几个念头一闪即过,兰斯洛当了半年的盗匪,已与刚下山时颇不相同,脑筋转了几转,
已有主意,扯过有雪,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

  “等会儿外头要是乱起来,我们就兵分两路,我去外头捡便宜,你就看看这店里有什么
值钱货,扛了就跑,明白吗?”

  有雪道:“大哥,你真的确定要这么硬干吗?我看场面不太对,可能很危险啊。”

  兰斯洛道:“废话,富贵险中求,你这雪特人就是畏畏缩缩,才一辈子都只会有雪,不
会有钱。嘿!本大爷一向不轻易收伙计的,现在时间紧迫,只好招募你当伙伴,这次的收获
九一分帐,我九你一,便宜你了,小子。”

  他打定主意,这么大阵仗,硬闯只有死路一条,但如果能制造骚动,趁乱摸近队伍,说
不定就能抱个玉箱,拔腿逃命,那样就大大赚一票了。

  为了安全,最好稍作改扮,兰斯洛从腰带中取出一络伪装用的假胡子,贴在面上,登时
成了一个满面虬髯的江湖豪客。见着这副模样,有雪面色一变,目中放出贪婪的光芒。

  礼物的队伍将走尽,街道的那头,又来了一支队伍。

  几名俊童美女当前,九十名红衣壮汉,扛着一顶小屋子似的大轿,伴着丝竹吹奏,慢慢
走来。那轿子上张灯结彩,丝绢缭绕,布置的甚是雅致,里面的不知是人是物,但既然是跟
在礼队之后,想来重要性只有更强。

  (瞧这模样,这轿子之后,应该是没什么东西了,要闹场,就要趁现在了!)

  左右群众都是一副吞沫直瞪的急切模样,兰斯洛思索对策,要怎样来制造骚动;这时有
雪递上一杯酒,他随口喝干,再让有雪倒一杯。

  “大哥,您在烦恼如何制造骚动,又不用自己打头阵吗?小弟倒有一计,就怕您不喜欢
!”有雪连连斟酒,说是能壮行色,兰斯洛酒到杯干,转眼就喝了五杯。

  “什么方法?说来听听。”

  “这方法很卑鄙、很下流,但又非常保险,即使抢不到东西,还有八千金币的进帐。”
有雪悄声道:“不过安全起见,大哥你要先承诺不会怪我,我才敢说。”

  “答应你了,有话快说吧!”或许是酒喝得太急,兰斯洛回答时有些头昏脑胀。

  “方法就是……”

  有雪说话时,贴近兰斯洛身边,讲话的声音低,兰斯洛也偏耳聆听,怎料有雪忽然跳到
一旁,离开桌子数尺,拉开嗓子杀猪似的大叫起来。

  “柳一刀!悬赏八千金币的重犯,大胡子柳一刀在此,这死大胡子已经被我下了迷药,
各路英雄快点把他擒下啊!”

  此言一出,非同小可,本来紧绷的气氛被打破,整间“楠”的客人纷纷转头,锐利到足
以将人切割的目光,齐集在兰斯洛身上,跟着便拔出兵器,朝他奔来。

  (倒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记得早上那批石家人离去时,也曾错认自己为什么柳一刀,从现在这反应看来,那家伙
好像是个赏金高额的大胡子通缉犯,一下出现,人人喊打,可恨自己还戴上一副假胡子,现
在真是百口莫辩。

  怒火上升,脑子却迷糊了起来,兰斯洛情知那雪特胖子说得不错,自己连喝的几杯里头
都有迷药,再看他贼兮兮地躲在一旁,不敢往这看来,兰斯洛登时明白,原来他与自己搭讪
早有预谋,就是为了这一刻。

  (好猪猡!竟敢出卖我,可是,出卖得也太冤枉了吧!)

  兰斯洛想解释自己并非什么悬赏重犯,但嘴一张,十几把明晃晃的刀枪剑,纷乱斩下,
他头晕脑胀,哪敢硬接,连退几步到栏杆边,仰身翻摔了出去,索性直接滚到队伍中,立刻
引起一阵骚动。

  “抓住柳一刀!”

  “别让那淫贼跑了!”

  “认有大胡子的,捉到就砍!”

  不知是名头太响,还是赏金太高,一堆人听到“柳一刀”之名,状若疯狂,提着兵刃就
从酒楼中冲出来,闯进送礼队伍,搜寻兰斯洛。骚动引发,在别处观看队伍的大批盗匪人潮
却不知究竟,以为终于有人发难,于是前呼后拥,刹那间便乱成一团。

  东方家、石家起初仍能稳住局面,但是更意外的状况又连接发生。

  “铮!”

  “楠”之中,五娘的琴曲陡然拔高,越谈越是激昂,最后琴弦迸断,一记绝响远远传出
,擂在每个听者的心口,像是催眠一样,传递一股纵死无悔的慨然决心,令他们的情绪、胆
气奔腾到颠峰。

  坐在“楠”里头的白衣少年把眼一睁,好似终于下了决定。他一把扯开外袍,露出一身
劲装剑靴,掣开腰间光剑,口中高声叫喊,通红着双目,冲入人群,疯狂地向礼队末端的那
顶大轿挥剑冲去。

  “杀啊!”

  “杀啊!”

  “冲锋!冲锋!”

  激越琴曲加上有人带头,僵持的平衡,猛地给打破,人们的耐性冲破了极限,只见人群
哗乱起来,千多名江湖豪客,自两旁酒楼、巷道、店铺中冲闯出来,个个拔出兵器,高声呼
喊,向整支队伍冲去。

  受到这气势带动,街头街尾也有其他涌来的强人,两面包抄。所有人都像发了疯似的,
个个都红了眼,没了理智,杂乱却有志一同地向前冲去。

  “楠”里头,情况大乱,许多客人持刀冲了出去,大叹倒楣的伙计,只好尽可能地拦人
收钱。

  坐在角落的那个醉鬼,漠视着身边的一切,将酒瓮中的余酿一口饮干,瞧着外头的斯杀
阵仗,冷冷低语。

  “去!一群废物!”

  跟着,因酒意朦胧的眼眸,在人群中找到了那白衣少年的身影,他已被人截下,陷入苦
战,随时都有生命之忧,却仍拼命地往大轿靠近。

  “废物!”

  醉鬼低哼着,彷佛要再度醉倒,眼神中却露出一丝犹豫……

  两大宗门的联合礼队显是未曾料到有这等场面,竟会面对千多人的联合攻击,队伍给截
成好几段,场面大乱,失去控制了。

  兰斯洛疼得几欲晕去,刚才局面混乱,尽管自己跑得快,乱刀之下难免有伤,特别是左
腰侧给人狠狠一刀刺了进去,割出好长一道口子,现在急忙撕下袖子,包裹伤口。然而失血
颇多,加上酒里迷药发作,他头慢慢晕眩起来,但仍有不少挥剑追斩柳一刀的人紧追,被逼
得强打起精神逃命。

  而对于全场骚乱,他也感到莫名其妙。

  “怎么会这样,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不管怎样,这总是好事,这么多人齐上,场
面既然失去控制,那混水摸鱼的成功率就高多了,何况,就算不做买卖,自己现在也要苦恼
如何从群众的猎杀中逃命。

  (死柳一刀,害得本大爷好苦,还有死雪特人,非宰了你不可!)

  场中情形确实乱的可以,有些来看热闹的当地百姓,给弄得昏头转向,听左右尽是一片
喊杀喊打,吓得两腿发软,却又只恨爹娘少生了一双腿。

  东方家此番礼队的成员,吹乐队的、开路的、抬轿子的,虽非一流高手,武功却也颇为
了得,但此刻敌人多的超乎预料,局面混乱,敌我难辨,人全都给推挤在一团,展不开手脚
,又顾忌到损伤了什么礼器,那可是万万不得了,几下一迟疑,已失去结集应敌的良机,人
人独自为战,叫苦连天。

  群众各自混乱,而挤身于其中的人们,则是个个情绪激动,虽说目标几乎都是那九十九
只玉箱,但黄衫汉子结成一个圈子誓死保物,防守甚硬,抢不进去,有的人被挤在后头,几
次前闯无效,气得砍杀挡路的同道出气;有的人还未靠近圈子,便为了如何分赃而自相砍杀
,还有人至今仍脑子迷糊,搞不清身在何处,挥刀大喊“冲锋!”。

  一群乌合之众敌我不分,你砍我杀,血肉横飞,不知所谓,弄得整条大街昏天黑地,一
塌糊涂。

  “奇怪,本大爷是不是与混战特别有缘啊!”兰斯洛避过横砍来的光剑,一面小心前进
着。

  离开杭州至今,兰斯洛也参与过好几场斯杀,他武功不成,却是有一门在山野间练成的
独门本领,便是在团体中隐匿自己的存在,靠着这保命绝活,往往能在混乱中逃过杀身之祸
,而蒙得其利。

  他取下假胡子,又用衣服遮掩腰部伤口,混躲在人群中,让大批追杀柳一刀的人失去目
标,胡乱搜寻,和东方家的队伍发生激战。他则忽走忽停,巧妙地在人群中穿梭,努力在失
去意识前离开,一边留意流刀流剑,以免莫名其妙横尸就地。

  在如此混战中,兰斯洛仍能保得身上没有一丝伤痕,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本事。只是,虽
然毫发无伤,兰斯洛却也始终无法逼近礼队,几次试图离开都给人群推回,徒劳无功。

  (不成,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要撑不住了!那雪特人用的是什么麻药,好厉害啊!)

  突围失败,兰斯洛只得动起脑筋,甚至考虑要不要采用三流策略,直接躺在地下的死尸
堆里做伪装。

  几番思量没有结果,迷药效果涌上脑,脚下随之踉跄,陡听见长街中心一连串惨叫,长
声响起,跟着半空中传来一声大喝。

  “大胆柳一刀,竟敢挑上我东方世家,今天要你留下命来!”

  声若春雷,炸的周遭每个人耳里嗡嗡作响,动作一窒,跟着,便是数声破空掠过声。

  兰斯洛心叫不好,知道有厉害角色出手,说不定便是东方家的一流高手,瞧来目标便是
自己,再跑不掉,肯定大祸临头。哪里还敢迟疑,仗着配刀锋利无双,奋起所有力道狂挥乱
斩,希望能及时杀出一条血路。

  也真的是退得快,又幸亏已远离长街中心,兰斯洛甫退至人群边缘,便听得“轰”的一
声,惊人的热浪扑面袭来,眼前赫然出现一堵火墙,夹带着狂澜暴风,向外疾推,瞬间就吞
没了眼前的一切景物,直往这边撞来。

  “该死的!为什么又要拼内力啊!”

  兰斯洛心中叫苦连天,却不是畏惧眼前猛招,而是担心自身隐忧。

  惊见火劲迎面撞来,却已无暇闪避,危急之际,下意识地将刀横推出胸前,脚底再退。
尚未接触火墙,布在外表的无形罡气,已透刀延臂而上,兰斯洛便彷佛给火钳狠狠击中胸口
,脑里登时一片空白,口中鲜血喷出,身子一跌,险些扑入火中。

  但是预期的反应也随之发生,当罡气重击在胸口,兰斯洛立即感到体内有一股更澎湃、
更炽热的内劲,像山洪爆发似的反激出去,将那道火墙冲得七零八落,反而形成更强劲的火
网弹回去。

  蓦传剧变,似乎大出发招者意外,惊呼不断;场中更是哀鸿遍野,两道高温炎劲一去一
返,霎时便造成牺牲。



 
混沌本是中央的大神,对西方和东方的神什么照顾,西方东方的神为了感谢他,帮他开凿七窍。七窍成,混沌死。  混沌死后一缕魂魄化为妖怪,妖力高深莫测,无所不能,然前世之死造成阴影,终身不已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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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切归于沉寂,“楠”的伙计开始收拾店里大小杂务,准备晚间再行营业。

  而在五楼的某间禁室内,“楠”的掌柜正恭恭谨谨地对着一张珠廉,躬身请安。

  “老板娘,阿三向您请安。”

  珠廉之后,一个带着几分慵懒,却又娇媚无限的柔腻嗓音,轻轻应了一声。

  “下边都没事吧。”

  “是的,伙计们正在打扫,晚上便可正常营业。”掌柜的声音有些迟疑。

  “可是,五姑娘……”

  “离开了吗?”

  “啊!”掌柜吓了一跳,随即点头称是。

  “五姑娘是给一个雪特人……”

  “不必理这事。”珠廉后,“老板娘”轻声笑道:“有些人如果要留,没人逼得走。”
这几句话的声音,又柔又腻,娇媚入骨,不由得让人对声音主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反过来,有些人要走,我们也是留不住的,就由得他们去吧。”老板娘的笑声带了几
分严峻,“阿三,你可别忘了我们的身分。暹罗这次很是有一番风雨,牵连甚广,青楼不宜
过度干涉,我们只需要旁观即可,明白了吗?”

  “是的,阿三明白。”

  “嗯!这样就好。”

  廉幕后,一切又归于无声。

  天色已黑,夜星渐升,当潮湿的晚风,吹拂在人们的脸上,兰斯洛慢慢醒了过来。

  “哇!呸!”

  刚要开口,却发现口里塞满了泥巴,连忙吐了个干净。

  “这是什么鬼地方,本大爷在哪里啊?”

  四下一片漆黑,不辨东西,只是隐约感觉周围尽是树影晃动,似乎是某种短木丛。伸手
一摸,地上是极湿的草泥地,看来是自己从墙上摔落下来,跌进了这堆花花草草中。

  摸摸胸口,气闷的感觉已经消失,痛楚不翼而飞,内伤竟已痊愈。

  吸了几口气,确定呼吸无碍,兰斯洛喃喃自语道:“这见鬼的内功真是害死人了,每次
发作,都把我搞得像炸药一样,痛死了!不过话说回来,什么东方家高手看来也不过尔尔嘛
!还不一样是被我弹了回去。”

  在兰斯洛想来,那些所谓的高手、神功,自己夸的要飞上天去,看来,练什么功夫都是
狗屁,不然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自己反震了呢?

  可惜自己还无法驾驭体内的怪异内力,不然今天就可以反过来,把所有来犯者打得落花
流水。

  然而,这时的兰斯洛,却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怪异内力,已是天下第一等一的刚猛硬功,
“雄霸天下”。

  “雄霸天下”是“日贤者”皇太极的最终神技,威力无俦,昔日孤峰一战,便连举世无
敌的大魔神王铁木真,也不得不称许为“天下刚猛第一”。以级数而论,更是远在当今七大
宗门的众多神功之上。

  兰斯洛于武学所知极浅,更从未真正接受武术锻练,但体内的雄霸真气,却已完成了十
之七八,只是威力尚轻,又不明其法,使用不出来而已,尽管如此,未完成的雄霸真气却会
自行于其体内运转,抵销外劲,镇伤愈疗。

  否则,凭他的武功学人白日行抢,又怎能平安苟活至今。

  “咦?奇怪!”胸口的内伤痊愈,兰斯洛想检查腰侧刀伤,哪知伤口已经处理完毕,还
包扎得好好。

  记得那时手忙脚乱,只是匆匆撕袖子裹伤,但现在腰间缠的,却是干净纱布,莫非自己
昏迷时候,有人帮著作急救处理?那也就是说,可能还有人在附近?

  迷药的效力已过,兰斯洛脑袋清醒,一念及此处,登时提高警觉,四面张望,果然看到
一袭白色身影,在东北边一闪即逝。

  (动作偷偷摸摸,定然有鬼!)

  兰斯洛拨开树丛,直追过去,发现立身处好像是个花园,后方有楼房的影子,月桥花院
,琐窗朱户,看来气派不小,像是大户人家,合着自己是闯进人家的院子里来了。

  那人的动作极快,两拐三绕便没了踪影,兰斯洛好奇心起,快步追逐,好在没有岔路,
追踪不难。只是,一面走,心里更是犯着嘀咕,看这拱门回廊,假山流水,足以让人迷路的
大院子,这家人的确是富贵中人,仆从小斯也应该不少,怎么自己走了好一会儿,除了鸟叫
虫鸣,连半点人声都听不到,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便算是睡着,也该有鼾声吧!

  而且……

  (奇怪,这暹罗的白天这么热,怎么晚上又凉成这样,真是个没天理的鸟地方。)

  周遭气温出奇地冷,而且还越来越冷,兰斯洛倍觉凉意,打了阵寒颤,抱怨起来。

  “这一家老小,莫非个个都睡的那么死?哼!真是不像话,幸好是本大爷进来,倘若是
哪个没天良的小贼入屋行窃,那岂不是乖乖不得了。”自言自语着,兰斯洛显然一点都没想
到自己的身分,只是老实不客气地批评人家警觉性差。

  穿过了几个洞门,前方树丛后沙沙作响,似乎有光,更好像有个人影,兰斯洛暗叫得手
,蹑手蹑脚地走近,小心拨开树木,偷偷瞧去。

  眼中见到的景观,令兰斯洛为之大吃一惊。

  树丛后别有天地,赫然是个极大的林园,占地甚广,加上四周黑暗,竟是瞧不着边。

  在林园尽头,有道微弱却柔和的白光,乍现乍灭,白光中,隐然有个苗条身影,背对着
兰斯洛,蹲坐在一棵树下,不知在做些什么。

  “呵!有趣,没想到还是个漂亮妞儿,本大爷今日真是有美女缘啊!”兰斯洛喃喃道,
不知不觉,他走出树丛,朝那微光处走去。

  走得近了,发现果是一名白衣女子,低蹲在树下,望着某样东西出神,瞧她脊背不住颤
动,显然心情甚是激动。另有一桩奇事是,那白光却是由这女子身上所发,也不知她穿的是
什么发光衣料,整个人给罩在一团晶莹柔煦的白光之中,虽然距离不远,仍是觉得蒙朦胧胧
,看不真切。

  兰斯洛见她似乎很是伤心,颇觉尴尬,轻咳两声,道:“小姐,夜深了,你一个人待在
这园里,不怕遇着坏人吗?”说着,便伸手往她肩头轻轻拍去。

  手指正要放下,他脚底不知踩了什么东西,滑了一跤,整个人直往那女子身上跌去。

  兰斯洛暗叫不妙,自己这一摔,势必唐突佳人,惹得对方大大生气,当下便竭力转过身
子想避开,却又哪来得及,眼看便要撞个满怀,谁知,兰斯洛只觉得身前一无所有,竟从那
女子的身体穿过,直直扑倒在地上。

  兰斯洛吃了一惊,以手撑地,正想起身回看,忽觉手底碰着了个硬物,将手移开一看,
赫然是个骨灰瓮。

  兰斯洛这一惊非同小可,又瞥见地上满是梅花落瓣,而那骨灰瓮上灰扑扑地满是泥巴,
却隐隐约约写了个“沈”字。

  (沈,沈什么……梅花!)

  脑中念头急转,想起了日间有雪说的沈家鬼屋,登时给吓出了一身冷汗,抬头一看,朵
朵梅花,暗香疏影间,一座高楼若隐若现,不是白天看见的沈家楼台是什么。

  兰斯洛一呆,各种鬼怪传说登时在脑里一一浮现,此去彼来,他胆子虽然也不小,但此
时情形实在太过诡异,落梅凄雪,阴风惨惨,无一物不是散发着鬼气森森。

  看着前方的骨灰瓮,兰斯洛想起背后还有个“女人”。如此想来,她刚刚盯着哭泣的,
就是这骨灰瓮了,而自己刚才又从她身体里穿透了过来,这么说……这么说,她是……

  便在此时,背后传来一声幽幽轻叹。

  “公子,您找我啊?”

  后方轻盈女声响起,恍惚中,更有一丝阴冷寒气,呵在他的颈项上,良久不去……

  “呜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有鬼啊──!”

  凄厉的惨叫声,穿云而出,瞬间响彻沈家林园。

  在暹罗城的一角,也正有人在等待同伴的到来。

  “咦,怎么还不来,时间已经很晚了啊。”用迷蒙的睡眼看着夜星,有雪大大地打了个
呵欠。

  “明明约好在城门路标碑旁的小榕道会面,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来呢?”有雪眼珠子转了
转,雪特人的猫眼,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闪亮。

  “莫非,是行抢不成,已经给人乱刀砍死了,唉呀,大哥啊大哥啊,您怎么这般英年早
逝,遗产也不多留一点,那这些赃物该怎么办啊。”摆出一副愁眉苦脸,有雪叹气道。

  背后有人接了他的话。

  “照我说,不如你自己把东西吞了吧!”

  “这个主意不错,可以采纳。”

  “采纳你个死人头。”怒喝声中,便是一记重拳打下。

  “唉唷!”有雪吃痛,回过头来一看,只见一个沾满泥泞的古怪物体站在身后,脸色奇
差,横眉怒目,直欲择人而噬,手中长刀横放在他脖子上。

  “哇!是泥巴鬼。”雪特人出了名的胆子小,已经给吓得眼冒金星,当下语无伦次道:
“泥巴鬼大人……不对,是大鬼。您别来找我啊,我生平没做什么坏事,最多便是多烧些东
西给您好了,您如果不够用,了不起我把我大哥那份也烧给您啊……”

  “什么泥巴鬼,胡说八道。”“泥巴鬼”怒道:“你这雪特人胆子不小,暗算我,还敢
在这里等我,是不是真的活不耐烦了!”

  “咦!这声音不是柳老大吗?”有雪给骂的一愣,连忙开口确认道:“是柳老大吗?”

  兰斯洛没好气地道:“是你老大我没错,可老子不姓柳……呃!你也是因为把我当作什
么柳一刀,所以才找上我搭讪,伺机来背叛我的吗?”

  “不是当作,您不就是柳一刀吗?”

  兰斯洛怒道:“放你的狗屁!那柳一刀是什么东西?我从不认识,告诉你,我不是柳一
刀!”

  “别逗了,柳一刀的缉捕图像是这两三天才从雷因斯放出的,长相、神态都和您一模一
样,天下哪有那么像的人?”有雪恍然道:“啊!我忘了,大哥您吩咐过,不可以直接叫您
柳一刀,您现在的名字是兰……兰斯洛!”

  有理说不清,兰斯洛火冒三丈,又想起被这雪特胖子出卖,狼狈万分,当下抖动配刀,
就想了结这胖子的狗命。

  “哇!大哥你言而无信,当初你亲口答应,不管我采取什么行动,都不怪我的!”

  兰斯洛依稀记得有此事,但现在气得喷火,不杀此人,如何出气,道:“我答应不怪你
,没答应不把你斩成十段,你放心吧!等我把你砍得半人半鬼,就不会怪你了!”

  “大哥,你转进时我放烟雾断后,虽然悔悟得晚,可也有点小小功劳啊!而且,你杀了
我,那就没人帮你在暹罗探听情报了,你不顾念我这条贱命,也得想想眼前的财路啊!”

  有雪竭力找理由求情,讲出的话却让兰斯洛一懔。自己入城是为了打听情报,现在东方
家礼队已过,发财大计泡汤,这对久未有收入的盗贼团来说,等若浇下一头冷水,倘使想在
此地另作案子,那便需要一个熟悉暹罗情势的向导。

  “嘿!你又是下药又放烟雾,居心叵测,这样的反覆小人我怎能相信?谁知道你会不会
等着再出卖第二次?”

  “大哥息怒,那时小弟财迷心窍,才会作这等丑事。您的身价不凡,我本想在您被乱刀
活剐的时候,捡只手脚去换赏金,哪知您英雄盖世,那么多人围杀都能来去自如,还露了一
手神功,让小弟由衷拜服,立刻投向您这边,现在决心跟随在您这样的绝世强者脚下,作一
票大案子。”

  兰斯洛这才明白,为何这雪特胖子反覆无常,下药于己之后,没多久又改变主意,事后
更甘愿冒生命危险,在这地方等候自己。说到底,雪特人毕竟是短视近利的种族,他把自己
错认为柳一刀,打算谋害自己来获利,但是当发觉目标的武功远高预期,立刻认为是奇货可
居,改变主意想在旁边捡点甜头,所以厚着脸皮来见刚刚出卖过的人。

  只想到捞甜头,却浑然不顾可能甫一见面就被斩杀的危险,真是贪心到极点,也蠢到极
点。但是,这种完全发自原始欲望的贪婪、愚勇,也确实给了生长于山野的兰斯洛一种熟悉
感,令他杀意大减,甚至有点想笑的冲动。

  “嘿!好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兰斯洛一笑,撤开刀锋,“白白被你卖了一次,要是
就这么宰了你,那我的确是亏了,暂时就留你一命,让你戴罪立功。”

  “是,是,小弟一定尽心尽力,追随大哥脚下。”

  “废话少说!快去弄点水来,我要洗脸。”

  斥喝有雪离去,兰斯洛看着自己满身泥泞,心中暗叹丢脸。

  刚才沈园遇鬼,在那一声惨叫后,自己完全忘记是怎么怎么冲出来的了,只记得,惊恐
之下,跑步的速度似乎比中午被人追杀时还要快,真的是一泻千里了。

  等到回复神智,才发现已跑了一大段路,早把沈园远远抛在脑后,而身上满是木屑泥泞
,都是在刚才连滚带爬时沾上身的。精神一松,只觉得又疲又倦,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城
内杂人太多,再被错认又是一场斯杀,便预备离城,在城门口见着有雪。

  把脸抹了干净,衣服却没得换,只好将就穿着。兰斯洛问道:“对了,咱们俩合夥办的
事,你那边怎样了。”

  有雪道:“喔!大哥当时交代,趁着别人兵荒马乱,去偷……”

  “不是偷,是抢,谁像你那么畏畏缩缩。”

  “喔,是抢,去抢酒楼内最有价值的一样东西。”

  “嗯!说的没错,那你抢到了没有呢?”

  “抢是抢到了。”有雪低下头来,嗫嚅道:“老大,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
先听哪一个。”

  “还有坏消息!”兰斯洛哼了一声,道:“本大爷今天倒楣透了,也不差这一个了,先
说坏消息吧。”

  “呃……老大,你可不可以先听好消息。”

  “哪那么堆废话。”兰斯洛无奈道:“先听就先听,你到底抢了什么东西。”

  有雪像是等这话等了许久,得意地拍拍手掌,说道:“就是那个了。”

  听到信号,一人自林间慢慢走来,正是在“楠”一曲惊四座的五娘。

  她此时已解下面纱,一张绝色面容,在星月齐映下,更是美的不像人间物,她露出清浅
白牙,向兰斯洛颔首一笑,乐得后者在目瞪口呆魾r>余,更是心花怒放,就差没将有雪抱起
来亲吻以示奖励。

  五娘朝这边走来,兰斯洛大喜,顾不得身上肮脏便要迎上,却给有雪扯住衣袖,前进不
得。

  “老大,老大。”

  “干什么?没看到本大爷现在心急如焚吗?”

  “你先别那么急,你忘啦,还有一个坏消息啊。”

  “坏消息!”兰斯洛一怔,随即喜道:“不怕,你抢了这个无价之宝回来,就算有天大
的坏消息,你老大我也不会追究的。”

  “真的吗?”有雪道:“那我就说了,其实呢,这个五娘,呃,这个五娘……他其实是
个男的。”

  “喔!没关系,小事而已!每个人都会有点小缺陷的,我不也没在意你是雪特人吗?我
当然也不会在意那五娘是个……”兰斯洛瞳孔蓦地张的老大,好半晌,他颤声道:“男的,
哈哈哈,这不是在开玩笑吧,你说……你说这美女是个……”

  有雪补充道:“男的。”

  “两位好。”说话间,五娘已走至跟前,二话不说,跪在两人跟前,缓声道:“感谢两
位英雄大恩大德,救我脱离火坑,不必再做那没羞耻的勾当,小人给两位磕头。”说着便磕
起头来。

  禁不住这个过大的“打击”,兰斯洛觉得自己有些摇摇欲坠,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道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人能解释一下……”

  五娘站起身来。即使知道了他是男儿身,在如此距离细看下,仍是会为那充满古典美的
五官所迷眩,而不得不承认,这个男子,甚至比许多美女更美。

  五娘解释道:“小人本是‘楠’的住客,预定下月要前往艾尔铁诺,怎料暹罗的飞贼如
此厉害,将小人的旅费洗劫一空,那旅店老板又是个没心肝之人,看上了小人的……就逼迫
小人扮成女装,以卖艺来还债,唉!若不是祖上积德,今日蒙两位大侠相救、收留,还不知
道要何年何月才能离开火坑,唉……”一面说,一面唉声叹气。

  有雪道:“这你可就说错了,怎么你刚刚没听见吗?我和大哥不是大侠,而是大贼,特
别是我大哥柳一刀,那更是轰动雷因斯的大淫贼……啊!”

  最后一句话讲完,立刻被兰斯洛狠□一拳,怒道:“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不是柳一刀,
我叫……”

  “是的,小子你听仔细了,为了秘密,大哥现在不叫柳一刀,叫兰斯洛,你明白吗?”

  五娘连忙点头,“明白,不管任何人逼问,我都不会泄漏兰斯洛就是柳一刀的。”

  一连串的事,兰斯洛现在已经手足发软,说不出话来,长叹口气,由得他去吧!

  有雪道:“老大,反正咱们今天的案子也作的挺失败,不如大家卷土重来,好好的来干
他一笔大生意,那样的话,人手是必要的,我瞧这小子也还能挑能扛,必要的时候可以当盾
牌,老大,咱们就收留他吧。”

  兰斯洛怒道:“开玩笑,我是要作案,不是要开收容所,拖了你就已经够累赘了,还要
再加个人妖小子,你真以为我钱多啊!当盾牌,你除了吃什么都不会,我第一个就拿你去当
挡箭牌。”

  说罢,气极反笑,索性仰天大叫,“要入夥可以啊!通通来啊!还有没有人要来啊!最
后一个名额,多了就不受理了。”

  他这番话纯是发泄,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哪晓得吼完一遍,树林中有人跟着答话。

  “哎呀!柳一刀不愧是柳一刀,我躲得那么好还是被你发现了。”只见一个人自旁边大
树顶上跃下,笑道:“一刀,咱们几个月不见,你比上次更精神了啊,到暹罗来作案也不找
我,你太见外啦!”

  兰斯洛大吃一惊,向那人望去。却见来人瘦长身子,黑色长发随风飘扬,腰间横插一柄
光剑,除了醉眼有些惺忪,模样倒颇为英武,正是今日酒楼中的醉鬼。

  “你……你是谁啊?”

  “太过份了吧!一刀,为了要隐藏身份,连老朋友也装作不认识吗?”醉鬼走到众人身
前,用力敲了兰斯洛肩膀一记,十足亲匿模样。

  兰斯洛莫名其妙,打从被误认成柳一刀至今,只有人人喊杀,追着拿赏金的份,怎么还
会有一个人表现出这等友善?从追杀者口气听来,柳一刀是个悬赏重金的要犯,这醉鬼与他
如此相熟,莫非也是一个重犯么?

  而且,如果他是柳一刀的老朋友,连他也认错,难道自己与那柳一刀果真如此相像吗?

  连串问题,弄得头昏,五娘走到跟前,又是一拜,道:“我身受两位救命大恩,没齿难
忘,怎可不报?请给我这个机会,追随左右。”说罢,又是连连作揖。

  他的声音极为诚恳,显然真的是感恩戴德,只想找机会图报。真挚的表情,看得兰斯洛
心中一动。

  (这人妖小子还挺懂得饮水思源的,光就这一点,那雪特胖子就远远不及。)

  兰斯洛扶起“五娘”,看他始终对自己竭诚恭谨,心下也不禁有几分歉然,反正自己现
在也未发达,多结识一个朋友,也是不错的。兰斯洛温言道:“人妖……不,兄弟,你高姓
大名啊!”

  “源五郎。”源五郎笑道,他的声音竟是出乎意料地柔和好听,“承蒙大哥不弃,小弟
贱名,天野源五郎。从今而后,自当追随大哥于左右。”语毕,又是长长一揖。

  另外一边,那不请自来的醉鬼,则和有雪打起招呼,道:“我叫花次郎,是一刀的结拜
兄弟,这位老兄请多多指教啊。”

  “我叫天地有雪,那边那个叫源五郎,花兄也请多多指教啊!”

  兰斯洛正声道:“你们几个,我现在慎重声明一次,我叫兰斯洛,来暹罗目的是为了发
财,可别再把我当作什么柳一刀。”

  “哎!一刀,你何必这样说呢?我们两个是多年老友,你来这作案,我花次郎一定替你
两肋插刀,又何必在我面前做作呢?”

  “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

  “大哥,你别担心,我天地有雪忠肝义胆,绝不会有任何出卖你的行为,就算有人拿着
你的图像拷问我,我也会否认你的身份。”

  “我已经说……”

  “柳……兰斯洛大哥,您是在顾虑我这新人吗?请您放心,从此刻起,源五郎誓死为您
效力。”

  “我……我拜托你们听人说话好不好!!”



 
混沌本是中央的大神,对西方和东方的神什么照顾,西方东方的神为了感谢他,帮他开凿七窍。七窍成,混沌死。  混沌死后一缕魂魄化为妖怪,妖力高深莫测,无所不能,然前世之死造成阴影,终身不已真面目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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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罗

  迫于无奈,兰斯洛把有雪拉到一旁,问起“自己”的事迹,想了解一下,那柳一刀究竟
是何方神圣?

  依照当前的悬赏行规,值得出重赏缉拿的要犯,往往都是一些势力庞大的盗贼团首领,
他们武功高强,手下众多,官方缉拿不到,这才出悬赏通缉。不过,这柳一刀却有所不同。

  这人原本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惯窃,被艾尔铁诺追捕而逃到雷因斯,不知得了什么奇遇,
摇身一变成为采花大盗,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专挑贵族富商的妻妾、仕女下手。由于他
行踪诡秘,来去如风,官方数次大举围捕,都给他逃过,甚至连长相也没能看清。

  不甘平白受辱的贵族富商,气急败坏下联合悬赏,赏金一跳再跳,现在已经到了八千金
币的钜额,位列大陆重犯之首。奇怪的是,所有受害妇女事后都迷迷糊糊,除了一口咬定对
方是个健壮的大胡子男人,其余什么特徵都说不清楚。这让缉捕工作平添许多困难,众多赏
金猎人伤透脑筋,徒瞪一张打着大问号的悬赏公文,总不能看见大胡子就当作柳一刀吧!

  久捉不到,柳一刀名气远播,成了盘据悬赏榜首最久的传奇人物,各色传说起了变质效
应,雷因斯民间甚至流传黑色笑话:只有被柳一刀上门光顾过的,才是真正的美人!笑话传
到后来,贵族仕女们隐约还以遇着柳一刀为荣,气煞了她们的男性亲人。

  一周前,雷因斯官方因为承受过大的破案压力,女王不惜大耗真元亲自施法,凭灵觉描
绘出柳一刀相貌,并指出此人已逃往自由都市。三天内,悬赏公文贴满各大城市,奖金猎人
人手一张,在各路盗匪觊觎东方家礼队而汇聚的同时,大陆各地的奖金猎人也有不少为了柳
一刀,专程赶来自由都市,纷纷瞪大眼睛找寻这天下第一淫贼。

  (我的天啊!干淫贼能干到这么惊天动地,这柳一刀也算千古第一人了!)

  兰斯洛听得咋舌,想不到现今世上除了干盗贼,干淫贼也能这样风生水起。八千金币的
重赏,如果能落在自己手上,那足可让整个盗贼团挥霍上好一段时间,不必苦哈哈地找案子
作了。

  (唔!问题是,要拿柳一刀的头去领赏,岂不是和本大爷自己的脑袋过不去,这笔生意
不大对头啊!)

  再想起这么多人将误认自己为那淫贼,兰斯洛甚至觉得脖子有点凉飕飕的了。

  “本来呢!对于大哥您的武功,各路人马众说纷纭,没个定见。”有雪得意道:“可是
大哥你昨日在长街上露的那手可不得了,小弟跟在您身边,往后一定是鸿图大展,前途一片
光明啊!”

  昨日在长街上的战绩,兰斯洛心知肚明,那有一半是误打误撞的结果。对方倘若不是用
内力破空击来,而是直接以刀剑加身,自己早已一命呜呼,哪可能将那火劲反震?况且,每
次将入体内力反激,都是高危险的作法,虽然保住性命,但那种刹那间如遭万刀剐体的痛楚
,每次都把精神迫至崩溃边缘,思之不寒而栗。

  依自己目前的实力,作案有困难,那么环视周围的同伴,雪特胖子武功低微,更得小心
他再次叛变;源五郎看来该是个可靠的人,但弱不禁风的模样,实在不能称为战力;最后,
只剩一个来历不明的花次郎……

  看他腰配光剑,想来也是有几分本事的,再加上他自称是柳一刀的好友,说不定有身好
武功,那就是一份起码的战力了。

  (可是不成,这家伙来得太怪,搞不好还是柳一刀的大对头,为了砍掉本大爷的大头而
来,先试试他再说。)

  兰斯洛拿定主意,起身往花次郎身边走去。后者正缠住换过男装的源五郎,毛手毛脚,
浑然不管后头有人走近。

  “花……花老二!”兰斯洛想想称呼,既然名叫次郎,那便是排行第二,“你配的光剑
不错嘛!光剑挺有模有样的,使的剑法又怎样呢?”

  兰斯洛想试试花次郎的功夫,却又不知怎样开口,只好不伦不类地先问对方的剑法,不
料,花次郎似乎比他更有较劲的意图,轻瞥了他一眼,笑道:“一刀你这么说,敢情是想考
较朋友的功夫了,好啊!甭客气,有什么厉害功夫全用出来,老朋友让你当沙包练练!”

  他说得客套,但面上满是挑衅之意,毫无对朋友说话的和气,兰斯洛微觉有气,也不多
说,从腰间抽出配刀。

  长刀在阳光下散出寒气,花次郎两眼微眯,打量过刀身,闪过疑惑眼神,同时站起身来
,两手插腰,竟不打算掣开光剑。

  “你不用剑,伤了可别怪旁人!”

  “行走江湖,凭的全是手上功夫,如果因为用三流武功行抢,最后丢人现眼,这又怎怪
得了旁人呢?”

  再明显不过的讽刺,兰斯洛听得心头火起,挥刀便斩了过去,他没正式学过刀法,但也
计算了对方可能因应的方法,有信心能斩中这狂妄家伙。

  花次郎大剌剌地站着,一点也不把兰斯洛的斜斩当回事,就当后者都以为自己斩中的刹
那,花次郎鬼魅一般地消失,跟着颈后一痛,给他移到身后,对着颈子就是一掌。

  事情发生太快,兰斯洛才发现自己劈空,一股如针如剑的狠辣阴劲已从后颈侵入,劲力
之大,哪里是比武较劲,只觉整条脊椎喀喀作响,就要给这一掌强行震破。

  (混帐,这小子是存心要本大爷的命……不过,有得他受了!)

  就在兰斯洛心中偷笑,预备承受剧痛的同时,护体的雄霸内力已被牵动,为了保护本体
,疯狂地反激回去。

  奇事陡生,当雄霸真气猛烈反弹,击入的阴狠掌力忽地消失无踪。兰斯洛骤觉胸口气血
如沸,狂叫不妙,失去目标的雄霸真气回撞自身这时只听花次郎“嘿”地吐了口气,一股
奇异柔劲出现,将爆发的雄霸真气转卸往地上。

  “轰”的一响,兰斯洛脚下塌陷了一个六七尺见方的大土坑,脚下一空,险些便要摔跌
在土坑里,总算他反应迅速,配刀往地一插,借力跃起,稳稳站立,免去出丑。

  花次郎则向后退开,飘身到土坑之外,动作舒缓,浑没半分窒碍,却在落地后抖着自己
手掌,不停地做抓放动作,似乎颇为疼痛。

  “好啊,老大真是神功无敌!”双方动手迅极,有雪见到花次郎在兰斯洛颈后轻砍了一
记,但兰斯洛随即展示强猛功力,把地上轰了个大洞,从威力判断,当然是兰斯洛获胜,连
忙大拍马屁,只是拍到一半,见兰斯洛脸色铁青,心怯住嘴。

  兰斯洛端视花次郎,面上渐趋和缓。对方应该是没有敌意,否则刚才那一下,自己不死
也得重伤,但是,他这样举动的用意又是为何?

  另外,虽然不至于震惊,但自己的确是给吓了一跳。

  自从发现体内的强横真气以来,凡是有人以内力击入,均毫无例外地给反震成重伤,甚
至当场化为焦炭,这人居然能全身而退,还有办法化解真气爆发带给本身的伤害,不管他真
实武艺如何,这手功夫可真了不起。

  “好本事,你的武功不简单啊!”兰斯洛伸出手,想做点较量之后的礼仪,怎知花次郎
看也不看,掉头就走,口中冷淡地说话。

  “一刀,你真厉害,怎么打着打着脚底就多了个坑呢?想对兄弟卖弄本事,也不必用这
么大排场啊!”花次郎回头道:“这么大的坑,要是不小心把自己埋进去,那就糟了,你说
是吗?”

  瞬间,兰斯洛真的很想把眼前这人埋进地里。

  虚耗大半晚,已是早餐时间,花次郎嚷着肚饿,不愿龟缩此地,要到店铺里喝酒吃饭。

  兰斯洛也感饥饿,但对于公然露面,甚感犹豫,因为昨天自己被误认为柳一刀,说不定
现在仍有许多人在满城搜寻,要是和那班奖金猎人碰上,肯定又是一场斯杀。

  “哈!要是那么没胆子,直接学老鼠打洞,开溜离城就行了,还想做什么大案!”

  花次郎明显的嘲笑,让兰斯洛险些忍耐不住,不过,这话也是实情,倘若连公然上街都
不成,那又怎么能在城内作案呢?

  最后,是始终在一旁沉默的源五郎提了意见,帮兰斯洛买一顶遮面毡帽,穿上厚重大衣
,佯称有病在身,让旁人不敢太过靠近,如此暂先混过一时,再想更好的方法。

  饥饿催促下,方案匆匆实施。本来为了掩人耳目,兰斯洛建议随便找家小店吃了就走,
但花次郎坚持不肯在饮食品质上受委屈,结果一番冷嘲热讽后,众人在昨日打得一团乱的长
街上,另选了一家华贵酒楼进餐。

  捡了一个靠角落的僻静位置,花次郎却没有入席的意思,兰斯洛愕然道:“花老二,你
不吃吗?”

  “这么多人围着一个病人吃饭,于理不合吧!我上二楼雅座去。”走了几步,回身扔了
几枚银币在桌上,“嘿!大家好像没钱吃饭啊,这顿我做东,别客气啊!”

  看着花次郎离去的背影,兰斯洛气得几乎吐血,他本身的脾气并不好,这次来暹罗任务
重大,所以一直深深忍耐,哪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倨傲无礼的家伙,连续几次言语不对,险
些连肺也气炸了。

  源五郎道:“老大,您也别生气了,我听说江湖上的奇人异士,往往都是脾气古怪的,
花二哥这样不算稀奇。只是,你们既是多年老友,他待你这般态度,真叫兄弟不解啊!”

  他这一开口,旁边的有雪立即帮腔,连番数落花次郎的不是,说自己也实在忍他不了。

  兰斯洛也觉得纳闷,这花次郎口口声声说是柳一刀的老友,虽然说柳一刀声名狼藉,与
他为友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花次郎对待自己的傲慢、嘲讽,怎么样也不像是对老朋
友该有的作法。

  (难道他并不是柳一刀的朋友,而是大对头,甚至是觊觎赏金的人……不像啊!以他武
功,直接干掉本大爷就好了,何必在此与我们虚耗?)

  整理不出结论,兰斯洛开口欲言,有雪却正对源五郎说了一句,“要不是老大认得花老
二,看他那副模样,我还以为他是花家那把风流名剑呢!”

  心中一动,兰斯洛问道:“什么风流名剑?”

  有雪奇道:“咦?老大你不晓得吗?花家的后起新秀,风流名剑花风流啊!”

  雪特人跟着开始解释。花风流是花家新起的旁系高手,练的不是花家名扬天下的腿功、
轻功,而是剑术。

  江湖传闻,这人因为出身旁系,不被传授花家武学,所以年幼时随兄长拜入白鹿洞门下
,修习剑技,他天资极高,学剑成就远远高过兄长,只是性喜独来独往,又不涉江湖风波,
多年来始终默默无闻。

  他兄长花风云组成盗贼团,横行一时,却遇上绝代剑手李煜,落败身死,盗贼团冰消瓦
解。而花风流为报兄长之仇,四处追寻着李煜踪影,找他决斗,惨败后侥幸留得性命,凭此
名动江湖。

  兰斯洛道:“靠打输来成名,这么烂!听你这样说,那花老二好像没什么了不起嘛!”

  “不,老大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有雪摇头道:“如果花老二真的是花风流,那他可
是近十年来,剑仙李煜手下的唯一活口,当然轰动了。”

  “剑仙?”兰斯洛皱皱眉头,疑惑道:“哪个家伙这么嚣张,取这种绰号,不怕整日给
人追杀吗?”

  “嚣张是当然了,剑仙李煜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闯艾尔铁诺王城,于千
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

  “这么厉害?”见源五郎在一旁点头附和,兰斯洛好奇心起,询问这人究竟是何来头?

  “嘿!唐殇君李煜,当世四大公子之首,武功号称凌驾三大名剑……要讲起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