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on 发表于 2006-3-15 21:54:38

不知该放哪,放错斑竹别怪我啊。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斑竹的警告已经看到了,以后一定熟记帮规,好好做个乖宝宝。
附:城规(大家一定记住啊!)
一、严禁翻老帖(最后回复时间超过7天以上[含7天])违者PM警告+酌情扣分并锁该主题。
二、禁止使用回复帖。
三、严禁恶意攻击会员或版主,违者将被禁言。
四、严禁刷版,违者PM警告并删除相应帖子,3次以上者将考虑其在本论坛的权限。
五、发贴超过10贴或者回复超过一半的就视为刷屏了,我们会酌情删除单帖并扣分。(夜间由于人少,可以回复刷水区的第一页,但请注意水准,斑竹会更严格要求)
六、发毫无意义的单贴召唤某人的帖子一律锁定+扣分。
七、在同一主题里连续回复3楼以上的,删除多余单帖并PM警告。严重的将被禁言。
八、一主题回复如太过分版聊,将会考虑锁帖。
九、在发心理测试帖时,请在发帖时选择专题“心理测试”,以方便偶们的管理。
十、发贴和回帖都请注意不要使用过多的表情,否则将视情况PM警告或删帖+扣分。
十一、禁止抢沙发板凳!违者PM警告或删帖+扣分。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6-3-15 22:01:17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 抄写斑规~?

芭月凉 发表于 2006-3-15 22:29:11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一遍貌似不够吧??
我记得我以前犯校规都被罚抄100遍<<中学生行为守则>>的....

yanglove 发表于 2006-3-15 22:30:09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既然吵了就要自觉遵守

yanglove 发表于 2006-3-15 22:30:29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既然吵了就要自觉遵守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6-3-15 22:31:58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 BUG? 论坛又开始BUG了? 果然论坛和CV一样

芭月凉 发表于 2006-3-15 22:33:25

2016-8-12 23:40 编辑 <br /><br />应该不是BUG的问题吧...应该是洋腊同学操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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