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
2016-8-12 04:34 编辑 <br /><br />逃亡,如此简单的决断,自私行为。却受到审判之神的眷顾。我努力背又臭又长的课文。读到大仲马的《基督山恩仇记》想起以前的学校。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资本要报仇雪耻只是风毛麟脚。现在,我不需要去想我的过去。这可是会出人命的。
我剃了头,烧了旧衣服旧日记。把电脑格式化。在课本上写着撕杀二字。
那书,找不到了。1972年的,作者叫安德。黑色小说。3个独立的故事〈嗜血贵族〉〈圆规〉〈阿莫西林〉也忘了是不是我神经发癫想的。我只记得在4年前睡觉的时候,有个貌似弗罗伊德的男子在黑暗中叫着:国王,国王。我想起其中一个章节〈撕杀很真实〉。我喜欢那主人公,只用圆规杀人的初中生。冷血,却打抱不平。
14岁在手指用圆规故意不小心画了一个口子。A。我知道从那天开始注定继承这全部而活,撕杀。不再去想象命运破天荒的掉出个什么。从天而降的东西太懵懂,太浅显。于是,那天,我继承了那小说主人公的命。
我已不再需要所有道义责任上的所谓过去。全部的战乱,混在泥泞中将不复生亡。屏弃了所有的命。
覆灭吧。
2016-8-12 04:34 编辑 <br /><br />努力你要努力的东西 回头会发觉一切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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