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1:43

一九五〇年五月,上面决定要翻修监狱车牌工厂的屋顶。他们打算在天气还没有太热时做完,征求自愿去做这份工作的人,整个工程预计要做一个星期。有七十多个人愿意去,因为可以借机到户外透透气,而且五月正是适合户外工作的宜人季节。上面以抽签方式选了九或十个人,其中两个正好是安迪和我。
  接下来那个星期,每天早饭后,警卫两个在前,两个在后,押着我们浩浩荡荡穿过运动 场,瞭望塔上所有的警卫都用望远镜远远监视着我们。

  早晨行进的时候,我们之中有四个人负责拿梯子,把梯子架在平顶建筑物旁边,然后开始以人龙把一桶桶热腾腾的沥青传到屋顶上,只要泼一点那玩意儿在你身上,你就得一路狂跳着去医务室找医生。

  有六个警卫监督我们,全是老经验的警卫。对他们而言,那个星期简直像度假一样,比起在洗衣房或打造车牌的工厂中汗如雨下,又或者是站着看管一群囚犯做工扫地,他们现在正在阳光下享受正常人的五月假期,坐在那儿,背靠着栏杆,大摆龙门阵。

  他们甚至只需要用半只眼睛盯着我们就行了,因为南面墙上的警卫岗哨离我们很近,近到那些警卫甚至可以把口水吐到我们身上,如果他们要这么做的话。要是有哪个在屋顶上工作的囚犯敢轻举妄动,只消四秒钟,就会被点四五口径的机关枪扫成马蜂窝,所以那些警卫都很悠闲地坐在那里;如果还有几罐埋在碎冰里的啤酒可以喝,就简直是快活似神仙了。

  其中有个警卫名叫拜伦·哈力,他在肖申克的时间比我还长,事实上,比此前两任典狱长加起来的任期还长。一九五〇年的时候,典狱长是个叫乔治·邓纳海的北方佬,他拿了个狱政学的学位。就我所知,除了任命他的那些人之外,没有人喜欢他。我听说他只对三件事有兴趣:第一是收集统计资料来编他的书(这本书后来由一家叫“粉轻松”的小出版社出版,很可能是他自费出版的),其次是关心每年九月哪个球队赢得监狱棒球联谊赛冠军,第三是推动缅因州通过死刑法。他在一九五三年被革职了,因为他在监狱的汽车修理厂中经营地下修车服务,并且和哈力以及史特马分红。哈力和史特马因为经验老到,知道如何不留把柄,但邓纳海便得走路。没有人因为邓纳海走路而感到难过,但也没有人真的高兴看见史特马坐上他的位子。史特马五短身材,一双冷冰冰的棕色眼睛,脸上永远带着一种痛苦的微笑,就好像他已经憋不住了、非上厕所不可、却又拉不出来的表情。在史特马任期内,肖申克酷刑不断,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不过我相信监狱东边的灌木林中,可能发生过五、六次月夜中掩埋尸体的事情。邓纳海不是好人,但史特马更是个残忍冷血的卑鄙小人。

  史特马和哈力是好朋友。邓纳海当典狱长的时候,不过是个装腔作势的傀儡,真正在管事的人是史特马和哈力。

  哈力是高个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有一头稀疏的红发。他很容易晒得红彤彤的,喜欢大呼小叫。如果你的动作配合不上他要求的速度,他会用棍子猛敲你。在我们修屋顶的第三天,他在和另一个名叫麦德·安惠的警卫聊天。

  哈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所以正在那儿发牢骚。这是哈力的典型作风,他是个不知感恩的人,对任何人从来没有一句好话,认定全世界都跟他作对:这个世界骗走了他一生中的黄金岁月,而且会把他下半辈子也榨干。我见过一些几乎像圣人般品德高尚的狱卒,我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他们明白自己的生活虽然贫困艰难,却仍然比州政府付钱请他们看守的这群囚犯好得多。这些狱卒能够把痛苦做个比较,其他人却不能,也不会这么做。

  对哈力而言,没什么好比较的。他可以在五月温暖的阳光下悠闲地坐在那儿,慨叹自己的好运,而无视于不到十英尺外,一些人正在挥汗工作,一桶桶滚烫的沥青几乎要灼伤他们的双手,但是对于平日需要辛苦工作的人而言,这份工作已经等于在休息了。或许你还记得大家常问的那个“半杯水”老问题,你的答案正反映了你的人生观。像哈力这种人,他的答案绝对是:有一半是空的,装了水的玻璃杯永远有一半是空的。如果你给他一杯冰凉的苹果汁,他会想要一杯醋。如果你告诉他,他的老婆总是对他忠贞不贰,他会说,那是因为她像无盐嫫母一样丑。

  于是,他就坐在那儿和麦德聊天,声音大得我们所有人都听得到,宽大的前额已经开始晒得发红。他一只手扶在屋顶四周的矮栏杆上,另一只手按在点三八口径手枪的枪柄上。

  我们都听到他的事了。事情是这样的,哈力的大哥在十四年前到德州去,自此音讯全无,全家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真是一大解脱。一星期前,有个律师从奥斯汀打长途电话来,他老兄四个月前过世了,留下了差不多一百万美元的遗产,他是搞石油生意发的财。“真难以置信有些笨瓜有多走运。”这个该死没良心的家伙站在工厂屋顶上说。

  不过,哈力并未成为百万富翁——如果真的成了百万富翁,即使是哈力这种人,可能都会感到很快乐,至少会快乐一阵子——他哥哥留给缅因州老家每个还活在世上的家人每人三万五千美元,真不赖,跟中了彩券一样。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1:56

但是在哈力眼中,装了水的玻璃杯永远有一半是空的。哈力整个早上都在跟麦德抱怨,该死的政府要抽走他大部分的意外之财,“留下来的钱只够买辆新车,”他悻悻然,“然后怎么样?买了车以后还要付该死的税、付修理费和保养费,该死的孩子们又闹着要你带他们出去兜风——”
  “等到他们长大了,还会要求把车开出去,”麦德说,老麦德知道面包的哪一面涂了奶 油,他没有说出我们每个人心底的话,“老小子,如果那笔钱真是这么烫手的话,我很愿意接下这烫手山芋,否则要朋友做什么呢?”

  “对啦!他们会要求开车,要求学开车,天哪!”哈力说到这里有点不寒而栗,“然后到了年底会怎么样?如果你发现不小心把税算错了,还得自掏腰包来补税,甚至还要去借贷来缴税。然后他们还要稽查你的财务呢,稽查完他们铁定要收更多的税,永远都这样。谁有能耐跟山姆大叔对抗?他们伸手到你衬衫里捏着你的奶头,直到你发紫发黑为止,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老天爷!”

  他陷入了懊恼的沉默中,想着他继承了这三万五千元,真是倒霉透了。安迪正在十五英尺外用一根大刷子刷沥青,他把刷子顺手扔到桶里,走向麦德和哈力坐的地方。

  我们都紧张起来,我看到有个叫杨勒的警卫准备掏出枪来。在瞭望塔上的一名警卫也用手戳戳同伴的手臂,两人一起转过身来。有一阵子,我还以为安迪会被射杀、狠狠打一顿或两者都发生。

  他轻声问哈力:“你信得过你太太吗?”

  哈力只是瞪着他,开始涨红了脸,我知道要坏事了。三秒钟之内,他会抽出警棍来,朝着安迪的胃部要害打下去,胃后面正是太阳神经丛的所在,那儿有一大束神经,只要力道够大,就能送人上西天,但他们还是会打下去,万一没死,也足以让你麻痹很长一段时间,忘掉原本想做什么。

  “小子,”哈力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去捡起刷子,然后从这屋顶滚下去。”

  安迪只是看着他,非常冷静,目光如冰,恍若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我真想上去告诉他识时务点,给他上一门速成课,告诉他,你绝不能让警卫知道你在偷听他们谈话,更不能插嘴,除非他们问你(即使他们问你,也只能有问必答,然后立刻闭嘴)。在这里,无论黑、白、红、黄哪色人种,在狱卒眼中都一样,他们全把你当黑鬼,如果你想在哈力和史特马这种人手下活命的话,你得习惯这种想法。当你坐牢的时候,你的命是属于国家的,如果你忘了这点,只有自己倒霉。我曾经看过瞎了眼的人,断了手指、脚趾的人,还有一个人命根子断了一小截,还暗自庆幸只受了这点伤。我想告诉安迪,已经太迟了。他可以回去捡起刷子,但是晚上还是会有个笨蛋在淋浴间等着他,准备打得他两腿痉挛,痛得在地上打滚。而你只要用一包香烟,就可以买通这样的笨蛋。最重要的是,我想告诉他,情况已经够糟了,不要把事情弄得比现在更糟。

  但我什么也没做,只是若无其事地继续铺着沥青。我跟其他人一样,懂得如何明哲保身。我不得不如此。东西已经裂开来啦,而在肖申克,永远会有些像哈力这类人,极乐意把它打断。

  安迪说:“也许我说得不对,你信不信任她不重要,问题在于你是否认为她会在你背后动手脚。”

  哈力站起来,麦德站起来,杨勒也站起来。哈力的脸涨得通红。“现在惟一的问题是,你到底还有几根骨头没断,你可以到医务室去好好数一数。来吧,麦德!我们把这家伙丢下去。”

  杨勒拔出枪来。我们其他人都疯狂地埋头铺沥青。大太阳底下,他们就要这么干了,哈力和麦德准备一人一边把他丢下去。可怕的意外!编号八一四三三SHNK的囚犯杜佛尼脚踩空了几步,整个人从梯子上滑了下去。太惨了。

  他们两人合力抓住他,麦德在右,哈力在左,安迪没有抵抗,眼睛一直盯住哈力紫涨的脸孔。

  “哈力先生,如果她完全在你的掌控之下,”他还是用一贯平静镇定的声音说,“那么没有什么理由你不能全数保有那笔钱。最后的比数是:拜伦·哈力先生三万五千,山姆大叔零。”

  麦德开始把他拉下去,哈力却只是站在那儿不动。有一阵子,安迪好像拔河比赛的那条绳子,在他们两人之间拉扯着。然后哈力说:“麦德,停一会儿。你说什么?”

  “如果你控制得了你老婆,就可以把钱交给她。”安迪说。

  “你最好把话说清楚点,否则是自找苦吃。”

  “税捐处准许每个人一生中可以馈赠配偶一次礼物,金额最高可达六万元。”安迪说。

  哈力怔怔地望着安迪,好像被斧头砍了一下那样。“不会吧,免税?”他说。

  “免税,”安迪说,“税捐处一分钱也动不了。”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杨勒说:“他以前在银行工作,我想他也许——”

  “闭嘴,你这鳟鱼!”哈力说道,看也不看他,杨勒满脸通红,闭上嘴。有些警卫喊他鳟鱼,因为他嘴唇肥厚,眼睛凸出。哈力盯着安迪看,“你就是那个杀掉老婆的聪明银行家,我为何要相信像你这样的聪明银行家?你想要我跟你一样尝到铁窗滋味吗?你想害我,是不是?”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2:09

安迪静静地说:“如果你因为逃税而坐牢,你会被关在联邦监狱中,而不是肖申克,不过你不会坐牢。馈赠礼物给配偶是完全合法的法律漏洞,我办过好几十件……不,是几百件这种案子,这条法令主要是为了让小生意人把事业传下去,是为一生中只发一次横财的人,也就是像你这样的人,而开的后门。”
  “我认为你在撒谎。”哈力说,但他只是嘴硬,由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其实相信安 迪的话。哈力丑陋的长脸上开始浮现些微激动,显得十分古怪,在哈力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尤其可憎。他之所以激动,是因为看到了希望。

  “不,我没撒谎。当然你也不必相信我,你可以去请律师——”

  “你他妈的龟儿子!”哈力吼道。

  安迪耸耸肩,“那你可以去问税捐处,他们会免费告诉你同样的事情,事实上,你不需要我来解说,你可以亲自去调查。”

  “你他妈的,老子用不着谋杀老婆的聪明银行家来教我黑熊在哪里拉大便。”

  “你只需找个律师或银行家帮你办理馈赠手续,不过要花点手续费。”安迪说,“或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很乐意免费帮你办,只要你给我的每一位同事送三罐啤酒——”

  “同事?”麦德说,一边拍着膝盖,捧腹大笑。我真希望他在吗啡还未发明的世界里因为肠癌而上西天。“同事,太可笑了?同事?你还有什么——”

  “闭上你的鸟嘴!”哈力吼道,麦德闭嘴。哈力看了安迪一眼,“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只要求你给每位同事三罐啤酒,如果你也认为这样公平的话,”安迪说,“我认为当一个人在春光明媚的户外工作了一阵子时,如果有罐啤酒喝喝,他会觉得更像个人。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感激你的。”

  我曾经和当天也在现场的几个人谈过——包括马丁、圣皮耶和波恩谢——当时我们都看到同样的事情,有同样的感觉。突然之间,就变成安迪占上风了。哈力腰间插着枪,手上拿着警棍,后面站着老友史特马,还有整个监狱的管理当局在背后撑腰,但是突然之间,在亮丽的金色阳光下,这一切都不算什么。我感到心脏快跳出来了,自从一九三八年,囚车载着我和其他四个人穿过肖申克的大门,我走出囚车踏上运动场以来,还不曾有过这种感觉。

  安迪以冷静自若的眼神看着哈力,这已不只是三万五千元的事情了,我们几个都同意这点。我后来不断在脑海中重播这段画面,我很清楚,这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角力,而且安迪步步进逼、强力推进的方式,就好像两个人在比腕力的时候,强者硬把弱者的手腕压在桌上的情形。哈力大可以向麦德点点头,让他把安迪扔下去,事后仍旧采纳安迪的建议。

  他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但他没有这么做。

  “如果我愿意,我是可以给你们每个人几罐啤酒,”哈力说,“工作的时候喝点啤酒是很不错。”这个讨厌鬼甚至还摆出一副宽宏大量的样子。

  “我先给你一个不让税捐处找麻烦的法子,”安迪说。他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哈力。“如果你很有把握的话,就把这笔钱馈赠给你太太。如果你认为老婆会在背后动手脚或吞掉你的钱,我们还可以再想其他——”

  “她敢出卖我?”哈力粗着声音问道,“出卖我?厉害的银行家先生,除非我点头,她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

  麦德和其他人没有一个敢笑。而安迪脸上始终没有露出任何笑意。

  “我会帮你列出所有需要的表格,表格在邮局里都有卖,我会帮你填好,你只要在上面签字就行了。”

  这点很重要,哈力的胸部起伏着,然后他看了我们一眼,吼道:“该死!看什么?干你们的活儿去!”他面向安迪,“你过来,给我听好,如果你胆敢跟我耍什么花样,这礼拜还没过完,你会发现自己在淋浴间追着脑袋跑。”

  “我懂。”安迪轻轻地说。

  他当然懂,他懂得比我多,比其他任何人都多。

  于是一九五〇年,我们这一伙负责翻修屋顶的囚犯,在工作结束前一天的早上十点钟,排排坐在屋顶上喝着啤酒,啤酒是由肖申克监狱有史以来最严苛的狱卒所供应的。啤酒是温的,不过仍然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滋味最棒的啤酒。我们坐在那儿喝啤酒,感觉阳光暖烘烘地洒在肩膀上,尽管哈力脸上带着半轻视、半打趣的神情,好像在看猩猩喝啤酒似的,却都不能破坏我们的兴致。我们喝了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让我们感到自己又像个自由人,好像在自家屋顶上铺沥青、喝啤酒。

  只有安迪没喝,我说过他平常是不喝酒的。他蹲坐在阴凉的地方,双手搁在膝盖间摇晃,微微笑着,看着我们。惊人的是,竟然有这么多人记得安迪这副样子;更惊人的是,竟然有那么多人说安迪对抗哈力的时候,他们也在现场铺屋顶。我认为当天去工作的囚犯只有九个人或十个人,但是到了一九五五年,工作人员的人数至少已暴增到两百人,也许还更多……如果你真的人家说什么都信的话。

  总之,如果你要我说,我描述的到底是普通人、还是在加油添醋地描绘一个仿佛沙砾中珍珠般的传奇人物,我想答案是介乎两者之间吧。反正我只知道安迪·杜佛尼不像我,也不像我入狱后见过的任何人。他把五百美金塞在肛门里,偷偷夹带了进来,但似乎他同时也夹带了其他东西进来——或许是对自己的价值深信不疑,或坚信自己终会获得最后胜利……或只是一种自由的感觉,即使被关在这堵该死的灰墙之内,他仍然有一种发自内在的光芒。我知道,他只有一次失去了那样的光芒,而那也是这个故事的一部分。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2:21

一九五〇年,美国职业棒球世界大赛开打的时候——如果你还记得的话,那年费城人队在冠亚军大赛中连输四场——总之,那些姊妹再也不来骚扰安迪了。史特马和哈力撂下狠话,如果安迪跑去向他们或其他警卫告状,让他们看到他的内裤里再有一滴血,肖申克每个姊妹当晚都得带着头痛上床。他们一点都没反抗。我在前面说过,总是不停会有十八岁的偷车贼、纵火犯或猥亵儿童的人被关进牢里。所以从翻修屋顶那天开始,安迪和那帮姊妹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那个时候,安迪已经调到图书馆,在一个叫布鲁克的老囚犯手下工作。布鲁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便进图书室工作,因为他受过大学教育,尽管布鲁克在大学念的是畜牧系,不过反正在肖申克这种地方,大学生如凤毛麟角,这跟乞丐没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是同一道理。

  布鲁克是在柯立芝还在当总统的时候,赌输后失手杀了妻女而被关进来。他在一九五二年获得假释。像往常一样,政府绝不会在他还对社会有一点用处的时候放他出去。当罹患关节炎的布鲁克穿着波兰西装和法国皮鞋,蹒跚步出肖申克大门时,已经六十八岁高龄了。他一手拿着假释文件,一手拿着灰狗长途汽车车票,边走边哭。几十年来,肖申克已经变成他的整个世界,在布鲁克眼中,墙外的世界实在太可怕了,就好像迷信的十五世纪水手面对着大西洋时一样害怕。在狱中,布鲁克是个重要人物,他是图书馆管理员,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如果他到外面的图书馆求职的话,不要说图书馆不会用他,他很可能连借书证都申请不到。我听说他在一九五三年死于贫苦老人之家,比我估计的还多撑了半年。是呀,政府还蛮会报仇的:他们把他训练得习惯了这个粪坑之后,又把他扔了出去。

  安迪接替了布鲁克的工作,他也干了二十三年的图书馆管理员,他用对付哈力的方法,为图书馆争取到他想要的东西。我看着他渐渐把这个原本只陈列《读者文摘》丛书和《国家地理杂志》的小房间(房间一直有个味道,因为直到一九二二年之前,这原本只是个放油漆的地方,从来也没有空调),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监狱图书馆。

  他一步一步慢慢来。他先在门边放了个意见箱,很有耐性地筛选掉纯粹开玩笑的提议,例如“请多买些黄色书刊”或“请订购《逃亡的十堂课》”,然后整理出囚犯似乎认真需要的书籍。接着,他写信给纽约主要的读书俱乐部,请他们以特惠价寄来他们的精选图书,并且得到文学协会和每月一书俱乐部的回应。他也发现肖申克的狱友很渴望得到有关休闲嗜好的资讯,例如,有关肥皂雕刻、木工、各种手工艺和单人牌戏的专业书,还有在各监狱都十分抢手的加德纳和拉摩尔的小说,狱友们好像永远看不厌有关法庭的书。还有,他还在借书柜台下藏了一箱比较辛辣的平装书,尽管他出借时很小心,而且确保每一本书都准时归还,不过这类新书几乎每一本都很快就被翻烂了。

  他在一九五四年开始写信给州议会。史特马那时已当上典狱长,他老爱摆出一副安迪只不过是只吉祥物的样子,经常在图书馆里和安迪瞎扯,有时还搂着安迪的肩膀,跟他开玩笑。但是他谁也骗不了,安迪可不是任何人的吉祥物。

  他告诉安迪,也许他在外面是个银行家,但那早已成为过去,他最好认清监狱中的现实。在州议会那些自大的共和党议员眼中,政府花在狱政和感化教育的经费只有三个用途:第一是建造更多的围墙,第二是建造更多的铁窗,第三是增加更多的警卫。而且在州议会诸公眼中,被关在汤玛森、肖申克、匹兹费尔和南波特兰监狱的囚犯,都是地球上的人渣,是进来受苦的。假如面包里出现了几条象鼻虫,那还真他妈的不幸啊!

  安迪依旧神色自若地微笑着。他问史特马,如果每年滴一滴水在坚硬的水泥块上,持续滴上一百万年,会怎么样?史特马大笑,拍拍安迪的背,“你可活不了一百万年,老兄,但如果你真能活这么久,我相信到时候,你还是老样子,脸上还是挂着同样的微笑。你就继续写你的信吧,只要你自己付邮资,我会替你把信寄出去。”

  于是安迪继续写信。最后,终于开怀大笑的人是他,虽然史特马和哈力都没机会看见。安迪不断写信给州议会,要求拨款补助监狱图书馆,也一再遭到拒绝。但是到了一九六〇年,他收到一张两百元的支票。州议会也许希望用这两百元堵住他的嘴,让他别再烦他们了。但安迪认为自己的努力已收到初步成效,于是加倍努力。他开始每周写两封信,而不是一封信。到了一九六二年,他收到四百元,此后十年中,图书馆每年都会准时收到七百元。到了一九七一年,补助款甚至提高到整整一千元。当然这无法与一般小镇图书馆的经费相比,但一千元至少可以采购不少二手侦探小说和西部小说。到安迪离开之前,你在肖申克图书馆中几乎可以找到任何你想看的书,即使找不到,安迪很可能也会为你找到。这时候的图书馆已经从一个油漆储藏室扩展为三个房间了。

  你会问,难道这一切全因为安迪告诉哈力那笔意外之财该如何节税吗?答案是:对……也不对。或许你自己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2:34

当时,马路消息流传着肖申克养了个理财高手。一九五〇年的春末到夏天,安迪为想要储备子女大学教育基金的警卫,设立了两个信托基金。他也指导一些想在股市小试身手的警卫如何炒股票(这些警卫炒股票的成绩斐然,其中一个警卫还因发了财而在两年后提早退休)。他绝对也传授了邓纳海典狱长不少避税诀窍。到了一九五一年春天,肖申克半数以上的狱卒都由安迪协助办理退税,到了一九五二年,所有狱卒的报税工作都由他代劳。而他所得到的最大回报,是监狱中最有价值的东西——赢得所有人的善意对待。
  后来,在史特马主政时,安迪的地位更加重要了。至于个中细节,有些事情我是知道的,有些事情我只好用猜的。我知道有不少犯人在外面有亲人或靠山帮他们打点行贿,因此可以在狱中获得特殊礼遇——例如,牢房中可以有收音机,或可以获得额外的亲友探视机会等等。监狱里的囚犯称这些在外面替他们打点的人为“天使”。突然之间,某个家伙礼拜六下午可以不必去工厂工作,于是你知道天使替他打点好了。进行的方式通常都是,天使会把贿款交给中阶的狱卒,再由这个中间人负责向上、向下打通关节,大家都分到一些油水。

  还有就是让邓纳海丢官的廉价修车服务。起先他们只是暗中经营,但在一九五〇年代末期,却大张旗鼓地做起生意来。我也蛮确定有些监狱工程的包商、提供机器设备给洗衣房以及车牌工厂的厂商会让监狱高层抽回扣。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毒品猖獗,同一批监狱管理人员甚至从毒品生意中牟利,这笔非法收入加总起来还蛮多的,虽然不像艾地卡或圣昆丁等大监狱有那么大笔黑钱进出,却也不是小数目。结果赚来的钱反倒成了头痛的问题。你总不能把大把钞票全塞进皮夹里,等到家里要建造游泳池或加盖房间时,再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皱巴巴、折了角的十元、二十元钞票来支付工程费。一旦你的收入超过了某个限度,就得解释你的钱是怎么赚来的。如果你的说服力非常弱,那么很可能自己也锒铛入狱。

  所以,安迪的服务就更重要了。他们把安迪调离洗衣房,让他在图书馆工作,但是如果你换个角度来看,他们其实从来不曾把他调开过,只不过安迪过去洗的是脏床单,如今洗的是黑钱罢了。他把这笔非法收入全换成了股票、债券、公债等。

  屋顶事件过了十年后,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很清楚自己做这些事的感觉,也不太会因此而感到良心不安。反正无论有没有他这个人存在,非法勾当都还是会照常进行。他并不是自愿到肖申克来的,他是个无辜的、被命运作弄的倒霉鬼,而不是传教士或大善人。

  “更何况,雷德,”他依旧以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说,“我在这儿做的事与我在外面的工作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我教你一条冷血定律好了:个人或公司需要专业理财协助的程度和他们所压榨的人数,恰好成正比。管理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愚蠢残忍的怪物,其实外面那些人的手段照样残忍和野蛮,只不过他们没有那么蠢,因为外面的世界所要求的能力水准比这里高一点,也没有高很多,只是高了一点。”

  “但是,毒品——”我说,“我不想多管闲事,不过毒品会让我神经过敏——我是绝不干这种事的,从来没有。”

  “不,”安迪说,“我也不喜欢毒品,从来都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抽烟或喝酒。但是我并没有贩卖毒品,我既没有把毒品弄进来,更不卖毒品,主要都是那些狱卒在卖。”

  “可是——”

  “对,我知道。这中间还是有一条界线。有的人一点坏事都不做,他们是圣人,鸽子都会飞到他们肩膀上,在他们衣服上拉屎等等;还有另外一种极端是,有的人只要有钱,就无恶不作——走私枪械、贩毒,什么勾当都肯干。有没有人找过你去杀人?”

  我点点头。多年来,的确有不少人找过我,毕竟我什么都有办法弄到。有不少人认为,我既然能替他们的收音机弄到干电池,或能替他们弄到香烟、大麻,自然也能替他们弄到懂得用刀的人。

  “当然有人找过你啦,但你不肯,是吗?”安迪说,“因为像我们这种人,我们知道在超凡入圣与无恶不作之间还有第三种选择,这是所有成熟的成年人都会选择的一条路。因此你会在得失之间求取平衡,两害相权取其轻,尽力将善意放在面前。我猜,从你每天晚上睡得好不好,就可以判断你做得好不好……又或者从你晚上都做些什么梦来论断。”

  “善意。”我说着大笑起来,“安迪,我很清楚,一个人会在善意的路上慢慢走下地狱。”

  他变得更加严肃了,“你难道不觉得,这儿就是地狱吗?肖申克就是地狱。他们贩卖毒品,而我教他们如何处理贩毒赚来的钱,但是我也借机充实图书馆。我知道这儿至少有二十多个人因为利用图书馆的书来充实自己而通过了高中同等学力考试。也许他们出去后,从此可以脱离这些粪堆。一九五七年,当我们需要第二间图书室时,我办到了,因为他们需要讨好我,我是个廉价劳动力,这是我们之间的交易。”

  “而且你也拥有私人牢房。”

  “当然,我喜欢那样。”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监狱人口慢慢增长,到了六十年代已有人口爆炸之虞,因为当时美国大学生想尝试吸大麻的人比比皆是,而美国的法律又罚得特别严。但安迪始终没有室友,除了一度,有一个高大沉默、名叫诺曼登的印第安人曾经短暂和他同房(跟所有进来这里的印第安人一样,他被称为酋长),但诺曼登没有住多久。不少长期犯认为安迪是个疯子,但安迪只是微笑。他一个人住,他也喜欢那样……正如他说,他们希望讨他欢喜,因为他是个廉价劳动力。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2:48

对坐牢的人而言,时间是缓慢的,有时你甚至认为时间停摆了,但时间还是一点一滴地渐渐流逝。邓纳海在报纸头条的丑闻声浪中离开了肖申克。史特马接替他的位子,此后六年,肖申克真是人间地狱。史特马在位时,肖申克医务室的床位和禁闭室的牢房永远人满为患。
  一九五八年某一天,当我在牢房中照着刮胡子用的小镜子时,镜中有个四十岁的中年人 与我对望。一九三八年进来的那个男孩,那个有着一头浓密红发、懊悔得快疯了、一心想自杀的年轻人不见了。红发逐渐转灰,而且开始脱落,眼角出现了鱼尾纹。那天,我可以看到一个老人的脸孔很快会在镜中出现,这使我惶恐万分,没有人愿意在监狱中老去。

  一九五九年初,史特马也离开了。当时不少记者混进来调查,其中一个甚至以假名及虚构的罪状在肖申克待了四个月,准备再度揭发监狱里的重重黑幕,但他们还未来得及挥棒打击时,史特马已逃之夭夭。我很明白他为什么要逃跑,真的,因为如果他受审判刑,就会被关进肖申克服刑。真是如此的话,他在这里活不过五小时。哈力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那个吸血鬼因心脏病发而提前退休。

  安迪从来不曾受到史特马事件的牵连。一九五九年初,来了一个新的典狱长、新的副典狱长和新的警卫队长。接下来八个月,安迪回复了普通囚犯的身份。也是在那段时期,诺曼登成了他的室友,然后一切又照旧。诺曼登搬出去后,安迪又再度享受到独居的优惠。上面的人尽管换来换去,但非法勾当从未停息。

  有一次我和诺曼登谈到安迪。“好人一个,”诺曼登说。很难听懂他的话,因为他有兔唇和腭裂,说话时唏哩呼噜的。“他是好人,从不乱开玩笑。我喜欢跟他住,但他不喜欢我跟他住,我看得出来。”他耸耸肩,“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

  直到一九五五年,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都一直挂在安迪的囚房内,然后换成了玛丽莲·梦露在电影《七年之痒》中的剧照,她站在地铁通风口的铁格盖子上,暖风吹来,掀起她的裙子。玛丽莲·梦露一直霸占墙面到一九六〇年,海报边都快烂了,才换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挂了一年,便换上一个英国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确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换上拉蔻儿·薇芝的海报。最后挂在上面的是个漂亮的摇滚歌星,名叫琳达·朗斯黛。

  我问过他那些海报对他有什么意义?他给了我奇怪和惊讶的一瞥,“怎么?它们对我的意义跟其他犯人一样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着那些美丽的女人,你觉得好像几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几乎可以……穿过海报,和她们在一起。一种自由的感觉。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最喜欢拉蔻儿·薇芝那张,不仅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滩,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边。在那种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可以听到自己内心的思绪。你曾经对一张照片产生过那样的感觉吗?觉得你几乎可以一脚踩进去的感觉?”

  我说我的确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意思。”他说。没错,多年后我确实完完全全明白他的意思……当我想通时,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诺曼登当时说的话,他说安迪的牢房总是冷冷的。

  一九六三年三月末或四月初的时候,安迪碰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告诉过你,安迪有一种大多数犯人(包括我在内)所缺乏的特质,是一种内心的宁静,甚至是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认为漫长的噩梦终有一天会结束。随便你怎么形容好了,安迪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大多数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入狱一阵子以后,脸上都会有一种阴郁绝望的神情,但安迪脸上却从未出现过,直到一九六三年的暮冬。

  那时我们换了一个典狱长,名叫山姆·诺顿。假如马瑟父子马瑟父子(Increase Mather & Cotton Mather),父子俩均为十七世纪著名的公理教会牧师。有机会认识诺顿,一定会觉得十分投契,从来没有人看过诺顿脸上绽开笑容。他是浸信会基督复临教会三十年的老教徒,有一个教会发的襟章。他自从成为这个快乐小家庭的大家长以后,最大的创新措施就是让每个新进犯人都拿到一本《圣经·新约》。在他桌上有个小纪念盘,柚木上嵌的金字写着:“基督是我的救主”,墙上还挂了一幅他太太的刺绣作品,上面绣着:“主的审判就要来临。”这些字使我们大多数人都倒抽一口冷气,我们都觉得审判日早已来到,而且我们也都愿意作证:岩石无法让我们藏身,枯树也不会提供我们遮蔽。他每次训话都引用《圣经》。每次碰到这种人的时候,我建议你最好脸上保持笑容,用双手护住下体。

  医务室的伤患比史特马在位时少多了,也不再出现月夜埋尸的情况,但这并不表示诺顿不相信惩罚的效力。禁闭室总是生意兴隆,不少人掉了牙,不是因为挨打,而是因为狱方只准他们吃面包和喝水,导致营养不良。

  在我所见过的高层人士中,诺顿是最下流的伪君子。狱中的非法勾当一直生意兴隆,而诺顿却更是花招百出。安迪对内幕一清二楚,由于我们这时候慢慢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不时透露一些消息给我。安迪谈起这些事情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半好玩、半厌恶的表情,好像他谈的是一些掠夺成性的丑陋虫子,它们的丑陋和贪婪,与其说可怕,不如说可笑。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3:03

 诺顿建立了一种“外役监”制度。你也许在十六、七年前看过这类报道;连《新闻周刊》都为此写过专题,听来似乎是狱政感化的一大革新。让囚犯到监狱外面伐木、修桥筑堤、建造贮藏马铃薯的地窖。诺顿称之为“外役监”,而且应邀到新英格兰的每个扶轮社和同济会去演讲,尤其当他的玉照登上《新闻周刊》之后,更加炙手可热。犯人却称之为“筑路帮派”,但没有一个犯人曾受邀到同济会或扶轮社去发表他们的观点。
  于是,从伐木、挖水沟到铺设地下电缆管道,都可以看见诺顿在里面捞油水,中饱私囊。无论是人员、物料,还是任何你想得到的项目,都有上百种方法可以从中揩油。但是诺顿还另辟蹊径。由于监狱囚犯是廉价奴工,你根本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所以建筑业全都怕极了诺顿的外役监计划。因此,手持《圣经》、戴着三十年纪念襟章的虔诚教徒诺顿,在十六年的肖申克典狱长任内从桌底下收过不少厚厚的信封。当他收到信封后,他会出过高的价钱来投标工程,或根本不投标工程,或是宣称他的“外役监”计划已经和别人签约了。我只是觉得纳闷,为什么从来不曾有人在麻省某条公路上,发现诺顿的尸体塞在被弃置的雷鸟车后车厢中,双手缚在背后,脑袋瓜中了六颗子弹。

  总之,正如酒吧中播放的老歌歌词:我的天,钱就这么滚滚而来!诺顿一定非常同意清教徒的传统观念,只要检查每个人的银行账户,就知道谁是上帝最眷顾的子民。

  这段期间,安迪是诺顿的左右手和沉默的合伙人,而监狱图书馆就成了押在诺顿手中的人质。诺顿心知肚明,而且也充分利用这点。安迪说,诺顿最喜欢的格言就是,用一只手洗净另外一只手的罪孽。于是,安迪提供诺顿各种有用的建议。我不敢说他亲手打造诺顿的“外役监”计划,但是我很确定他为那龟儿子处理各种钱财,提供有用的建议。钱越滚越多,而……好家伙!图书馆也添购了新的汽车修理手册、百科全书,以及准备升学考试的参考书,当然还有更多加德纳和拉摩尔的小说。

  我相信这件事之所以会发生,一则是诺顿不想失去左右手,二则是他怕安迪如果真的出狱的话,会说一些不利于他的话。

  我的消息是在七年中这边弄一点、那边弄一点所拼凑出来的,有些是从安迪口中得知,但不是全部。他从来不想多谈这些事,我不怪他,有些事情我是从六七个不同的消息来源那儿打探来的。我曾说过囚犯只不过是奴隶罢了,他们也像奴隶一样,表面装出一副笨样子,实际上却竖起耳朵。我把故事说得忽前忽后,不过我会从头到尾把故事完整地说给你听,然后你也许就明白,为什么安迪会陷入沮丧绝望的恍惚状态长达十个月之久。我认为,他直到一九六三年、也就是进来这个甜蜜的地狱牢房十五年后,才清楚谋杀案的真相。在他认识汤米·威廉斯之前,我猜他并不晓得情况会变得那么糟糕。

  汤米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加入我们这个快乐的小家庭。汤米自认是麻省人,但他并不以此为荣。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中,他坐遍了新英格兰地区的监狱。他是个职业小偷,我却认为他该拣别的行业干,或许你也会这样想。

  他已经结婚,太太每周来探监一次。她认为如果汤米能够完成高中学业,情况也许会逐渐好转,她和三岁的儿子自然也会受益,因此她说服汤米继续进修,于是汤米便开始定期造访图书馆。

  对安迪而言,帮助囚犯读书已经成为例行公事,他协助汤米重新复习高中修过的科目(并不是很多),然后通过同等学力考试。同时他也指导汤米如何利用函授课程,把以前不及格或没有修过的科目修完。

  汤米可能不是安迪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位,我也不知道他后来到底有没有拿到高中文凭,但是这些都和我们要讲的故事无关。重要的是,汤米后来非常喜欢安迪,正如其他许多人一样。

  有几次谈话时,他问安迪:“像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这句话就和问人家“像你这样的好女孩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方?”一样唐突。但安迪不是会回答这种问题的人,微笑着把话岔开。汤米自然去请教别人,最后,他终于弄清楚整个事情,但他自己也极为震惊。

  他询问的对象是跟他一起在洗衣房工作的伙伴,名叫查理·拉朴。查理因为被控谋杀,已经在牢里蹲了十二年。他迫不及待地把整个审判过程原原本本告诉汤米,那天把轧布机熨平的干净床单一条条拉出来塞进篮子里的动作,都不再像平日那么单调了。查理正讲到陪审团等到午餐后,才回到法庭上宣告安迪有罪,这时候机器故障的警笛响起,轧布机吱吱嘎嘎地停了下来。其他囚犯从机器的另一端把刚洗好的老人院床单一条条塞进轧布机里,然后在汤米和查理这一端每五秒钟吐出一条烫得平平整整的干床单,他们的工作是把机器吐出的床单一条条拉起来,折叠好以后放进推车里,推车里早已铺好棕色的干净牛皮纸。

  但是汤米听到警笛声后,只顾站在那儿发愣,张大嘴巴,下巴都要碰到胸口了,呆呆地瞪着查理。机器吐出的床单掉在地上,越积越多,吸干了地上的脏水,而洗衣房的地面通常都很潮湿肮脏。工头霍姆跑过来大声咆哮,想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是汤米视若无睹,继续和查理谈话,仿佛打人无数的霍姆根本不存在似的。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3:17

“你说那个高尔夫球教练叫什么名字?”
  “昆丁,”查理回答,一脸困惑沮丧的样子。他事后说,汤米的脸色好像战败投降时竖起的白旗一样。“好像是格林·昆丁——之类的。”

  “嘿!嘿!注意!”霍姆的脖子胀得好像鸡冠一样红,“被单放回冷水里,动作快一点 ,老天爷,你——”

  “格林·昆丁,天哪!”汤米说,他也只能说出这几个字,因为霍姆用警棍在他后脑勺上狠狠敲了一记,汤米倒在地上,撞掉了三颗门牙。当他醒来时,人已在禁闭室中。他被单独监禁了一星期,只准喝水、吃面包,还被记上一笔。

  那是一九六三年二月的事,放出禁闭室以后,汤米又去问了六七个老犯人,听到的故事都差不多。我也是被问的人之一,但是当我问他为何关心这事时,他只是不答腔。

  有一天,他去图书馆对安迪说了一大堆。自从安迪走过来问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以后,这是安迪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去了镇定……只不过这次他完全失控。

  那天我后来看见他的时候,他仿佛被重重打了一耙,正中眉心一样。他两手发抖,当我跟他说话时,他没答腔。那天傍晚,他跑去找警卫队长比利·汉龙,约好第二天求见典狱长诺顿。事后他告诉我,他那晚整夜没有合眼,听着隆冬的冷风在外面怒号,看着探照灯的光芒在周围扫射,在牢笼的水泥墙上划出一道道移动的长影,从杜鲁门主政时期开始,这个牢笼就成了他的家。他脑中拼命思考着整件事情。他说,就好像汤米手上有把钥匙,正好开启了他内心深处的牢笼,他自我禁锢的牢笼。那个牢笼里关的不是人,而是一只老虎,那只老虎的名字叫“希望”。汤米给的这把钥匙正好可以打开牢笼,放出希望的老虎,在他脑中咆哮着。

  四年前,汤米在罗德岛被捕,那时他正开着一辆偷来的车,里面放满赃物。汤米招出同党,换取减刑,因此只需服二到四年徒刑。在他入狱将近一年时,他的室友出狱了,换成另一个囚犯和他同住,名叫艾乌·布拉契。布拉契是因为持械闯入民宅偷窃,而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神经过敏的人,”汤米告诉我,“这样的人根本不该干小偷的,至少不应该带枪行窃。只要周遭有一点点声音,他很可能就会跳到半空中,拔枪就射。有一天晚上,只不过因为有人在另一个牢房中,拿着铁杯子刮他们牢房的铁栅,他就差点勒死我。

  “在重获自由之前,我跟他同住了七个月。我不能说我们谈过话,因为你知道,你不可能真的和布拉契交谈,每次我们谈话,总是他滔滔说个不完,我只有听的份儿。他从不停嘴,如果你想打个岔,他会两眼一翻,对你挥舞着拳头。每次他这样便让我背脊发凉。他身材高大,几乎秃顶,一对绿眼珠嵌在深陷的眼眶中。老天,我希望这一生不要再看到他。

  “他每晚都说个不停:他在哪里长大的、他如何从孤儿院逃走、他干过什么事,还有他搞过的女人、他赢过的扑克牌;我只有不动声色地听他说。我的脸虽然不怎么样,不过我并不想整形。

  “照他所说,他至少抢过两百个地方,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连有人放个响屁,都会使他像鞭炮般惊跳起来,但他发誓是真的。……听着,雷德,我知道有的人听说了一些事以后会编造故事,但是在我听说这个叫昆丁的高尔夫球教练之前,我记得我就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布拉契潜入我家偷东西的话,我若事后才发现,就算是万幸了。我真不敢想象,当他潜入一个女人的房间翻珠宝盒时,她若在睡梦中咳嗽一声或翻个身,会有什么后果?单单想到这件事,都令人不寒而栗。

  “他说他杀过人,杀过那些惹毛他的人,至少这是他说的,而我相信他的话,他看起来确实像会杀人。他实在太他妈的神经过敏、太紧张了,就像一把锯掉了撞针的枪,随时会发射出去。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有一把锯掉撞针的警用手枪。这样做没什么好处,纯粹是无聊而已,因为手枪的扳机变得十分灵敏,只要他把音响开到最大声,把枪放在喇叭箱上,很可能就会自动发射。布拉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无法说得更清楚了,总之我相信他轰过些什么人。

  “所以一天晚上,我心血来潮,问他杀过谁?我只当听笑话罢了,你知道。他大笑说道:‘有个家伙正因为我杀了两个人而在缅因州服刑。我杀的是这个笨蛋的太太和另一个家伙,我偷偷潜入他的房子,那家伙跟我过不去。’我不记得他是否曾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汤米接着说,“也许他说过,但在新英格兰,杜佛尼这个姓就像其他地方的史密斯和琼斯一样普通。但是,他确实把他杀掉的那个家伙的名字告诉我了,他说那家伙叫格林·昆丁,是个讨厌鬼,有钱的讨厌鬼,职业高尔夫球选手。他说他觉得那家伙应该在屋子里放了不少现金,可能有五千美金,在当时,那可是一大笔钱。所以我问:‘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在战后,战争刚结束没多久。’

  “所以,他闯进他们屋里,两个人被他吵醒,昆丁还给了他一些麻烦,他是这么说的。我则认为,说不定那家伙只不过开始打鼾。他还告诉我,昆丁和一个名律师的老婆鬼混,结果法院把那个律师送进了肖申克监狱。他说完后大笑不已。老天,当我终于可以出狱、离开那个牢房时,真是觉得谢天谢地。”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3:30

 我想你不难看出当安迪听完汤米的故事后,为何有一点魂不守舍了,以及他为何要立刻求见典狱长。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汤米认识他已是四年前的事。当安迪在一九六三年听见这事时,布拉契也许已经快出狱了……甚至已经出狱。安迪担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还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随风而逝,不见踪影。
  汤米说的故事并不完全前后一致,但现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布拉契告诉汤米,被关起 来的是个名律师,而安迪却是个银行家,只不过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这两种职业混为一谈。何况别忘了,布拉契告诉汤米这件事时,距离报上刊出审判消息已经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诉汤米,他从昆丁的抽屉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审判中却说,屋内没有被窃的痕迹。在我看来,首先,如果拥有这笔钱的人已经死了,你怎么可能知道屋内到底被偷了多少东西呢?第二,说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说谎?也许他不想承认自己无缘无故就杀了两个人。第三,也许屋内确实有被窃的痕迹,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时候是很笨的,也可能当时为了不要坏了检察官的大事,他们故意把这事掩盖过去。别忘了,当时检察官正在竞选公职,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为竞选的宣传,而一件迟迟未破的盗窃杀人案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但在这三个可能中,我觉得第二个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认识不少像布拉契这类的人,他们都有一双疯狂的眼睛,随时会扣扳机。即使他们只不过偷了个两块美金的廉价手表和九块钱零钱就被逮了,他们也会把它说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类的巨钻后逃之夭夭。

  尽管稍有疑虑,但有一件事说服安迪相信汤米的故事。布拉契绝不是临时起意杀昆丁的,他称昆丁为“有钱的讨厌鬼”,他知道昆丁是个高尔夫职业选手。在那一两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个星期总会到乡村俱乐部喝酒吃饭两次,而且安迪发现太太出轨后,也经常独自在那儿喝闷酒。乡村俱乐部有个停靠小艇的码头,一九四七年有一阵子,那儿有个兼差的员工还蛮符合汤米对布拉契的描述。那个人长得很高大,头几乎全秃了,有一对深陷的绿眼睛。他瞪着你的时候,仿佛在打量你一般,会令你浑身不舒服。他没有在那里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负责管理码头的人开除了他。但是你不会轻易忘记像他那种人,他太显眼了。

  于是安迪在一个凄风苦雨的日子去见诺顿,那天云层很低,灰蒙蒙的墙上是灰蒙蒙的天。那天也是开始融雪的日子,监狱外田野间露出了无生气的草地。

  典狱长在行政大楼有间相当宽敞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连着副典狱长的办公室,那天副典狱长出去了,不过我有个亲信刚好在那儿,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负责浇花和给地板打蜡,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钥匙孔打了蜡,因为他只顾竖起他的脏耳朵从钥匙孔偷听事情经过。

  他听到典狱长的门打开后又关上,然后听到典狱长说:“早安,杜佛尼,有什么事吗?”

  “典狱长,”安迪说,老柴士特后来告诉我们,他几乎听不出是安迪的声音,因为变得太多了。“典狱长……有件事发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那你何不从头说起呢?”典狱长说,大概用他“我们打开《圣经》第二十三诗篇一起读吧”的声音:“这样会容易多了。”

  于是安迪开始从头说起。他先说明自己入狱的前因后果,然后再把汤米的话重复一遍。他也说出了汤米的名字,不过从后来事情的发展看来,这是不智之举,但当时他又别无他法,如果没有人证,别人怎么可能相信你说的呢?

  当他说完后,诺顿不发一语。我可以想象他的表情: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头快撞到墙上挂着的州长李德的照片,两手合十,指尖抵着下巴,嘴唇噘着,从眉毛以上直到额顶全是皱纹,那个三十年纪念襟章闪闪发亮。

  “嗯,”他最后说,“这是我听过的最该死的故事。但告诉你最令我吃惊的是什么吧,杜佛尼。”

  “先生,是什么?”

  “那就是你居然会相信这个故事。”

  “先生,我不懂你是什么意思?”柴士特告诉我们,十三年前那个在屋顶上毫无惧色地对抗哈力的安迪·杜佛尼,此时竟然语无伦次起来。

  诺顿说:“依我看来,很明显那个年轻的汤米对你印象太好了,他听过你的故事,很自然的就很想……为了鼓舞你的心情,比方说,这是很自然的。他太年轻了,也不算聪明,他根本不知道这么说了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我现在建议你——”

  “你以为我没有这样怀疑过吗?”安迪问,“但是我从来没有告诉汤米那个码头工人的事情。我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这件事,甚至从来不曾想过这件事!但是汤米对牢友的描述和那个工人……他们根本就是一模一样!”

  “我看你也是受到选择性认知的影响。”诺顿说完后干笑两声。“选择性认知”,这是专搞狱政感化的人最爱用的名词。

  “先生,完全不是这样。”

  “那是你的偏见,”诺顿说,“但是我的看法就不同。别忘了,我只听到你的片面之词,说有这么一个人在乡村俱乐部工作。”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6-5 10:13:45

“不,先生,”安迪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
  “总之,”诺顿故意提高声调压过他,“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好吗?假定——只是假定——假定真有这么一个叫布劳契的家伙。”

  “布拉契。”安迪连忙道。

  “好吧,布拉契,就说他是汤米在罗德岛监狱的牢友。非常可能他已经出狱了,很好。我们甚至不知道他和汤米关在一起时,已经关在牢里多久了?只知道他应该坐六至十二年的牢。”

  “不,我们不知道他关了多久,但汤米说他一向表现很差,我想他很有可能还在狱中。即使他被放出来,监狱一定会留下他的地址、他亲人的名字——”

  “从这两个资料几乎都不可能查得出任何结果。”

  安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脱口而出:“但这总是个机会吧?不是吗?”

  “是的,当然。所以,让我们假设真有这么一个布拉契存在,而且仍然关在罗德岛监狱里。如果我们拿这件事去问他,他会有什么反应?他难道会马上跪下来,两眼往上一翻说:‘是我干的!我干的!判我无期徒刑吧!’”

  “你怎么这么迟钝?”安迪说。他的声音很低,老柴士特几乎听不清,不过他清清楚楚听到典狱长的话。

  “什么?你说我什么?”

  “迟钝!”安迪嚷着,“是故意的吗?”

  “杜佛尼,你已经浪费我五分钟的时间了,不,七分钟,我今天忙得很,我看我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

  “高尔夫球俱乐部也会有旧出勤纪录,你没想到吗?”安迪喊道,“他们一定还保留了报税单、失业救济金申请表等各种档案,上面都会有他的名字。这件事才发生了不过十五年,他们一定还记得他!他们会记得布拉契的。汤米可以作证布拉契说过这些话,而乡村俱乐部的经理也可以出面作证布拉契确实在那儿工作过。我可以要求重新开庭!我可以——”

  “警卫!警卫!把这个人拉出去!”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呀?”安迪说。老柴士特告诉我,安迪那时几乎在尖叫了。“这是我的人生、我出去的机会,你看不出来吗?你不会打个长途电话过去查问,至少查证一下汤米的说法吗?我会付电话费的,我会——”

  这时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守卫进来把他拖出去。

  “单独关禁闭,”诺顿说,大概一边说一边摸着他的三十年纪念襟章,“只给水和面包。”

  于是他们把完全失控的安迪拖出去,他一路喊着:“这是我的人生、我的人生,你不懂吗?我的人生——”

  安迪在禁闭室关了二十天,这是他第二次关禁闭,也是他加入这个快乐家庭以来,第一次被诺顿在纪录簿上狠狠记上一笔。

  当我们谈到这件事时,我得告诉你一些有关禁闭室的事。我们缅因州的禁闭室是十八世纪拓荒时代的产物。在那时候,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在“狱政学”或“改过自新”和“选择性认知”这些名词上,那是个非黑即白的年代,你不是无辜,就是有罪。如果有罪,不是绞刑,便是下狱。如果被判下狱,可没有什么监狱给你住,缅因州政府会给你一把锄头,让你从日出挖到日落,给自己掘个坑,然后给你几张兽皮和一个水桶,要你躺进自己掘的洞里。下去后,狱卒便把洞口用铁栅给盖上,再扔进一些谷物,或者一个星期给你一两块肉,周日晚上说不定还会有一点大麦粥吃吃。你小便在桶里,狱卒每天早上六点的时候会来倒水,你也拿同一个桶子去接水。天下雨时,你还可以拿这个桶把雨水舀出洞外……除非你想像老鼠一样溺死在洞里。

  没有人会在这种洞中住太久,三十个月已经算很厉害了。据我所知,在这种坑中待得最久、还能活着出来的是一个十四岁的精神病患者,他用一块生锈的金属片把同学的命根子给剁了。他在洞内待了七年,不过当然是因为他还年轻力壮。

  你得记住,当年只要比偷东西、亵渎或在安息日出门时忘了带手帕擤鼻涕等过错还严重些的罪名,都可能被判绞刑。至于上述这些过错和其他轻罪的处罚,就是在那种地洞中关上三至六个月或者九个月。等你出来时,你会全身像鱼肚一样白,眼睛半瞎,牙齿动摇,脚上长满真菌。

  肖申克的禁闭室倒没有那么糟……我猜。人类的感受大致可分为三种程度:好、坏和可怕。当你朝着可怕的方向步入越来越黑暗的地方时,再进一步分类会越来越难。

  关禁闭的时候,你得走下二十三级楼梯才会到禁闭室。那儿惟一的声音是滴答的水声,惟一的灯光是来自一些摇摇欲坠的六十瓦灯泡发出的微光。地窖成桶状,就好像有钱人有时候藏在画像后面的保险柜一样,圆形的出入口也像保险柜一样,是可以开关的实心门,而不是栅栏。禁闭室的通风口在上面,但没有任何光亮会从上面透进来,只靠一个小灯泡照明。每天晚上八点钟,监狱的主控室就会准时关掉禁闭室的灯,比其他牢房早一个小时。如果你喜欢所有时间都生活在黑暗中,他们也可以这样安排,但没有多少人会这么做……不过八点钟过后,你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墙边有张床,还有个尿罐,但没有马桶座。打发时间的方法只有三种:坐着、拉屎或睡觉,真是伟大的选择!在那里度过二十天,就好像过了一年一样。三十天仿佛两年,四十天则像十年一样。有时你会听到老鼠在通风系统中活动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连害怕都不知为何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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