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耀镜の恶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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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著系列]基督山伯爵3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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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0 13: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8-8 17:38 编辑 <br /><br />第三十一章 意大利:水手辛巴德
一八三八年初,巴黎上流社会的两个青年,阿尔贝·马尔塞夫子爵和弗兰兹·伊皮奈男爵,到了佛罗伦萨。他们约定好了来观看那一年的罗马狂欢节,弗兰兹事先说定充当阿尔贝的向导,因为他最近这三四年来一直住在意大利。在罗马度狂欢节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尤其是如果你不愿意在呸布尔广场或凡西诺广场上过夜。所以他们写信给爱斯巴广场伦敦旅馆的老板派里尼,吩咐为他们保留几个舒适的房间。派里尼老板回信说,他只有两间寝室和一间内房,在三楼上,租金很低廉,每天只要一个路易。他们接受了这个条件,但为了尽可能好好地利用空暇的时间,阿尔贝就动身到那不勒斯去游览。而弗兰兹则留在佛罗伦萨。在这儿过了几天以后,他去过那家叫卡西诺的俱乐部,并且在佛罗伦萨的几家贵族家里过了两三个夜晚,在他访问了波拿巴的摇篮科西嘉以后,他忽然想去访问一下拿破仑的监禁地厄尔巴岛。
  一天傍晚,他解开一艘拴在里窝那港内铁环上的小船,跳到船上,用他的披风裹住身体,在船里躺下,对船员们说:“开到厄尔巴岛去!”小船就飞也似的驶出了港口,第二天早晨,弗兰兹便在费拉约港弃舟登岸。在沿着那位巨人所留下的足迹走过一遍以后,他又在岛上游览了一番,然后重新上船,向马西亚纳驶去。两小时以后,他在皮亚诺扎上岸,他曾听人煞有介事地说过,那儿到处都是红色的鹧鸪。但打猎的成绩却不佳,他只打下来几只鹧鸪,于是他如同每一个失败的猎人一样,回到船上就大发脾气。
  “啊,如果大人愿意,”船长说,“您可以找到一个绝对好的地方打猎。”
  “在哪儿?”
  “您看见那个岛了吗?”船长指着耸立在蔚蓝色的海面上一片圆锥形状的岛屿说。
  “嗯,这是什么岛?”
  “基督山岛。”
  “可是我没有在这个岛上打猎的许可证呀。”
  “大人不必要许可证,因为那个岛上没人居住。”
  “啊,真的!”青年说,“地中海上竟有一个荒岛,真是一件怪事。”
  “这是很自然,小岛上是一大堆岩石,岛上没有一亩可耕的土地。”
  “这个岛归属哪个国家?”
  “属于托斯卡纳。”
  “那儿可以打到什么?”
  “数不尽的野山羊。”
  “我想它们大概是靠舔石头过日子吧。”弗兰兹怀疑地笑了笑说。
  “不,石缝里可以长出小树,它们可以啃嫩叶吃。”
  “我睡在哪儿呢?”
  “岸上的岩洞,或者裹上披风睡在船上,而且,要是大人高兴的话,我们可以打完猎以后马上就走。我们夜里白天都一样能航行,如果风停了,我们可以用桨。”
  弗兰兹觉得和他同伴会聚的日子还早,而且在罗马的寓所也没什么别的麻烦,所以他就接受了这个建议。一听说他同意了,水手们就互相低语了几句。“喂,”他问道,“怎么?还有什么困难吗?”
  “不?”船长答道。“但我们得告诉大人知道,那个岛很不安全。”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基督山虽然没有人在上面住,但偶尔也被走私贩子和海盗用作避难所,他们都是从科西嘉、撒丁,或是非洲来的。假如有人告我们曾到过那儿,那么我们回到里窝那的时候,就得上检疫所扣留六天。”
  “见鬼!那就得好好考虑考虑了!六天正好是上帝创世用的时间。伙计们,这个时间是不是太长了一点。”
  “但谁会去报告大人到过基督山呢?”
  “噢,我肯定不会。”弗兰兹喊道。
  “我也不,我也不!”水手们同声说。
  “那么就转舵向基督山。”
  船长下了几个命令,船头开始朝那个岛调转过去,不多会儿小船便朝着那个方向驶过去。弗兰兹等船一切都调整好,船帆鼓起了风,四个水手站定了位置,三个在船头,一个在船尾,然后又重新接上话头。“盖太诺,”他对船长说,“你跟我说基督山是海盗的一个避难所,我想他们可并不象山羊那么好玩吧。”
  “是大人,话没错。”
  “我知道确实有走私贩子,但我想,自从阿尔及尔被攻克,摄政制度被摧毁以来,海盗只是库柏和玛里亚特上尉的传奇小说中的人物了吧。”
  “大人有所不知,海盗确实有,就象现在还有强盗一样——大家不是都以为强盗已经让教皇利奥十二世灭绝了吗?可是他们天天还在罗马的城门口抢劫来往过客。难道大人没有听说过,六个月前,法国代理公使在离韦莱特里五百步的距离里内被抢的那件事吗?”
  “噢,是的,我听说过。”
  “那么好,如果大人也象我们一样一直生在里窝那,您就会常常听人说,一艘小商船,或是一艘英国游艇,本来是要开到巴斯蒂亚、费拉约港,或契维塔·韦基亚去的,结果却没了影儿。谁也不知道那条船出什么事了,肯定是触到岩石上沉没了。哼,它碰上的这块岩后大概是一艘又长又狭的船,船上有六个人或者八个人,他们趁着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不知在哪一个荒凉的小岛附近袭击了它,抢劫了它,就象强盗在一处树林的拐角上抢劫一辆马车一样。”
  “但是,”裹紧了披风躺在小船里的弗兰兹问道,“那些遭抢的人为什么不向法国、撒丁,或是托斯卡纳政府去控告呢?”
  “为什么?”盖太诺微笑起来。
  “是的,为什么?”
  “因为他们先是把帆船上所有他们觉得值得拿的东西都搬到他们自己的小船上,然后把船员的手脚都绑起来,往每个人的脖子上都绑上一个二十四磅重的铁球,在帆船底上凿一个大洞,然后就离开。十分钟以后,帆船就开始前后左右地摇荡起来,然后就向下沉,一会儿往这边倾倒,一会儿又往那一边倾倒。几番沉浮后,突然间放出大炮一样的一声巨响——这是甲板里的空气爆炸了。一会儿,排水孔里就象鲸鱼的喷水口一样喷出水来,帆船最后哼哼一声,打几个转转,就不见了,只在水面上形成了一个大漩涡,于是一切就都完了。仅五分钟之内,只有上帝的眼睛才看得到帆船究竟躺在海底的哪一个角落。现在你明白了,”船长大笑着说,“为什么没有人去向政府去控告,为什么帆船到不了港的原因了吧?”
  要是盖太诺在提议去岛上行猎以前讲了这番话,弗兰兹在接受他的建议时大概会犹豫一下,但是他们现在已经出发了,他认为后退就是示弱。有些人不会轻率地自甘冒险,但假如有危险临头,却能处之泰然,他便是那种人。有些人十分镇定果敢,他们把危险看成是决斗时的敌手,他们琢磨它的动作,研究它的路数,他们的后退不过是为了喘息一下而已,并不是表示懦怯。他们表示捕捉一切于自己有利的地方,而一下置敌人于死地,他也是那种人。“哼!”他说,“我游遍了西西里和卡拉布里亚,我在爱琴海上曾经航行过两个月,什么海盗强盗我连影子都从没见过一个。”
  “我给大人讲多些,并不是要您改变计划,”盖太诺答道,“只是您问到我,我就回答您,如此而已。”
  “是的,我亲爱的盖太诺,你讲这些很有趣,我希望能好好地玩味玩味。往基督山开吧。”
  风势很猛,小船以每小时六七海里的速度前进。他们十分快地接近航行的目的地。当他们接近那个岛的时候,它象是从海底里冒出来的一个庞然大物,透过明净天际下的薄暮余辉,他们辨得出岩石一块一块地堆积在一起,象一座弹药库里的炮弹一样;石缝里则生长着青绿色的灌木和小树。至于水手们,表面上看似十分平静,但显然都十分警惕,小心翼翼的注视着展开在他们前面的玻璃般光洁的海面。海面上只能看到几艘渔船和船上的白帆。当他们离基督山只有十五哩的时候,太阳开始沉落到科西嘉的后面,科西嘉的群山在天空的衬托下划出明晰轮廓,雄劲地呈现出峥嵘的山峰。这座大岩山象巨人亚达麦斯脱似的气势汹汹地俯视着小船,遮住了太阳,而太阳又染红了它的山巅。阴影渐渐从海上升起,好似在驱逐落日的余辉。最后,太阳的余辉驻足在山顶上,在那儿逗留了一会儿,把山顶染得火红,如同一座火山顶。然后,阴影渐渐吞蚀了山顶,象它刚才吞蚀山脚一样,于是整个岛子现在变成了一座灰蒙蒙的山,愈来愈阴沉。半小时后,黑夜就完全笼罩了。
  好在海员们常走这些航线,熟悉托斯卡纳群岛一带的每一块礁石。毕竟在这样的昏黑之中,弗兰兹并不那么镇定自若。科西嘉早已看不见了,基督山也不知隐蔽在了何处,可水手们却象大山猫一样,能暗中识物,并且掌舵人也没有显露出丝毫犹豫。太阳落山后一个钟头了,弗兰兹好象觉得在左侧四分之一哩处看到一大堆黑乎乎的东西,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
  为了怕把一片浮云错认作陆地而引起水手们的嘲笑,他一直保持着沉默。突然间,那里出现一大片光,陆地或许会象一片云,但火光却不可能是一颗殒星。
  “这片光是什么?”他问。
  “别出声!”船长说,“是火光。”
  “可你告诉我岛上没人住呀!”
  “我说上面没有固定的居民,但我也说过有时它是走私贩子港口。”
  “而且还有海盗?”
  “还有海盗,”盖太诺把弗兰兹的话重复一遍。“就是因为那,我才吩咐驶过那个岛,所以您也可以看到,那片火光现在在我们身后了。”
  “但这个火光,”弗兰兹又说,”在我看来,倒是不必让我们警惕反而应当让我们放心,凡是不想被人发现的人是不会烧火的呀。”
  “噢,这倒不见得,”盖太诺说,”如果您能在黑暗中猜到这个岛的方位,您就会知道,那一片火光从侧面或从皮亚诺扎岛那边看过去是望不见的,只有从海面上才看得到。”
  “那么,你认为这一片火光等于是说有不速之客在岛上吗?”
  “我们正要把这事弄明白。”盖太诺回答,他的眼睛盯着这颗岛上之星。
  “你怎么弄明白呢?”
  “您呆会儿就知道了。”
  盖太诺和他的伙计们开始商量起来。五分钟以后,他们采取了一个行动,把小船掉过头来。他们朝来时的方向转回去,几分钟以后,就不见火光了,一片隆起的高地遮住了它。掌舵人又改变了小帆船的方向,船就急速地向岛子靠拢过去,不久就离岛只有五十步之遥了。盖太诺扯落了船帆,小船就停了下来。所有这一切都在沉默中完成,自从他们改变方向以来,就不曾再说过一个字。
  这次前来行猎是盖太诺提议的,所以他自动负起全责。四个水手的眼睛都盯在他的身上,同时都把他们的桨准备好,以便随时可以划开去。在这一点,靠了黑暗帮忙,大概是做起来不难。至于弗兰兹,他极其冷静地检查了一下他自己的武器。
  他有两支双铳枪和一支马枪。他上了子弹,望着枪机,静静地等着。这时,船长已脱掉他的背心和衬衫,紧了紧他的裤子;他原来就赤着脚,所以根本没有鞋袜可脱。完成这些以后,他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一个要大家保持肃静的动作,就一点儿声响没有地滑入海里,极其小心的游向岸边,没有一丝哪怕最轻微的动静。只有从那条闪着磷光的水痕才能跟踪到他。这道水痕迹一会儿也不见了;显然他已上了岸。在半个小时内,船上的每一个人都一动不动,当那道发光的水痕又出现时,他用力划了两划就回到了船上。
  “怎么样?”弗兰兹和水手们齐声问。
  “他们是些西班牙走私贩子,”他说,“两个科西嘉强盗也和他们在一起。”
  “科西嘉强盗怎么会和西班牙走私贩子一起在这儿呢?”
  “唉!”船长用基督教徒般的悲天悯人的口吻回答说,“我们应该永远互相帮助。强盗常常让宪兵和马枪兵逼得走投无路。唉,他们看到一条小船,而船上是象我们这样的好人,他们就来要求我们庇护。对于一个走投无路的可怜虫,你怎么能拒绝帮忙呢?我们就收留了他们。而为了更加安全起见,我们就驾船到海上来。我们并不因此破费什么,但却救了一个相同命运人的性命,或至少使一个伙伴获得了自由,而他,一有机会就会报告我们,指示一个安全地点,使我们可以把货物顺顺利利地卸到岸上。”
  “啊!”弗兰兹说,“那么你偶尔也干点走私的活了,盖太诺?”
  “阁下,人总得什么都干一点儿,我们总得要过日子哪。”
  对方带着一个难以形容的微笑回答说。
  “那么你认识基督山岛上现在那些人罗?”
  “哦,是的,我们水手就象是互济会会员,可凭某种暗号互相认识的。”
  “如果我们上岸去,你认为不要紧吗?”
  “一点用不着害怕!走私贩子不是强盗。”
  “但那两个科西嘉强盗呢?”弗兰兹说道,心中盘算着危险的可能性。
  “哦!”盖太诺说,“他们做强盗可不是他们的错,那是当局的错。”
  “怎么会呢?”
  “他们被追得走投无路,就因为‘摘了一个瓢儿’,而当局似乎认为科西嘉人的天性里不该有复仇的念头似的。”
  “你这‘摘了一个瓢儿’是什么意思,是指暗杀了一个人吗?”弗兰兹继续刨根问底地说道。
  “我的意思是他们杀了一个仇人,那和普通的暗杀可大不相同。”船长答道。
  “好吧,”青年说,“那么我们去请求这些走私贩子和强盗的接待吧。你认为他们肯吗?”
  “一定肯的。”
  “他们有多少人?”
  “四个,加上那两个强盗,一共六个。”
  “正和我们相等,那么他们假如要找麻烦,我们也能够对付他们。我最后再对你说一遍,到基督山去吧。”
  “是,但阁下得允许我们采取某种预防措施。”
  “只管做吧,要象斯托一样的聪明和尤利西斯一样的慎重。我不但允许,而且还鼓励你这样做。”
  “那么,别出声!”盖太诺说。
  每一个人都不再作声了。象弗兰兹这样一个看事明了的人,知道所处的位置很重要,他现在是孤零零地独自和一群水手在黑暗里,他并不认识他们,他们没有理由要尽忠于他;他们知道他身上藏着几千法郎;他们曾查看他的武器,他那几支枪非常漂亮,当他们查看的时候即使说不带着嫉妒,至少却充满着好奇心,另一方面,他就要上岸了,除了这些人以外,他再无其他任何的保护,这个岛虽然有着一个非常富于宗教色彩的名字,但在弗兰兹看来,这些走私贩子和强盗除了给他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待遇外,似乎不会给他什么别的接待,帆船被凿的那种故事,在白天听来难以相信,但在夜里想来却似乎非常可能。处在这两种想象的危险之间,他眼睛不敢离开船员,手不敢离开枪。
  水手们扯起了帆,帆船正破浪前进。弗兰兹的眼睛现在已比较习惯了黑暗,他可以在黑暗中辨别出小船沿着它航行的那个巨人般的花岗石;然后,转过一块岩石,他看到了明亮的火光,火光周围坐着五六个人。火焰照亮了百步之内的海面。
  盖太诺沿着光圈的边缘航行,小心地使船保持在光线之外;就这样,当他们驶到火光正面的时候,他就笔直地驶入光圈的中心,嘴里唱起了一首渔歌,他的伙计们也同声合唱着。歌声一响,坐在火堆周围的人就站起身向登岸的地方走过来,他们的眼睛死盯着小船,显然是在判断和推测来者的情况和意图的。
  不久,他们象是满意地得到了答案,又回到(只剩一个人还站在岸边)了他们的火堆那儿,火堆上正烤着一整只野山羊。当小船距岸二十步之内时,滩头上的那个人就把他的马枪做了一个哨兵遇见巡逻兵的姿势,并用撒丁语喊道:“哪一个?”弗兰兹冷静地把手指按在枪机上。盖太诺同这个人交谈了几句,这几句话那位游客虽然不懂,但一听便知是在讲他。
  “阁下愿不愿报一下姓名?”船长道。
  “不要讲出我的名字来,只说我是一个来游玩的法国旅客就得了。”
  盖太诺把这个答复转达了以后,哨兵就对坐在火堆旁边的一个人发了一声命令,那个人就站起来消失在岩石堆里了。
  谁都没有讲话,每个人似乎都在忙着自己的事。弗兰兹正忙着上岸的准备,水手们正忙着收帆,走私贩子们正忙着烤他们的野山羊,但在这一切互不相关的动作之中,他们显然互相在打量着对方。那个走开的人突然从他离开的那个地方的对面回来了;他向那哨兵示意,那哨兵就转向小船,喊出了“Saccommodi”这个字。“Saccommodi”这个意大利字是无法翻译的,它的意思同时包含着:“来吧,请进,欢迎光临,只当在你自己家里一样,你就是家里的主人。”这个字就象莫里哀那句土耳其语一样,使那些醉心于贵族的小市民大为吃惊,因为它所包括的内容太多了。水手们不等对方发出第二声邀请,就用桨猛划了四下,小船便到了岸边。盖太诺一跃上岸,和那哨兵交谈了几句,接着他的伙计们也上了岸,最后才轮到弗兰兹。他把一支枪背在自己的肩头,另一支由盖太诺背着,而他的马枪则由一个水手拿着。他的服装半似艺术家,半似花花公子,并没有引起对方的怀疑,因此也没有惹起什么不安。小船已系在岸边,他们向前走了几步,找到了一块舒适的露宿地点,但他们所选择的地点显然不合那个当哨兵的走私贩子的心意,因为他大声喊道:“请你们别在那儿。”
  盖太诺低声道了一声歉,便向对面走去,有两个水手已在火堆上点燃了火把,照着他们向前走。他们约莫前进了三十步左右,便在一小堆岩石环绕的空地上停了下来,空地里的座位已准备好了,象哨兵的岗亭一样。四周的岩石缝里生长着几株矮小的橡树和繁密的金娘花丛。弗兰兹用火把向下照了一下,借着火光可以看到一堆灰烬,说明这个隐蔽的地方并不是他第一个发现的,而无疑的是那些好奇的访问者在基督山的驻足之一。至于他以前的种种预测,在他登陆以后,看到那批主人的无所谓的——即使不算是友谊的——态度以后,他的成见已经打消了,或更准确一点说,是因为看到了那只山羊,以致他的念头已转到食欲上去了。他向盖太诺提起了这一点,盖太诺回答说,准备晚餐是最容易不过的事了,因为他们的船里有面包、酒和半打鹧鸪,只要生起一堆火来烤熟它们就得了。
  “而且,”他又说,“假如他们烤肉的香味引诱了您,我可以拿两只鸟去跟他们换一块肉来。”
  “你倒象是个天生的外交家,”弗兰兹答道,“去试试看吧。”
  这时,水手们已拾了许多枯枝,生起一堆火来。弗兰兹嗅着烤山羊的香味,正在等得不耐烦的时候,船长带着一种神秘的神色回来了。
  “怎么样,”弗兰兹问道,“有什么新情况?他们拒绝了吗?”
  “正巧相反,”盖太诺答道,“他们的头儿是位法国青年,就请您去和他一同用晚餐。”
  “哦,”弗兰兹说,“这位头儿倒非常客气,我看也不必拒绝吧,特别是我还要带我那一份晚餐去。”
  “噢,不必了,他的晚餐丰富得很呢,只是他有一个附带的条件方能请您到他的家里去。”
  “他的家!难道他在这儿盖了所房子吗?”
  “不,但反正他有个非常舒适的住处,这是他们说的。”
  “那么你认识这位头儿了?”
  “我听人说起过他。”
  “是说好还是坏?”
  “两者兼而有之。”
  “见鬼!是什么条件呢?”
  “您得蒙住眼睛,直到他亲自吩咐您的时候才可以把绑带取下来。”弗兰兹望着盖太诺,想知道他对于这个建议是怎么看的。“啊,”他猜到了弗兰兹的想法,就回答说,“我知道这是值得考虑一下的。”
  “假如你处在我的位置,你怎么办呢?”
  “我,我是光棍一条,没什么怕失去的,我当然去。”
  “你会接受吗?”
  “我会接受的,就算是出于好奇心吧。”
  “那么,这位头儿有什么非常奇特之处吗?”
  “听着,”盖太诺压低了嗓音说道,“我不知道他们说得是不是真的,”他停下来,看看附近有没有人。
  “他们怎么说?”
  “说这位头儿住在一个岩洞里,同这个洞一比,庇梯宫简直算不了什么了。”
  “胡说!”弗兰兹说着就又坐了下来。
  “这不是胡说,是真的。圣·弗狄南号的舵手卡玛曾经进去过一次,他出来以后惊奇得了不得,发誓说那么多的金银珠宝只有在童话里才听说过。”
  “你知不知道,”弗兰兹说,“假如这种事是真的,你这不是领我到阿里巴巴的宝窟里去了吗?”
  “我只是把听到的话告诉您而已。”
  “那么你劝我答应他吗?”
  “噢,我可没那样说,阁下尽可悉听尊便。这种事我可不敢劝您。”
  弗兰兹想了一下,觉得一个人既然那么有钱,是决不会想来抢他腰中的区区之数的;既然等着他的是一顿美餐,他就接受了。盖太诺带着他的答复走了。弗兰兹是很审慎的,很希望尽可能多知道些关于他这位东道主的一切。在对话的时候,他注意到一个水手坐在旁边,在一本正经地翻弄着鹧鸪,带着一种很忠于职守的神气,于是他转向这个水手,问这些人是怎么来的,因为根本看不见有什么帆船。
  “那个大可不必担心,”那水手回答说,“我知道他们的帆船在哪儿。”
  “是艘非常漂亮的帆船吗?”
  “如果叫我去环航全球,我只要这么一艘船就足够了。”
  “它的载重有多少?”
  “大概一百吨左右,但是它吃得住任何风浪。是英国人所谓的那种游艇。”
  “在哪儿造的?”
  “我不知道,但依我看,它是一条热那亚船。”
  “但一个走私贩子们的头儿,”弗兰兹又说道,“怎么敢到热那亚去定造一艘这样的船呢?”
  “我没说那船主是一个走私贩子呀。”水手答道。
  “是的,但我想盖太诺说过的。”
  “盖太诺只远远地见过那条船,他还从来没和船上的人讲过话呢。”
  “假如这个人不是一个走私贩子,那他是什么人呢?”
  “一位有钱的先生,以旅行为乐。”
  “嘿,”弗兰兹心里想,“他真是愈来愈神秘了,两个人的话都不对头。”
  “他叫什么名字?”
  “假如你问他,他就说是叫水手辛巴德。但我怀疑这不是他的真名。”
  “水手辛巴德?”
  “是的。”
  “他住在什么地方?”
  “海上。”
  “他是哪国人?”
  “我不知道。”
  “你见过他吗?”
  “见过几次。”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阁下可以自己来判断。”
  “他会在哪儿接待我呢?”
  “一定会在盖太诺告诉你的那个地下宫殿里。”
  “你们到岛上来的时候,看到岛上没有人,就从来没为好奇心所驱使,去寻找过这座魔宫吗?”
  “噢,找过不止一次了,但结果是一场空。我们把那个岩洞全都搜查过了,但始终找不到一点儿洞口的痕迹。他们说那扇门不是用钥匙打开的,而是用一个魔字叫开的。”
  “果然不错,”弗兰兹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一千零一夜》里的一个神怪故事。”
  “爵爷在恭候。”一个声音说道,弗兰兹听出这是那个哨兵的声音,他还带游艇上的两个船员。弗兰兹从口袋里抽出一条手帕,交给了对他说话的那个人。他们一言不发地把他的眼睛蒙了起来,而且蒙得很小心,说明他们很清楚他想乘机偷看。
  蒙好以后,就要他答应决不抬高蒙布。于是他的两个向导夹住他的手臂,扶着他向前走去,那个哨兵在前面领路。走了二十多步左右,他就嗅到开胃的烤山羊香味,知道他正在经过露营的地点了,他们又领他向前走了五十步左右,显然在向那个禁止盖太诺走的方向前进,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不准他们在那儿露宿的原因了。不久,由于空气的转变,他知道他们已走进了一个洞里;又走了几秒钟,他听到喀喇喇一声响,他觉得空气似乎又变了,变得芳香扑鼻。终于他的脚踏到了一张又厚又软的地毯上,这时他的向导放松了他的手臂。
  沉默了一会儿以后,一个声音用优美的法语——虽然带着一点外国口音——说道:“欢迎光临,先生!请解开您的蒙布吧。”这当然是很容易想象得到的:弗兰兹无须这种许可再说第二遍,就立刻解开了他的手帕,他发现自己已站在了一个年约三十八至四十岁的男子面前。那人穿着一套突尼斯人的服装,那是一顶红色的便帽,帽上垂下一长绺蓝色的丝穗,一件绣金边的黑色长袍,深红色的裤子,同色的扎脚套,扎脚套很宽大,也象长袍一样是绣金边的,一双黄色的拖鞋;他的腰部围着一条华丽的丝带,腰带上插着一柄锋利的小弯刀。虽然他的脸色苍白得象死人,但这个人的脸实在是很漂亮;他的眼睛闪闪发光,象是具有穿透力似的;鼻梁笔直,几乎和额头齐平,纯粹的希腊型鼻子;他的牙齿洁白得象珍珠,排列得很整齐美观,嘴上是一圈黑胡须。
  但那种苍白的脸色是很显眼的,仿佛他曾被长期囚禁在一座坟墓里,以致无法再恢复常人那种健康的肤色了。他的身材并不很高,但却极其匀称,使弗兰兹惊奇的是,他曾把盖太诺的话斥为荒唐之言,而现在竟亲眼得以证实了。只见眼前整个房间里都挂满了绣着金花的大红锦缎。房间里有一个象天然从墙上凿成的壁龛,上面放着一套阿拉伯式的宝剑,剑鞘是银的,剑柄上镶嵌着灿烂的宝石;天花板上悬下一盏突尼斯琉璃灯,式样和色彩都很美丽,脚下是土耳其地毯,软得陷及脚背;弗兰兹进来的那扇门前挂着织锦门帘,另外一扇门前也挂着同样的门帘,那大概是通第二个房间门的,那个房间里似乎灯火辉煌。
  那位主人暂时让弗兰兹表示他的惊讶,同时却在打量他,始终不曾把目光离开过他。“先生,”他终于说道,“刚才领您到这儿的时候多有冒犯,万分抱歉,但这个岛一向是荒无人烟的,假如这个住处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在我外出回来的时候,无疑地会发现我这所临时别墅会被人翻得乱七八糟,那就未免太不令人愉快了,倒也不是因为怕受损失,只是因为我现在可以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而到那时怕再也无法享受这种乐趣了。现在让我尽量来使您忘记这暂时的不快,而献给您绝对想不到在这儿能找到的东西吧,就是说,一顿还说得过去的晚餐和相当舒服的床铺。”
  “真的!我亲爱的主人,”弗兰兹答道,“不必为此道歉。我知道,那些深入魔宫的人总是被蒙上眼睛的,譬如说,《新教待列传》里莱奥尔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我实在毫无抱怨的理由,因为我所看到的是《一千零一夜》神话故事的一部续集。”
  “唉!我或许可以借用鲁古碌斯的一句话,‘假如我早知道先生的光临,我会事先准备一下的。’现在蓬荜未扫,只是草舍悉听您随意支配,粗茶淡饭,如不嫌弃,敬请分享。阿里,晚餐准备好了没有?”
  话音刚落,门帘撩开了,一个穿着一套白色便服,黑得象乌木似的的黑奴对他的主人做了一个手势,表示餐厅里的一切都已准备好了。
  “哦,”那陌生人对弗兰兹说,“我不知道您是否与我有同感,但是我认为两个人如果面对面呆上两三个小时,而互相竟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实在是件不太令人愉快的事,请注意,我很尊重待客之礼,决不敢强问您的大名或尊衔。我只是请您随便给我一个名字,以便人可以称呼您而已,至于我自己,我可以先使您安心,我告诉您,大家通常都叫我‘水手辛巴德’”。
  “我,”弗兰兹答道,“可以告诉您,由于我只要得到一盏神灯,便可以十足变成阿拉丁。那很可以使我们不致于忘掉神秘的东方世界,不论我怎样想,总之我是被某些善良的神灵带到这里啦。”
  “好吧,那么,阿拉丁先生,”那位奇怪的主人回答说。“您已经听到我们的晚餐已准备好了,现在请您劳驾到餐厅里去好吗?鄙人当在前引路。”说着,辛巴德就撩开门帘,先客而入。
  于是弗兰兹便从一座魔宫走进了另一座魔宫,餐桌上真可谓是摆满了珍奇佳肴,他先使自己相信了这重要的一点之后,他的目光环顾四周。餐厅同他刚才离开的客厅相比毫不逊色,整个房间全部是用大理石筑成的,刻着古色古香价值连城的浮雕,餐厅是长方形的,两端各有两尊精美的石像,石像的手里拿着篮子。这些篮子里盛着四堆象金字塔似的珍果,有西西里的凤梨,马拉加的石榴,巴里立克岛的子,法国的水蜜桃和突尼斯的枣。晚餐是一只烤野鸡配科西嘉乌,一只港澳火腿,一只芥汁羔羊腿,一条珍贵无比的比目鱼和一只硕大无朋的龙虾。在这些大菜之间,还有较小的碟子盛着各种珍馐味。碟子是银制的,而盘子则是日本磁器。
  弗兰兹抹了一下眼睛,努力使自己确信这不是一个梦。在餐桌旁侍候着的只有阿里一人,而且手脚非常灵便,以致客人向他的主人大加赞赏。
  “是的,”他一面很安闲凝重地尽主人之谊,一面回答,“是的,他是一个可怜虫,对我忠心耿耿,而且尽可能的竭力来证明这一点。他知道是我救了他的命,而由于他很爱惜他的脑袋,他觉得他的脑袋之所以站得住,这一点不得不感谢我。”
  阿里走到他的主人前面,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弗兰兹说,“我想问问您是在怎样的情形之下完成那件义举的,您不嫌太唐突吧?”
  “噢!说来很简单,”主人回答说,“这个家伙好象是因为在突尼斯王的后宫附近游荡时被捉住的,按法律是这种地方不许黑人去的,国王就判了他的罪,要割掉他的舌头,第二天要砍断他的手,第三天砍下他的头。我早就想雇用一个哑巴。等到他的舌头被割掉以后,我就去向国王请求,要他把阿里卖给我,代价是一支漂亮的双筒长枪,因为我知道他非常想要一支这样的枪。他犹豫了一会儿,因为他非常想结果了这个可怜虫。但我还有一把英国弯刀,这把弯刀可以把国王的土耳其剑切得粉碎,当我在长枪以外又加上这把英国弯刀时,国王就让步了,同意饶了他的手和脑袋,只是有一个条件,不许他的脚再踏上突尼斯。这项交易条件实在是没必要的,因为那胆小鬼一望见非洲海岸,就立刻跑到舱底下去了,非到我们望不见世界第三大洲的时候,才能劝他上来。”
  弗兰兹沉默了一会儿,对于他的东道主在叙述这件事情时是那样的冷漠无情,不知作何想法好,为了转变话题,他说:“您的名字太让人羡慕了,你真的也很象那个水手,您是在航行中度过一生的吗?”
  “是的。我曾发誓这样做,但在当时,我丝毫想不到竟能实现这一誓言,”陌生人带着奇怪的微笑说。“我另外还发了几个誓,我希望都能按时实现它们。”
  虽然辛巴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态度很平静,但从他的眼睛里却射出了异常凶猛的光芒。
  “你受过很多苦吧,先生?”弗兰兹试探地说道。
  辛巴德怔了一下,一边用目光盯住他,一边回答:“您怎么会这样想呢?”
  “一切都使我这样想!”弗兰兹答道,“您的声音,您的目光,您那苍白的肤色,和甚至您所过的这种生活。”
  “我!我过着我所知道的最快乐的生活,真正的总督般的生活。我是万物之王。如果我喜欢某个地方,就住在那儿;厌倦它了以后,就离开。我象鸟一样的自由,也象鸟一样有翅膀。我只要略微示意,我的部下就立刻服从。有时候,我同人类的法律开个小小的玩笑,带走一个它所通缉的强盗,或它所追捕的犯人。然后我就施行我的法律,我的法律是无声的,但却是确实的,没有缓刑,也没有上诉,有罚有赦,而谁都不知道。啊!假如您体验过我的生活,您就不会再希望任何其他的生活了,您决不愿再回到尘世里去了,除非您要到那儿去完成某件大事。”
  “譬如说,复仇!”弗兰兹说道。
  陌生人用那能看透人的心的目光盯着这个青年人。“为什么是复仇呢?”他问。
  “因为,”弗兰兹答道,“在我看来,您似乎是一个为社会所迫害的人,和社会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啊!”辛巴德用他那种怪笑大笑着回答,笑时露出他那雪白锐利的牙齿,“您猜错了。你以为我如此,实际上我是一个哲学家。有一天,或许我会到巴黎去,跟亚伯特阁下和穿蓝色小外套的那个人作对。”
  “巴黎之行对您来说只是第一次吗?”
  “是的,是第一次。您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很古怪,但我向您保证,我之所以把它推迟了那么久,错不在我,我有一天总要绕着弯儿达到目的的。”
  “这次的旅行您准备不久就进行吗?”
  “我也不知道,这得看形势而定,而形势是变化莫测的。”
  “我很希望您来的时候我也在那儿,我将尽力来报答您在基督山对我的殷勤款待。”
  “我很高兴能享用您的好意,”主人回答,“但不幸,假如我到那儿去,也许我不愿让人知道的。”
  这时,他们继续在用晚餐,但这顿晚餐倒象是专为弗兰兹而准备的,因为那位陌生人对于这一席丰盛的酒筵简直碰都没有碰一下,而他的不速之客却饱餐了一顿。最后,阿里把甜食捧了上来,说得更确切一点,就是从石像的手上拿下篮子,把它们捧到了桌子上。在两只篮子之间,他放下了一只银质的小杯子,银杯上有一个同样质地的盖子。阿里把这只杯子放到桌子上时那种小心翼翼的态度引起了弗兰兹的好奇心。他揭开盖子,看到一种浅绿色的液体,有点象陈年的白葡萄酒,但却一点都不认得那是什么东西。他把盖子重新盖好,对于杯子里的东西,仍象看以前一样莫名其妙,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他的主人,他看到对方正在对他的失望微笑。
  “您看不出这只杯子里是什么甜食,觉得有点奇怪,是不是?”
  “我承认是这样的。”
  “好,那么让我告诉您吧,那种绿色的甜食正是青春女神赫柏请大神朱庇特赴宴时筵席上的神浆王。”
  “但是,”弗兰兹答道,“这种神浆,既然落到了凡人的手里,无疑的已丧失了它在天上时的尊号而有了一个人间的名称,用谷语来说,您可以把这种药液叫做什么呢?说老实话,我倒并不十分想尝它。”
  “啊!我们凡夫俗子的真面目就此显露了,”辛巴德大声说道,“我们常常和快乐擦身而过,可是却对它视而不见;或即使我们的确看到它而且注意到了它,但是却又不认得它。你是一个重实利的拜金主义者吗?尝尝这个吧,秘鲁,古齐拉,戈尔康达的金矿都会打开在你眼前的。你是一个富于想象的诗人吗?尝尝这个吧,一切的界限都会消失的,无限的太空就会展现在你的眼前,你可以自由自在地走入无边无际,无拘无束,尽情欢乐的天地。你有野心,想在世上高官厚禄吗?尝尝这个吧,一小时以内,你就是一位国王了,不是处在欧洲某个角落里的某个小国王,而是象法国、西班牙或英国一样,是世界之王,宇宙之王,万物之王。你的宝座将建立在耶稣被撒旦所夺去的那座高山上,但却不必被迫向撒旦称臣,不必被迫去吻他的魔爪,您将是地球上一切王国的至尊,这还不诱人吗?这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吗?因为只要这样做一下就得啦,瞧!”说着,他揭开那只里面盛着被他这样一番赞美过的液体的小杯子,舀了一匙神浆,举到唇边,半眯着眼睛,仰起头,慢慢地把它吞了下去。
  当他聚精会神地吞咽他那心爱的珍品的时候,弗兰兹并没有去打扰他,但当他吃完以后,他就问道:“那么,这个宝贵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你有没有听说过,”主人问道,“那个想暗杀菲力浦·奥古斯都的山中老人?”
  “当然听说过。”
  “那好,你该知道,他统治着一片富庶的山谷,山谷两旁是巍然高耸的大山,他那富于诗意的名字就是这么得来的。在这片山谷里,有山中老人海森班莎所培植的美丽的花园,花园里,有孤立的亭台楼阁。在这些亭台楼阁里,他接见他的选民。而就在那儿,据马可波罗讲,他把某种草药给他们吃,吃下去以后,他们就飞升到了乐园里,那儿有四季开花的常青树,有长年常熟的果子,有青春永驻的童男童女。嗯,这些快乐的人所认为的现实,实际上只是一个梦,但这个梦是这样的宁静,这样的安逸,这样的使人迷恋,以致谁把梦给他们,他们就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卖给他。他们服从他的命令象服从上帝一样。他指使他们去杀死谁,他们就走遍天涯海角去谋害那个牺牲者,即便是他们在毒刑拷打之下死去,也没人发出一声怨言,因为他们相信死只是超度到极乐世界的捷径,而他们已从圣草中尝到过极乐世界的滋味。现在放在你面前的就是那种圣草。”
  “那么,”弗兰兹大声说道,“这是印度大麻了!我知道,至少知道它的名称。”
  “正是这个东西,一点不错,阿拉丁先生,这是印度大麻,是亚历山大出产的最好最纯粹的大麻,是阿波考调制的大麻。阿波考是举世无双的制药圣手,我们应该给他建造一座宫殿,上面刻这样几个字:‘全世界感恩的人士献给出售快乐的人。’”
  “你知道吗,”弗兰兹说,“你这一篇赞美词是否真实或夸大,我倒极想自己来下个判断。”
  “您自己去判断吧,阿拉丁先生,判断吧,但切勿浅尝一次就停下来,象对其他一切事物一样,我们的感官对于任何新事物的印象,不论是温和的还是猛烈的,悲哀的还是愉快的,一定得尝试了多次以后才会习惯。人类的天性同这种圣物必须作一番争斗,人的天性生来不适宜于欢乐,只会紧紧地抱住痛苦。在这一场斗争中,天性一定会被克服,现实生活的后面一定紧接着梦,那时,梦统治了一切。梦变成了生活,生活变成了梦。但把实际生活的痛苦同幻境里的欢乐比较起来,那种变化是多大呀!你不想再生活,只想永远地呆在这样的梦里。当你从虚幻的世界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你就象是离开了那不勒斯的春天而来到了北极拉伯兰的冬天,就象离开乐园到了尘世,离开天堂到了地狱!尝尝大麻吧,我的客人,尝尝大麻吧!”
  弗兰兹惟一的回答就是舀起了一匙那种神妙的药剂,份量约莫和他的主人所吃的差不多,把它送到嘴边。“见鬼!”他在咽下了神浆以后说道,“我不知道它的效果是否会象你所描写的那样美妙,但这种东西在我看来似乎并不象你所说的那样有趣呀。”
  “因为您的味觉还没有尝出这东西的真味。告诉我,当您第一次品尝牡蛎,茶,黑啤酒,松菌,以及其他种种您现在可口知名人士赞为无上美味的东西的时候,您喜欢它们吗?您知道为什么罗马人烧野雉吃的时候要在它的肚子里塞满魏散草吗?您知道为什么中国人爱吃燕窝吗?哦,不知道!好,大麻也一样,只要连吃一星期,您就觉得世界上再没有别的东西能比得上它的甘美了,而现在您只觉得它很讨厌,毫无味道。我们到厢房里去吧,那是您的房间,阿里会给我们把咖啡和烟斗拿来的。”
  他们都站起身来,当那个自称为辛巴德(我们偶而也这样称呼他,因为我们就象他的客人一样,得给他一个称呼才是)的人吩咐他的仆人的时候,弗兰兹就走进隔壁房间里去了。这个房间陈设得很简单,却很华丽。房间是圆形的,靠墙钉着富丽堂皇的兽皮,踏上去象最贵重的地毯一样柔软;其中有鬃毛蓬松的、阿脱拉斯的狮子皮,条纹斑斓的、孟加拉的老虎皮,西伯利亚的熊皮,挪威的狐皮;这些兽皮都一张叠一张地铺得厚厚的,走上去就象在青草最茂密的跑马场上散步,或躺在最奢侈的床上一样。他们在长椅上坐了下来,素馨木管琥珀嘴的土耳其式长烟筒已放在了他们的身边,伸手就可以拿到,而且并排放着许多支,没必要把一支烟筒连抽两次,他们每人拿起一支,阿里上来点上火,就退出去准备咖啡了。房间里暂时沉默了一会儿,这时,辛巴德继续想着他的事,他似乎老是在想某种念头,甚至在谈话的时候也不曾间断过;弗兰兹则默默地陷入了一种恍惚迷离的状态之中,这是吸上等烟草时常有的现象,烟草似乎把脑子里的一切烦恼都带走了,使吸烟者的脑子里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幻景玄想。
  阿里把咖啡端了进来。
  “您喜欢怎个喝法?”陌生人问道,“法国式的还是土耳其式的,浓的还是淡的,冷的还是热的,加糖还是不加糖的?随您喜欢,样样都很方便。”
  “我爱喝土耳其式的。”弗兰兹回答。
  “您选得对,”主人说,“这说明您喜欢东方式的生活。啊!那些东方人,只有他们才知道该如何生活。至于我,”青年看到他脸上又现出一个古怪的微笑,“当我把巴黎的事情了结了以后,我就要去死在东方,假使您想再见到我,您就必须到开罗,巴格达,或是伊斯法罕来找我了。”
  “啊哟!”弗兰兹说道,“那是世界上再容易不过的事了,因为我觉得我的肩膀上已长出两只老鹰的翅膀,凭着这一对翅膀,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环绕世界一周。”
  “啊,啊!大麻终于起作用了。好吧,展开您的翅膀,飞到超人的境界里去吧。什么都不必怕,有人守着您呢,假如您的翅膀也象伊卡路斯的那样被太阳晒化了,我们会来接住您的。”
  他于是对阿里说了几句阿拉伯话,阿里便做了一个服从的表示,退后了几步,但仍旧站在附近。至于弗兰兹,他的身体里面起了一种奇异的变化。白天肉体上的一切疲劳,傍晚脑子里被事态所引起的一切焦虑,全都消失了,正象人们刚刚入睡,而仍自知快要睡熟的时候一样。他的身体轻飘飘的似乎象空气一样,他的知觉变得非常敏捷,他的感官似乎增强了一倍的力量。地平线在不断地扩大,这不是他在睡觉以前所看到的那种在上空翱翔着的漠然的,恐怖的,阴郁的地平线,而是一种蓝色的,透明的,无边无际的地平线,弥漫着海的全部蔚蓝色,太阳的全部光辉,和夏季的微风的芬芳,然后,在水手们的歌声里,那歌声是这样的响亮动听,要是能把他们的乐谱记下来,就成了一首神曲,他看到了基督山岛,这已不再是波涛汹涌中的一座吓人的岩石了,而是象流落在沙漠里的一片绿洲。
  当小船驶近它的时候,歌声更响了,因为岛上飘扬起一片令人销魂心荡的神秘的和声,直升天际,象有一个罗莱似的女妖或一个安菲翁似的魔术家在引诱一个灵魂到那儿去筑起一座城池。
  船终于碰到了岸,但毫不费力,毫无震荡,就象用上嘴唇碰到下嘴唇一样。于是他在那不断的美妙的旋律声里走进岩洞。他向下走了几步,或说得更确切些,是觉得向下走了几步,一边走,一边吸着清新芳香的空气,好似到了那香得令人心醉、暖得令人神迷的塞茜的魔窟里一样,他又看到了睡觉以前所见的一切,从辛巴德他那古怪的东道主,到阿里那哑巴奴仆。然后一切似乎都在他的眼前渐渐地逝去了,渐渐地模糊了,象一盏昏黄的古色古香的油灯,只有这盏灯在夜的死一般的静寂里守护着人们的睡眠或安宁。石像还是以前的那几尊,姿态栩栩如生,极富于艺术的美,有迷人的眼睛,爱的微笑和丰盛飘垂的头发。她们是费蕾妮,喀丽奥柏德拉,美莎丽娜这三个鼎鼎大名的荡妇。然后,在她们之间,象一缕清光,象一个从奥林匹斯山里出来的基督的天使似的,轻轻地飘过了一个纯洁的身影,一个宁静的灵魂,一个柔和的幻象,它似乎羞于见到这三个大理石雕成的荡妇,象是用面罩遮住了它那贞洁的额头。然后,这三尊石像脉脉含情地向他走过来,走到他躺着的床前,她们的脚遮在长袍里面,她们的脖子是赤裸着的,头发象波浪似的飘动着,她们那种妖媚的态度即使神仙也无法抗拒,只有圣人才能抵挡,她们的目光里充满着火一般的热情,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象一条赤练蛇盯住了一只小鸟一样;在这些象被人紧握住的痛苦和接吻似的甜蜜的目光之前,他只能屈服了。弗兰兹似乎觉得他闭上了眼睛,在他作最后一次环顾时,他看到那些贞洁的石像都完全遮上了面纱;他的眼睛已闭上了,已向现实告别了,他的感官却已打开了,准备接受奇异的印象。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3: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38 编辑 <br /><br />第三十二章 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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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弗兰兹醒来的时候,外界的景物似乎成了他梦的延续。
  他以为自己是躺在一个坟墓里,一缕阳光象一道怜悯的眼光似的从外面透进来。他伸出手去,触着了石头。他坐起身来,发觉自己和衣躺在一张非常柔软而芳香的干芰草所铺成的床上。幻景完全消失了。他向光线透进来的那个地方走前几步,在梦的兴奋激动过后,跟着就来了现实的宁静,发觉自己是在一个岩洞里,他向洞口走去,透过一座拱形的门廊,他看到一片蔚蓝色的海和一片淡青色的天空,空气和海水在清晨的阳光里闪闪发光,水手们坐在海滩上,在那儿叽哩咕噜地谈笑着,离他们十码远的地方,静静的停着那艘小船。他在洞口站了一会儿,尽情地享受着那拂过他额头的清新的微风,倾听着那卷到海滩上来的、在岩石四周留下一圈白色泡沫波浪的轻微拍击声。此时他让自己完全沉醉在大自然的圣洁妩媚里了,一切回忆和思虑都抛在了一边,当人们在一场迷乱的怪梦以后,通常总是这样的;于是,眼前的这个宁静,纯洁,宏伟的现实世界渐渐的向他证实了梦的虚幻,他开始回忆起来。他想起了自己是怎样到达这个小岛,怎样被介绍给了一个走私贩子的首领,怎样进入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地下宫殿,怎样享用了一顿山珍海味的晚餐,怎样咽下了一匙大麻。但是,面对着白天,所经过的这一切如是一年以前发生的事情一般,那个梦在他的脑子里所留下的印象是这样的深刻,在他的想象里所占据的位置是这样的重要。他不时地在幻想中,看到梦中垂青于他并投以香吻的女仙中的一个在水手中;时而幻想着看到她坐在岩石上,时而坐在船里,随着船儿左右摇摆。除了这一点以外,他的头脑却十分清醒,他的身体也已完全从疲劳中恢复了过来。他的头脑毫无迟钝的感觉,相反的,他却感觉相当轻松,他从来没象现在这样尽情地呼吸清新的空气或欣赏明媚的阳光。
  他兴冲冲地向水手们走过去,他们一看见他,就马上站起来,船长招呼他说:“辛巴德先生留言向您致意,他不能亲自向您告别,托我们转达他的歉意,但他相信您一定会原谅他的,因为有非常重要的大事召他到马拉加去了。”
  “那么,盖太诺,”弗兰兹说,“这一切,那么的单子(具有“微知觉”的无机物和植物)到最高级的单子,都是真的了?这个岛上真有一个人请我去过,极其殷勤地款待过我,而在我睡着的时候走了,是吗?”
  “真得不能更真啦,您还可以看到他那艘扯着满帆的小游艇呢。假如您拿您的望远镜来观看,你多半还能在他的船员之中认出您的那个东道主哩。”
  说着,盖太诺就向一个方向指了指,果然那儿有一艘小帆船正在扬帆向科西嘉的南端驶去。弗兰兹调正了一下他的望远镜,向所指的那个方向望去。盖太诺没有说错。在那艘船的尾部,那位神秘的陌生人也正在拿着一个望远镜,向岸边望来。他还是穿着昨天晚上的那套衣服,正舞着他的手帕向客人告别,弗兰兹也同样地挥舞着他的手回答他的敬意。过了一会儿,帆船的尾部发出了一蓬轻烟,象一朵白云似的升到了空中散了开来,接着弗兰兹就听到了一下隐约的炮声。“喏,你听到了吗?”盖太诺说,“他在向你告别呢。”青年拿起他的枪来,向空中放了一枪,也不去多想枪声是否能从岸上边传到这一大段距离而被游艇上的人听到。
  “先生您有什么吩咐?”盖太诺问道。
  “啊,是有,我懂了,”船长高声回答说,“您是要去寻那间魔室的进口,遵命,先生,只要您高兴,我就把火把给您拿来。我也有过您这样的念头,也这样想过两三次,但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琪奥凡尼,去点一支火把来,”他又说,“拿来给先生。”
  琪奥尼遵命照办。弗兰兹拿着火把走进了地下岩洞,后面跟着盖太诺。他认得他睡觉的地方,那张芰草铺成的床还在那儿,但他虽然用火把照遍了岩洞的上下左右,却仍是枉然。除了一些煤烟的痕迹,别的他什么也看不到,这些煤烟的痕迹是前人作这种同样尝试的结果,而象他一样,他们也扑了一个空。可是,这些象“未来”一样难以渗透的花岗石壁,他把别的地方都仔仔细细的检查过了。他每看到一线裂缝,就用那把剑的剑锋插进去撬,每看到一块凸出地面的地方,就去撞去推,希望它会陷进去。但一切都毫无用处,他费了两个钟头来检查,结果是一无所得。最后,他放弃了搜索,盖太诺胜利了。
  当弗兰兹又回到岸边的时候,那艘游艇已经象是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白点了。他又拿起望远镜来看,但即便从望远镜里看出去,他也分辨不出什么东西了。盖太诺提醒他,他原是为猎山羊而来的,这一点他可完全忘记了。他这才拿起猎枪,开始在岛上打起猎来,从神色上看,他倒象是在了却一种责任而不象在寻欢作乐,一刻钟内,他已猎杀了一只大山羊和两只小山羊。这些动物虽然是野生的,而且敏捷得象羚羊一样,但实在太象家养的山羊了,所以弗兰兹认为这不能算是打猎。而且还有其他更有力的念头占据着他的脑子。自从昨天傍晚以来,他已真的变成《一千零一夜》神话里的角色之一了,他身不由己地又被吸引到岩洞面前。他叫盖太诺在两只小山羊里挑一只来烤着吃,然后,不顾第一次的失败,他又开始了第二次搜索。这第二次花了很长的时间,当他回来的时候,小山羊已经烤熟了,大家正在等他用餐了。弗兰兹坐在前一天晚上他那位神秘的东道主来邀他去用晚餐的地方,看到那艘小游艇现在象是一只在海面上的海鸥,继续向科西嘉飞去。
  “咦,”他对盖太诺说,“你告诉我说辛巴德先生是到马拉加去。但在我看来,他倒是笔直地在向韦基奥港去呀。”
  “您不记得了吗,”船长说,“我告诉过您船员里面还有两个科西嘉强盗呢。”
  “对的了!他要送他们上岸吗?”
  “一点不错,”盖太诺答道。“他们说,他这个人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随时都会多绕一百五十哩路给一个可怜虫帮一次忙。”
  “但这样的帮忙一定会连累到他自己的呀,他在一个地方实行这种博爱主义,那么地方当局不是找他麻烦吗?”弗兰兹说道。
  “哦,”盖太诺大笑着回答说。“他还怕什么当局?他嘲笑他们,让他们去追他试试看吧!嘿,第一,他那艘游艇就不是一条船,而是一只鸟,不论什么巡逻船,每走十二海里就得被他超出三海里,假如他到了岸上,嘿,他不是到处都肯定会找得到朋友的吗?”
  从这一番话中就可以知道,弗兰兹的东道主辛巴德翻天覆地显然和地中海沿岸的走私贩子和强盗都保持着极其友善的关系,单是这点就使他显得够奇特的了,至于弗兰兹,他已丝毫不再想在基督山逗留了。他对于探索岩洞的秘密已感到毫无希望了。所以匆匆用完早餐,急忙上了船,他的船本来就已准备好了,他们不久便开船了。当小船开始它的航程的时候,他们已望不到那艘游艇了,因为它已消失在韦基奥港的港湾里了。随着它的消失,昨天晚上最后的痕迹也渐渐地抹去了,晚餐,辛巴德,大麻,石像,这一节全都被埋葬在同一个梦里了。小船整日整夜地前进着,第二天早晨,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们已望不见基督山岛了。弗兰兹登岸以后,先前所经历过的种种事情都被他暂时忘记,他把他在佛罗伦萨寻欢作乐的事情告一段落,然后一心一意地设想着怎样再同那位在罗马等他的朋友相会。于是他就乘车出发,在星期六傍晚到达了邮局旁边的杜阿纳广场。我们已经说过,房间是事先预定了的,所以他只要到派里尼老板的旅馆去就得了。但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街上挤满了人,到处都已充满了粗鄙狂热的街谈巷议,这是罗马每件大事以前常有的现象。罗马每年有四件大事——狂欢节,复活节,圣体瞻礼节和圣·彼得节。一年中其余的日子,全城都在一种不死不活阴沉清冷的状态之中,看来象是阳世和阴世之间的一个中间站,是一个超尘绝俗的地点,一个充满着诗意和特色的安息地,弗兰兹曾来此小住过五六次,而每次总发觉它比以前更神奇妙绝。他终于从那不断地愈来愈多,愈来愈兴奋的人群中挤出来,到了旅馆里。最初一问,侍者就用车夫生意很忙和旅馆已经客满时那种特有的傲慢神气告诉他,伦敦旅馆已经没收有他住的份儿了。于是他拿出名片来,求见派里尼老板和阿尔贝·马尔塞夫。这一着很成功,派里尼老板亲自跑出来迎接他,一面道歉失迎,一面责骂那侍者,一面又从那准备招揽旅客的向导手里接过蜡烛台。
  当他正要领他去见阿尔贝的时候,阿尔贝却自己出来了。
  他们的寓所包括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套间。那两间卧室是朝向大街的,这一点,派里尼老板认为是一个无可评价的优点。这层楼上其它的房间都被一位非常有钱的绅士租去了,他大概是一个西西里人或马耳他人;但这位旅客究竟是哪个地方的人,旅馆老板也不能确定。
  “好极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但我们必须立刻用晚餐,从明天起给我们雇一辆马车。”
  “晚餐嘛,”旅馆老板回答说,“马上就可以给两位拿来。只是马车”
  “马车怎么了?”阿尔贝大声叫道,“喂,喂,派里尼老板,别开玩笑了,我们一定要有一辆马车才行呀。”
  “阁下,”店主回答说,“我们尽力给您去找就是了,我只能这样说。”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呢?”弗兰兹问道。
  “明天早晨。”旅馆老板回答说。
  “噢,见鬼!”阿尔贝说,“那么我们得多付一点钱了,不过如此而已。我早就看明白了。在德雷克和亚隆,平常日子租一辆马车只要二十五法朗,可到了星期天和节日就要三十或三十五法郎,外加五法郎的小费,加起来就是四十了,那就了结啦。”
  “我怕,”店主说道,“即使您给他们两倍于那个数目的钱,那些先生也无法给你找到一辆马车。”
  “那么叫他们把马套到我的车子上来好了,”阿尔贝说道。”我的车子坐起来虽然并不十分舒服,但那也没关系了。”
  “连马也没有。”
  阿尔贝望着弗兰兹,象是不懂这句回答是什么意思似的。
  “你听见了吗,我亲爱的弗兰兹?连马也没有!”他又说,“难道我们就不能租用驿马吗?”
  “驿马在这两周内早已租光了,留下来的几匹都是应急用的。”
  “这件事你说怎么办才好呢?”弗兰兹问道。
  “我说当一件事情完全超出我的理解力之外的时候,我不愿去钻牛角尖,而情愿去想想另外的事,晚餐好了吗,派里尼老板?”
  “好了,先生。”
  “好吧,那么,我们来用晚餐吧。”
  “但那车和马怎么办呢?”弗兰兹说道。
  “放心吧,我的好孩子,到时候它们自然会来的。问题只在于我们要花多少钱而已。”
  马尔塞夫相信只要有了一只鼓鼓的钱袋和支票本,天下就不会有办不到的事情,他就抱着那种令人钦佩的哲学用完了餐,然后爬上床,呼呼地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乘着一辆六匹马拉的轿车在度狂欢节。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3: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38 编辑 <br /><br />第三十三章 罗马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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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弗兰兹先醒了,他一醒来就拉铃叫人。铃声未绝,派里尼老板就亲自进来了。
  “啊,阁下,”店主不等弗兰兹问他,就得意地说,“昨天我不敢答应你们,因为你们来得太晚了,马车一辆都雇不到了,就是说,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里。”
  “是的,”弗兰兹答道,“就是在那最最关键的几天里。”
  “什么事?”阿尔贝进来问道,“雇不到马车吗?”
  “一点不错,我的好人,”弗兰兹说道,“你是第一遭碰到这样的事吧。”
  “好吧!你们这座名垂千古的大城真是一个呱呱叫的好城市。”
  “我是说,先生,”派里尼很想在他的客人面前保持基督世界首都的尊严,就回答说,“从星期天到星期二晚上没有车,但从现在到星期天,您要五十辆都有。”
  “啊!那还有点想头,”阿尔贝说道,“今天是星期二,谁能料到从现在到星期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呢?”
  “会有一万个或一万二千个旅客到来,”弗兰兹答道,“那找车子就会更困难。”
  “我的朋友,”马尔塞夫说道,“让我们尽情享受现在吧,别去担心将来了。”
  “至少,”弗兰兹问道,“我们可以租到一个窗口吧?”
  “哪儿的?
  “当然要望得到高碌街的呀。”
  “啊,一个窗口!”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绝对不可能。杜丽亚宫的六层楼上本来还剩一个,但已经以每天二十威尼斯金洋的租金租给一位俄国亲王了。”
  两个青年人瞠目结舌地互相望了一下。
  “喂,”弗兰兹对阿尔贝说,“你知道我们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是到威尼斯去度狂欢节,那儿我们即使雇不到马车,一定可以弄到一只小艇的。”
  “啊,见鬼!不,”阿尔贝大声说道。“我到罗马就是来看狂欢节的,我非看到它不可,就是叫我踩着高跷也要看。”
  “这个念头妙极了,那样对吹灭蜡烛头再方便不过了。我们可以扮成滑稽鬼怪或是兰德斯牧童,就可以大获全胜了。”
  “从现在到星期天早晨,两位阁下还要雇马车吗?”
  “咦!”阿尔贝说,“你以为我们准备象律师的小伙计那样用两只脚在罗马的街上跑吗?”
  “我马上遵命给两位阁下去办,只是我得先告诉你们,马车每天要花掉你们六个毕阿士特。”
  “我可不是一位百万富翁,不象我们那位邻居,”弗兰兹说道,“我警告你,我到罗马来过四次了,各种马车的价钱我都知道。今天,明天,后天,我们一共给你十二个毕阿士特,那样你已经很可以赚一笔钱了。”
  “但是,阁下,”派里尼说道,他还想达到他的目的。
  “去吧,”弗兰兹答道,“不然我就自己去和你的搭档讲价钱,我也认识他,他是我的老朋友,从我身上捞去更多的钱,他所要的价钱会比我现在给你的还要少。到那时你可就赚不到帽子钱了,只能怪你自己了。”
  “阁下不必亲自劳驾!”派里尼老板带着一个意大利投机家自认失败的那种微笑回答说,“我尽力去办就是了,我希望能使您满意。”
  “那么我们彼此心照不宣了。”
  “您希望车子什么时候来?”
  “一小时以内。”
  “一小时以内它就会在门口等着您的。”
  一小时以后,马车的确已在等着那两位青年人了。那是一辆别脚的出租马车,现在却已被高抬了身价,当作一辆私家轿车了;它虽然其貌不扬,但这两个青年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里能弄到这样一辆马车,已算是很不错的了。
  “阁下,”向导看到弗兰兹走到窗口面前,就大声喊道,“要我把花车驶近王宫来吗?”
  弗兰兹对于意大利人的措辞虽然早已习惯了,但他的第一个冲动还是环顾一下四周。这句话是冲他说的。弗兰兹“阁下”,蹩脚马车是“花车”,而伦放旅馆是“王宫’。意大利人爱恭维的习惯在那句话里已表现得很充分了。
  弗兰兹和阿尔贝走下楼来时,花车已驶到了王宫前面,两位阁下把他们的两腿搁到座位上,向导则跳进了他们后面的座位里。“两位阁下要到哪儿去?”他问。
  “先到圣·彼得教堂,然后再到斗兽场。”阿尔贝回答。
  阿尔贝不知道要想看遍圣·彼得教堂得花上一天的功夫,而要研究它则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一天的时间在圣·彼得教堂一处过去了。突然间,日光开始黯淡起来。弗兰兹摸出表来一看,已经四点半钟了。他们回到了旅馆,在旅馆门口,弗兰兹吩咐车夫在八点钟再来。他要领阿尔贝在月光下去观赏斗兽场,正如他曾领他在白天里游览圣·彼得教堂一样。当我们领一位朋友去游览一个我们已经去玩过的城市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得意,就象我们指出一个曾做过我们情妇的女人一样。他要从波波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凡尼门进城,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去斗兽场的途中顺便看看朱庇特神殿,古市场,色铁穆斯·塞维露斯宫的拱门,安多尼的圣殿和萨克拉废墟。
  他们坐下来进餐。派里尼老板原先答应请他们吃一顿酒席的,而事实上却只给了他们一顿马马虎虎的便餐。用完晚餐以后,他亲自进来了。弗兰兹以为他是来听他们称赞他的晚餐的,于是就开始称赞起来,但他才说了几个字,店主就打断他们的话。“阁下,”他说,“蒙您称赞,我很高兴,但我不是为这点而来的。”
  “你是来告诉我们马车找到了吗?”阿尔贝问,一边点上了一支雪茄烟。
  “不,两位阁下最好还是不必去想那件事了吧。在罗马,事情有办得到和办不到之分,一件事情要是已经告诉您办不到了,那就完了。”
  “在巴黎就方便得多啦,当一件事办不到的时候,你只要付双倍的价钱,就马上办到了。”
  “法国人都是那么说的,”派里尼老板答道,语气中略微含着一点不快,“既然如此,我真不明白他们何必还要出门旅行。”
  “是啊,”阿尔贝喷出一大口烟,翘起椅子的两条腿,晃着身子说道,“只有疯子或象我们这样的傻子才会出门旅行。凡是头脑清醒的人是不肯离开他们海尔达路的大厦,放弃他们在林荫大道上的散步和巴黎咖啡馆的。”
  不用说,阿尔贝肯定是住在上面所提到的那条街上的,每天都要很出风头地去散一会儿步,而且常常到那家唯一真正可以吃点东西的咖啡馆去的,当然,你还得和侍者有交情。派里尼老板沉默了一会儿,显然在体会这几句回答的话,他似乎不十分明白。
  “但是,”这一次轮到弗兰兹来打断店主的沉思了。“你是有事才来的,请问是什么事?”
  “啊,是的,您吩咐马车八点钟来?”
  “是的。”
  “听说您想到斗兽场去玩?”
  “你是说圆形剧场?”
  “那都一样。您告诉车夫从波波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凡尼门进城?”
  “我是这样说。”
  “唉,这条路是不能走的呀。”
  “不能走?”
  “至少得说得非常危险的。”
  “危险!为什么?”
  “因为那个大名鼎鼎的罗吉·万帕。”
  “请问这位大名鼎鼎的罗吉·万帕是谁呀?”阿尔贝问道。
  “他在罗马或许是大名鼎鼎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在巴黎却是闻所未闻的。”
  “什么!您不认识他吗?”
  “我没有那种荣幸。”
  “您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吗?”
  “从来没有。”
  “好吧,那么我告诉您,他是一个强盗,如果把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同他相比,他们简直就象是小孩子啦。”
  “嘿,那么,阿尔贝,”弗兰兹大声叫道,“你终于碰到一个强盗了!”
  “我预先警告你,派里尼老板,不论你要告诉我们什么话,我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我们先把这一点说明了,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可以听。从前有一个时候,唉,说下去吧!”
  派里尼老板转向弗兰兹,他觉得这两个人之中还是弗兰兹比较理智一些。我们一定得说句公道话,在他的旅馆里住过的法国人并不少,但他却从来无法了解他们。“阁下,”他严肃地对弗兰兹说,“假如您把我看做一个撒谎的人,那我就什么都不必说了,我是为了你们好才……”
  “阿尔贝并没有说你是一个撒谎的人呀,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他只是说不相信你而已。但你说的话我都相信,请说吧。”
  “但阁下知道,假如有人怀疑我的诚实的话”
  “派里尼老板,”弗兰兹答道,“你简直比卡莎德拉还要多心,她是一个预言家,却还是没有一个人肯相信她,那么你的听众至少还该打个对折吧。好了,算了,告诉我们这位万帕先生究竟是谁。”
  “我已经告诉过阁下,他是我们从马特里拉那个时代以来最有名的强盗。”
  “哦,这个强盗同我吩咐车夫从波波罗门出城再从圣·乔凡尼门入城又是什么关系呢?”
  “这是因为,”派里尼老板答道,“您从那个城门出去是没有问题的,但我非常怀疑您能从另外那个城门回来。”
  “为什么?”弗兰兹问。
  “因为在天黑以后,出了城门五十码以外就难保安全了。”
  “你凭良心说,那是真的吗?”阿尔贝大声问道。
  “子爵阁下,”派里尼老板觉得阿尔贝这种再三怀疑他讲话的真实性的态度大大地伤了他的心,就回答说,“我没有跟您说话,而是在跟您的同伴说话,他知道罗马,而且也知道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加以嘲笑的。”
  “我的好人呀,”阿尔贝转向弗兰兹说,“这倒是一次很妙的冒险,我们可以把我们的马车里装满了手枪,散弹枪,双铳枪。罗吉·万帕来捉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捉住他,把他带回罗马城里,晋献给教皇陛下,教皇看到我们干了这么件大好事,就会问他怎样才能报答我们,而我们却说只要一辆轿车,两匹马,于是我们就可以坐在马车里看狂欢节了,而罗马老百姓一定会拥我们到朱庇特神殿去给我们加冠,表扬我们一番,象对待卫国英雄库提斯和柯克莱斯一样。”
  当阿尔贝讲这番话的时候,派里尼老板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无法形容的表情。
  “请问,”弗兰兹问道,“这些手枪,散弹枪,和其他各种你想装满在马车里的厉害武器在哪儿呢?”
  “我的武器库里可没有,因为在特拉契纳的时候,连我那把猎刀都给人偷去了。”
  “我在阿瓜本特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你知不知道,派里尼老板,”阿尔贝点起第二支雪茄烟说道,“这个办法对付强盗非常方便,这种作风很有点和他们相似吧?”
  派里尼老板一定觉得这种玩笑未免太讨苦吃了,因为他对这些问题只回答了一半,而且是向弗兰兹说的,只有弗兰兹似乎还象是在用心听他讲话似的。
  “阁下知道,受强盗攻击的时候,通常总是不加抵抗的。”
  “什么!”阿尔贝喊道,他的豪勇的性格立刻显示出他反对象这样服服帖帖地让人来抢,“一点都不抵抗吗?”
  “不,因为那是没有用的。当十多个强盗从地沟,破房子,或阴沟里一齐跳出来,向你攻击的时候,你怎么能抵抗呢?”
  “哦!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兹,神色之间象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只是奥拉斯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是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说得好!这才说得有点道理!”
  阿尔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洒,不时地喝上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我的同伴现在不说话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吉·万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把他描写一下,如果我们碰巧遇见他,象让·斯波加或勒拉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无法对您说得再清楚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伦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走运,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了我,还送给我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了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贝说道。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就是这只。”他说道。
  “啊唷!”阿尔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兹说道。他拖过了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坐下。
  “两位阁下允许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贝大声说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用不着站着讲话!”
  店主向他们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就要把他们所想知道的关于罗吉·万帕的事都讲出来了。“你说,”正当派里尼老板要开口的时候,弗兰兹说道,“你认识罗吉·万帕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那么,他现在还是一个青年人了?”
  “一个青年人!他刚满二十二岁呢。噢,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游荡子弟,他将来总得有一个立身之道的,这一点你们相信好了。”
  “你觉得如何?阿尔贝,二十二岁就如此闻名了。”
  “真不错,在他这个年龄,名闻全球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还没露头角哩。”
  “哦,”弗兰兹又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才只有二十二岁吗?”
  “刚满,我已经告诉过您啦。”
  “他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
  “中等身体,同这位阁下的身体差不多。”店主指着阿尔贝回答说。
  “谢谢你这样比较。”阿尔贝鞠了一躬说道。
  “说下去吧,派里尼老板,”弗兰兹又说道,并对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属于社会中哪一阶级的呢?”
  “他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童,那个农庄在派立斯特里纳和卡白丽湖之间。他出生在班壁那拉,五岁时就到了伯爵的农庄里去做事。他的父亲是一个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以此为生。小万帕的个性从小就非常特别。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到派立斯特里纳的教士那儿去,求他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多少有点困难,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羊群,那位好心的教士每天要到一个小村子里去做一次弥撒。那个小村子太穷了,养不起一个教士,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村名,叫博尔戈。他告诉万帕说,他每天从博尔戈回来的时候可以见他一次,利用那个时间教他一课,并且预先告诉他,只能教短短的一课,他一定要特别用功,来利用这短短的见面的时间。那孩子欢喜地接受了。每天,罗吉带着他的羊群到那条从派立斯特里纳到博尔戈去的路上去吃草。每天早晨九点钟,教士和孩子就在路边的一条土堤上坐下来,小牧童就从教士的祈祷书上学功课。三个月以后,他已经能够朗朗上口了。这还不够,他还要学写字。教士从罗马的一位教书先生那儿弄来了三套字母,一套大楷,一套中楷,一套小楷,教他用一种尖利的东西在石板上学写字母。晚上,当羊群平安地赶进农庄以后,小罗吉就急忙到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铁匠家里,要来了一只大钉子,敲呀磨呀的把它制成了一支古色古香的铁笔。第二天早晨,他拾了许多片石板,开始做起功课来。三个月以后,他已学会写字了。教士看他这样聪明,很是惊奇,就送了他几支笔,一些纸和一把削笔刀。他又重新学起来,但当然已不象最初那样困难了。一星期以后,他用笔写字已和用铁笔写得一样好了。教士把这桩奇闻讲给圣费里斯伯爵听,伯爵派人把小牧童叫了来,叫他当面写给他看,读给他听,吩咐他的贴身仆人让他和家仆一起吃饭,每个月给他两个毕阿士特,罗吉就用这笔钱来买书和铅笔。他的模仿能力本来就很强,象琪奥托小时候一样,他也在他的石板上画起羊呀,房屋呀,树林呀来。然后他又用小刀来雕刻各样的木头东西,大名鼎鼎的雕刻家庇尼里也就是这样开始的。
  “有一个六七岁的姑娘,就是说,她比万帕还要小一点,也在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农庄上放羊。她是一个孤儿,是在凡尔蒙吞出生的,名叫德丽莎。两个孩子碰到了一起,他们便并排坐下来,让他们的羊群混在一起,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到黄昏的时候,他们把圣费里斯伯爵的羊和雪维里男爵的羊分开,两个孩子就各自回到他们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晨再会,第二天他们果然都没有失约。他们就这样一起长大起来,直到万帕十二岁,德丽莎十一岁。这时,他们的天性显露了出来。罗吉依旧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拚命学习,他经常容易冲动,一会儿发愁,一会儿热情,一会儿又要生气,反复无常,而且老是带着一种讥讽的态度。班壁那拉,派立斯特里纳,或凡尔蒙吞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能左右他的,甚至连成为他的伙伴都够不上。他的天性(老是要旁人让步,自己从来不肯退让)使他高高在上,交不到什么朋友。只有德丽莎可以用一个眼色,一个字,或一个手势使他服服帖帖。他这种暴烈的性格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虽然变得如此温存,但假如对方是个男人,则不论是谁,他就要反抗,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很活泼,很快活,只是太爱撒娇。罗吉每月从圣德里斯伯爵的管家那儿得来的两个毕阿士特和他的木刻小玩意儿在罗马卖得的钱,都花在买耳环呀,项链呀和金发夹呀等等东西上去了,正是靠了她朋友的慷慨,德丽莎才成了罗马附近最美丽和打扮得最漂亮的农家女。这两个孩子渐渐地一同长大起来,整天厮守在一起过活,各人随着各人不同的性格做着种种梦想。在他们所有的梦想,希望和谈话里,万帕看到他自己成了一艘大船的船主,一军的将帅或一省的总督。德丽莎则看到自己发了财,穿戴得非常华丽,有许多穿制服的仆人侍候着他。当他们这样各自建造着空中楼阁度过一天的时间以后,他们就把他们的羊群分开,从梦想的世界里一下子跌回到他们现实的卑贱地位的世界里。
  “有一天,那个年轻牧童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沙坪山里来了一只狼,窥伺他的羊群。管家给了他一支枪,这正是万帕求之不得的东西。这支枪极好,是布雷西亚的出品,子弹射出就象英国的马枪一样准确,但有一天,伯爵摔破了枪托,于是就把那支枪扔在一边不用了。这一点,在象万帕这样的一个雕刻家看来是不算一回事的。他把那个旧枪托检查了一遍,计算着把它怎样改造一下才能使枪适合他的肩头,然后他做了一个新枪托,上面刻着极美丽的花纹,假如他愿意拿出去卖,准可以得到十五个或二十个毕阿士特,但他当然不会想到这一点。能得到一支枪早就是这少年最大的愿望。在第一个以独立代替自由的国家里,凡是有大丈夫气概的男子汉,他心里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弄到一支枪,有了枪,他就可以防御或进攻,有了枪,就常常可以使人怕他。从此以后,万帕就把他全部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练习使用这宝贵的武器上了,他买了火药和子弹,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被他拿来当目标——长在沙坪山上的、满身苔藓的橄榄树的老树干,从地洞里钻出来觅食的狐狸,在他们头顶上翱翔的老鹰。所以不久他的枪法就非常准确了,以致最初一听到枪声就害怕的德丽莎也克服了她的恐惧,竟能很有兴趣地看着他随心所欲地发弹射物,其准确程度,真象弹靶近在几尺一样。
  “有一天傍晚,一只狼从松树林里走出来,他俩常常坐在那松林附近的,所以那只狼还没有走上十步,就送了命。万帕立了这一功很得意,就把那只死狼背在肩膀上,回到了农庄里。凡此种种,已使罗吉在农庄一带有了一定的声望。一个人只要能力高超,不论走到哪儿,总会有崇拜他的人。他被公认为是方圆三十里以内最精明,最强壮和最勇敢的农夫,尽管德丽莎也被公认为沙坪山下最美貌的姑娘,但从来没有人去和她谈恋爱,因为大家都知道,罗吉喜欢她。可是这两个人却从来不曾向对方表示过他们的爱情。他们并肩长大了起来,就象两棵在地下根须纠缠,空中丫枝交错,花香同时升上天空的树一样。只是他们相互会面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他们情愿死也不愿有一天的分离。那一年,德丽莎十七岁,万帕十八岁。一股土匪盘据了黎比尼山,开始惹得附近的居民纷纷议论起来。罗马附近的土匪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被消灭干净过。只不过有时少了一个首领而已,但只要再有一个首领出现,他是不会缺少一批喽罗的。
  “大名鼎鼎,在那不勒斯闹得天翻地覆的古古密陀,在阿布鲁齐被人追得走投无路,被赶出了那不勒斯的国境,他就象曼弗雷德那样越过了加里利亚诺山,穿过了松尼诺和耶伯那交界的地方,逃避到了阿马森流域。他设法重新组织了一队人马,学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的榜样横行霸道起来,但他的雄心是想超过这两位前人的。派里斯特里纳,弗垃斯卡蒂和班壁娜拉有许多青年人失踪了。他们的失踪最初引起了很大的不安,但不久就得知他们都投到古古密陀手下当喽罗去了。没多久,古古密陀就成了大家所关注的焦点,都纷纷谈论他的凶猛,大胆和残忍等种种特性。有一天,他抢了一个年轻姑娘,她是弗罗齐诺内一个土地丈量员的女儿。强盗的法律是严明的,凡是抢到年轻女子,第一就该归那个把她抢来的人享用,然后其余的人抽签轮流享用她,她一直要被他们蹂躏到死才能脱离苦海。假如她的父母有钱,有力量付出一笔赎金,他们就派人去接洽。被抢去的肉票就成了信差安全的人质。要是付不出赎金,肉票就一去不回了。那个姑娘的恋人也在古古密陀的队伍里,他名叫卡烈尼。当她认出自己的恋人的时候,那可怜的姑娘便向他伸出双手,求救并相信自己可以安全了,但卡烈尼却觉得他的心在往下沉,因为他对于那等待在她前面的命运知道得太清楚了。但是,由于他是古古密陀的亲信;由于他已忠心耿耿地在他手下效力了三年;由于他曾射死过一个快要砍倒古古密陀的龙骑兵,救过他的命,因而他希望他会可怜他。他把他拉到一边,那年轻姑娘则坐在树林中央的一棵大松树底下,松树和她那美丽的头饰合成了一张面幕,把她的脸遮了起来,这样就躲开了强盗们那穷凶极恶的贪婪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对古古密陀讲了出来:他怎样爱那姑娘,他们怎样互誓贞节,和怎样从他到这儿附近来了以后天天和她在一间破屋里相会。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古古密陀曾派卡烈尼到邻村去公干,所以他无法到那个地方去赴约了。可是,古古密陀却到了那儿,据他说纯属偶然,然后就顺便把姑娘带了来。卡烈尼恳求他的头儿为丽达破一次例,因为她的父亲很有钱,可以出一大笔赎金。古古密陀对他朋友的请求似乎让了步,吩咐他去找一个牧童送信到弗罗齐诺内给她的父亲。卡烈尼高高兴兴跑到丽达那儿,告诉她她已经得救了,吩咐她写信给她的父亲,把事情告诉他,她的赎金定为三百毕阿士特。时间只限十二小时。也就是说,到第二天早晨九点钟为止。信一写好,卡烈尼就一把抓到手里,急急忙忙地奔到山下去找信差了。他发现有一个少年牧童在牧羊。牧童好象天生是强盗的信差似的,因为他们正巧生活在城市和山林之间,文明生活和原始生活之间。那牧童接受了这项使命,答应在一小时之内跑到弗罗齐诺内。卡烈尼就返回来了,一心只想早点见到他的情人,并告诉她这个好消息。他发现他的同伙们都坐在树林里一片空旷的草地上,正在那儿享用从农家勒索得来的贡品。他的眼光在这一堆人中寻找丽达和古古密陀,但却扑了个空。他问他俩到哪儿去了,回答他的是一阵哄笑。一股冷汗从他每一个毛孔里冒了出来,他的头发根根都竖了起来。他又问了一遍。有一个强盗站起来,递过来一满杯甜酒,说道:“为勇敢的古古密陀和漂亮的丽达的健康干杯!”正在这个时候,卡烈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叫喊声,他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夺过酒杯,向那个献酒的人劈头盖脸扔过去,然后向那发出喊声的地方冲了过去。跑了一百码以后,他转过一座密林的拐角,就发现丽达昏迷不醒地躺在古古密陀的怀里。一看到卡烈尼,古古密陀就站起身来,每只手里都握着手枪。那两个土匪互相对视了一会儿,一个唇边挂着猥亵的微笑,一个脸色象死人一样惨白,看来这两个人之间似乎就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但卡烈尼的脸渐渐松弛了下来。他的一只抓着腰带上的手枪的手也垂到了身边。丽达躺在他们之间。月光照亮了这三个人。
  “喂,”古古密陀说道,‘任务完成了吗?’‘是的,头儿,’卡烈尼答道,‘明天早晨九点钟,丽达的父亲就会带着钱到这儿来的。’‘很好,现在,我们来快快活活地过一夜吧。这个姑娘很漂亮,配得上你。喂,我并不自私,我们到伙计们那儿去给她抽签吧。’‘那么说,你决定要把她按常规处置了?’卡烈尼说道。‘为什么为她破例?’‘我以为我刚才的请求,’‘你比其它的人多些什么,你有什么权利要求例外?’‘我当然有权利。’‘算了吧,’古古密陀大笑着说道,‘迟早总会轮到你的。’卡烈尼拚命咬紧牙。‘现在,喂,’古古密陀一面向其他那些强盗走去,一面说,’‘你来不来?‘我马上就来。’古古密陀一边走一边用眼睛瞟着卡烈尼,深怕会遭他暗算,但卡烈尼这方面却毫无敌意的表示。他叉着双手站在丽达的身边,丽达依旧昏迷着。古古密陀猜想那青年会抱起她逃走的,但这一点现在和他已没有什么关系了,他已经享用过丽达了。至于那笔钱,三百毕阿士特给全体一分,钱就少得可怜了,他要不要都无所谓,他继续顺着小径向那片草地走去,使他大为惊奇的是:卡烈尼几乎和他同时到达。‘我们来抽签吧!我们来抽签吧!’山贼们一见到他们的头儿,就叫喊起来。
  “他们的要求是很公道的,头儿点点头表示允许。他们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眼睛里都射出凶光,加上火堆所发出的红光,使他们看上去简直象一群恶魔。所有人的名字,包括卡烈尼的在内,都写在纸上并放在一顶帽子里,由队里最年轻的那个人摸出一张来,那一张上写的名字是达伏拉西奥。他就是那个向卡烈尼建议为他们的头儿祝福,而被卡烈尼用玻璃杯砸了脸的人。他的脸上划开了一道大口子,从太阳穴直到嘴边,血还在不断地流着。达伏拉西奥看到他的运气这样好,就高声狂笑着说‘头儿,刚才我向卡烈尼建议,为祝福你一杯,他不肯。现在请你建议为我干一杯,看他是否肯赏脸,’每一个人都以为卡烈尼此时会发脾气,但使他们惊奇的是:他竟一手拿起一只酒杯,一手拿起一只酒瓶,满满的倒了一杯。‘祝你健康,达伏拉西奥,’他镇定地说着,然后一口喝干了酒连手都不颤一下。他在火堆旁边坐了下来,‘我的晚餐呢,’他说,‘跑了这么远的路,我的胃口倒开了。’‘干得好,卡烈尼!’强盗们喊道,‘这才象条好汉。’于是他们围成了一个圆圈,围着火堆坐下来,而达伏拉西奥则不见了,卡烈尼泰然自若地又吃又喝,象是根本没发生过什么事一样。强盗们惊奇地望着他,弄不懂他何以竟能如此泰然自若,他们正在纳闷的时候,听到身后的地面上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他们回过头去,看见达拉西奥抱着那个年轻女子过来。她的头往后仰着,长发扫着地面。当他们进入圈子中央的时候,强盗们才借着火光看清楚那年轻女子和达伏拉西奥都面无人色。这一幕突然出现的景象是这样奇特,这样严肃,以致大家都站了起来,只有卡烈尼例外,他仍旧坐着,镇定地吃着喝着。达伏拉西奥在极端肃静的气氛中走前几步,把丽达放到了土匪头儿脚下,于是大家立刻明白了那年轻女子和那强盗面色惨白的原因了。一把短刀齐柄直插在丽达的左胸上。每个人都望着卡烈尼,卡烈尼腰带上的刀鞘空了。‘呀,呀!’头儿说道,‘我现在懂得卡烈尼为什么要迟一步来了。’“他们虽然天性野蛮,却能了解这种拚死的举动。别的强盗或许不会做出同样的事来,但他们却都懂得卡烈尼的这种举动。‘喂,’卡烈尼站起来向那尸首走过去,一手握着手枪柄,大声说道,‘现在还有谁要来和我争这个女人?’‘不会有人争了,’土匪头儿答道,‘她是你的了。’卡烈尼双手抱起她,走出了火光圈外。古古密陀派了守夜的哨兵,众强盗便用他们的大氅裹着身体,在火堆前面躺了下来。半夜里,哨兵发出警告,全体立刻戒备起来。原来是丽达的父亲亲自带着他女儿的赎金来了。‘喂,’他对古古密陀说,‘三百毕阿士特在这儿了,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土匪头儿没有伸手去接钱,做了一个手势叫他跟他走。老人遵命。他们两个在树林底下向前走,月光从树枝的空隙里直泻下来。最后,古古密陀收住了脚步,指着一棵树下两个聚在一起的人。‘喏,’他说,‘向卡烈尼去要你的孩子吧,她怎么样了,他会告诉你的。’说完他回到他的伙伴们那儿去了。
  “老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他感觉到某种意外的大祸临头了。他终于向那聚在一起的人影走去,心里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当他走近一些的时候,卡烈尼抬起头,于是两个人的形体便呈现在老人的眼前了。一个女的躺在地上,她的头枕在一个坐在她身边的男人的腿上,那男的一抬头,女的面孔也就可以看到了。老人认出了那躺着的女人正是自己的女儿。卡烈尼也认出了老人。‘我知道你会来的。’强盗对丽达的父亲说。‘畜牲!’老人答道,‘你把她怎么了?’他恐怖地凝视着丽达,丽达全身惨白,血迹斑斑,胸膛上插着一把短刀。一线月光从树缝里透进来,照亮了死者的脸。‘古古密陀糟踏了你的女儿,’强盗说,‘我爱她,所以我杀了她,不然她就要给全体当靶子用了。’老人一句话都不说了,脸色变得象死人一样白。‘喂,’卡烈尼又说道,‘要是我做错了,你就为她报仇吧。’于是他从丽达胸膛的伤口里抽出那把短刀,一手把刀递给老人,一手撕开他的背心。‘你干得好!’老人用一种嘶哑的声音答道,‘拥抱我吧,我的孩子。’卡烈尼一头扑进了他情人的父亲的怀里,象个小孩子似地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这是那个杀人不怕血腥气的人生平第一次流泪。‘唉,’老人说道,‘现在帮我来埋我的孩子吧。’卡烈尼去拿了两把鹤嘴锄,于是那父亲和那情人就开始在一棵大橡树脚下挖掘起来,准备让那年轻姑娘长眠在橡树底下。坟坑挖好以后,那做父亲的先抱了抱她,又抱了抱那情人,然后,他们一个扛头,一个扛脚,把她放了进去。然后他们各自跪在坟的一边,给死者做祷告。做完祷告以后。他们就把泥土盖到尸首上面,直到把坟坑填平。然后,老人伸出一只手,说道,‘谢谢你,我的孩子,现在让我一个人儿在这儿呆一会儿。’‘可是’卡烈尼答道。‘离开我,我命令你。’卡烈尼只得服从,回到了他的同伴那儿,用大氅裹住身体,不久也象其余那些人一样地睡熟了。
  “他们在前一天晚上就决定要换一个地方扎营。破晓前一小时,古古密陀喊醒了他的部下们,下令出发。但卡烈尼不肯离开树林,他要知道丽达的父亲究竟怎么样了才肯走。他向昨晚那个地方走去。于是发现老人已吊死在那棵荫覆他女儿坟墓的橡树丫枝上。他对着老人的尸体和恋人的坟墓郑重地发了一个复仇的誓言。但他没能完成他的誓言,因为两天以后,在一场对罗马骑兵的遭遇战里,卡烈尼被杀死了。他的死大家都有点惊异,因为他是面向敌人的,不应该从后背上吃子弹。那种惊奇后来也就平息了,因为有一个土匪告诉他的伙伴们说,当卡烈尼倒下的时候,古古密陀正在他后面十步远的地方。离开弗罗齐诺内树林的那天早晨,古古密陀曾在暗中跟在卡烈尼的后面,听到了他报仇的誓言,于是象所有狡诈的人一样,他设法阻止了那个誓言的实践。
  “关于这个强盗,他们另外还讲了十来个诸如此类的故事,也都同样离奇。所以,从丰迪到庇鲁斯,大家一听到古古密陀的名字就要发抖。这些传闻常常是罗吉和德丽莎谈话时的主题。那姑娘每听到讲这种故事就吓得发抖。但万帕却总是拍拍他那支百无一失的好猎枪的枪柄,用微笑来劝她放心,假如那还不能恢复她的勇气的话,他就瞄准一只落在一条枯枝上的乌鸦,扳动枪机,那只鸟就打死落到了树脚下。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这对青年互相约定,当万帕二十岁,德丽莎十九岁的时候,他们就结婚。他们都是孤儿,只要向他们的雇主告一次假就得了,这一点,他们已经问过,而且得到了允许。有一天,当他们正在谈论未来的计划的时候,突然听到两三声枪响,接着就见一个男人突然从这两个青年常常放羊的草地附近的树林里出来,急急忙忙地向他们奔过来。当他奔到听得到话的地方的时候,就喊道:‘有人追我,你们能不能把我藏起来?’他们十分清楚,这个亡命者一定是个强盗,但在罗马十匪和罗马农民之间,天生存在着一种同情心。而后者总是很乐于帮助前者的。万帕一句话也没说,急忙奔到那块隐蔽他们洞口石头前面,把石头移开,叫那个亡命者躲进了这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洞穴,然后把石头盖好,走去仍旧和德丽莎坐在一块儿。过了一会儿,四个骑兵在树林边上出现了,其中的三个似乎在寻找那亡命者,第四个则拖着一个俘虏来的土匪的脖子。那三个骑兵向四下里张望了一会儿,看到了这个青年农民,就疾驰着跑来,问他们有没有看见过个什么人。‘真讨厌,’为首的那个队长说,‘我们所找的那个人是个强盗头儿。’‘古古密陀吗?’罗吉和德丽莎同时喊出声来。‘是呀,’队长答道,‘他那颗头可值一千罗马艾居呢,假如你们帮我们捉住他,你们就可以分到五百。’两个年轻人互相换了一下眼色。那位队长一时觉得很有希望。五百罗马艾居等于三千法郎,而三千法郎在这一对快要结婚的穷孤儿来说可算是一大笔钱了。‘是的,这可是真讨厌,’万帕说,‘但我们没有看见他。’“于是那些骑兵就四下里搜索了一阵子,但到处都找不到,过了一会儿,他们走远了。于是万帕重把石板移开,古古密陀就爬出来。他从石板缝里已看到了这两个青年农民和骑兵在谈话,并且已猜到他们谈话的内容。他从罗吉和德丽莎的脸上看出他们决不肯出卖他,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满满一袋金子来,送给了他们。万帕骄傲地昂着头不屑一顾,而德丽莎的眼里却露出了兴奋,她想到用这袋金子可以买到所有那些漂亮的衣服和华丽的首饰。
  “古古密陀是一个老奸巨猾的恶棍,他表面上是个土匪,实际是一条赤练蛇,德丽莎的那种目光顿时使他想到:讨她做一位压寨夫人倒很合适。他走回到树林里去了,一路上借口向他的救命恩人致敬,几次停步回顾。过了几天,他们没有再看见古古密陀,也没有听人说到他。狂欢节快要到了。圣费里斯伯爵宣布要开一次盛大的化装舞会,凡是罗马有地位的人都请来参加。德丽莎非常想去参加这次舞会。罗吉去请求那位作他的保护人的管家,允许他俩夹杂在村中的仆役里参加舞会。这一点被允许了。伯爵最钟爱他的女儿卡美拉,这次的舞会就是为讨她喜欢而开的。卡美拉的年龄和身材和德丽莎恰巧一模一样,而德丽莎也如卡美拉一样漂亮。舞会的那天晚上,德丽莎尽可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戴上她那最灿烂的发饰和最华丽的玻璃珠链;她穿着弗拉斯卡蒂妇女的时兴的服装。罗吉则穿着罗马农民在假日才穿的那种非常美丽的服装。他们两人都混在——他们只能如此——仆役和农民队里。
  “这一场宴会真华丽,不但别墅里灯火通明,而且还有几千只五颜六色的灯笼挂在花园里的树上。不久,宾客们就从府邸里拥到露台上,从露台拥到花园的走道上。在小径的每一个交叉口上,都有一队乐队,桌子四散摆开,上面堆满了各种饮料和点心。来宾们收住脚步,组成四对一组的舞队,各自随意选了一块地方跳起舞来。卡美拉打扮得象一个松尼诺农妇。她的帽子上绣着珍珠,她的金发针上嵌着钻石,她的腰带是土耳其绸做的,上面绣着几朵大花,她的短衫和裙子是克什米尔呢子做的,她的围裙是印度麻纱的,她胸衣上的纽子都是大粒的珍珠。她那两位同伴的服装,一位象一个内图诺农妇,另一位象一个立西阿农妇。那四个男子都是罗马最有钱和最高贵的人家里的子弟,他们身上充分表现出意大利式的潇洒,关于这一点,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确都比不上。他们都穿着农民的服装,代表阿尔巴诺,韦莱特里,契维塔卡斯特拉纳和索拉四处地方。不用说,这些农民的服装,也象那些女人的一样,是灿烂耀目地缀满了金银珠宝的。
  “卡美拉想跳一次清一色的四对舞,但还少一个女的。她环顾四周,但来宾中没有一个人的衣服和她或她的舞伴的相似的。圣费里斯向她指了指农民队里那挽住罗吉臂膀的德丽莎。‘您允许我吗,父亲!’卡美拉说道。‘当然啦,’伯爵答道,‘我们不是在度狂欢节吗?’卡美拉就转过去对那个同她讲话的青年讲了几句话,并用手指了指德丽莎。那青年人向着那只可爱的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鞠躬表示服从,然后走到德丽莎面前,邀请她去参加由伯爵的女儿所领舞的四对舞。德丽莎觉得象有一团火掠过了她的脸,她望了望罗吉,罗吉不得不表示同意。他慢慢地松开了德丽莎的手臂,那本来是夹在自己的手臂底下的,而德丽莎,在她那位舞伴的陪伴下,非常兴奋地站到了那贵族式的四对舞中她所该站的位置上。当然罗,在艺术家的眼里,德丽莎那种古板严谨的服装,与卡美拉和她同伴的比较起来,的确风格很不相同。但德丽莎原是生性轻佻而好卖弄风骚的,所以那些刺绣呀,花纱呀,克什米尔呢子的腰带呀什么的,都使她目迷心醉,而那蓝宝石和金刚钻的反光几乎使她的脑子晕眩起来。
  “罗吉觉得他的头脑里浮起了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那种感觉象是在一口口地痛咬他的心,然后又毛骨悚然地透过他的骨脊,钻进了他的血管里,弥漫到了他全身。他的眼睛紧盯着德丽莎和她的舞伴的每一个动作。当他们的手相触的时候,他觉得自己都快要晕过去了;他的脉搏剧烈地跳着,象是有一只钟在他的耳边大敲特敲。当他们交谈的时候,虽然德丽莎只是低垂着眼胆怯地听她的舞伴一个人讲,但从那个美貌的青年男子的热情的目光里,罗吉看得出他是在讲赞美她的话,他只觉得天昏地旋,种种地狱里的声音都在他耳边低语,叫他去杀人,去行刺。他深怕这种强烈的情感使他无法克制自己,于是就一手抓住他身边靠着的那棵树的丫枝,另外那只手则痉挛似地紧握住他腰带上那把柄上雕花的匕首,时时不自觉地把它抽出鞘来。罗吉吃醋啦,他觉得,在她的野心和那种爱出风头的天性的影响下,德丽莎或许会抛弃他的。
  “那个年轻的农家女,最初很胆怯,德丽莎是漂亮的,但漂亮两个字还不足以形容她。德丽莎具有那种娇美的野草闲花的魅力,那比我们矫揉造作的那种高雅的仪态更诱人得多。那一次四对舞的风头几乎都被她一个人抢去了,而假如说她在妒嫉圣费里斯伯爵的女儿,我可不敢担保卡美拉不妒嫉她。她这位漂亮的舞伴一面向她竭力恭维,一面领她回到了他邀请她的地方,就是罗吉在等她的地方。在那次跳舞的期间,这位年轻姑娘不时地瞟一眼罗吉,而每次她都看到他脸色苍白,情绪激动,有一次,他的刀甚至已有一半出了鞘,那寒森森的刀光刺得她眼花。所以当她重新挽起她情人的臂膀的时候,她几乎有点发抖了。那一次的四对舞跳得非常成功,自然大家热烈地要求再来一次。只有卡美拉一个人表示反对,但圣费里斯伯爵对他女儿的要求太恳切了,她终于也同意了。于是有一个舞伴就急忙去请德丽莎,因为没有她就组不成四对舞,但那年轻姑娘却已经不见了。实际上,罗吉再也没有力量来多经受一次这样的考验了,所以他半劝半拉地把德丽莎拖到花园的另外一边去了。德丽莎不由自主地随他摆布着,但当她看到那青年人的激动的脸色时,她从他那沉重和颤动的声音里懂得他的心里一定在乱想。她自己也禁不住内心的激动,虽然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却总觉得罗吉应该责备她,什么原因,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总觉得,她是该受责备的。可是,使德丽莎大为惊奇的是,罗吉却仍旧哑口无言,那天晚上他始终没再讲一个字。但当夜的寒峭把来宾们从花园里赶走,别墅的门户都关上,举行室内的宴会时,他就带她走了。他把她送到了家里,说道:‘德丽莎,当你在圣费里斯伯爵的小姐对面跳舞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想,’年轻姑娘生性就是十分坦率的,于是就回答说,‘我情愿减一半寿命换得一套她所穿的那种衣服。’‘你的舞伴对你说了些什么?’‘他说这就看我自己了,只要我说一句话就得了。’‘他说得不错,’罗吉说,‘你真是象你所说的那样一心想得到它吗?’‘是的。’‘好吧,那么,你就会得到的!’“年轻姑娘非常惊奇,抬起头来望着他,但他的脸是这样的阴沉可怕,以致她的话一到嘴边就僵住了。罗吉这样说了以后就走了。德丽莎一直目送他在黑暗中消失,才长叹一声走进了她的房间。
  “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很大的意外事故,无疑的是由于某个仆人的疏忽,没有把灯熄灭而引起的。圣费里斯的府邸起了火,起火的房间正在可爱的卡美拉的隔壁。她在黑夜里被火光惊醒,跳下床来,用一件睡衣裹住身体,想从门口逃出去,但她想逃走的那条走廊已经充满了烟火。于是她只得回到房间里,拼命大声呼救,突然间,她那离地二十尺高的窗户打开了,一个青年农民跳进房间里来,抓住了她的两臂,用超人的技巧和力气把她带到了草地上,一到那儿,她就昏过去了。当她苏醒过来时候,她的父亲已在她身边。所有的仆人都围在四周,服侍她。这一场大火烧掉了府邸的一整排厢房,但既然卡美拉安然无恙,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大家到处找她的救命恩人,但那个人却不见面了;到处打听,但谁都不曾见过他。卡美拉因为自己当时没看他,心里感到老大的不舒服。伯爵极其有钱,只要卡美拉脱了险,从她这样神奇地脱险这一点看来,他觉得并不是真正遭祸,反而倒是上天新赐的一次恩惠,火灾的损失在他只是一件小事。
  “第二天,还是那个时间,这个年轻农民又在树林边上相会了。罗吉先到。他兴高采烈的向德丽莎走来,似乎已把昨天晚上的事完全忘记了。那姑娘显然在想心事,但看到罗吉这样高兴,她也就装出一副微笑来,当没有兴奋的情绪来打扰她的时候,这原是很自然的。罗吉挽住她的手臂,领她到地洞门口,停下来。那青年姑娘觉察到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了,就怔怔地望着他。‘德丽莎,’罗吉说,‘昨天晚上你告诉我说,你情愿拿世界上一切来换取一套伯爵的女儿所穿的那样的衣服。’‘是的,’德丽莎惊奇地回答说,‘但我只是说说玩玩的’‘而我回答说,很好,你就会得到地。’‘是呀,’姑娘回答,罗吉的话愈来愈使她惊奇了,‘但你那么说当然只是为了让我高兴罢了。’‘我答应你的话已经办到啦,德丽莎,’罗吉得意洋洋地说,‘到洞里去把衣服穿起来吧。’说着,他就移开那块石板,指着洞口给德丽莎看,洞里已点着两支蜡烛,每支蜡烛旁边都有一面很华美的镜子。在一张罗吉亲手制作的古色古香的桌子上,放着珍珠项链和钻石发针,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堆着其余的服饰。
  “德丽莎喜出望外地惊叫了一声,也不问这套服饰是哪儿来的,甚至也不谢谢罗吉,就钻进了那个已变成一间更衣室的洞里。罗吉把石板给她盖好,因为这时他看到一座介于他和派立斯特里纳之间的近处小山顶上,有一个骑马的旅客,在那儿停了一会儿,象是不知该走哪条路似的,在淡青色的天空下,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的轮廓。他一看到罗吉,就纵马疾弛,向他奔来。罗吉没有猜错,这位旅客是从派立斯特里纳到蒂沃利去的,已经走错了路。罗吉就把路指给了他,因为从那儿出去四分之一里的地方,道路就分成了三条,到了那三岔路门,旅客或许又会迷路,所以他就请求他给他带一段路。罗吉把他的大氅扔在地上,摆脱了这件笨重的衣服,他扛起马枪,甩开山里人那种马都追不上的飞快的步子跑在旅客的前面。不到十分钟,罗吉和那旅客就到了那个交叉路口。一到那儿,他就以一种皇帝般的神气,威严地用手指着一条旅客该走的路。‘那就是你的路,大人,现在你不会再弄错的了。’‘这是你的报酬。’旅客说着,摸出了几个小钱给那青年牧人。‘谢谢你,’罗吉缩手说道,‘我是给你帮忙的,不是图你的钱的。’‘好吧,’那旅客似乎看惯了都市里人的奴隶性和山里人的骄傲,深知其间的区别似的,他就说道,‘假如你不肯接受钱,送你一笔礼或许是肯收的吧。’‘啊,是的,那是另一回事了。’‘那么,’旅客说道,‘收下这两个威尼斯金洋吧,给你的新娘叫她自己去买一对耳环吧。’‘那么也请你收下这把匕首,’青年牧人说道,‘在阿尔巴诺和契维塔卡斯特拉纳这一带,你再找不到一把比这雕刻得更好的了。’‘我接受了,’旅客答道,‘但那样我可占便宜啦,因为这把匕首可不仅仅值两块金洋呢。’‘在一个商人,或许如此,但在我,这是我亲自雕刻的,它还值不了一个毕阿士特呢。’‘你叫什么名字?’旅客问。‘罗吉·万帕。’那牧人回答说,他答话的那种态度,就象他在说‘我是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一样。‘你呢?’‘我,’旅客说道,‘我叫水手辛巴德。’弗兰兹·伊皮奈吃了一惊。“水手辛巴德?”他说。
  “是的,”讲故事人说,“那旅客对万帕就自称这名字。”
  “咦,你为什么要反对这个名字,”阿尔贝问道。“这个名字漂亮极了,老实说,叫这个名字的那位先生,他的种种冒险的故事我在小时候可是很感兴趣的。”
  弗兰兹不再多说了。水手辛巴德这个名字大概已唤醒了他的种种回忆。“讲下去吧!”他对店主说道。
  “万帕大模大样地把那两块金洋放进了口袋里,转回身慢慢地向来路走去。当他走到离地洞两三百步的时候,他觉得听到了一声喊叫,仔细听了听,想辨别这个声音是从哪儿来的。
  于是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是在喊他自己的名字。那声音是从地洞那面传过来的。他象一只羚羊似的跳向前去,一边跑,一边在他的马枪里装上了弹药,一会儿,就到达了一座小山顶上。这座山正和他看见旅客时所站的那座遥遥相对。一到那儿,喊救命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他用目光四下里搜索着,看见一个人正在抢德丽莎,正象尼苏斯抢蒂茄美拉一样。这个人正向树林里急忙奔去,从地洞到树林的这一段路他已走了四分之三。万帕估计了一下距离,那人至少已比他多走了两百步,想追上他是不可能的了。这青年牧人站定了,脚下象生了根似的,他们马枪的枪托抵住肩头,瞄准那个抢人犯,用枪口跟了他一秒钟,然后开了枪。那抢人犯突然停住了脚步,膝一弯,就和抱在他怀里的德丽莎一起跌倒在地上。那青年姑娘立刻爬了起来,而那个男的却躺在地上,在临死的痛苦中挣扎着。万帕急忙向德丽莎冲过去。因为她刚离开那临死的人几步远,两腿就支持不住跪了下来,所以这个青年人深恐那颗打倒他敌人的子弹也伤着了他的未婚妻。万幸的是,她连皮也没擦破一点,德丽莎只是受惊过度。罗吉看到她的确平安无恙以后,才转身向那受伤的人走过去。那家伙刚刚断了气,只见他捏紧了拳头,嘴巴歪在一边,头发直竖,满头大汗。他的眼睛依旧恶狠狠地睁着。万帕走近尸体,认出他正是古古密陀。
  “这强盗自从那天被这两个农家青年救了以后,就看中了德丽莎,发誓要把她弄到手。从那时起,他就在暗中盯着他们,利用她的情人为旅客领路只剩她一人的时机,来抢她了,他以为终于把她弄到手了,却想不到青年牧人那百无一失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心。万帕定睛望着他,脸上毫不动容,而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的手脚都在发抖,不敢走近那已被杀死的匪徒身边。但她还是慢慢地走了过去,从他情人的肩后向那死人畏缩地瞟了一眼。突然间,万帕转向他的情人。‘啊,啊!’他说,‘好了,好了!’你已经打扮好了,现在要轮到我来打扮一下了。’“德丽莎从头到脚都穿着费里斯伯爵女儿的衣服。万帕抱起古古密陀的尸体,搬到了地洞,这一次可要轮到德丽莎留在外面了。这时要是再有一个旅客经过,他就会看到一件怪事,一个牧羊女在牧羊,身上却穿着克什米尔呢子的长袍,戴着珍珠的耳环和项链,钻石的夹针,以及翡翠,绿宝石,红宝石的纽扣。他无疑会以为自己已回到了弗洛琳的时代,到了巴黎,就会到处宣布,说他遇到过一位阿尔卑斯山上的牧羊神女坐在沙坪山的脚下。一刻钟之后,万帕从洞里出来了,他的服饰并不比德丽莎逊色。他穿着一件榴红色天鹅绒的上衣,上面钉着雪亮的金纽扣;一件绣满了花的缎子背心,脖子上围着一条罗马的领巾;挂着一只用金色,红色和绿色丝锦绣花的弹药盒;天蓝色天鹅绒的短裤,裤脚管到膝头上部为止,是用钻石纽扣扣紧了的。一双阿拉伯式的鹿皮长统靴和一顶拖着五色丝带的帽子。他的腰带上挂着两只表,皮带里拖着一把精致的匕首。德丽莎羡慕地叫了一声。万帕穿上这套服饰,活象是李奥波·罗勃脱或许尼兹油画里的人物。他把古古密陀的全副行头都借用啦,那青年人看出这套服饰在他未婚妻身上所产生的效果了,于是一个得意的微笑存现在他的嘴唇上。‘现在,’他对德丽莎说,‘你愿不愿意和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噢,是的!’那年青姑娘热情地喊道。‘不论到哪儿都肯跟我去吗?’‘跟你到世界的尽头。’‘那么挽住我的手臂,我们走吧,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啦。’那年青姑娘就挽起她情人的手臂,也不问他究竟要领她到哪儿去,因为在她看来,这时他简直象一位天神似的漂亮,骄傲和有力。他们向树林里走去,不久就走到了树林里。山上的小径万帕当然都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径自向前走去,一点都不犹豫。山上虽然没有现成的路,但只要看一眼树木和草丛,他就知道该怎么走,他们就这样向前走了一个半钟头。最后,他们走到了树木最茂密的地方。前面有一条小溪,直通到一个深深的峡谷里,小溪的河床是干涸的。万帕顺着这条荒僻的路走着,两边都是山岭,山坡上东一簇西一簇地长着松树,但看来这些松树似乎很难于繁殖,这条路倒象是维吉尔所说的通到阴曹地府去的火山口。德丽莎看到周围这一片荒废凄凉的景色,就害怕起来,紧紧地贴在她的领路人身上,吓得一个字都不敢讲,但看到他仍以平稳的脚步泰然自若地向前趟着,她也就竭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突然间,约莫离他们十步远的地方,一棵树背后闪出个人来,用枪瞄准万帕。
  ‘站住,’他喊到,‘再走一步就打死你!’‘什么,喂!’万帕抬手做了一个轻蔑的姿势说道,可是德丽莎再也抑制不住她的惊慌,紧紧地贴到了他身上。‘狼还吃狼吗?’‘你是什么人?’‘我是罗吉·万帕,对费里斯农庄的牧羊人。’‘你来干什么?’‘我要和你那些在比卡山凹里的同伴讲。’‘那么,跟我来吧,’那哨兵说道,‘要是你认得路,就在前面带路吧。’万帕对于强盗的这种防范轻蔑地笑了一下,就越到德丽莎的前面领头走,脚步仍象刚才一样的坚定和安闲。走了十分钟,那强盗示意叫他们停步。这一对青年男女遵命照办。于是那强盗学了三声鸡叫,一声老鸦叫答复了这个暗号。‘好!’德丽莎一路走,一路抖抖索索地紧贴着她的情人,因为她看到树林里露出了兵器,马枪的刺刀在闪闪发光。比卡山凹是在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在从前这儿无疑的是一座火山,一座在雷默斯和罗默罗斯逃出阿尔伯,来建筑起罗马城以前就熄灭了的火山。德丽莎和罗吉到达了山顶,顿时发现他们已站在二十个强盗的前面。‘这个小伙子想来和你们说话。’哨兵说道。‘他有什么话要说?’一个青年问道,他是首领离开时代替统率的人。‘我想说,我过厌了牧羊人的生活。’万帕这样回答。‘啊,我懂啦,’副首领说道,‘你要求加入我们的一伙是吗?欢迎!’几个强盗大声喊道,他们是费罗西诺,班壁娜拉和阿纳尼人,本来就认识罗吉·万帕的。‘是的,但我这次来的目的还不止要做你们的同伴。’‘那么要做什么!’强盗们惊异地问道。‘我来要求做你们的队长。’那青年说道。强盗们大笑起来。‘你凭什么要求得到这个殊荣?’副首领问道。‘我杀死了你们的首领古古密陀,我现在穿的就是他的衣服,我放火烧了圣费里斯的府邸,借此给我的未婚妻弄到了一套结婚礼服。’于是一个钟头之后,罗吉·万帕就被选为队长,代替那已死的古古密陀了。”
  “唉,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转过去对他的朋友说道,“你对于公民罗吉·万帕有何感想?’”
  “我说他是一个神话里的人物,”阿尔贝答道,“从来不存在的。”
  “什么叫神话里的人物?”派里尼问道。
  “说起来话长啦,我亲爱的店家,”弗兰兹答道。“而你说万帕大人现在是在罗马附近做生意吗?”
  “是呀,他胆大在强盗中真可说是前无古人的了。”
  “那么警察始终抓不到他吗?”
  “咦,你知道,他和平原上的牧人,海上的渔夫,沿岸的走么贩子都交情很好。他们到山里去找他,他却在海上,他们跟他到海上,他却到了大海洋里,他们再追他,他却突然躲到季利奥岛,加奴地,或是基督山这种小岛上去了。当他们到那儿去搜捕他的时候,他又突然在阿尔巴诺,蒂沃利,或立西亚出现了。”
  “他对待旅客是怎么样呢?”
  “什么?他的办法很简单。他根据离城的远近,限定时间为小时,十二小时,或是一天,在这个时间内叫他们把赎金送出来,过了那时间期限,他再宽限一小时或再过一小时的第六十分钟上,假使钱还没有送到,他就用手枪把肉票的脑髓打出来,或是把他的短刀插进他的心脏,就算了结了。”
  “唉,阿尔贝,”弗兰兹问他的同伴,“你还要从环城马路兜到斗兽场去吗?”
  “当然例外,”阿尔贝说,“假如那条路上风景好的话。”
  时钟敲了九下,门开了,一个车夫出现在门口,“大人,”他说,“车子准备好了。”
  “好吧,那么,”弗兰兹说,“我们到斗兽场去吧。”
  “请问大人,是从波波罗门走还是从大街走?”
  “从大街走,当然啦!从大街走!”弗兰兹大声说道。
  “啊,我的好人,”阿尔贝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点着了他第三支雪茄,“真的,我还以为你挺勇敢呢。”说着,这两个青年走下楼梯,钻进了马车里。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3: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38 编辑 <br /><br />第三十四章 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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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兰兹所指定的路线很巧妙,使他们到斗兽场去的路上一座古迹也不经过,这样,头脑里便不会因为看多了这些古迹,而影响了他们去欣赏那座庞大建筑物的兴致。他所选定的路线是先沿着西斯蒂纳街走,到圣·玛丽亚教堂向右转,顺着乌巴那街和圣·彼得街折入文卡利街,到了文卡利街,游客们就会发现他们已正对着斗兽场了。走这条路线另外还有一大优点,就是可以让弗兰兹自由自在地去深思冥想,把派里尼老板讲述给他听的那个故事思索一番,因为,他那位住在基督山岛的神秘的东道主竟也出现在那个故事里。他交叉着两臂靠在马车的一个角落里,揣摩着刚才所听到的那一篇奇闻,他想出了无数有关的问题来自问,但没有一个问题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一个事实最能使他联想起他的朋友“水手辛巴德”来,就是,在土匪和水手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密切的神秘关系。
  派里尼说万帕常常躲避到走私贩子和渔夫的船上去,这使弗兰兹想起他自己也曾看到那两个科西嘉强盗和那艘小游艇的船员们一起融洽地用餐,那艘小游艇甚至还改变了它的航程,到韦基奥港去靠了一靠,专程送他们上岸。伦敦旅馆的老板也曾提到基督山他那位东道主的化名,他觉得单是这一个名字就足以证明他那位岛上的朋友的博爱行为不但遍及科西嘉,托斯卡纳和西班牙沿岸,而且还同样的遍及皮昂比诺,契维塔·韦基亚,奥斯尼斯和巴勒莫,这可以证明他的交游范围是多么的广大。
  但是,不论这个年轻人是如何专心一致地沉溺在这种种回忆里,他的思绪还是被伟大的斗兽场废墟那一片黑森森的景象打断了,透过废墟的各个门洞,惨白的月光时隐时现地闪烁着,象是孤魂野鬼的眼睛里所射出来的光。马车在苏丹台附近停下来,门是大开着的,这两个青年急忙跳下马车,发觉他们面前已站着一个向导,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
  旅馆里的那个随从向导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所以他们就有了两个向导。在罗马,人想避免这种多余的向导是不可能的。你的前脚刚踏进旅馆,一个普通向导便跟上了你,只要你还留在城里于无”之意。此后宋儒一般认为,太极之上或之外不须再设,他就决不会离开你,此外,每一处名胜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所以我们很容易想象得到,斗兽场里是不会缺乏向导的,因为它是千古的奇迹,关于它,诗人马西阿尔曾作过这样的赞美:“埃及人别再拿野蛮的奇迹金字塔来自夸,我们也别再谈巴比伦的古城名刹;一切其他的建筑物都必须让位给凯撒的斗兽场,一切赞美之声都应该汇合起来歌颂那座大厦。”
  至于阿尔贝和弗兰兹,他们并不想躲避开这些以导游为业的人。老实说,即使想躲避也非常困难,因为只有向导才可以拿着火把去参观这些名胜。两个青年无法抗拒,只能毫无条件地向他们的引导者宣告投降。弗兰兹已经到斗兽场来夜游过十多次了,而他的同伴却是第一次光顾维斯派森大帝的这个古迹,平心而论,虽然那两个向导口若悬河地在他的耳边喋喋不休,他的脑子里还是留下了很强烈的印象。事实上,要不是亲眼目睹,谁都想象不到一个废墟竟会这样庄严宏伟,欧洲南部的月光和东方的落日余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这种神秘的月光之下,废墟的各部分看来似乎都扩大了一倍。弗兰兹在废墟的内廊底下走了一百步左右,怀古之情便油然而生,于是他离开了阿尔贝,反正那两个向导总会照他们的老规矩,领他去看关狮子的洞,斗猩力士的休息室和凯撒大帝的包厢的。
  他走上一座颓废的台阶,让他们按照规定的游览路线去参观,自己则走到一个制品对面廊柱的阴影里,静静地坐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欣赏到这座宏伟的废墟的全景,尽情随意地观看这庞大无比的建筑物。
  弗兰兹在那条廊柱的阴影里差不多躲了一刻钟光景,他的目光跟随着阿尔贝和那两个手持火把的向导,他们已从斗兽场尽头的一座正门里转了出来,然后又消失在台阶下面,大概是参观修女们的包厢去了王安石北宋思想家。哲学上主元气说,提出“万物一,当他们静悄悄地溜过的时候,真象是几个仓皇的鬼影在追随一簇闪烁的磷火,这时,他的耳朵里突然听到一种声音,好象有一块石头滚下了他对面的台阶,在这种环境里,一片肃落的花岗石从上面掉下来原是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但他觉得这种石块似乎是被一只脚踩下来的,而且似乎有个人正向他坐的这个地方走过来,脚步极轻,象是竭力不让人听到似的。猜测不久便成了事实。因为的确有一个人影出现了,当他走上台阶来的时候,他便渐渐地从黑暗里钻了出来,月光照着台阶的顶端,而踏级则消失在暗处。他大概也是一个象弗兰兹这样的游客,喜欢独自欣赏,不愿那喋喋不休的向导来打扰他的思绪。所以他的出现,倒也没什么可惊之处,但他走上来的神态却有点紧紧张张,躲躲闪闪的,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提心地倾听一下,这使弗兰兹相信他是怀有某种目的来的:他到这儿来是要会一个人的,弗兰兹本能地退缩到了廊柱后面。来客在离他十尺远的地方站住了,那里的屋顶是破的,露出了一个圆形的大缺口,从这个缺口里望出去,可以看到那繁星满布的蓝色夜空。这个缺口成了月光的一个自由进口,这或许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吧,缺口的四周长着不少爬墙类植物,那纤细的绿色小枝,在明亮清净的苍穹衬托之下,显得极其清晰,而那一簇簇强韧的根须,穿过裂隙飘垂下来,来回摆荡,象许多飘动的丝穗。那行动诡秘引起弗兰兹注意的人正站在一个半明半暗的地方,所以无法看清他的面貌,但他的衣着倒是很容易看清的。他穿着一件棕褐色宽大的披风,下摆的一角掀起盖住了他的左肩,象是故意用它来遮住下半部脸似的,而上半部脸则完全藏在他那顶宽边的帽子下面,他的下半身着装比较清楚,从破屋顶上进来的明亮的月光,照出他的擦得雪亮的皮靴,皮靴上面是黑色的长裤,显然他即使不是个贵族,也是上流社会中的人。
  过了一会儿,此人开始显示出不耐烦的样子,正在这时,屋顶的洞口外面发出了一种轻微的响声,立刻有一个黑影挡住了亮光,那分明是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人正在急切而仔细地察看他身下的这一大片地方,当他看到那个穿披风的人时,他就抓住一簇向下飘垂密密地缠结在一起的根须,顺着它滑到了离地三四尺的地方,然后轻轻地跳了下来,他穿着一套勒司斐人的服装。
  “劳先生久等了,请原谅,”那人用罗马土语说道,“但我想,我也没有迟到多久。圣·琪安教堂的钟刚刚敲过十点。”
  “关于迟到的事,不必再提了,”先到的那个人用最纯粹的托斯卡纳语回答说,“是我自己来得太早了。但即使你让我略微等了一会儿,我也十分相信你决不是故意迟到的。”
  “先生说得不错,”那个人说道,“我是直接从圣·安琪堡来的,我费了不少劲儿才设法和俾波谈了一次。”
  “俾波是谁?”
  “噢,俾波是在监牢里干事的,我在他身上花了一年的功夫才打听出教皇堡里的情形。”
  “真的!我看你这个人倒是很能深谋远虑呀。”
  “您知道,未来的事是谁也难以预料的呀。或许这几天里我也会象可怜的庇皮诺那样陷进罗网,那时我倒非常高兴能有一只牙齿发痒的小老鼠在我的网上咬几个小洞。”
  “说简单点吧,你打听到了什么消息?”
  “星期二下午二点钟要杀两个人,这是罗马每一个大节日开始时的老规矩,人们对这一仪式都很感兴趣,一个犯人将被处以锤刑:那家伙是个没良心的流氓,他谋杀了那个抚养他长大的教士,真是一点都不必可怜他的。另外那个被判处斩刑,而他呀,先生,就是那个可怜的庇皮诺。”
  “你还想怎么样呢?你不但在教皇的统治下招兵买马,而且还闹到了邻邦那去,闹得他们害怕,他们当然很高兴有个机会杀一儆百啦。”
  “但庇庇诺根本不是我的部下,他只是一个可怜的牧人,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供给我们粮草罢了。”
  “这样说来,他的确是你的一个党羽了。你注意一下他所受的优待吧,假使他们捉到你,就要在你头上打一锤,而他只不过被判了个斩刑。那样,那天的娱乐节目就会多一个花样,多一幕热闹场面来满足观众了。”
  “但他们根本想不到我也正在为他准备一个场面,要吓他们一吓哩。”
  “我的好朋友,”穿披风的那个人说道,“请原谅我说一句话,在我看来,你的心里十足象是想要干一件傻事。”
  “我只不过是想不要让那可怜虫被杀头。他之所以受苦完全是因为帮了我的忙的缘故。圣母在上,我要是袖手旁观,让那个勇敢的人象这样死掉,我就是一个懦夫,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
  “你打算怎么办?”
  “我派二十个能干的人,包围断头台,当庇皮诺被带上去行刑的时候,我就发出一个暗号,大家就一拥而上,用小刀子赶退卫兵,把犯人劫走。”
  “依我看,这个办法既危险又没把握,我确信我的计划要比你的好得多。”
  “先生的计划是什么?”
  “是这样:我送一万毕阿土特给某个人,这笔钱花得很划算的,那个接受钱的人可以使庇皮诺的死刑缓期到明年,在那一年内,我再额外送一千毕阿士特,使他从牢里逃出来。”
  “你觉得一定能成功吗?”
  “Pardieu!”穿披风的那个人用法语说道。
  “先生说什么?”另外那个人问道。
  “我说,好朋友,只伸出一只手来花点钱,比你的全队人马用小刀子,手枪,马枪,加上散弹枪来卖力要有效得多。所以,让我来办吧,结果如何,大可不必担心。”
  “好极了!但假如您失败了,我们还是要干的。”
  “你喜欢怎么预防尽可随便你,但缓刑的事包在我身上好了。”
  “要知道刑期就定在后天,您活动的时间只有一天啦。”
  “那又怎么样?一天不是分成二十四小时,每小时不是分成六十分,每分钟不是分成六十秒吗?嘿,在八六四○○秒之内,有很多事可办的。”
  “我怎样才能知道大人是否成功了呢?”
  “噢!那非常容易。我在罗斯波丽宫定了三个最后的窗口,假如我把庇皮诺所要的那个赦罪令弄到了,则旁边的两个窗口就挂黄缎窗帘,中间那个挂白缎带大红十字的窗帘。”
  “大人派谁去送缓刑令给执行官呢?”
  “你派一个人来,叫他扮成一个苦修士的样子,我把命令交给他,穿上那套服装,他就可以一直跑到断头台前面,把公文交给执刑官,由执刑官交给刽子手的。目前,先通知庇皮诺一声,把我们所决定的事告诉他,别让他吓死或吓昏。不然,又要无谓地为他花一笔钱了。”
  “先生,”那人说,“您大概可以完全相信,我是信任您的,是不是?”
  “至少我希望这样。”穿披风的那个侠士回答道。
  “哦,那么,假如您救出了庇皮诺,从此以后,您不仅获得了我的信任,而且还可以获得我对您的吩咐的服从。”
  “你得想一想,我的好朋友,你给自己戴上了一个多大的圈套,因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就要提醒你自己的诺言,轮到我来要你帮忙,要你出力的时候了。”
  “让那一天到来吧,迟早都好,那时先生尽可依赖我,正象我在这次大麻烦里依赖您一样。即使您在天涯海角,只要写信通知我,叫我去办一件如此如此的事情,那件事就算办成功了,因为我一定会把它办成功的,我以上帝的名义向您——”
  “嘘!”先到的那个人打断他的话,“我听到有声音。”
  “那是到斗兽场来玩的游客,还拿着火把呢。”
  “最好还是别让看见我们在一起。那些向导都是奸细,或许会认出你的。我敬爱的朋友,虽然我很以你的友谊为荣,但假如我们的亲密关系一旦被人发觉,我怕我的名誉会因此而断送的。”
  “好吧,那么,假如您弄到了缓刑令呢?”
  “罗斯波丽宫的中间那个窗口就挂白缎带红十字的窗帘。”
  “假如您失败了呢?”
  “那么三个窗口都挂黄缎窗帘。”
  “到那时——?”
  “到那时,我的朋友,就随你去用你的匕首好了,而且我还可以答应你,一定来参观你们英雄壮举。”
  “那么我们一言为定啦。再见,先生,只管放心相信我,就象我相信您一样。”
  说完这些话,那个勒司斐人就消失在台阶下面了。他那位同伴则用他披风的衣角比刚才更紧紧地裹住了他的脸,几乎和弗兰兹擦身而过,奔下一座朝大门的阶梯,到比武场去了。
  接着,弗兰兹就听到阿尔贝在喊他,阿尔贝高声地喊他朋友的名字,那喊声在这座高大的建筑物里发出回声。弗兰兹并没有应召而出,他得先等那两个人走远了,他不愿意让他们知道他们这一场会面,因为他虽无法认清他们的面貌,但至少已听到了他们所讲的每一个字。十分钟以后,弗兰兹已在回伦敦旅馆的路上了,一路上心不在焉地听阿尔贝根据普林尼和卡尔布纽的著作大谈那用来防止兽扑到看客身上的铁丝网。弗兰兹任凭他一路讲下去,一句都不插嘴,他很希望旁人不来打扰他,让他独自把经过的一切细细地想一下。那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他一点都不认识,但另外那一个却不然;他的脸虽然用披风裹住了,而且蒙在阴影里,以致弗兰兹无法辨认,但他讲话的那种语气,弗兰兹总有种似曾听到的感觉,而且第一次听到时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他终生难忘。尤其是在他的嘲弄口吻中,含有某种以金属颤动的声音,这种声音在斗兽场的废墟中固然使他吃惊,在基督山的岩洞里又何尝不然。终于他得出了一个很满意的结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水手辛巴德。”
  弗兰兹对这个奇人曾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在任何另外场合下,他一定会上前去招呼他的;但从刚才他所偷听到的那番谈话中他知道:他在这种情形下露面是决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正如我们所知,他让那一个人离开了,并没去招呼他,只是在心里自慰自解,如果再碰到他,决不让他第二次再逃脱。弗兰兹虽竭力想摆脱这些使人烦恼的复杂思绪,想避免他们的侵扰,但总是枉然;他想用睡眠来恢复他的精神,也是枉然。睡神不肯光顾他的眼皮,这一夜,他辗转反侧,胡思乱想,想从各方面来证实斗兽场里的这个神秘游客就是基督山岩洞里的那个居民;而他对这一点愈想愈有把握。终于他疲倦了,就在天刚破晓的时候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很晚才醒。象一个地道的法国人一样,阿尔贝颇费了一番功夫来安排晚上的消遣节目。
  他已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了一个包厢;弗兰兹因为有几封信要写,把马车全天都给阿尔贝独享了。到五点钟,阿尔贝回来了,他拿着介绍信到外去拜访了一遍,接受了许多晚餐的邀请,算是在罗马开了眼界。这已够使阿尔贝忙一天的了;但他竟还有足够的时间来看看爱根狄诺戏院的节目单,来了解一下那天晚上的剧目和演员。
  据节目单上所载,上演的是歌剧《巴黎茜娜》。主角是考塞黎,穆黎亚尼和斯必克。这两个青年应该为自己庆幸,竟能有机会听到由三个意大利最负盛名的歌唱家来演出《拉莫摩尔的未婚妻》的剧作者的这部杰作。阿尔贝总是看不惯意大利的戏院,因为这里乐队是设在舞台前面的,简直看不到台上在演些什么,而且又没有花楼和包厢,这些缺点,在一个看滑稽歌剧时坐惯了花厅而听歌剧时坐惯了大包厢的人,是难以忍受的。可是,阿尔贝还是穿上了他最漂亮和最动人的服装,他每次去戏院,总是把这套衣服穿出去亮一下。这身华丽的衣服有点儿白穿,因为必须承认,一个巴黎时髦社会里名副其实的代表人物,在意大利奔走了四个月,竟没碰上一件奇遇。
  有时候,阿尔贝也假装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一笑置之,但内心里,他却深感痛心,想不到他,阿尔贝马·尔塞夫,一个最受欢迎的青年,仍得凭他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他的苦恼。而更恼人的是,当阿尔贝离开巴黎的时候,他曾怀着法国人那种特别的谦虚精神,满以为他只要到意大利去晃两晃,就会有许多桃色事件,使巴黎人惊诧不已的。唉!那种有趣的奇遇他竟一次也没遇到。那些可爱的伯爵夫人——热那亚的,佛罗伦萨的和那不勒斯的都是忠贞不二的,即使不忠于她们的丈夫,至少也忠于她们的情人。阿尔贝已得出了一个痛苦的结论:意大利女人比法国女人至少多了一个优点,就是,她们能忠贞于她们的不贞。我不敢否认,在意大利,象在其他各地一样,当然也有例外。阿尔贝不但是一位风流潇洒的青年,而且还有相当的天才和能力;再说,他还是一位子爵(当然是新封的),但在目前,他的爵位究竟是源于一三九九年还是一八一五年已是无足轻重的了。除了这些优点之外阿尔贝·马尔塞夫每年还有五万里弗的收入,这笔款子已大可使他在巴黎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所以象他这样的一个人,不论到了哪一个城市,要是得不到任何人的特殊青睐,的确是很令人痛心的事。但是,他希望能在罗马把自己的面子争回来。狂欢节确是一个值得称赞的节日,是全世界各国都要庆祝的,这几天是自由的日子,在这几天之内,连最聪明和最庄重的人也会把他们往日那种死板的面孔抛开,不自觉地作出傻头傻脑的行为举止来。
  狂欢节明天就要开始了,所以阿尔贝不能再浪费一分钟了,他必须立刻实行他的计划来实现他的希望、期待,和引起别人的注意。抱着这种念头,他在戏院里最惹人注目的地方定了一个包厢,要凭他英俊的脸蛋,温文尔雅的举止,那副精心的打扮,来大显一番身手。阿尔贝所坐的包厢在第一排,在法国戏院里,这原是走廊的地位。前三排的包厢都布置得同样贵族化,所以有“贵族包厢”之称。这两位朋友所定的包厢,可以宽宽松松地容下一打人,但他们所花的钱,却还不如巴黎的戏院里定一间四个人的包厢多。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得到一位罗马美人的眷顾,那自然就可以在一辆马车里弄到一个座位,或在一个富丽堂皇的阳台上占到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度狂欢节了。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精神亢奋,极想讨人欢喜。因而他全不理会舞台上的演出,只顾靠在包厢的栏杆上,拿起一副看演出时的半尺长的望远镜,开始聚精神会神地观察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但是,唉!这种想引起对方同样注意的企图却完全失败了,他连对方的好奇心也没引起来。他想讨好的那些可爱的人儿显然都只在想自己的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注意到那副望远镜的照射。
  实际上,这些美人儿的心里都在惦记着狂欢节和接着来的复活节的种种欢乐,所以再也分不出心来注意舞台上的演出,演员们在台上进进出出,没有人去看,也没有人想到他们。
  在某些照例应静听或是鼓掌的时候,观众们会突然停止谈话,或从冥想中醒过来,听一段穆黎亚尼的精彩的唱词,考塞黎的音调铿锵的道白,或是一致鼓掌赞美斯必克的卖力的表演。暂时的兴奋过去以后,他们便立刻又恢复到刚才的沉思状态或继续他们有趣的谈话。在第一幕快要结束时,一间自演出开始后一直空着的包厢的门被打开了,一位贵妇人走了进来,在巴黎时弗兰兹曾被介绍与她相识,他还以为她仍在巴黎。阿尔贝立刻注意到弗兰兹看到这位新来者的时候不自觉地微微一怔,就急忙转过去问他:“你认识那个女人吗?”
  “是的,你觉得她怎么样?”
  “美极啦,脸蛋儿多漂亮,头发多美!她是法国人吗?”
  “不,是威尼斯人。”
  “她的芳名是——”
  “G伯爵夫人。”
  “啊!我听人提起过她,”阿尔贝大声说道,“据说她的聪明不亚于她的美貌呢!上次维尔福夫人开舞会的时候,她也到场了,那次我本来可以找人介绍认识她的,可惜错过了那个机会,我真是个大傻瓜!”
  “要我来替你弥补一下吗?”弗兰兹问道。
  “我的好兄弟,你真的和她这样要好,敢带我到她的包厢里去吗?”
  “我一生中只有幸跟她谈过三四次话。但你知道,即使凭这样一种交情,也可以担保我能把你所要求的事情办到了。”
  这时,伯爵夫人已看到了弗兰兹,她殷勤地向他挥了挥手,他则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以示回答。
  “凭良心讲,”阿尔贝说,“你似乎和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要好得很哪!”
  “你这就想错了,”弗兰兹平静地答道,“你这是犯了我国一般人过于轻率的通病。我的意思是说:你以我们巴黎人的观念来判断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风俗习惯。相信我吧。凭人们谈话时的亲昵态度来猜测他们之间的亲密程度,是最靠不住的了。目前,在我们和伯爵夫人之间,大家只不过有一种相同的感觉而已。”
  “真的吗,我的好朋友?请告诉我,那是不是心灵感应?”
  “不,是趣味相同而已!”弗兰兹庄重地说道。
  “那是怎样产生的?”
  “去玩了一次斗兽场,就象我们那次同去一样。”
  “在月光下去游玩的吗?”
  “是的。”
  “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差不多吧。”
  “而你们一路谈着……”
  “死。”
  “啊!”阿尔贝大声说道,“那一定有趣极啦。哦,告诉你,假如我有那样的好运气能奉陪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这样散一次步,我可要和她谈论‘生’。”
  “那你就错啦。”
  “我们且说眼前的事吧,你真能象你刚才所答应的那样把我介绍给她吗?”
  “只要幕一落下来就成。”
  “这第一幕真是活见鬼的长。”
  “来听听最后这段吧,好极了,考塞黎唱得真妙。”
  “是的,但身材多难看!”
  “那么斯必克呢,真没有比他演得再维妙维肖的了。”
  “你当然知道,凡是听过桑德格和曼丽兰的人”
  “至少你总得佩服穆黎亚尼的做功和台步吧。”
  “我从来想不到象他这样一个又黑又笨的男人竟会用一种女人的声音来唱歌。”
  “我的好朋友,”弗兰兹转过脸来对他说,而阿尔贝则仍旧在用他的望远镜看戏院里的每一个包厢,“你似乎已决心不称赞一声了,你这个人真的也太难讨好了。”
  幕终于落了下来,马尔塞夫子爵无限满意,他抓起帽子,匆匆地用手捋了捋头发,理了理领结和袖口,便向弗兰兹示意,表示他正在等他领路。弗兰兹已和伯爵夫人打过招呼,从她那儿得到了一个殷勤的微笑,表示欢迎他去,于是也就不再耽搁实现阿尔贝那满腔的热望,立刻起身就走。阿尔贝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并利用往对面包厢走的时间,理一理他的领口,拉一拉他的衣襟。他这件重要的工作刚刚完成,他们就已到了伯爵夫人的包厢里。包厢前面坐在伯爵夫人旁边的那个青年立刻站了起来,按照意大利的风俗,把他的座位让给了两位生客,假如再有其他的客人来访,他们照样也要退席的。
  弗兰兹在介绍阿尔贝的时候,把他推崇为当代最出色的一个青年,盛赞他的社会地位和杰出的才能。他所说的话也的确是实情,因为在巴黎和子爵的社交圈子里,他被公认为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模范青年。弗兰兹还说,他的同伴因为伯爵夫人在巴黎逗留的期间未能与她相识,深表遗憾,所以请弗兰兹带他到她的包厢里来弥补那次遗憾,最后并请她宽恕他的擅自引荐。伯爵夫人的回答是向阿尔贝娇媚地鞠了一躬,然后把她的手很亲热地伸给了弗兰兹。她请阿尔贝坐在她身边的空位上,而弗兰兹则坐在第二排她的后面。阿尔贝不久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巴黎的种种事情,向伯爵夫人谈论那儿他们大家都认识的一些人。弗兰兹看到他谈得这样得意,这样兴高采烈,不愿去打扰他,就拿起阿尔贝的望远镜,她开始品评起观众来。在他贴对面的一间包厢里,第三排上,一个绝色的美人正独自坐在那里,她穿的是一套希腊式的服装,而从她穿那套衣服的安闲和雅致上判断,显然她是穿着她本国的服饰,在她的后面,在很深的阴影里,有一个男人的身影,这后者的面貌无法辨认。弗兰兹禁不住打断了伯爵夫人和阿尔贝之间显然是进行的很有趣的谈话,问伯爵夫人知不知道对面那个漂亮的阿尔巴尼亚人是谁,因为象她这样的美色是不论男女都会注意到的。
  “关于她,”伯爵夫人回答说,“我所能告诉你的是:自从本季开始起,她就在罗马了,因为这家戏院开演的第一天晚上,我就看到她坐在现在所坐的这个位置上,从那时起,她没漏过一场戏。有时候,她是由现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个人陪着来的,有的时候则只有一个黑奴在一旁侍候着。”
  “你觉得她漂亮不漂亮?”
  “噢,我认为她可爱极了。她正是我想象中的夏娃,我觉得夏娃一定也是那样美的。”
  弗兰兹和伯爵夫人相对一笑,于是后者便又拾起话头和阿尔贝交谈起来,弗兰兹则照旧察看着各个包厢里的人物。大幕又垃开了,歌舞团登台了,这是最出色最标准的意大利派歌舞团之一,导演是亨利,他在意大利全国极负盛名,他的风格和技巧一向以导演群众场面而见长。这次上演的,是他的杰作之一,举止优美,动作整齐,高雅脱俗;歌舞团全班人马,上至台柱舞星,下至最低级的配角,都同时登台;一百五十个人都以同样的姿态出现,一举手,一投足,动作都非常整齐。这叫做“波利卡”舞。但不论台上的舞跳得多么精彩动人,弗兰兹却毫不在意,他的注意力已完全被那个希腊美人吸引去了。她几乎带着一种孩子般的喜悦注视看台上的歌舞,她那热切活泼的神色和她同伴的那种冷漠不动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在这段演出的时间里,希腊美人的那位毫无所感的同伴连动也没动一下,虽然乐队里的喇叭,铙钹,铜锣闹得震天作响,但他却丝毫不去注意,倒象是一个人在享受宁静的休息和沉浸在清闲安乐的梦想之中。歌舞终于结束了,大幕在一群热心的观众的狂热的喝采声中落了下来。
  意大利的歌剧处理得非常适当,每两幕正戏之间插一段歌舞,所以落幕的时间极短。当正戏的歌唱演员在休息和换装的时候,则由舞蹈演员来卖弄他们的足尖舞和表演他们这种爽心悦目的舞步。第二幕的前奏曲开始了,当乐队在小提琴上奏出第一个音符时,弗兰兹看到那个闭目养神的人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了那希腊姑娘的背后,后者回过头去,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伏到栏杆上,依旧同先前一样聚精会神的看戏。那个和她说话的人,脸还是完全藏在阴影里,所以弗兰兹仍看不清他的面貌。大幕升起来了,弗兰兹的注意力被演员吸引了过去。他的目光暂时从希腊美人所坐的包厢转移过去注视舞台上的场面了。
  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巴黎茜娜》第二幕开场的时候,正是那一段精采动人的二重唱,巴黎茜娜在睡梦中向亚佐泄漏了她爱乌哥的秘密,那伤心的丈夫表现出种种嫉妒的姿态,直到确信其事。于是,在一种暴怒和激愤的疯狂状态之下,他摇醒他的那不忠的妻子,告诉她,他已经知道了她的不忠,并用复仇来威胁她。这段二重唱是杜尼兹蒂那一支生花妙笔所写出来的最美丽,最可怕,最有声有色的一段。弗兰兹现在已是第三次听这段了,尽管他对音乐的感受力并不特别强,却仍深为感动。他随着大家一同站起来,正要跟着热烈地大声鼓掌时,突然间,他的动机被阻止了,他的两手垂了下去,“好哇?”这两个字只喊出一半就在他的嘴边止住了。原来希腊姑娘所坐的那间包厢的主人似乎也被轰动全场的喝采声所打动了,他离开了座位,站到前面来,这一下,他的面目全部暴露了出来,弗兰兹毫不费力地认出他就是基督山那个神秘的居民,也就是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被他认出了声音和身材的人。他以前的一切怀疑现在都消除了。这个神秘的旅行家显然就住在罗马。弗兰兹从他以前的怀疑到现在的完全肯定,这一突变,当然免不了惊奇和激动,他这种情绪无疑已在脸上流露了出来,因为,伯爵夫人带着一种迷惑的神色向他那激动的脸上凝视了一会儿之后,就突然格格地大笑起来,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伯爵夫人,”弗兰兹答道,“我刚才问您是否知道关于对面这位阿尔巴尼亚夫人的事,我现在又要问您,您认不认识她的丈夫!”
  “不,”伯爵夫人回答说,“他们两个我都不认识。”
  “或许您以前曾注意过他吧?”
  “问的多奇怪,真是地道的法国人!您难道不知道,我们意大利人的眼睛只看我们所爱的人的吗?”
  “不错。”弗兰兹回答说。
  “我所能告诉您的,”伯爵夫人拿起望远镜,一边向所议论的那个包厢里望去,一边继续说道,“是的,在我看来,这位先生象是刚从坟墓里挖出来似的。他看上去不象人,倒象是一具死尸,象是一个好心肠的掘墓人暂时让他离开了他的坟墓,放他再到我们的世界里来玩一会儿似的。”
  “噢,他脸上一直象现在这样毫无血色。。”弗兰兹说道。
  “那么您认识他吗?”伯爵夫人问道,“我倒要来问问您了,他究竟是谁。”
  “我好象觉得以前见过他。而且我甚至觉得他也认得出我呢。”
  “这一点我倒很能理解,”伯爵夫人一边说,一边耸了耸她那美丽的肩膀,象是一股无法自制的寒颤通过了她的血管似的,“谁要是见过那个人一次,是终生都不会忘记他的。”
  弗兰兹的感觉显然不是他自己所特有的了,因为另外一个人,一个完全无关的局外人,也同样感到了这种不可思议的畏惧和疑虑。“喂,”他等伯爵夫人第二次把她的望远镜朝着对面包厢里那个神秘的人看了看以后,又问道,“您觉得那个人怎么样?”
  “哦,他简直就是一个借尸还魂的罗思文勋爵。”
  这样用拜伦诗中的主角来比喻很使弗兰兹感兴趣。假如有人能使他相信世界上的确有僵尸,那就是他对面的这个人了。
  “我一定要去打听出他究竟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弗兰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不,不!”伯爵夫人大声说道,”您一定不能离开我!我要靠您送我回家呢。噢,真的,我不能让您走!”
  “难道您心里有点害怕吗?”弗兰兹低声说道。
  “我告诉您吧,”伯爵夫人答道。“拜伦曾向我发誓,说他相信世界上真是有僵尸的,甚至还再三对我说,他还见过他们呢。他把他们的样子形容给我听,而他所形容的正巧象这个人一样:马黑的头发,惨白的脸色,又大又亮的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睛里象是在燃烧着一种鬼火。还有,您瞧,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也完全不象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外国人,一个希腊人,一个异教徒,大概也象他一样,是个魔术师。我求求您别去靠近他,至少在今天晚上。假如明天您的好奇心还那么强的话,您尽管去刨根问底好了,但现在我要留您在我身边。”
  弗兰兹坚持说,有许多理由使他不能把调查延迟到明天。
  “听我说,”伯爵夫人说道,“我要回家去了。今天晚上我家里要请客,所以决不能等到演完戏了才走,您难道这样不懂礼貌,竟不肯陪我回去吗?”
  弗兰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拿起帽子,打开包厢的门,把他的手臂伸给了伯爵夫人。从伯爵夫人的态度上看,她的不安显然并不是装出来的,而且弗兰兹自己也禁不住感到了一种迷信的恐惧,只不过他的恐惧更为强烈,因为那是从种种确实的回忆变化而来的,而伯爵夫人的恐惧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的感觉而已。弗兰兹扶她进马车的时候,甚至觉得她的手臂在发抖。他陪她回到了她的家里。那儿并没有什么宴会,也没有人在等她。他责备她说谎。
  “说老实话吧,”她说,“我感到不舒服,我需要一个人休息一会儿,一看到那个人,我就浑身不安起来了。”
  弗兰兹大笑起来。
  “别笑,”她说,“亏您还笑得出口。现在,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先答应我。”
  “除了叫我不要去探听那个人的事情以外,别的事我都可以答应您。您不知道,我有众多理由要探听出他究竟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他从哪儿来我可不知道,但他到哪儿去我却可以告诉您,他就要到地狱里去了,那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谈您要我答应的那件事吧。”弗兰兹说道。
  “好吧,那么,答应我:立刻回到您的旅馆去,今天晚上决不再去追踪那个人。我们离开第一个人见第二个人的时候,那第一个人和第二人人之间,也会发生某种关系的。看在老天爷的面上别让我和那个人拉扯上吧!明天您爱怎么去追踪他尽可随您便。但假如您不想吓死我,就决不要把他带近我的身边。好了晚安,回去好好地睡一觉,把今天晚上的事情都忘了吧。至于我,我相信我是再也无法合眼了。”说着,伯爵夫人就离开了弗兰兹,弗兰兹一时犹豫不决,不知她究竟是拿他来开玩笑,还是真的受了惊吓。
  回到旅馆里,弗兰兹发现阿尔贝穿着睡衣和拖鞋,正无精打采地躺在一张沙发上,在抽雪茄烟。“我的好人哪,”他跳起来喊道,“真是你吗?咦,我以为不到明天早晨是见不到你的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我很高兴借这个机会很干脆地告诉你,对于意大利女人,你的想法是大错而特错了。我还以为你这几年来在恋爱上的不断失败已把你教得聪明一些了呢。”
  “凭良心说!就是鬼也猜不透这些女人的心。咦,你瞧,她们伸手给你亲,她们挽着你的手,她们凑在你的耳边谈话,还允许你陪她们回家!嘿,假如是一个巴黎女人,那样的举动只要做出一半儿,她的名誉可就完啦!”
  “理由是,因为这个美丽的国家的女人,她们的生活多半是消磨在公共场所里的,实在也没有什么要掩饰的,所以她们对于自己的言谈和举止很少约束。而且,你一定也看出来了,伯爵夫人真是受惊了。”
  “为什么,就因为看到了坐在我们对面那可爱的希腊姑娘旁边那位可敬的先生吗?哦,那一幕演完之后,我在戏院的前厅里碰到了他们,老实说,你杀了我我也猜不出你究竟怎会联想到阴曹地狱上去的!他人长得很英俊,衣服穿得很讲究,那一身打扮很有法国人的派头,脸色有点苍白,那倒是实在的,但你知道,脸色苍白正是高贵的特征呀。”
  弗兰兹微笑了一下,因为他记得很清楚,阿尔贝就专以他自己脸上的毫无血色自傲的。“好了,那就证实我的看法了,”
  他说,“伯爵夫人的怀疑是毫无根据的。你有没有听到他说话?记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话?”
  “听到的,但他们说的是罗马土语。我因为听到里面夹有一些蹩脚的希腊字,所以才知道。但我得告诉你,老朋友,我在大学里的时候,希腊文是相当不错的。”
  “他说罗马话吗?”
  “我想是的。”
  “那就得了,”弗兰兹自言自语地说道。“是他,没错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告诉我,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在设想一个惊人的小计划。”
  “你知道要弄到一辆马车是办不到的了。”
  “我想是的,我们已经想尽一切方法而结果还是一场空。”
  “嗯,我有一个极妙的想法。”
  弗兰兹望了一眼阿尔贝,象是不大相信他想象的建议。
  “我的好人,”阿尔贝说,“你刚才瞪了我一眼,意思大概是要我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假如你的计划的确如你所说的那样巧妙,我一定很公正地表示满意。”
  “好吧,那么,听着。”
  “我听着呢。”
  “你认为,弄马车的事是谈都不必谈的了,是不是?”
  “我是这样认为。”
  “不错。”
  “但我们大概可以弄到一辆牛车?”
  “或许。”
  “一对牛?”
  “大概可以。”
  “那么你同意,我的好人,有了一辆牛车和一对牛,我们的事就好办了,那辆牛车一定要装饰得很风趣,而假如你和我都穿上那不勒斯农夫的衣服,以李奥波·罗勃脱的名画上的姿态出现,那就会构成一幅多么惊人的画面啊!要是伯爵夫人肯参加,让她打扮成一个波若里或索伦来的农妇,那就更带劲了。那样,我们这一队可算很完美的了,尤其是因为伯爵夫人很美,够得上做司育女神的资格。”
  “哈,”弗兰兹说道,“这一次,阿尔贝阁下,我不得不向您表示致敬,您的确想出了一个极妙的主意。”
  “而且还很富于故国风味的呀,”阿尔贝得意洋洋地回答。
  “只要借用一个我们本国节日用的面具就得了。哈,哈!罗马诸君呀,你们以为在你们的讨饭城市里找不到车马,就可以使我们这些不幸的异乡人,象那不勒斯的许多流民一样用两只脚跟在你们的屁股后面跑。好极了,我们自己会发明创造。”
  “你有没有把你这个得意的念头向谁说起过?”
  “只对我们的店家说过,我回家以后,就派人把他找来,把我的意思解释给他听,他向我保证,说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我要他把牛的角镀一镀金,但他说时间来不及了,镀金得要两天,请你看,这一点奢侈的小装饰我们只能放弃了。”
  “他现在在哪儿?”
  “谁?”
  “我们的店家。”
  “去给我们找行头去了,要等到明天就太晚啦。”
  “那么他今天晚上就可以给我们一个答复罗?”
  “噢,我时时刻刻都在等着他。”
  正在这时,门开了,派里尼老板探头进来。“可以进来吗?”他问。
  “当然,当然!”弗兰兹大声说道。
  “喂,”阿尔贝急切地问道,“你把我要的车和牛找到了吗?”
  “比那还好!”派里尼老板带着一种十分自满的神气答道。
  “小心哪,我可敬的店家,”阿尔贝说,“‘还好’可是‘好’的死对头呀。”
  “两位大人只管把那件事交给我好了。”派里尼老板回答,语气中表示出无限的自信。
  “你究竟办成了什么事呀?”弗兰兹问道。
  “两位大人知道,”旅馆老板神气活现地答道,“基督山伯爵和你们同住在这一层楼上!”
  “我想我们是知道的,”阿尔贝说道,“正因为这个,我们才被装到这种小房间里来的。象住在巴黎小弄堂里的两个穷学生一样。”
  “呃,哦,基督山伯爵听说你们这样为难,派我来告诉一声,请你们坐他的马车,还可以在罗斯波丽宫他所定的窗口里给你们准备两个位置。”
  阿尔贝和弗兰兹互相对视了一眼。“但你想,”阿尔贝问道,“我们可以从一素不相识的人那儿接受这样的邀请吗?”
  “这位基督山伯爵是怎样的一个人?”弗兰兹问店主。
  “一个非常伟大的贵族,究竟是马耳他人还是西西里人我说不准。但有一点我知道,他真可以说是贵甲王侯,富比金矿。”
  “依我看,”弗兰兹低声对阿尔贝说道。“假如这个人真够得上向我们店家那一番崇高的赞美之词,他就会用另外一种方式来邀请我们,不能这样不懂礼貌地告诉我们一声就完事了。他应该写一封信,或是”
  正在这时,有人在敲门。弗兰兹说道:“请进!”于是门口出现了一个仆人,他穿着一身异常高雅的制服,他把两张名片递到了旅馆老板的手里,旅馆老板转递给两个青年人。他说,“基督山伯爵阁下问候阿尔贝·马尔塞夫子爵阁下和弗兰兹·伊皮奈阁下,基督山伯爵阁下,”那仆人继续说道,“请二位先生允许他明天早晨以邻居的身份过来拜访,他想知道二位高兴在什么时间接见他。”
  “真巧,弗兰兹,”阿尔贝低声说道。“现在可无懈可击了吧。”
  “请回复伯爵,”弗兰兹答道,“我们自当先去拜访他。”那仆人鞠了一躬,退出去了。
  “那就是我所谓‘漂亮的迷攻方式’,”阿尔贝说,“你讲得很对,派里尼老板。基督山伯爵肯定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
  “那么你们接受他的邀请了?”店东问。
  “我们当然接受啦,”阿尔贝答道。“可是我必须声明一句,放弃牛车和农民打扮这个计划,我是很遗憾的,因为那一定会轰动全城的!要不是有罗斯波丽宫的窗口来补偿我们的损失,说不定我还要坚持我们原来那个美妙的计划呢。你怎么想,弗兰兹?”
  “我同意你的看法,我也是为了罗斯波丽宫的窗口才这样决定的。”
  提到罗斯波丽宫的两个位置,弗丝兹便又想起了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所窃听到的那一段谈话,那个穿披风的无名怪客曾对那勒司斐人担保要救出一个判了死罪的犯人。
  从各方面来看,弗兰兹都相信那个穿披风的人就是刚才他在爱根狄诺戏院里见到的那个人,假如真是如此,他显然是认识他的,那么,他的好奇心也就很容易满足了。弗兰兹整夜都梦到那两次显身,盼望着早点天亮。明天,一切疑团都可以解开了,除非他那位基督山的东道主有只琪斯的戒指一擦就隐身遁走,要不这一次他可无论如何再也逃不了了。早晨八点钟,弗兰兹已起身把衣服穿好了,而阿尔贝因为没有这同样的动机要早起,所以仍在酣睡中。弗兰兹的第一个举动便是派人去叫旅馆老板,老板照常带着他那卑躬屈节的态度应召而至。
  “请问,派里尼老板,”弗兰兹问道,“今天按常规不是要处决犯人吗?”
  “是的,先生,但假如您问这句话的原因是想弄到一个窗口的话,那您可太迟啦。
  “噢,不!”弗兰兹答道,“我并不是这个意思,而且即使我想去亲眼看看那种场面。我也会到平西奥山上去看的,是不是?”
  “噢,我想先生是不愿意和那些下等人混在一起的,他们简直把那座小山当作天然的戏台啦。”
  “我多半不会去的。”弗兰兹答道,“讲一些消息给我听听吧。”
  “先生喜欢听什么消息?”
  “咦,当然是判了死刑的人数,他们的姓名,和他们怎么个死法了。”
  “巧极了,先生!他们刚刚把‘祈祷单’给我拿了来,才来了几分钟。”
  “‘祈祷单’是什么?”
  “每次处决犯人的前一天傍晚,各条街的拐角处就挂出木头牌子来,牌子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死刑者的姓名,罪名和刑名。这张布告的目的是吁请信徒们作祷告,求上帝赐犯人诚心忏悔。”
  “而他们把这种传单拿给你,是希望你也和那些信徒们一同祷告是不是?”弗兰兹说道,心里却有点不相信。
  “噢,不是的,大人,我和那个贴告示的人说好了的,叫他带几张给我,象送戏单一样,那么,假如住在我旅馆里的客人想去看处决犯人,他就可以事先了解详细的情形了。”
  “凭良心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道。
  “先生,”旅馆老板微笑着答道,“我想,我或许可以自夸一句,我决不敢丝毫怠慢,以致辜负贵客惠顾小店的雅意。”
  “这一点,我已经看得够清楚的啦,我最出色的店家,这就是你体贴客人一个最好的证明,这一定到处给你去宣扬。现在请把这种‘祈祷单’拿一张来给我看看吧!”
  “先生,这再容易不过了,”旅馆老板一边说,一边打开房间门,“我已经在靠近你们房间的楼梯口上贴了一张。”于是,他把那张告示从墙上撕了下来,交给了弗兰兹,弗兰兹读道:“公告,奉宗教审判厅令,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即狂欢节之第一日,死囚二名将于波波罗广场被处以极刑。一名为安德烈·伦陀拉,一名为庇皮诺,即罗卡·庇奥立;前者犯谋害罪,谋杀了德高望众的圣·拉德兰教堂教士西塞·德列尼先生;后者则系恶名昭彰之大盗罗吉·万帕之党羽。第一名处以锤刑,第二名处以斩刑。凡我信徒,务请为此二不幸之人祈祷,吁求上帝唤醒彼等之灵魂,使自知其罪孽,并使彼等真心诚意忏罪悔过。”
  这和弗兰兹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所听到的完全一样。告示书上没一点不同之处。死囚的姓名,他们的罪名,以及处死的方式都和他先前听说的相符。所以,那个勒司斐人多半就是大盗罗吉·万帕,而那个穿披风的人则多半就是“水手辛巴德”。毫无疑问他还在罗马进行着他的博爱事业,象他以前在韦基奥港和突尼斯一样。时间在流逝,已经到五点钟了,弗兰兹正想去叫醒阿尔贝,忽然看到他已衣冠端整地从他的房间里走出来了,使他大吃一惊。那么,阿尔贝的头脑里也早已盘旋着狂欢节的种种乐趣了,以致他竟出乎他朋友的意料之外,挺早就离开他的枕头。
  “现在,派里尼老板,”弗兰兹向旅馆老板说道,“既然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看,我们立刻就去拜访基督山伯爵行吗?”
  “当然罗,”他答道。“基督山伯爵一向是起得很早的,我敢担保他已经起来两个钟头啦。”
  “那么,假如我们马上就去拜访他,你真的以为不会失礼吗?”
  “绝对不会。”
  “既然如此,阿尔贝,假如你已经准备好了的话”
  “完全准备好啦。”阿尔贝说道。
  “那么我们去谢谢那位慷慨的邻居吧。”
  “走吧。”
  旅馆老板领着那两位朋友跨过了楼梯口。伯爵的房间和他们之间只隔着这么个楼梯口。他拉了一下门铃,当仆人把门打开时,他就说道,“法国先生来访。”
  那个仆人很恭敬地鞠了一躬,请他们进去。他们穿过两个房间,房间里布置新颖,陈设华贵,他们真想不到在派里尼老板的旅馆里能有这样好的房间,最后他们被引进了一间布置得很高雅的客厅里。地板上是最名贵的土耳其地毯,柔软而诱人的长榻,圈椅和沙发,沙发上堆着又厚又软的垫子,坐在上面一定是很舒服的。墙壁上很整齐地挂着一流大师的名画,中间夹杂着古代战争名贵的战利品,房间里每一扇门的前面都悬挂着昂贵的厚厚的门帘。“两位先生请坐,”那个人说道,“我去通报伯爵阁下一声,说你们已经来了。”
  说完,他就消失在一张门帘的后面了。当那扇门打开的时候,一架guzla[意大利文:南斯拉夫达尔马提亚人使用的一种单弦小提琴。——译注]琴的声音传到了两个青年的耳朵里,但几乎立刻就又听不到了,因为门关得很快,只放了一个悦耳的音波进客厅。弗兰兹和阿尔贝互相以询问的目光对望了一眼,然后又转眼望着房间里这些华丽的陈设。这一切似乎愈看愈漂亮。
  “哎,”弗兰兹对他的朋友说道,“你对于这一切怎么想?”
  “哦,凭良心说,依我看,我们这位邻居要不是个做西班牙公债空头成功的证券经纪商,就一定是位微服出游的亲王。”
  “嘘!”弗兰兹答道,“这一点我们马上就可以知道了,他来啦。”
  弗兰兹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已听到了一扇门打开的声音,接着,门帘立刻掀了起来,这一切财富的主人翁站在两个青年的面前。阿尔贝马上站起来迎上前去,弗兰兹却象被符咒束缚住了似的仍旧坐在椅子上。进来的那个人正是斗兽场的怪客,昨天对面包厢里的男人,和基督山岛上神秘的东道主。

 楼主| 发表于 2006-6-10 13: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8-8 17:38 编辑 <br /><br />第三十五章 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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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位先生,”基督山伯爵一边走进来,一边说道,“请原谅我没有先登们拜访,我怕去得太早,不太合适,而且,你们已传话给我,说你们愿意先来看我,所以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弗兰兹和我对您万分感谢,伯爵阁下,”阿尔贝答道。“我们正在左右为难,大伤脑筋的时候,您给我们解了围,我们接到您那恳切的邀请的时候,正在发明一种异想天开的车子呢。”
  “真的!”伯爵一边回答,一边请两个青年就座。“这都是那个糊涂的派里尼不好,以致我不能随时帮助你们解决困难。他没有对我提到你们的窘况,我,我很孤单寂寞,很想找一个机会来认识一下我的邻居。我一听到可以帮助你们一下,我就赶紧抓住这个可以效劳的机会。”
  两个青年欠了欠身子。弗兰兹还没有想到该说什么话,他还没有确定该如何行动,从伯爵的态度丝毫看出他愿意承认他们已曾相识过,他不知究竟是提起过去的事情好呢,还是看看情形再定。而且人的经济活动出发;后者是微观社会学,从人的生物性出发,,尽管他确实就是昨天晚上对面包厢里的那个人,但也不能肯定他就是斗兽场的那个人。所以他决定让事情顺其自然发展,而不向伯爵作任何正面的提议。再说,他现在比他占优势,他已经掌握了他的秘密,而他却没有提到弗兰兹什么东西,因为弗兰兹根本没有什么须要掩饰的事情。但是,他决心要把谈话引到一个或许可以弄清他的疑虑的题目上去。
  “伯爵阁下,”他说,“您让我们坐您的马车,还让我们分享您在罗斯波丽宫所定的窗口。您能不能告诉我们可以在那儿看一看波波罗广场!”
  “啊!”伯爵漠不关心地说道,他的目光紧紧地注视着马尔塞夫,“波波罗广场上不是说好象要处决犯人吗?”
  “是的。”弗兰兹答道,觉得伯爵已转到他所希望的话题上来了。
  “等一下,我记得昨天曾告诉我的管家,叫他去办这件事的,或许这一点我也可以为你们帮一下忙的。”他伸出手去,拉了三下铃。“您有没有想过,”他对弗兰兹说,“可以用什么方法来简化召唤仆人的手续呢?我倒是有:我拉一次铃,是叫我的跟班,两次,叫旅馆老板,三次,叫我的管家。这样我就可以不必浪费一分钟或一句话。他来啦!”
  进来的那个人年约四十五至五十岁,很象那个领弗兰兹进岩洞的走私贩子,但他似乎并不认识他。显然他是受了吩咐的。
  “日尔图乔先生,”伯爵说,“昨天我吩咐你去弄一个可以望得到波波罗广场的窗口,你给我办到了没有?”
  “是,大人,”管家答道,“但当时已经很晚了。”
  “我不是告诉你我想要一个吗?”伯爵面有怒色地说道。
  “已经给大人弄到了一个,那本来是租给洛巴尼夫亲王的,但我花了一百”
  “那就得了,那就得了,贝尔图乔先生,这种家务琐事别在这两位先生面前唠叨好吧。你已经弄到了窗口,那就够了。告诉车夫,叫他在门口等着,准备送我们去。”管家鞠了一躬,正要离开房间,伯爵又说道,“啊!劳驾你去问问派里尼,问他有没有收到‘祈祷单’,能否给我们拿一张行刑的报单来。”
  “不必了,”弗兰兹一边说,一边把他的那张报单拿了出去,“我已经看到了报单,而且已抄下来一份。”
  “好极了,你去吧,贝尔图乔先生,早餐准备好了的时候来通知我们一声。这两位先生,”他转向两个朋友说,“哦,我相信,大概可以赏光和我一起用早餐吧?”
  “但是,伯爵阁下,”阿尔贝说,“这就太打扰啦。”
  “哪里的话,正相反,你们肯赏光我非常高兴。你们之中,总有一位,或许两位都可以在巴黎回请我的。贝尔图乔先生,放三副刀叉。”他从弗兰兹的手里把传单接过来。
  “‘公告:’”他用读报纸一样的语气念道,“‘奉宗教审判厅令,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即狂欢节之第一日,死囚二名将于波波罗广场被处以极刑,一名为安德烈·伦陀拉,一名为庇皮诺。即罗卡·庇奥立;前者犯谋害罪,谋杀了德高望众的圣·拉德兰教堂教士西塞·德列尼先生;后者则系恶名昭彰之大盗罗吉·万帕之党羽。’哼!‘第一名处以锤刑,第二名处以斩刑’。”
  “是啊,”伯爵继续说道,“本来是预定这样做的,但我想这个节目昨天已经有某种改变了吧。”
  “真的!”弗兰兹说道。
  “是的昨天晚上我在红衣主教罗斯辟格里奥赛那儿,听人提到说,那两人之中有一个好象已经被缓期执行处决了。”
  “是安德烈·伦陀拉吗?”
  “不,”伯爵随随便便地说道,“是另外那一个,”他向传单瞟了一眼,象是已记不得那个人的名字了似的,“是庇皮诺,即罗卡·庇奥立。所在你们看不到另一个人上断头台了,但锤刑还是有的,那种刑法你们初次看的时候会觉得非常奇特,甚至第二次看仍不免有这种感觉,至于斩刑,你们一定知道,是很简单的。那断头机是决不会失灵,决不会颤抖,也决不会象杀夏莱伯爵的那个兵那样连砍三十次的。红衣主教黎布留无疑是因为看到夏七伯爵被杀头时的那种惨景,动了恻隐之心,才改良刑法的。啊!”伯爵用一种轻视的口吻继续说道,“别向我谈起欧洲的刑法,以残酷而论,与其说还在婴儿时代,倒不如说,简直已到了暮年啦。”
  “真的,伯爵阁下,”弗兰兹答道,“人家会以为您是研究世界各国各种不同刑法的呢。”
  “至少可以说,我没见过的不多了。”伯爵冷冷地说道。
  “您很高兴看这种可怕的情景吗?”
  “我最初觉得恐怖,后来就麻木了,最后就觉得好奇。”
  “好奇!这两字太可怕了。”
  “为什么?在人的一生中,我们所最担心的就是死。那么,来研究灵魂和肉体分离的各种方法,并根据各人不同的个性,不同的气质,甚至各国不同的风俗,来测定从生到死,从存在到消灭这个转变过程上每一个人所能承受的限度,这难道算是好奇吗?至于我,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一件事,你愈多看见人死,你死的时候就愈容易。依我看,死或许是一种刑罚,但不就等于赎罪。”
  “我不很明白您的意思,”弗兰兹答道,“请把您的意思解释一下,因为您已经把我的好奇心引到了最高点。”
  “听着,”伯爵说道,他的脸上流露出深深的仇恨,要是换了别人,这时一定会涨得满脸通红。“要是一个人以闻所未闻,最残酷,最痛苦的方法摧毁了你的父亲,你的母亲,你的爱人,总之,夺去你最心爱的人,在你的胸膛上留下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而社会所给你的补偿,只是用断头机上的刀在那个凶手的脖子上割一下,让那个使你精神上痛苦了很多年的人只受几秒钟肉体上的罪,你觉得那种补偿够吗?”
  “是的,我知道,”弗兰兹说道,“人类的正义是无法使我们得到慰藉的,她只能以血还血,如此而已,但你也只能向她提出要求,而且只能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要求呀。”
  “我再举一个例子给你听,”伯爵继续说道,“社会上,每当一个人受到死亡的攻击时,社会就以死来报复死。但是,难道不是有人受到千百种惨刑,而社会对这些连知道都不知道。甚至连我们刚才所说的那种不是补偿的报复方式都不提供给他吗?有几种罪恶,即使用土耳其人的刺刑,波斯人的钻刑,印第安人的炮烙和火印也嫌惩罚得不够的,而社会却不闻不见,丝毫未加以处罚吗?请回答我,这些罪恶难道存在吗?”
  “是的,“弗兰兹答道,“而正是为了惩罚这种罪恶,社会上才容许人们决斗。”
  “啊,决斗!”伯爵大声说道,“凭良心说,当你的目的是报复时,用这种方法来达到人的目的未免太轻松啦!一个人抢去了你的爱人,一个人奸淫了你的妻子,一个人玷污了你的女儿,你本来有权利可以向上天要求幸福的,因为上帝创造了人,允许人人都能得到幸福,而他却破坏了你的一生,使你终生痛苦蒙羞。他使你的头脑疯狂,让你的心里绝望,而你,只因为你已经把一颗子弹射进了人的脑袋,或用一把剑刺穿了他的胸膛,就自以为已经报了仇了,却想不到,决斗之后,胜利者却往往是他,因为在全世界人的眼里,他已是清白的了,在上帝眼里,已是抵罪了!不,不,”伯爵继续说道,“要是我为自己复仇,就不会这样去报复。”
  “那么您是不赞成决斗的罗,您无论如何也不和人决斗吗?”这次轮到阿尔贝发问了,他对于这种奇怪的理论很是惊讶。
  “噢,要决斗的!”伯爵答道,“请了解我,我会为一件小事而决斗,譬如说,为了一次侮辱,为了一记耳光,而且很愿意决斗,因为,凭我在各种体格训练上所获得的技巧和我逐渐养成的漠视危险的习惯,我敢肯定一定可以杀死我的对手。噢,为了这些原因我会决斗的。但要报复一种迟缓的,深切的,永久的痛苦,假如可能的话,我却要以同样的痛苦来回报,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如东方人所说的那样,东方人在各方面都是我们的大师。那些得天独厚的人在梦中过活,因此倒给他们自己造成了一个现实的乐园。”
  “但是,”弗兰兹对伯爵说道,“抱着这种理论,则等于你自己既是原告,同时又是法官和刽子手,这是很难实行的,因为你得时刻提防落到法律的手里。仇恨是盲目的,愤怒会使你失去理智,凡是倾泄复仇的苦酒的人,他自己也冒着危险,或许会尝到一种更苦的滋味。”
  “是的,假如他既没有钱又没有经验是会这样的,但假如他有钱又有技巧,则就不然了。而且,即使他受到惩罚,最坏也不过是我们已经说过的那一种罢了,而博爱的法国大革命又代替了五马分尸或车轮辗死。只要他已报了仇,这种刑罚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个可怜的庇皮诺多半是不会被杀头的了,老实说,我倒有点觉得可惜,不然你们倒有一个机会可以看看这种刑罚所产生的痛苦是多么短促,究竟是否值得一提,哦,真的,在狂欢节该这样的事不免太奇怪了,二位,先生,我们是怎么谈起来的?啊,我记起来了!你们要在我的窗口弄一个位置。可以的,但我们还是先去入席吧,因为仆人已经来通知我们去用早餐啦。”在他说话的时候,一个仆人打开了客厅四座门中的一扇,说道,“酒筵齐备!”两个青年站了起来,走进了早餐厅。
  早餐极其丰盛,在用餐的时候,弗兰兹屡次察看阿尔贝,以观察他们东道主的那一篇话在阿尔贝身上所产生的影响,但不知是由于他那种一向万事不介意的习性使他没有注意到他呢,还是伯爵关于决斗的那一番解释使他很满意,还是因为弗兰兹知道了过去的几件事,所以对伯爵的理论特别感到惊惧,他发现他的同伴脸上毫无忧虑的表情,而是大吃特吃,象是四五个月以来除了意大利菜,即世界是最坏的菜以外,不曾吃过别的什么东西似的。至于伯爵,他对于各种菜只是碰一碰而已,他似乎只在尽一个东道主的义务,陪他的客人坐坐,等他们走后,再来吃某种稀珍而更美味的食物。这使弗兰兹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伯爵在G伯爵夫人身上所引起的恐怖和她那坚决的态度,以为她对面包厢里的那个男人是个僵尸。早餐完毕时,弗兰兹掏出表来看了一眼。
  “哦,”伯爵说道,“你们还有什么事吗?”
  “请您务必原谅我们,伯爵阁下,”弗兰兹答道,“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办呢。”
  “是些什么事呢?”
  “我们还没有化装的衣服,那是一定要去弄到的。”
  “那件事你们不必担心。我想我在波波罗广场大概能有一间私室。你们不论选中了什么服装,我都可以叫人送去,你们可以到那儿去换装。”
  “在行刑以后吗?”弗兰兹问道。
  “以前或以后,尽可悉听尊便。”
  “就在断头台对面?”
  “断头台是狂欢节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伯爵阁下,那件事刚才我又想了一想。”弗兰兹说道,“我很感谢您的热情招待,但我只要在您的马车里和您在罗斯波丽宫的窗口占一个位置就满足了,至于波波罗广场的那个位置,请您只管另作支配吧。”
  “但我得先提醒您,那样您将失去一次千载难逢的观看奇景的机会的。”伯爵答道。
  “您以后讲给我听好了。”弗兰兹回答说,“事情由您的嘴里讲出来,给人的印象比我亲眼目睹的会深刻。我好几次都想去亲眼看一看杀人,但我总是下不了这个决心,你是不是也这样,阿尔贝?”
  “我,”伯爵答道,“我看过杀卡斯泰,但我好象记得那天我已喝醉了酒,因为我是在那天早晨离开了学校,从酒店里闹了一个通宵出来的。”
  “一件事不能因为您在巴黎没做过,到国外来也就不做,这不算是理由。一个人出来旅行,是样样都得看一看的。将来有人问您:‘罗马杀人是怎么杀法呀?’而您回答说:‘我不知道。’那时您多难堪。据说,那个犯人是一个无耻的流氓,一个教士原是把他当作亲生儿子一般抚养长大的,而他竟用一块大木柴打死那位可敬的教士。真该死!杀教堂里的人,应该用另外一种武器,不应用木柴,尤其是假如他是一个慈爱和蔼的教士。哎,要是您到了西班牙,您能不去看斗牛吗?就算我们现在去看的是一场斗牛好了。请想想古代竞技场上的罗马人,他们在竞技场上杀死三百只狮子和一百个人呢。你想想那八万个热烈喝采的观众们吧,贤惠的主妇带着她们的女儿同来,那些妖娆动人的姑娘们,用她雪白的手翘起大拇指,象是在对狮子说:‘来吧,别呆着呀!来给我杀死那个人吧,他已经吓得半死啦。’”
  “那么,你去不去,阿尔贝?”
  “当然啦!是的。我也和你一样,本来有点犹豫,但伯爵的雄辩使我下了决心!”
  “既然你高兴,那么我们走吧,”弗兰兹说道,“但我们到波波罗广场去的时候,我想经过高碌街。这样做行不行,伯爵阁下?”
  “步行去,可以,坐车去,不行!”
  “那么,我愿意步行去!”
  “您有很重要的事一定要经过那条街吗?”
  “是的,我想在那儿看一样东西。”
  “好吧,我们从高碌街走吧。我们可以叫马车在波波罗场靠巴布诺街口的地方等着我们,因为我也很高兴能经过高碌街,我想去看看我所吩咐的一件事情办妥了没有。”
  “大人。“一个仆人开门进来说道,“有一个穿苦修士衣服的人想和您说话。”
  “啊,是的!”伯爵答道,“我知道他是谁。二位,请你们回到客厅里去坐一会儿好吗?你们可以在中央那张桌子上找到上等的哈瓦那雪茄。我马上就来奉陪。”
  两个青年站起身来,回到了客厅里,伯爵又向他们道了一声歉,就从另外一扇门出去了。阿尔贝是一个大烟鬼,他以为这次出国,再也抽不到巴黎咖啡馆里的雪茄了,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当他走近桌子,看到几支真正的蒲鲁斯雪茄时,就高兴得大喊了一声。
  “噢,”弗兰兹问道,“你觉得基督山伯爵这个人怎么样?”
  “我觉得怎么样?”阿尔贝说道,他显然很惊奇他的同伴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吃东西很讲究,他到过很多地方,读过很多书,而且,象布鲁特斯一样,也是一个坚忍主义者;再说,”他向天花板吐出一大股烟,然后才说,“他还有上等的雪茄。”
  阿尔贝对伯爵的看法仅此而已,弗兰兹却知道得很清楚,阿尔贝一向自认非经过长期的考虑是不发表任何意见的,所以他也就不想去改变它了。”但是,”他说,“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什么事?”
  “他盯着你看。”
  “看我?”
  “是的。阿尔贝想了一想。“唉!”他叹了一气答道,“那算不上十分稀奇。我离开巴黎已有一年多了,我的衣服式样已经很旧了,伯爵大概把我看成一个乡下人。我求求你,你一有机会就向他解释一下,告诉他我不是那种人。”
  弗兰兹笑了一下,一会儿,伯爵进来了。“二位,我现在可以悉听吩咐了,”他说了,“马车已到波波罗广场去了,我们可以从另一条路走,假如你们高兴的话,就走高碌街。带几支雪茄去,马尔塞夫先生。”
  “非常的赞成,”阿尔贝答道,“意大利的雪茄太可怕了。您到巴黎来的时候,我可以回敬您这种雪茄。”
  “我不会拒绝的。我准备不久就要到那儿去,既然蒙您允许,我一定来拜访您。走吧,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啦,已经十二点半了,我们出发吧!”
  三个人一同下了楼,车夫已得到主人的吩咐,驱车到巴布诺街去了,三位先生就经弗拉铁那街向爱斯巴广场走去,这样,他们就可以从菲亚诺宫和罗勘斯丽宫之间经过。弗兰兹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罗斯波丽宫的窗口上去了,因为他没有忘记那个穿披风的人和那个勒司斐人所约定的暗号。
  “哪几个窗口是您的?”他问伯爵,语气极力装出无所谓的样子。
  “最后那三个。”伯爵漫不经心地回答着,但他的态度显然并非是装出来的,因为他决想不到这句问话的含意。弗兰兹很快地向那三个窗口瞟了一眼,旁边两个窗口挂着黄缎窗帘,中间那个是白缎的,上面有一个红十字。那个穿披风的人的确实践了他对勒司斐人的许诺,而现在毫无疑义,可以确定他是伯爵了。那三个窗口里还没有人。四面八方都在匆忙地准备着,椅子都已排好了,断头台已架起来了,窗口上都挂着旗子,钟声不响,面具还不能出现,马车也不能出动,但在各个窗口里,已可以看到面具在那里晃动,而马车都在大门后面等着了。
  弗兰兹,阿尔贝和伯爵继续顺着高碌街走着。当他们接近波波罗广场的时候,人群愈来愈密了,在万头攒动的上空,可以看到两样东西,即方身尖顶的石塔,塔顶上有一个十字架,标明这是广场的中心和耸立在石塔前面,耸立在巴布诺街,高索街,立庇得街三条路的交叉口上的断头台的那两根直柱,在这两根直柱之间,悬挂着一把闪闪发光的弯刀。他们在街角上遇到了伯爵的管家,管家原来在那儿等候他的主人。伯爵花了很高的价钱租得的那个窗口是在那座大宫殿的三楼上,位于巴布诺街和平西奥山之间。我们已经说过,这原是一间小小的更衣室,从更衣室进去还有一间寝室,只要通外面的那扇门一关,房间里的人便可以与外界隔绝。椅子上已放着高雅的小丑服装,是用蓝白色的绸缎做的。
  “你们既然让我为你们挑选服装,”伯爵对二位朋友说,“我就拿了这几套来,因为今年穿这种服装的最多,而且也最合用,逢到人家向你们撒纸花,也不会沾在身上。”
  伯爵的这一篇话弗兰兹没有全都听进去,他或许并不完全理解伯爵的一番好意,他的注意力已全部被波波罗广场上的情景所吸引住了。在目前,广场上主要的点缀品就是那可怕的杀人工具。弗兰兹生平还是第一次看到一架断头机,我们说断头机,因为罗马的这种杀人工具式样简直和法国的完全相同。那把刀是新月形的,刀口向外凸出,刀上的坠子份量较轻,全部差别只在于此。有两个人坐在那块搁犯人的活动木板上,正在那儿一边用早餐,一边等候犯人。其中的一个掀起那块木板,从木板下面拿出了一瓶酒,喝了几口,然后递给他的同伴。
  这两个人是刽子手的助手,一看到这种情形,弗兰兹觉得他的额头上已在开始冒冷汗了。
  犯人已在前一天傍晚从诺伏监狱移禁到了波波罗广场口的圣·玛丽亚小教堂里,就在那儿过夜,每一名犯人有两位教士作伴。他们给关在一间有铁栅门的礼拜堂里,门前有两个轮流换班的哨兵。教堂门口,每边都有一列双排的宪兵,从门口直排到断头台前,并在断头机周围成了一个圆圈,留出一条约莫十尺宽的通道,在断头机周围,则留下一片将近一百尺的空地。其余一切地方都被男男女女的头填满了。许多女人把她们的小孩子扛在她们的肩头上,所以孩子们看得最清楚。平西奥山象是一家挤满了看客的露天大戏院。巴布诺街和立庇得街拐角上的两座教堂的阳台上也挤得满满的。台阶上象是一股杂色斑驳的海流,向门廊下拼命的挤,墙上每一年凹进去的地方都拱着活的雕像。伯爵说得不错,人生最动人的奇观就是死。
  可是,虽然这一幕庄严的情景似乎应该令人肃静无哗,但人群里反而浮起一片很大的闹声,那是一片笑和欢呼所组成的闹声,显然在人们的眼里,这次杀人只是狂欢节的开幕典礼。突然间,象是中了魔似的,骚动停止了,教堂的门开了。最先出现的,是一小队苦修士,其中有一个领头走在前边;他们从头到脚都裹在一件灰色粗布的长袍里,只在眼睛的地方有两个洞,他们的手里都拿着点燃了的小蜡烛,在苦修士的后面,走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他浑身赤裸,只穿着一条布短裤,左腰上佩着一把插在鞘里的牛耳尖刀,右肩上扛着一把笨重的长锤。这个人就是刽子手。他的脚上还绑着一双草鞋。在刽子手的后面,根据处死的先后顺序,先出来的是庇皮诺,然后才是安德烈,每一个都由两位教士陪伴着。他们两个人的眼睛都没有被蒙着。庇皮诺走的步子很坚定,无疑他已明白会发生什么事,而安德则由两位教士扶着走。他们都时不时地去吻一个忏悔师送上来的十字架。单单看到这一幕情景,弗兰兹就觉得他的那两条腿已在发抖了。他望了望阿尔贝;阿尔贝的脸色白得象他的衬衫一样了,他机械地丢掉了他的雪茄,虽然那支雪茄还没抽到一半。只有伯爵似乎无动于衷,不,他激动得很,一层浅红色似乎正在拼命地从他那苍白的面颊上透出来。
  他的鼻孔张得大大的,象是一只野兽嗅到了它的牺牲品似的。
  他的嘴巴半张着,露出了他那雪白的,又细又尖,象狼一样的牙齿。可是,他的脸却露出了一种温柔的微笑。这种表情弗兰兹以前是从未在他的脸上看到过的,他那一对黑眼睛充满慈悲和怜悯。两个犯人继续向前走着,当他们走近的时候,他们的脸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庇皮诺是一个英俊的年青人,约二十四五岁,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他昂着头,似乎在嗅空气,以确定他的解救者会从哪边出现。安德烈是一个矮胖子,他的脸上布满着残忍刻毒的皱纹,但那些皱纹和他的年轻并无关系,他大概在三十岁左右,他的胡子在狱中长得长长的,他的头垂在肩上,他的两腿发软,他似乎在做着一种不自觉的机械的动作。
  “我记得,”弗兰兹对伯爵说道,“您告诉我说只杀一个人的吧。”
  “我对您讲的是实话。”伯爵冷冷地答道。
  “但是,这儿有两个犯人呀。“是的,但这两之中,要死的却只有一个,另外那一个还有很多年活呢。”
  “假如赦罪令要来,可不能再迟了呀。“看那不是来了!”伯爵说道。
  正当庇皮诺到达断头台脚下的时候,一个苦修士,他象是苦修士队中迟到的一个,拼命挤开士兵,走到领头的那个苦修士前面,交给他一张折拢的纸,庇皮诺的锐利的目光已把这一切都看到了,领头的那个苦修士接过这张纸,打开来,于是他举起了一只手,“赞美上帝!”他大声说道,“有令赦犯人一名!”
  “赦罪令!”人们同声喊道,“赦罪令!”
  听到这种喊声,安德烈把头抬了起来。“赦谁!”他喊道。庇皮诺仍旧屏息静气地等着。
  “赦庇皮诺,即罗卡·庇奥立。”那个领头的苦修士说道,于是他把那张纸交给了宪兵的长官,那军官读完以后交还给了他。
  “赦庇皮诺!”安德烈喊道,他似乎已从先前的麻痹状态中醒了过来了。“为什么赦他不赦我?我们应该一同死的。你们讲定了他和我一起死的呀。你们没有权利单单要我一个人死。我不愿意一个人死!我不愿意!”于是他挣脱开了那两个教士,象一头野兽似地挣扎着咆哮着,拼命想扭断那条绑住他双手的绳子。刽子手做了一个手势,于是他的助手从断头台上跳下来捉住了他。
  “他怎么了?”弗兰兹问伯爵,因为那些话都是罗马语说,所以他听不太懂。
  “您没看见吗?”伯爵答道。“这个人快要死了,他之所以发狂,是因为他的难友没有和他同归于尽,要是可能的话,他会用他的牙齿和指甲把他撕得粉碎,也决不肯让他去享有他自己快要被剥夺的生命的。噢,人呀,人呀!鳄鱼的子孙呀!”伯爵把他紧握成拳头的双手伸向人群,大声说道,“我早就认识你们了。你们在任何时候都是自作自受呀!”
  在这说话期间,安德烈一直在地上和那两个刽子手滚作了一团,他还是在那儿大喊:“他应该死的!我要他死!我不愿意一个人死!”
  “看,看哪!”伯爵抓住那两个年青人的手大声说道,“看吧,凭良心说,真奇怪,这个人本来已向他的命运低头了,他就要上断头台了,象个丑夫一样,这是真的,他是准备服服帖帖地去死的。你们知道他为什么会那样,是什么安慰了他吗?那是因为另外还有一个人要和他一同处死;一同分享他的痛苦;而且比他先死!牵两只羊到屠夫那儿,牵两条牛进屠宰场,使两只里的一只懂得它的同伴可以不死,羊会欢喜地咩叫,牛会高兴得乱吼。但人,上帝照他自己的形状创造出来的人,上帝给他的每条最重要的诫条就是叫他爱他的邻居,上帝给他声音以表达他的思想,所以当他听到他的同类人得救的时候,他的第一声喊叫是什么!是一声谩骂!够光荣的了吧,人呀,你这自然的杰作,你这万物之灵!”于是伯爵爆发出一声大笑,但那种笑是令人可怕的,显示出他的内心一定受过非常痛苦的煎熬。
  这时,搏斗依旧在继续着,看了真可怕。人们都反对安德烈,两万个声音都在喊,“杀死他!杀死他!”弗兰兹吓得直向后跳,但伯爵抓住他的手臂,拉他站在窗前。“您怎么啦?”他说,“难道您可怜他吗?假如您听到有人喊‘疯狗!’您就会抓起枪来,毫不犹豫地打死那可怜的畜生,但它的罪过,却只是咬了另一条狗而已。而这个人,人家没去咬他,他反而谋杀了他的恩人,现在他的手被绑住了,不能再杀人了,可是他还希望囚伴和他同归于尽,这样的一个人,您还可怜他!不,不,看,看哪!”
  这种介绍实在是不必要的。弗兰兹早已全神贯注地在望这一场可怕的情景了。那两个助手已把安德烈拖到了断头台上,不管怎么挣扎,怎么咬,怎么喊,已经按着他跪了下来。这时,刽子手已在他的旁边站稳了步子,举起那把长锤,示意叫两助手走开。那犯人想挣扎着起来,但还不等他站起来,那把锤已打到了他的左面太阳穴上,随着一下重浊的声音,那个人象一条牛似的面朝下倒了下去,接着又一个翻身仰面躺在了台上,刽子手摔开锤,抽出刀,一刀割开了他的喉咙,又跳到他的肚皮上,猛力用脚踏,每一踏,伤口里便喷出来一股鲜血。
  弗兰兹再也受不了了,昏昏沉沉地倒在了一张椅子里。阿尔贝则闭着眼睛,紧紧地抓住窗帘站着。只有伯爵笔挺地站着,面露胜利的神色,象是复仇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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