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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2 04:24 编辑 <br /><br />我要离开这座城市。
我辞职,卖房子,是因为我要去南非。
我买地图,练射击,是因为我要杀掉那只咬掉良久鼻子的狮子。
【一】
良久惘然地看我,黑眼珠一动不动,继而灵魂附体,脸庞上慢慢回流因对现实的无可置信从而衍生出的愤懑。
这个人想玩浪漫,结果搞砸了一切。他真无辜。
我无法安慰他。我盯着屏幕上的游鱼,开始装死。
良久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汹涌的气流在他的胸腔里集结,然后途由他的鼻腔向外窜出,在空气中迸发出轻微的爆裂声。他以为用呼吸就可以杀掉我。
日光从我的左脸跑到肩胛。良久挥了挥手,转身,朝门外走去。
静安捧了文件低头进来,两人撞了个满怀。“唉哟,撞疼了吗宝贝?都是我不好!”静安一边道歉,一边蹲下身拾捡散落的文件。
“视力不好就别臭美,满大街都是眼镜店!”良久没打算给面子,狠狠砸下一句就走。
静安呆住,显然意识到被流弹击中,然后她把手里的文件重重丢回地上:“这人没法说,他大脑进水了!”
是,良久生气了。他生气是因为有人想咬他的大鼻子。这很可恶。
我猜他一定跑去卫生间了,写字楼的清洁阿姨很敬业,那里的镜子总是擦得明晃晃的。每次良久生气后都去那里照镜子,很长时间,然后眉开眼笑地跑出来。
孤芳自赏抑或是对影自怜,哈哈,太娇情。这个人很奇怪,仿佛从母体携带而来的自我医疗指数高得离谱,几乎无需借助任何外来因素,就可自我恢复得相当完美。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静安也没闲着,她趴在窗台上用镊子给一盆仙人掌拔刺,嘴里喃喃自语:“看你以后还蜇人不!”
那盆仙人掌出身贫寒,斗胆还价,地摊上可以十元就捧了三盆。而那镊子则是南韩货,价格不菲。我忍不住笑起来,静安扭头看我:“莲恩,你和良久怎么了?”
我没有说话。静安,我该怎么说?
【二】
静安学中文,她总抱怨我的大脑被那些虚无飘渺的逻辑公式搞坏了。我知道我出身不好,标准理工生,但她真没必要时刻提醒我。
有次静安问我:“莲恩,女孩和女人有什么区别?”
我说:“不难回答,受一次伤你是女孩,受两次伤你就是女人了!”
静安大笑,像风拂过的树叶那般抖动不休:“哈哈,莲恩,你太悲观了,按你的逻辑来衡量,我是女人,那你岂不是女童。”
大三时我的宿舍出事了,睡在上铺的女孩东窗事发,她在校外做吧台小姐时被警察逮个正着,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她从宿舍窗口跳了下去。
这件事震动了整个华中地区的高校,网络上也传得沸沸扬扬。对于那些极度寂寞的大学生们来说,这事也许只是他们用以打发时光的谈资,但于我而言却很近,近到我每次闭上眼总是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穿了红衣服,蹑手蹑脚从上铺下来,踩着我的床沿,翻上窗台,轰然一跳。夜很静,我几乎听到窗外低声的啜泣声。
我很害怕。静安说正好我宿舍有空位,不如同住。于是女童莲恩开始了与女人静安的同居生涯。
校外有一排碟店,那是我常去的地方,我借了许多回来,整夜腻在电脑前看。
静安在众多男生间周转,有时很晚才回来,往脸上贴了黄瓜片,搬来木凳,陪我同看。看着看着她就失去耐心,挥着手臂大叫:“这什么啊?晦涩难懂,简直叫人压抑得不行!”
是的,我看的都是文艺片,灯火灰暗情感隐晦的那类。我自认脑部褶皱多过静安几层,清晰直白,不是我的风格。
【三】
那张碟是盗版的,盗版人士都敬业,所以它有精美的外壳,打开来,扉页上写着:Ashes of Time。
Ashes of Time——时间的灰烬。
多悲情的名字,或者,多煽情的名字。怎样都好。
碟是沿顺的,在这所大学里,他是个著名的文艺青年。
我们常坐在一处聊天,关于电影,关于王家卫,关于隐晦的爱情观。原来我们都是王家卫的fans。
有一次看电影,他问我喜欢Ashes of Time里的哪个人物,我几乎没有思索,脱口而道是西毒。这惹来他的大笑,他觉得我是个有趣的女孩儿。
很可惜,他未及笑完,蜂拥而来的大学生们就冲散了我们。我以为他会在人群中寻觅我,但他没有。那天晚上的电影我没看完,一个人跑去夜市的音像摊,买了那张Ashes of Time的碟片。回到宿舍,彻夜地看。再后来,我时常捧着印有他文字的校刊,跑去校园的山丘上,坐在斑驳的树影间观看。呵,写得真好,字字珠玑。
我将沿顺拿来与王家卫电影里的人物进行比对,最后竟然发现他很像一个人——东邪。他们一样骄傲。他被那些整日拥围在他身边的女孩宠坏了。
【四】
沿顺是我们宿舍的常客,我们经常窝在一起看电影。看电影的时候我通常无话,光线的明灭中,只有沿顺和静安两人的脑袋凑到一起,窃窃私语,笑得眉飞色舞。
静安格外爱美了,总把我当了魔镜来使,莲恩,我问你,谁是这校园里最美的女子?次数多了,我没来由地想起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
这句话搞得我很冷。
我开始观察沿顺和静安,结果令人欣喜,他们看上去只是很好的朋友。那么这说明我才是沿顺靠近的目的,当然这只是白天的想法。
夜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得安睡,心里想着哪对情侣不是从好朋友开始的啊?于是心烦意躁,彻夜不眠。
我被反复的猜测搞到灵魂憔悴,于是忍不住跑去找沿顺证实:“你是不是喜欢静安?”
他瞟我一眼:“如果好朋友也算作喜欢,那就是。”
我突然很想吻这个人。
可是这个人太骄傲,就算是喜欢,他都不肯说。他只是极暧昧地贴近你,粘住你的生活以及你的心,却做最纯洁的动作。这很可恶,爱情里不需要纯洁的动作,这个人不明白。
我能有什么办法呢,简直无能为力嘛。我总不能主动说我喜欢你,或者亲爱的请你追我之类的话吧。显然这不是我的风格,就算让所谓的风格都见鬼,可也总是不衿持不淑女的吧。
我一直忍耐到了大四。有一次翘课,我和沿顺坐夜间火车跑去黄果树看瀑布。那是清晨,我们在涧石间跳跃,穿越每一堵彩色的水幕,后来都累了,就坐在黑色岩石上休息,我的白色裙摆落入水中,随着粼粼波澜来回荡漾。
多好的良辰美景啊!是不是要说些什么来应景呢。我在心里暗自思忖,
沿顺看着那些水花说:“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呀。”
他又说:“我曾经说过不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知道最喜欢的女人是谁,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他还说:“其实,我先生也有一条领带和你一模一样。”
他说完这些,我低头四望。我得找地方吐血。这种时候他竟然跟我坐在这里探讨王家卫的台词,真深沉啊!
可他还继续说,这人根本没带眼睛出来旅游,注意不到别人的脸色已经枯萎。他说:“莲恩,其实王家卫的台词就像某种秘语,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
欲哭无泪的人是我。
他明显达到兴奋点,从腰包里取出纸笔,飞快地写着些什么,然后递给我,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莲恩,我也想拍部电影,这张纸条上就是电影的名字!”
我低头,纸上只有一串数字。我无语,看着他用小刀把这些无聊的数字狠狠刻在石头上。四年后,《2046》盛大公映,那不是他拍的电影。
从瀑布回来后,我们都陷入毕业前的兵荒马乱,慢慢也很少见了,偶尔路上遇见,也会冲上前去拍对方的肩,说嗨一切尚好吧。
若即若离的日子很快过去,转眼毕业,真正的分离轰然到来。沿顺在广州的某家杂志谋得编辑席位,而我和静安则留在武汉。
在校的最后一晚,我和静安拉了沿顺去小酒馆喝酒,喝着喝着,大家都哭了,抱成一团,眼泪在空中交错飞。
那天我喝高了,吐得一塌糊涂,静安和沿顺搀了我回来。凌晨迷迷糊糊醒来,头疼欲裂,去水房洗脸,迷迷糊糊竟下楼,顶着漫天繁星在校园里摇晃行走,最后来到沿顺宿舍楼下。
我很想问他一句话,徘徊很久,终于没问,又一路跌撞回来。后来,索性不睡,坐在电脑前看那张碟,Ashes of Time。
当穿红裙的张曼玉斜依着栏杆,目光哀婉地说“我只希望他说一句话,他都不肯说,他太自信了”,我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
【五】
毕业后,静安在建银大厦的一家外贸公司做文员,我则在经济开发区的某家私营企业担任质检员。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偶尔和静安小聚,也曾大声说话,高声欢笑,只是在提起往事时,竟都有些心有戚戚蔫。
我毁了那张Ashes of Time的碟片,用小刀划得粉碎,丢进楼下的**箱。我再也不是王家卫的fans。
一年后,企业做大,迁往上海。顿然间,我成了社会闲杂人等。
脱离了朝九晚五的日子,我变得无所事事,每日腻在床上和静安煲电话粥。后来这家伙失去耐性,高声在电话里叫嚷,你这样不行的,我们公司正在招兵买马,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我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麂皮小外套内罩一件紧身白衬衣,下面穿一条泡泡纱的蓬蓬裙,脚登粉红镶钮扣的靴子。
去得太早,办公室里空无一人。站在十五楼的飘窗前,看下去,行人像蚂蚁,汽车如甲壳车。我突然觉得自己好伟大。
眼睛花了,于是找来抹布,去卫生间打水,逐一擦拭着办公室里的桌柜。我相信,勤劳的孩子总是受欢迎。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突然有人说:“嗨,新来的吧!”扭头看,是个年轻男人。
体格魁伟,肌肉男路线,穿着细方格衬衣,亚麻西裤,还系了条黄色领带。面目还算俊朗,尤其是他的鼻子让人印象深刻,大大的,海拔极高地耸立着,这是个令人赏心悦目的家伙。
我傻傻点头:“是啊,你怎么知道?”
他大笑,看上去有可爱的狡黠:“哈哈,只有新人才会擦桌柜呢!”
看来这是个老家伙,得巴结。我接过他从提包里翻出的暖水杯,打了开水,屁颠屁颠地送过去。老家伙也不客气,接了水杯丢在靠窗的桌面上,拉过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开始吃早餐。呵,是豆皮,黄澄澄的,好香。
老家伙一边吃一边笑眯眯地盯着我看,看得我发寒,擦桌柜的动作明显走形。我擦到他旁边的那张桌子时,他突然开口:“你的衣服真漂亮,这样的搭配叫什么来着?”
正欲作答,有人进来,是静安。她挎着坤包风急火燎地进来,看见我,挥手大声打招呼,嗨,莲恩。然后她看见吃豆皮的老家伙,皱了眉问:“新来的吧?”
老家伙愣住,口吃起来,“你……你怎么知道?”
静安神情不屑:“老人不会不知道公司的规定,严禁在办公场所吃早餐。”
老家伙讪讪地笑,捧了早餐灰溜溜窜出办公室。我站在那里,不是一般的郁闷。
新工作的第一天很快过去,静安说:“宝贝,你先走吧,我得把这些文件处理完。”
锁好桌屉,闪人,低头进电梯,启动,下行间有人拍我,回头,是早上那个家伙。他冲我笑,鼻子好大,牙齿很白:“刚才我上网查了,你今天的衣着搭配叫仙女装,你是仙女吗?”
他竟然还有脸面同我说话,居然还问我是否仙女。我白他一眼,想单凭目光就干掉了他。这人搞得我心情凋零啊。
【六】
这个冒充老人,实则与我一样是公司新近收购的新人——他叫良久。
进公司不久,重新调动部门,我、静安以及良久被分到行政部,日日同处一室。调动那天,良久一直笑,眼睛眯成一条缝。
不久后发现良久是个活跃分子,情感丰富,却喜欢轻声细语地说话,给人的感觉就好像他胸腔里长满了丰美水草,随时都尽可能地想展示给别人看。但不知怎地他与静安却不对盘,有一次参加完外贸系统表彰会回来,静安因他的喧宾夺主大发雷霆,由此留下一句流传甚广的经典评语:“这人除了鼻子简直一无是处!”
我却不讨厌这个人,甚至觉得他很像猫和老鼠里的那只笨猫,总是自作聪明地搞砸一切,却仍然无法掩饰掉他的可爱。这是个有趣的人。
后来某天,良久硬拉了我和静安去吃饭。杯盏交错,酒过三巡,良久突然开口说今天是他生日。我和静安愣住,低头看两手空空,不免愧然。
到底静安反应灵敏,探出头去在他额头叭地吻了一下,说事发突然就送一个吻吧。哗!好特别的礼物。
我没有静安的活泼,所以显然不能照猫画虎,我提起坤包跑出酒店,四处张望,想寻某个地方给良久买礼物。后来我捧了一盆仙人掌回来,搁在酒桌上,对良久说:“这盆仙人掌是我用一千二百零三元换来的,祝你生日快乐!”
其实那盆仙人掌是我从夜市地摊上买来的,三元一盆。但我没有骗良久,因为我在街上四处张望时被小偷划破坤包拿走了我的钱包,那里面装着一千二百元,破坤包里那个好心的小偷丢了三元钱,估计是担心我没钱坐车回家会走得很辛苦。我就用这三元钱,买到了一盆折价仙人掌。
自良久的生日后,静安对良久好了很多,虽然看似平淡,却再也不把“这人大脑进水”挂在嘴边。
岁月如流水这句话我想是用来形容某一个人慢慢从另一个人身边流远的过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
沿顺已经是一个很久之前做过的梦,醒来以后,生活在继续。而看似平静下来的生活,实则激流暗涌。譬如良久。
那盆仙人掌被良久放在办公室里,独享着VIP待遇。良久待它如待一株奇葩,这男子多情得竟让人有些无奈。
闲时细品也觉得良久诸多优点,只是心中虽已空荡,总还是期翼着终有一天横生变故,会有人不远千里奔赴,前来收心。有时良久会气急败坏:“第一次见你我以为是仙女降临,可原来只是个可恶的小巫婆。”
这人很可爱,就算攻击人也会形容得美仑美奂。
我几乎快要动摇,意念竟只悬于一线间,脆弱得随时都会更换天地。
【七】
如果让你用“特别”这个词造句你会怎么说?是“我特别开心”或者是“这幅画看上去有些特别”?
我的答案是“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每天都有人出生,有人死亡。每天都有人快乐,有人伤悲。这就是所谓生活。有些日子对于这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天,可是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却很特别。
这天是个特别的日子,2004年5月7日。
2004年5月7日,第一个出现在我面前的人是沿顺。
我埋头清理桌面上的文件,有人唤我,抬头竟是他。他在我惊愕的目光下,把巨大的黑色背包放在地上,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来。
他:“突然很想看看你,所以就坐夜间火车赶来。”
我:“就是这样吗?”
他:“就是这样的。”
这个人真的很骄傲,我知道有句话在他心里藏了很久,可他就是不肯说。
他:“还有在看王家卫吗?”
我:“我已经不再是王家卫的fans了。”
他沉默,然后说:“太可惜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太可惜了”,或许因为他依然还是王家卫fans的缘故吧,又或许是其它。你看,文艺青年就是这么固执又矫情。
他不再说话,连抽了三根烟,在我以为他还要抽第四根的时候,他站起身,往办公室外面走去,走了两步,又突然停住,转过身问我:“就这样了吗?”
我:“就这样了。”
他走了。这个人太骄傲了,就连孤独他都会当成骄傲。
2004年5月7日,第二个出现在我面前的人是良久。
他穿了一身黑风衣,大翻领瘦掐腰,哗,还戴付墨镜。他很酷,像枪火里的吴镇宇。人如其装,他一开口便硫磺四散。
他:“刚才那人是谁?”
我:“朋友。”
他:“什么朋友?”
我:“异性朋友。”
他:“少来,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你什么意思?”
他:“你不知道吗?”
我:“你不知道我不知道吗?”
……
他:“你知道玛格丽特的牛排要几分熟才算最好吃吗?”
这个人很有趣,就连切换话题都要华丽地飘过。
我:“我想你来找我绝不会是想与我探讨牛排的生熟度吧?”
他:“其实我是想告诉你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去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建了一座很大的房子,木头结构,玻璃窗很大,站在窗前可以看见远方的树冠层上有成千上万的金刚鹦鹉在飞翔,哗,你想想那会有多美。房外有一条很宽的廊道,那里摆了一张木桌,两张藤本植物制成的摇椅,黄昏的时候木桌上摆放着自酿的葡萄酒,夕阳的余辉撒进酒杯里,与绯红的葡萄酒混合一起,如果第一抹月华撒下的时候,就着漫天的星辰喝上一杯,仿佛心都要醉了。你知道的,定居南非一直是我的梦想,可是我今天早上起来,突然发现那幢木屋里还差一位女主人。”
我看他一眼,这人真能整浪漫。我说:“这梦很美好,可是太遥远了,不如找个近点的话题。”
他:“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我:“呵呵,这比那还遥远。”
……
他:“你觉不觉得我的鼻子很好看?”
这人还是很有趣,他想华丽地溃逃掉。但我得让他死心。
我:“不觉得!且如果一定要我咬你一口,那肯定是你的鼻子。”
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他在我身边喘着粗气,像奔波一夜却毫无斩获的克鲁格雄狮。过了很久,他挥挥手,转身,向门外走去。
第三个人出现——静安正好进来,两个人撞了满怀——于是故事回到本文开头。
静安问:“莲恩,你和良久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突然很想喝酒。
【八】
我很想喝酒,所以拉了静安去玛格丽特。
出了电梯门,穿越大厅,夕阳用将死的姿态垂了下来,大理石台阶上坐着骄傲的男人。静安呆住,旋即走过去拍了那人的肩头说:“沿顺,你怎么在这里?”
沿顺笑了笑,我知道他笑的一定很苦。他没有回答,转而反问:“你们干什么去?”
于是三人成行。
玛格丽特坐下,呼了酒保,静安突然大叫:“那人不是良久吗?”循声望去,那个浪漫的男人正在对桌面上一盘不知是几分熟的牛排发呆。
于是四人成双。
2004年5月7日,夜凉如水。
我再次喝高,被架回住所时已经记不清酒局是如何结束。只是模糊记得沿顺一直盯着我看,后来他和静安玩起了数心跳的游戏,两人互相搭脉数心跳。沿顺一百二,静安一百一十九。
心动过速。
凌晨两点,头痛欲裂,跑去洗手间,面盆里盛了清凛的水,将头探入,冰冻般地清醒过来。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我是不是吻过良久?是不是在那个数心跳的游戏过后,我莫名其妙地吻过良久?是不是?
2004年5月7日。黄历上写着:东风破,驿马亡,四方皆不利。
【九】
沿顺没有回广州,留在武汉。两个心动过速的人在一起了。
我和良久也在一起了。
三个月后,我们举行了集体婚礼。
庆典台上,沿顺手执着麦说了一句王家卫电影里出现过的台词:“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全场死一般寂静,没人知道为什么戴红花的新人说这些话。我想我明白的,所以我哭了。远处有人指点,呵,看那新娘幸福的眼泪。
婚礼后第二天,沿顺携静安北上,去往他的家乡长春,在电影城附近买了高层定居。而我则和良久去海南渡蜜月,七天后折返至贵州,良久执意要我陪他前去观看黄果树瀑布。
辗转多年,竟然再次站在大瀑布前,这一切多么像一场王家卫的电影。我的耳边仿佛有台词缓慢掠过:“我终于来到瀑布,我突然想起他,我觉得好难过,我始终认为站在这儿的应该是一对。”
我以为这一切都会让人心碎掉,可是我错了,这些都算不上心疼。当我再次看到那些曾经用小刀刻在石头上的数字时,我知道一切都错了。
几年前,我曾和一个叫沿顺的男人来到大瀑布,那次他对我说了三句电影里的台词,并且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奇怪的数字,他说这是他想拍的那部电影的名字。
那些写在纸条上后来被我刻在石头上的数字是:1,19、20,13。
其实人最大的苦恼就是记性太好。我的记性很好,所以我记得那三句曾经的台词。三句台词分别和数字对照,我拼出了沿顺想拍的电影名字:我喜欢你。
呵,这简直就是电影。
【十】
转眼结婚一年,静安从长春挂来长途。
她说:“莲恩,你还记得2004年5月7日吗?那一天我拔光了仙人掌的刺,那是良久的。我那样做是因为那天清晨,我在电梯里遇见良久。电梯里很安静,只有我和他,我突然问了那句我一直想要问他的话,‘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是的,我爱良久,从他生日时我送他那个吻开始。呵呵,我隐藏得很好是吗?其实不够好,如果我能把这个秘密隐藏一辈子,那才叫好呢。”
“可是他一直没回答我,我们站在电梯里对望,时间分秒流过。我对自己说,如果电梯门开启的时候,他还是保持沉默,我就忘掉这个人。后来,门开了,他依然沉默。再后来我在办公室里撞到他,他的话冰冷冰冷,像刀一样划过我的心。”
“那天你说你很想喝酒,其实我也是,所以我们去玛格丽特。沿顺突然要和我玩数心跳的游戏,我觉得这个人倒也不错,所以那天我说了谎。其实那天我的心几乎都快要死去,又怎么能跳得动每分钟一百一十九下呢。”
“所以莲恩,我羡慕你的幸福。”
那晚我反复问自己,我幸福吗?我到底能有多幸福?
幸福不幸福其实只有自己知道。我爱的人在长春,爱我的人在非洲,如果这样也叫幸福,那我就是幸福的。
是的,良久在非洲。半年前他终于决定从我身边离开,去那个他梦想中的国度当了木匠。在机场他吻了我的额头,那是我们之间第一个吻。他说:“曾经我跟自己打了个赌,我赌自己会赢过沿顺,赌你一定会爱上我,可惜我输了。现在我决定离开,去我梦想中的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我将在那里建一座木头屋子,建好的那天,我会再和自己打一个赌,我赌你一定会来找我,然后对我说你爱我。”
良久走得很干净,什么也没带走,除了那盆VIP仙人掌。他走的那天,黄历上写着:天官降日,忌出行。
【十一】
2005年10月间,有人从南非给我带来一份报纸,上面有一则新闻是关于良久的。“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发生一起雌狮伤人事件,当事人是名中国籍男子,在送医途中因伤重不治而亡。”
送报纸的人对我详细描述了事件的经过,于是我的脑海里浮出这样的一组画面:良久到了南非后,在克鲁格国家公园附近买了一块地,然后开始建一座木头房子,迎着太阳升起的那面窗户上摆着一盆仙人掌。可是等到房子全部完工的这一天,仙人掌因为水土不服开始枯萎。良久很伤心,对着这盆仙人掌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他翻越铁丝网跑到公园里去观察野生仙人掌,他想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救活他的那盆仙人掌。后来一头雌狮经过,于是一口咬住他的鼻子……
送报纸的人开始叹息,这声叹息显得太伤心,让我以为死去的人是他的亲人,所以我拿了很多面巾给他。这个人真可怜啊。
我没有哭,我想可能是我的泪腺通道太窄,容不得汹涌的泪水顷刻间奔腾而出的缘故吧。我一直在猜测那头雌狮为什么要先咬良久的鼻子,我想肯定是因为他的鼻子很好看,那只狮子只是想亲亲他的鼻子,结果不小心用力过猛。
第二天我买来南非地图,在上面找到了克鲁格国家公园,哗,真大啊!原来它位于Northem Province和莫桑比克交界处,南北纵贯400公里,东西横跨70公里。我还跑去网上查资料,所以我知道克鲁格国家公园里一共生活着1200只狮子。
紧接着我辞掉了工作,影印了许多份卖房启示,把它们贴在公车站台,社区信息栏,以及电线杆上。
在等待有人出价买我房子的时间里,我整天腻在体育俱乐部,游泳,跑步,练射击。
是的,我要离开这座城市,去很远的地方,将不再回来。
在我离开的那晚,有人敲门,打开,是沿顺。
他依着门框抽烟,一根接着一根,过道里的灯光昏暗,一切都像是电影里的灰色场景。
他终于开口:“我和静安离婚了。因为我不爱她,她也不爱我,她爱的人是良久。2004年5月7日那个晚上,我突然很想知道你是不是在乎我,于是我决定玩一个游戏,可是这个游戏让所有人都输了。”
我看着他,他接着说:“有句话很多年以前就想对你说,但那时总想着还年轻,还有很多机会可以说,所以一直没有说。后来我给了你一个秘语,我以为你一定会猜,结果你没有。”
他顿了顿,说:“现在我想对你说这句话,其实我一直都爱你。”
我依然看着他,我不说话。我知道我只要一说话我的眼泪就会掉下来。很多年来我都在做同一个梦,梦见他站在我面前对我说我爱你,我曾经以为只要他这样说,我就会牵着他的手义无反顾地跟他走。
但是现在我知道了,我不会。因为那个梦破碎了,破碎在良久死去的那一天。也就是在那天,我明白我爱上另一个人,爱上那个到死都抱着一盆三元钱仙人掌的人,爱上了那个叫良久的男子。
沿顺走的时候轻轻地抱了抱我:“如果有一天你忘掉过去,记得来找我。”
我要离开这座城市。
我辞职,卖房子,是因为我要去南非。
我买地图,练射击,是因为我要杀掉那只咬掉良久鼻子的狮子。
【十二】
我没有杀掉那头狮子,因为它先行病死了,估计是良久的鼻子太过浪漫,它无法消化吧。
我在南非的木头房子里住下,种了很多仙人掌,它们旺盛地生长在房前屋后,黄昏的时候,我会在木屋外的长廊里摆一张木桌,两张藤椅,再开启一瓶自酿的葡萄酒。
曾经有个男人对我说过,如果第一抹月华撒下时,就着漫天的星辰喝一杯酒,是会把心醉掉的。这个人没有机会再喝了,但那个座位我会一直给他留着。
这个男人在木头房子建成的那天和自己打了个赌,他赌有个女人一定会来这里找他并且告诉他她爱他。这场赌局他一定不会输,因为那个女人不会再离开木头房子,并且,她真的很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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