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0:58:37

第10节

  查博纽靠在车门边,点燃一根烟叼在嘴里。他的身体僵硬得像一个未装弹簧的捕兽器。他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刚才那两个老人所说的话。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但是嘴巴拉成了一直线,嘴唇几乎没有动。
  “你们觉得如何?”他问。
  “从他们的样子来看,他们好像经常待在那里。”我说。在我的T恤内,一道汗水从脊背滑下。
  “那两个老头的话能信吗?”克劳得尔说。
  “说不定他们真的看到那个混帐东西。”查博纽说。他深吸了一口烟,然后用中指弹掉烟灰。
  “他们根本没有举出那个人的特征。”克劳得尔说。
  “没错,”查博纽说:“但我们都知道,那家伙不太能引入注意。通常像那种**人物,都不会太突显。”
  “第二个老爷爷似乎很肯定见过他。”我说。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那两个老头还能记得什么?我看他们的头脑早就不清楚了。”
  查博纽又吸了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屁股,用脚踩熄。“也许他们根本是胡说八道,也许嫌犯真的就住在那里。就我而言,我宁可信其有。我想还是过去看看好了,说不定真能逮到那家伙。”
  克劳得尔耸耸肩,明白表示不高兴。“没问题,但你自己去,我可不要在太阳下白被火烤。你需要支援再呼叫我。”他看了我一眼,又看着查博纽,扬扬眉毛。
  “她不会连累我的。”查博纽说。
  克劳得尔摇摇头,绕过车子,钻进前座。透过挡风玻璃,我看见他拿起无线电对讲机。
  查博纽转向我说:“机灵点,”他说:“一有状况,就趴下。”
  我很感激他以这种方式提醒我,而没有叫我别管任何事。
  “走吧!”克劳得尔把头伸出车窗外说。
  我爬进后座,查博纽也上了车,切换排挡慢慢让车子前进。克劳得尔转头对我说:
  “你什么事都不要管。如果那个家伙真的在那里,我们可不想把事情搞砸。”
  “我会努力,”我说,尽量克制我语气中的挖苦意味:“我可不像你们有睾丸素,所以经常会有记不住事情的麻烦。”
  他哼了一声,把身子转回去。我猜如果他还有一点鉴赏力的话,现在一定在眯着眼睛傻笑。
  查博纽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一致打量着旁边的一栋楼房。这栋楼房四周空地的破裂水泥铺面和碎石上,市满了杂草和破瓶子、废轮胎、玻璃碎片和一些都市里常见的废弃物。有人在这栋楼房面对空地的墙上画了一幅壁画,画了一只山羊,耳上挂着自动步枪,嘴里则咬着一颗人类的骷髅头。我想,应该没有人知道这幅画的涵义,除了作者以外。
  “那个老头今天还没见过他。”查博纽说,十只手指在方向盘上轮替轻敲。
  “他们从几点开始坐在那里?”克劳得尔问。
  “10点。”查博纽说,然后看了一下手表。我和克劳得尔也不约而同地看了时间——现在是下午3点10分。
  “也许那家伙睡得很晚,”查博纽说:“也许是昨天才做案,今天太累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也许吧。”
  我看到一群女孩穿过楼房后的空地,手牵着手,年纪大约10来岁。她们穿着代表魁北克旗帜的聋尾T恤,当她们穿过杂草地时,那鸢尾一致地左右摆动着。她们每个人都梳着细玉米条式的辫子,而且还染成明亮的蓝色。我看着她们嬉笑打闹地走在盛夏,不禁要想:如此璀璨的生命,竞能那么轻易地在一个疯人的手上终结。我不由得怒火中烧。现在我们离这个禽兽不到十码,难道不能有所作为吗?此时,一位穿着蓝白制服的警察正从我们后面巡逻过来。查博纽下车,和那位巡官讲了几句话。于是那巡官便马上撤退了。
  “他们会守在后面,”他说,朝远处的巡逻车点点头。他的语气变得十分严肃,轻松的情绪全消失了。“我们走吧!”
  当我开门下车时,克劳得尔改变了主意,也跟着开门下车,往那栋楼房走去。我跟在查博纽后面,发现他已把手枪套解开,右手微弯向前,摆出一副准备好的放松状态。为什么要故作镇定?我有点纳闷。
  这栋红砖楼房孤零零地坐落在空地上,左邻右台早就都搬光了,改由**废弃物进驻。空地上还散落许多水泥石块,像冰河消退后留下的巨大砾石。在楼房的南侧,有一道已腐朽倾塌的铁篱笆。那只壁画上的山羊则面朝北方。
  楼房一楼有三座古老的白门,紧紧相连地排列在博杰街边。在这几座门的前面的空地,有一条铺有柏油的小路直通到马路。这条小路曾漆成红色,但现在看起来已像干掉的血渍。
  在第三座白门的小窗上,一块手写的牌子斜挂在柔软的蕾丝窗帘旁。尽管字迹污黑,但我仍能辨识出上面写的是“吉屋招租”。克劳得尔走上门前台阶,按下门框边的门铃按钮。没有回应。他又按了一次,旋即用力敲起门来。
  “他妈的!”屋内发出一阵怒吼声。这个魁北克的助词差点让我的心跳出喉咙。
  我转身向声音来源望去。这声音来自我左边第一扇窗户,离我八寸不到。窗户上出现一张恼怒不耐烦的脸孔。
  “你们在干嘛。如果把门打破,我就要你赔!”
  “警察。”克劳得尔说,完全不理会这张不高兴的脸。
  “是吗?有证件吗?”
  克劳得尔掏出警徽凑近窗前。窗里的那张脸往前靠,我才看清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这张脸涨得很红,脏兮兮地,她头戴一条透明的塑胶头巾,还在脑门上打了个大大的结。头巾的尾端部分往上翘,像耳朵一样地指向天空。若不提她不高兴的脸和她超出90磅的体重外,她的特殊穿着,还真有点像壁画上的那只山羊。
  她从克劳得尔看到查博纽,又从查博纽看到我身上。她似乎认定我最不具威协性,便对着我说:“有何贵干?”
  “我们想问你几个问题。”我说。
  “是和吉姆·马克有关吗?”
  “你不应该让我们站在街上讲这些问题吧?”我说,心里有点纳闷,不知道吉姆·马克是谁。
  那张脸踌躇了一下,然后在窗前消失。一会儿后,门锁发出卡嗒声响,门开了,一个穿着黄色塑胶围裙的胖女人矗立在我们面前。她的腋下和胸口的衣服都已被汗湿透,脖子上还围绕一圈汗水和灰尘混合而成的污垢,她把门打开后,便转身摇摇摆摆地走在狭窄的走廊上,消失在左边的一扇门后。我们排成一列跟进去,克劳得尔走在最前面,我走在最后。走廊上弥漫着包心菜和油污的气味,室内的温度至少有摄氏35度以上。
  她所住的公寓不但臭气冲天,而且又黑又暗,小小的空间堆满了20或30年代的家具。客厅的地毯似乎来自波斯,但是毛几乎都磨光了。我不禁怀疑,这个地方是不是从那个时代到现在都未曾整理过,目光所到之地,无处不乱。
  那位胖女人走向窗前,重重坐下在窗边的椅子上。在她右边的电视柜和其上的一瓶空可乐罐,受到她坐下时的剧震波及而一起晃动,似乎随时要崩塌下来。胖女人坐定后,有点紧张地不时看向窗外,好像在等推出现,要不就是不顾因我们而打断她向外窥视的习惯。
  我把照片拿给她看。她看着照片,眼睛突然眯了起来,旋即假装眨了眨眼。她抬起头,一看到我们三个人的表情,就发现己太晚了,自己已陷入不利的境地。她原本一副不耐烦的情绪己转变成战战兢兢。
  “你叫什么名字……?”克劳得尔问。
  “玛丽娃·罗奇昂。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吉姆,马克又惹麻烦了吗?”
  “你是这里的管理员?”
  “我只是代替房东收房租,”她回答。虽然公寓里的空间不大,但她还是起身换了一张椅子坐下,再度发出厚重声响。
  “说认识也对,不认识也对。他住在这里,但我不认识他。”
  “他住哪?”
  “6号房,一楼第一个房门就是了。”她说着,双手一摊。臂膀上的肥厚肌肉不停地抖动。
  “他叫什么名字?”
  她想了一下,有点坐立难安。我看见她额上冒出的一粒汗珠,正逐渐涨大,达到表面张力的临界点,然后破裂,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圣杰魁斯,当然,他们通常都不会用真名。”
  查博纽把这个名字记在笔记上。
  “他在这里住多久了?”
  “大概一年了吧。在这里住一年就算很久了,他们都到处飘泊。我很少见到他。不管回来或出门,我都懒得理会。”她眨着眼睛,嘴唇皱起,一脸明显的说谎表情。“我没骗你们。”
  “你还知道他什么事?”
  她的嘴唇动了一下,深呼出一口气,然后缓缓摇头。
  “他有朋友来找他吗?”
  “我说过了,我不常见到他,”她说,稍稍停了一下。在坐立不安下,她头巾上的结已歪了,像耳朵般的尾端已移位至头部中央。“他好像都是一个人。”
  查博纽环顾四周,开口问:“其他的房间都和这里一样吗?”
  “我的房间是最大的,”她紧闭的嘴角微微上扬,相当不易察觉。即使是像这样破败的房间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其他房间都烂得可以,有的人除了马桶以外,就只有一个炉子。”
  “其他人在家吗?”
  胖女人耸耸肩。
  查博纽合上记事本。“我们得找他谈谈,走吧。”
  她一脸惊讶的表情。“什么?”
  “我们得把事情搞清楚。”
  她俯身向前,双手放在大腿上,眼睛和鼻孔都同时张大。“我不能这么做,这样算是不正当侵入。你们要有许可证之类的东西才行。”
  查博纽怒目圆睁地瞪着她,一语不发。克劳得尔大声叹了一口气,做出一副失望和无聊的样子。我看着电视柜上的可乐空瓶,瓶上的水珠正汇聚成河,向下流到底部的一圈水滩中。一时之间,没有人开口或移动。
  “好吧,好吧。但是,我可不负什么责任。”
  她费力地扭动臀部,挣扎着慢慢移动身子,好脱离椅子的束缚;就像帆船在逆风时之字前进一样。她的上半身浮出椅子扶手,露出一大片肥肉,好不容易她才把重心移到中间,双手撑住座椅的扶把,用力把自己撑离椅子。
  她站起来,走到屋里另一端的桌前,拉开抽屉摸索着。不一会儿功夫,她便拿出一把钥匙。她看了一下钥匙上的标签,确定之后,便交给查博纽。
  “谢谢你的合作。”
  当我们转身离开时,她的好奇心涌了上来。“喂,那家伙到底做了什么事?”
  “待会我们离开的时候会把钥匙还你。”克劳得尔说,不理会她的问题。于是,我们就在她目光的注视下,离开了她的房间。

  从第一个人口进去的走廊,和我们之前离开的那道走廊完全相同。走廊左右两侧是一扇扇敞开的房门,到底部有一座陡峭的楼梯通往二楼。6号房就位在左边第一间。这栋建筑不但闷,而且异常安静。
  查博纽站在房门右边,克劳得尔和我则站在左边。他们的枪套都已解开,克劳得尔更是把手按在点三五七手枪的握柄上。他开始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次。仍没有人回答。
  这两位警探互换一个眼神,克劳得尔点点头。他的嘴抿得紧紧的,使他的脸更加拉长。查博纽把钥匙插进钥匙孔中,开始扭转。我们在一旁等着,屏息凝神,安静得能听见灰尘飘落地面的声音。房里仍没有任何动静。
  “圣杰魁斯?”
  没有回答。
  “圣杰魁斯先生?”
  一样没有回答。
  查博纽举手示意要我等一下。等他们把门打开,走进房间,我才跟着进去。此时,我的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快。
  房间里的家具不多。在左边最里面的角落,有一道用塑胶帘幕隔成的临时厕所,帘幕挂在窗帘杠上,铁环都已生锈。在帘幕下,我看到一个简陋的马桶和几根水管,水管可能连往洗手槽。这水管已严重腐蚀,上面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在帘幕的右方,黑色的墙面上靠着一个组合柜,上面摆着一个炉子、几个塑胶杯子和一堆样式不一的盘子和锅子。
  在帘幕前方,是一张凌乱的床铺。床的右侧放着一张三夹板钉成的桌子。桌的基座是两个锯木架,锯木架上还明显可见“蒙特娄市产”的标帜。桌面上堆放一些书籍和纸张。在桌边的墙上,则贴有地图、照片和剪报,和桌子等长,形成一面马赛克镶嵌壁纸。在桌下,有一张折叠式的铁椅。房间内仅有一扇窗户,就在房门的右边,位置和罗奇昂太太的房间一样。在天花板上,仅有两个裸露的灯泡。
  “真是好地方。”查博纽说。
  “是啊,实在美不胜收。”克劳得尔说着,走向房间底部的厕所。他从口袋掏出一支笔,用笔轻轻把帘幕拨开。“国防部应该派人来参观,这家伙满具有生物战的潜力。”他把帘幕放下,向桌边走去。
  “就算猪也不愿住在这里。”查博纽说,把一只脚轻踩上棉被掀开的床板。
  我走向组合柜,观察上面的厨具。两个大玻璃啤酒杯。一个有凹痕的铁锅,里面盛有类似意大利面的食物。一块吃了一半的乳酪,凝结在一个蓝色的瓷碗里。一个从汉堡王拿回来的杯子。几个玻璃纸包裹的薄脆饼。
  我俯身凑进铁锅,一股热气直冲上来,却让我的心降至冰点。我立刻转身对查博纽大叫:
  “他还在这里!”
  就在我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房里右边角落的一扇门被猛然推开了。克劳得尔防备不及,被门板撞上,整个人摔向墙壁。一个人冲了出来,直往敞开的大门飞奔出去。我听见他喉咙发出急速呼吸声。
  就在他穿过房间朝门外逃窜的一刹那,他扬起头,两只黝黑的眼睛潜藏在橘色的棒球帽下,和我四目相交。在这如电光一闪的瞬间,我看到的是一对猛兽的眼睛。
  克劳得尔跟路站定,来不及掏枪便追了出去。查博纽也冲出门外。我没有多想,也跟着加入这追逐的行列。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0:59:01

第11节

  我冲到街上,焙烂的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在博杰街上东张西望,寻找查博纽和克劳得尔的人影。游行已经结束。但街上的人潮仍很多。我看见克劳得尔满脸通红地跑在人群中,穿梭过拥挤的人群。查博纽紧跟在他后面,手中拿着盾形警微,像使用凿子一般,在人潮中凿开一条通路。
  街上的人们未多留意,没有人理会发生了什么事。一位金发女郎靠在男友的怀里,头仰得高高的,一只手高举起酒瓶。一个醉汉把魁北克旗帜穿在身上,像极了披上超人披风的灯柱。他跟着人潮前进,口中不断高唱:“魁北克人的魁北克!”我发现合唱团的声音比先前我听到的要尖锐了许多。
  我奔向空地,爬上一个大水呢块,站在顶点观望人群。我看不到圣杰魁斯的人影。这里是他的地盘,他熟知此地环境,很容易就把追兵甩掉。
  我看到在后面待命的警察,用对讲机和警局通话后,便加人追逐行列。他可能用对讲机要求增援,但我很怀疑增援的警力要如何突破拥挤的人群来到此地。那位警察和他的搭档挥着手,推开人群朝圣凯萨琳街跑去,离克劳得尔和查博纽不远。
  此时,我又看到了那顶橘色棒球帽。它就在查博纽前方,但他却正往东向圣凯萨琳街跑,隔着人群,他没发现圣杰魁斯正向西跑。圣杰魁斯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中,我拼命挥手,但根本没用。克劳得尔早就不知道跑到那里了,而那个制服警员根本没注意到我。
  我不加思索,立刻跳下水泥石块,钻进人群之中。顿时,汗水、防晒油和走味的啤酒等味道,立即包围了我。我把头放低,顾不了平常的礼貌,拼命向前钻,像推土机一样把挡在前面的人推开,直往圣杰魁斯的方向跑去。我没有警徽可以帮我开路,只好不理会路人的目光。一些被我推开的人会说两句玩笑话,一些人则在我背后咒骂,三字经不绝于耳。
  在数以百计的人群中寻找那顶橘色棒球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决定先推进到刚才发现他的那个地方再说,于是便继续推开人群,像除雪机把积雪向两旁推开,往圣罗伦斯街前进。
  眼看离圣凯萨琳街只有几步之遥,突然,我的肩膀被一只大手粗鲁地扣住。那个人一把扯住我的脖子和头发。我下巴一紧,似乎听到脖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折断。这个人把我往后拉,靠在他的胸膛上。我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好像我的头发和脊背都已被他的汗水浸湿。一个人的脸凑近我耳边,我立刻闻到一股混合了酒味、烟味和食物的臭气。
  “喂!你胡乱推人,急什么急?”
  我很想回答,但却说不出话。他看我不回答,便更加生气了,他放开我的头发和脖子,双手往我的背上用力一推。我整个人像被发射出去的管炮,巨大的力量使我连打两个圈,飞向一位穿短裙和高跟鞋的妇女。她尖叫起来,附近的路人则稍微向四周散开。我张开双手,试图保持平衡,但已来不及了,我重重摔向地面。
  我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头部,感觉到右脸颊擦过地面,刮掉一些皮,鲜血开始流出来。当我想用双手撑地站起来时,一个经过的路人却一脚踩在我的手指上。我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路过人群的膝盖、腿和脚。
  我蜷曲着身体,手脚并用地想站起来,但是却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往的行人没有人停下来拉我一把。
  而后,我听见一声怒吼,觉得人群稍稍后退。我周遭形成了一个小小空间,一只手伸至我面前,从手指的动作看得出这个人很不耐烦。我抓住这只手,借力将自己拉起来,再度接触到阳光和空气。
  我定睛一看,拉我起来的人竟然是克劳得尔。他一只手拉我起来,另一只手则挥舞着驱赶开群众。我看见他的嘴唇在动,但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和往常一样,他看起来非常焦躁,然而,他从来就没有过好脸色。他把话说完,停了一下,然后转身看着我,打量一遍我膝盖、手肘和右脸颊的擦伤,然后甩掉我的手,从口袋掏出手帕,以手势要我把脸上的血擦掉。我接过手帕,手不停地颤抖。我用手帕吸掉血渍和尘土,把手帕折到干净的一面,然后按住脸颊上的伤口。
  克劳得尔靠过来,在我耳旁吼道:“跟着我走!”
  我点点头。
  他朝博杰街西侧走去,那里的人群较少。我拖着蹒跚步伐跟在他后面。之后,他转身开始向车子的方向移动。我大步向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他停下来,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我激动地摇着头,他的眉毛皱成了V字。
  “他在那边!”我尖声说,指着相反的方向。“我刚才看到他了。”
  一个行人匆匆从我们之间穿过。他手里拿着霜洪淋甜筒,融化的红色奶水滴在他的肚子上,像一点一点的血迹。
  克劳得尔眉毛的曲线缓和下来。“你回到车上。”他说。
  “我看到他出现在圣凯萨琳街!”我又说了一遍,心想他刚才可能没听清楚我说什么。“他正朝圣罗伦街过去!”我歇斯底里地叫着,声音尖锐得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果然引起他的注意。他犹豫了一秒,评估我脸部和四肢的伤势。
  “你没事吧?”
  “没事。”
  “你自己能走回车子那里?”
  “没问题。”
  “好!”他转身要走。“等一下。”我提起颤抖的双脚,跨过空地边膝盖高的生锈铁网,走向一个水泥石块,爬了上去。我向人海中望去,寻找橘色的帽子。什么也没看到。克劳得尔在一旁焦躁地看着我,目光一下子打量人群,一下子又回到我身上。他的模样让我联想起一只等待出发信号的雪橇犬。
  最后,我摇摇头,对他挥手。
  “去吧,我在这里守望。”
  克劳得尔离开空地,朝我指的方向,一路推开人群前进。才不过几分钟时间,圣凯萨琳街上的人潮更加拥挤了。克劳得尔不像是走人人潮,而是人潮把他给吞噬了。
  我一直在人群中搜寻着,直到我视线模糊时,仍无法看见查博纽或圣杰魁斯的人影。我看见在人潮边缘,有警车闪着蓝红灯光驶近,但是狂欢的人群挡住去路,动弹不得。一度我看见一顶梧色帽子,但旋即发现那是一个载着老虎帽子的年轻女孩。一会儿之后,她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走过我附近。
  阳光炽烈,直晒着我的头顶。我感到脸上的伤口己结成硬块。我搜寻着,不停搜寻,目光始终未离开人群,直到查博纽和克劳得尔回来为止。我们都白忙一场,嫌犯还是让他跑掉了。

  一个小时后,我们齐聚车边。这两位警探跑得气喘吁吁,脱下外套和领带,扔在车后座。他们的脸上冒出豆大汗珠,一路从脸颊流至衣领。他们的腋下和背部全都被汗浸湿了,而查博纽胀红了脸,头发更是松垮垮地垂在前额,使我不由联想起一只修剪不当的德国猎犬。我的T恤也皱了,人造纤维的长裤像刚从洗衣机捞起来一样。我们慢慢调整呼吸,但在这之中,脏话不绝于耳。几个人加起来至少骂了十次以上。
  “去他妈的!”克劳得尔说。这次的音调平顺多了。
  查博纽走近车门旁,弯腰由车窗从车里夹克口袋拿出一包香烟,他砰一声靠在车子的保险杠上,取出香烟点上火,从嘴里喷出一口青烟。
  “那个杂种居然懂得利用人群掩护,像蟑螂一样逃了。”
  “他熟知这附近环境,”我说,顾不得脸颊传来的疼痛:“是地形帮了他。”
  查博纽默默抽了几口烟。
  “想一想,这个家伙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谁知道?”我说,“我根本来不及看清他的脸。”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从口袋掏出一张手帕,拭去脸颊和脖子的汗水。
  我眯着一只眼睛看他。“你能认出他吗?”
  他又哼了一声。
  “你好像一直把我当成傻瓜,克劳得尔先生,你一直想赶我走,对不对?”
  他再度哼了一声,然后说:“你脸上的感觉如何?”
  “好极了!”我咬牙切齿地说:“在我这个年纪,擦破皮正好可以换肤。”
  “下次你若还想参加这种追逐犯人的狂欢节目,别指望我会再拉你一把。”
  “下次请你记得先把现场掌控好,我就不必参加追逐了。”我的太阳穴一鼓一鼓地跳动着,双手紧紧握着拳头,指甲都刺进了手掌的肉里。
  “好了,别说这些屁话了。”查博纽说,把香烟弹至空中。“走,我们去抄翻那栋公寓。”
  他走向一旁的制服警员。那两个警员从刚才到现在便一直默默站在那儿。
  “叫他们派人支援。”
  “是的。”较高的制服警员说,随即走向巡逻车。
  我们一路无声地跟着查博纽回到那栋红砖楼房,再次进入那条长廊。剩下的那个制服警员留在大门口,等在那里。
  在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有人把大门带上了,不过通往6号房的门仍大开着。我们走进房间,再度和刚才一样地散开,好像舞台上的演员重新排练表演时的走位。
  我走向房间底处。原本温热的锅子现在己完全冷掉了,锅里的意大利面仍原封未动。一只苍蝇在锅边飞舞,令我想起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在我们出去的那段时间,房间并没有人进来过。
  我走到房间右边角落的门。地上散落了一些石灰屑,这是门把猛撞墙壁的结果。这扇门半开,门后是一道向下延伸的木阶梯。从阶梯往下一个台阶,便是一个平台,然后阶梯便转直角向右弯,没入黑暗之中。在平台上,一排铁罐子紧挨着黑色的墙壁排列。培上大约与眼睛同高的地方,突出几根生锈的挂勾。我看到墙上最左边有一个灯座开关。开关盒的盖子己掉了,在周遭电线缠绕下安置在盒中的开关,看起来就像陷阱里的诱饵。
  查博纽也走过来,用笔把木门推得更开一些。我指开关给他看,他便用笔按下开关。底下某处的一个灯泡亮了,微微照亮阶梯的底部。我们仔细听着底下的动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克劳得尔也走到我们背后。
  查博纽走下阶梯平台,踌躇了一下,然后慢慢走下阶梯。我跟在他后面,每走一步,脚部便传来一丝痛楚。我受伤的脚不停颤抖着,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住不去扶墙壁。这道阶梯很窄,我只能看见前面查博纽的肩后。
  走到底部,空气变得十分阴湿,弥漫着一股霉味。阴冷的空气,正好抚慰了我火辣辣的受伤脸颊。我开始环顾四周。这是典型的地下室,约有楼房地板面积一半大。黑色的墙壁是用砖砌成的,显然是房子落成后才动工隔间。在地下室右边,一个金属洗衣盆竖立着,旁边是一个长长的木制工作台,台上的粉红色油漆已斑斑剥落。在工作台下,排列着许多未使用的油漆刷,黄色的刷毛上市满蛛网。在墙上,挂着一条捆好的塑胶水管。
  一个巨大的暖炉占掉了右边的空间,圆圆的暖气输送管如树枝般,在天花板上缠绕分岔。锅炉底座旁有一堆拉圾,在微弱的光线下,我隐约可辨识这堆**中有残破的相框、脚踏车、扭曲变形的铁椅、空油漆桶和一个便盆。这些废物杂乱而诡异地堆在那里,像是献给异教魔神的祭品。
  地下室正中央的天花板上挂着一个灯泡,放射出微弱的光芒。整个地下室的物品就这么多了,剩下的地方全空着。
  “那个胖女人应该告诉我们这个家伙还有个藏身洞窟,”克劳得尔说,一边用鞋尖踢弄那堆**:“真是别有洞天。”
  我原本也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忍了下来,继续观察。腿部的伤口越来越痛了。脖子也隐约感到有点不舒服。
  “那混帐东西刚才一定躲在门后偷窥我们。”
  查博纽和我都没有作声。我们都有同感。
  查博纽垂下双手,步向阶梯走回一楼。我跟在他后面,一走到一楼的房间,便被一股热气包围。我绕过房间的桌子,到墙边检视墙上贴的照片。
  在墙上正中央是蒙特娄市的大地图,旁边则是许多从杂志和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在地图右边,清一色贴的那是美女图,都是从“花花公子”或“阁楼”杂志剪下的。墙上的诸位年轻女郎看着我,胴体摆出各种扭曲的姿势,有的全裸、有的衣冠不整;有的被五花大绑,有的摆出撩人体态,有的则露出一副亢奋的样子。每个女郎都如此虚假,没有一个具有说服力。不过,这位收藏者的品味倒是兼容并蓄,不分人种、体型、发色,完全一视同仁。我注意到每张照片的边缘都修剪得很整齐,而且张张都以同样的间距排列钉在墙上。
  在大地图的左边,是一些新闻剪报。大部分都是洁文报纸,只有少数是英文报纸。我注意到英文版的剪报都带有图片。我凑近一张英文剪报,上面刊载的是杜蒙达利市破土兴建一家教堂的消息。我再看另一份法文剪报,上面则是关于在桑尼维尔区发生的一件绑架案。我的视线移到一家录影带公司的广告,这家录影带公司号称是全加拿大最大的色情录影带销售中心。在这广告旁,是警方破获一家脱衣酒吧的社会新闻,照片拍出一位被铐住的脱衣舞娘,身上仅穿着内衣。墙上还贴有一则在圣保罗杜诺发生的非法侵入事件,嫌犯侵入被害人的卧房,用睡衣做了一个假人,用刀刺烂它,然后丢在被害人的床上。再往这则剪报旁—边看去,我的血液顿时降至冰点。
  在墙上,圣杰魁斯细心地修剪贴上三则报导,并排钉在一起。三篇报导都是关于连续杀人案。和其他剪报不同,这三则报导都是影印下来的。第一篇报导谈的是号称“庞罗奇之狼”的拿坡里·迪昂。在1963年春天,警方在他的寓所找到四名年轻人的尸体,每个被害人都是被勒死的。
  第二篇报导则详述华纳·克里福。波登的罪行,他从1969年开始,在蒙特娄和卡加利连续强暴和勒死数位妇女,到1971年被逮捕时,他已杀害了四名妇女。在这篇报导下,有人加注一行字“比尔怪物。”
  第三篇报导讲的是威廉·帝恩·克里斯坦森,他化名“比尔怪物”,专在蒙特娄犯行。他在1980年初杀害两名妇女,被害人都被分尸。
  “看看这个。”我叫道,没有特定对谁说。尽管房间闷热异常,但我却感到一阵寒意。
  查博纽走到我背后。“噢,宝贝、宝贝,”他看着墙上的美女图,唱起歌来:“爱是无限宽广。”
  “这边,”我指着那三篇报导说:“要你看的是这个。”
  克劳得尔加入我们,他们默默地看着这几篇报导。没有人说话,我闻着他们身上的汗臭,闻着他们身上浆过衣服的味道。在房间外头,一位妇人在大喊着“苏菲”,不知道她是在呼喊宠物还是小孩。
  “他妈的。”查博纽说,一副似有所悟的样子。
  “光凭这几篇剪报,没办法断定他就是凶手。”克劳得尔不屑地说。
  “不见得,说不定他是东施效颦。”查博纽说。我第一次发现他话中带有一丝不愉快的口气。
  “这家伙可能想像自己是英雄,”克劳得尔说:“也许他觉得自己是超人,幻想打击犯罪。也许他只是想学法文,而社会新闻要比丁丁漫画有趣得多。我们怎么知道这代表什么?就用这些报导定他的罪吗?”他瞄向房间大门,叫道:“什么时候才收队?”
  狗杂种。我心里暗骂,但没有发出声。
  查博纽和我转身查看桌子。桌上有一堆报纸,紧靠着墙边。查博纽用笔挑起报纸,一张张翻动着,报纸内容几乎都是广告。
  “也许这混帐想找工作,”克劳得尔说:“就算想效法别人也得要先有饭吃。”
  “那下面是什么?”我从翻动的报纸中,发现一个黄色的影子很快地翻过。
  查博纽把笔插进报纸堆中,轻轻揭起,露出那一黄色活页纸。他们能如此熟练的使用笔来翻拣东西,让我大感惊讶,不知道是不是每位密探都是通过用笔的测验。他让上面的报纸滑至一旁,用笔慢慢把那活页纸推出,好让我们都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
  刚才那三篇报导令人震惊的程度和这些字迹比起来,简直不算一回事。一阵强大的恐惧感袭来,就像从巢穴中冲出的猛兽,紧紧咬住了我。
  伊莉莎白·康诺,玛格莉特·爱德基。她们的名字活跃纸上。在这张纸上的表格中,共有七个人名,她们只是其中的两个。每个人名旁,还有几个以直线划开的栏位,上面粗略记载了每个人的资料。这张表格和我做的并不太像,至少,剩下的五个人名都是我没见过的。
  第一个栏位记载的是住址,第二栏是电话号码。第三栏记录的是住家环境情况,再过去那栏,有的简单写着几个字,有的则是空白。我看向玛格莉特那栏,上面写着“Hu.So。”我闭上眼睛,努力思索着,试图找出这两个字的意义。
  “那是和被害人一起住的人,”我叫道:“看看玛格莉特那栏,那两个字代表的是Hu3band和Son。”
  “没错,伊莉莎白那栏记载的是Br。和Bf。,代表Brother和Boyfriend。”查博纽说。
  “那这是什么意思?”克劳得尔问,指着最后一栏。这栏有些人名后有注记,有些则无。
  没有人能回答他。
  查博纽翻开第一页,大家静静地看着第二页上的注记。第二页被分成上下两栏,每栏最上面标示一个人名,人名下仍分成几个栏位。最左边的栏位上注明“日期”,紧邻在右边的两个栏位上则注明“进”、“出”。至于栏中空白的部分也写满了日期和时间。
  “老天!他跟踪她们,记录她们的日常作息,像赏鸟一样。”查博纽叫道。
  克劳得尔一语不发。
  “这个**狩猎妇女。”查博纽继续说道。他强调的语气,似乎想要说服自己。
  “像一份研究计划,”我轻声说:“而他还没有完成。”
  “为什么?”克劳得尔问。
  “玛格莉特和伊莉莎白已经死了,这些日期是最新的,那其他人呢?”
  “可恶。”
  “支援的人都死到哪去了?”克劳得尔往门外走去,消失在走廊里。一会儿之后,我听见外面传来他怒斥巡警的声音。
  我把视线转到墙上,今天我不想再研究这份表单了。我热得要死、精疲力尽又浑身疼痛。没有人能证明我的推断是对的,目前也不知道我是否能继续加入他们追查下去。也不知道克劳得尔是否已赞同我们的想法。
  我看着那张地图,想找点东西看以转移自己混乱的思绪。这个地图很大,涵盖整个蒙特娄市。地图上有五颜六色的区块,标示出各种不同的地理特性。粉红色的住宅区上,有错综复杂的白色街道、红色于道和蓝色的电车道。点缀其中的绿色代表公园、高尔夫球场、公墓。橘红色是公共设施,淡紫色是购物中心,灰色则是工业区。
  我在地图上找到市中心的位置,便更凑近地图一些,想沿着街道找到我住的地方。我找到后,才发现我住的那条街很短,只有一个街区长,难怪每次计程车司机都找不到。我发誓下次要对他们有耐心一点,或再把位置说得更仔细些。我沿着谢布鲁克大道向西找到与它相交的盖尔街,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由自主地找向上次尸体发现的地点。这是今天下午以来我受到的第三次惊吓。
  我的手指在爱德华特街上方盘旋,在这条街旁边的正是标成橘红色的圣米内大教堂。突然,我发现在这教堂的西南角,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用铅笔打上的x符号,这里正是伊莉莎白·康诺陈尸处。我的心狂跳着,向东搜寻过去,想找到奥林匹克体育馆的位置。
  “查博纽先生,请过来看一下。”我说,声音紧绷而颤抖。
  他走了过来。
  “那个体育馆在哪里?”
  他用笔指出体育馆的位置,一脸纳闷地看着我。
  “玛格莉特·爱德基的家在那里?”
  他想了一下,凑近地图,指出在帕玛西纽区南边的一条街。他的笔停在空中,因为我们同时看见另一个用铅笔圈起的x记号。
  “茜儿·托提尔住在哪里?”
  “圣安迪贝尔街,满远的。”
  我们一起看着地图。
  “我们仔细找一下,一区一区的找,”我建议道:“我从左上方开始往下,你从右下角往上找。”
  第三个x记号是他先找到的。这个符号位在圣罗伦斯河南岸,靠近圣伦伯特。他不知道那个地方会发生命案,克劳得尔也不知道。我们继续在地图上搜寻了十分钟,但是没有再发现新的x记号。
  就在我们准备再重找一次时,警方犯罪现场重建小组的车子已驶到门前。
  “你们死到那里去了?”克劳得尔问道。这几个警员正提着金属箱进来。
  “开来这里好像开进森林一样,”皮尔·吉伯特说:“只差泥土少了一点。”他的一张圆脸四周全盖满卷曲的头发和胡子,让人联想起罗马的某位神抵。我老是记不得哪一位。“我们来这里干嘛?”
  “还不是那件女子分尸案?”克劳得尔说,举手向房里一挥:“也许这里就是凶手的藏身之处,这里得好好采证。”
  “没问题,交给我们处理。”吉伯特微笑道。他的卷发因汗水而全新在前额上。“开始撒粉。”
  “这里还有一间地下室。”
  “知道了。克劳得尔,请你带他们下楼。玛西,你先从那边的柜子开始。”
  玛西走到房间后面,从金属公事箱取出一瓶罐子,开始用刷子将黑色的粉末洒在组合柜上。其他技术人员则走下地下室。吉伯特戴上乳胶手套,将桌上的报纸装进一个大塑胶带。
  “这是谁?”他说,从报纸堆中举起一个小方块照片。他仔细看了一下。“好面熟。”
  他突然抬起头看着我,使我吓了一大跳。
  我连忙走过去,看看他手上的那张相片。他手上的这张照片是从今天的报纸上剪下的,从照片中,我看到我熟悉的T恤、眼镜和牛仔裤。
  这是今天我第二次看到自己的这张老相片。眼前的这张照片,和墙上的一样,边缘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到自己的相片并没有什么好害怕的,让人震惊的只有一点:我的脸已被铅笔圈了起来,胸前还打上了一个大大的x记号。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0:59:22

第12节

  我睡了一大觉。星期六早上,我虽然很想起来,却无能为力。我的腿抖个不停,而且只要我头稍微往前伸,颈椎就会感到一阵剧痛。我擦伤的那半张脸看起来像果冻,右眼则肿得像紫红色熟透的李子。这个周末假日,我仅喝了点汤、阿斯匹灵和消炎药片。整天我都倒在沙发上,一边打瞌睡,一边看电视。晚上则一到9点就上床睡觉。
  到了星期一早上,我的头终于不痛了,也可以起身走动、稍微扭转头部。于是我很早就起床,洗个澡,不到八点半就进了办公室。
  办公桌上有三份文件。不管它们,我先打电话给戈碧,但接电话的是答录机。我煮了一杯咖啡,然后打开答录机听留言。一通是维登的警探打来的,另一通则是安迪·莱恩,第三通则是一位记者。我把前两位的留言记下来,最后一通留言则是直接删掉。查博纽和克劳得尔都没打电话来,戈碧也没有。
  我拨电话到蒙特娄警局找查博纽。等了一会儿后,对方说他不在。克劳得尔也不在。我留了话,心里有些纳闷,他们怎么一早就跑出去了?我拨电话给安迪·莱恩,但是他的电话一直占线。由于今天打的电话都没有找到人,使我决定亲自去找他。也许莱恩会谈谈茜儿的案子。
  我搭电梯下到一楼,往市警局走去。比起上次的造访,这里今天看起来有生气多了。当我走近莱思的办公桌时,我感觉到许多人的目光正盯我的脸,使我有点不自在。很明显的,他们都已知道星期五发生的事。
  “你好,布兰纳博士。”莱思一看到我,连忙站起来。他的脸原本拉得老长,但一看到我脸上的伤痕,便露出一丝笑容:“怎么了?这是最新式的腮红吗?”
  “是啊,是珠贝红水泥制的。你打电话找我?”
  一时之间,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噢!是的。我找到茜儿案子的档案了,你可以随便看。”
  他俯身用手把桌上一叠文件档案扇形摊开,选了一份档案交给我。此时,他的搭档贝坦德正好进来。贝坦德跨着大步向我们走来,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运动夹克,配上深灰色的长裤、黑色衬衫,以及一条黑白相间的领带,色彩十分单调。若不提肤色,他看起来就像50年代黑白电视影集里的人物。
  “布兰纳博士,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
  “好极了。”
  “哇!你脸上的伤是谁弄的?”
  “人行道,”我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处想找张空桌。“能不能……”我指向一张空着的桌子。
  “当然,随时欢迎你坐。”
  我坐下来,把档案夹摊开,开始分门别类地翻阅命案报告、访谈笔录以及茜儿·托提尔的档案照片。看这些档案的感觉,就像赤足走在烧烫的柏油路上,昨天那些疼痛感觉全都回来了。我必须暂时把目光移开档案,让心里波涛汹涌的伤痛稍微平静下来。
  在1993年10月16日,一个16岁的女孩不情愿地起床,熨好衣服,花了一个小时沐浴打扮。她拒绝母亲为她准备的早餐,离开位于郊区的家,和同学一起搭火车到学校。她穿着格子花呢上衣和套头毛衣,脚上的袜子及膝,肩上背着最流行的登山背包。她整天叽喳谈笑,在上完数学课后吃了午餐。那天放学后,她便失踪了。30个小时以后,她被肢解的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被人在离她家40里远的地方发现。
  一个人影掠上桌面,我抬起头。贝坦德端了两杯咖啡站在我面前,递了一杯给我。“星期一是由我服务。”我很高兴地接过咖啡。
  “有什么发现吗?”
  “不多,”我啜一口咖啡。“她16岁,在圣杰罗被发现。”
  “嗯。”
  “伊莉莎白23岁,在市中心被发现。她们的尸体都装在塑胶袋里。”我沉思地说。
  他拍了自己的头一下。
  “玛格莉特24岁,尸体是在家中被发现的。也许凶手时间不够,来不及弃尸。”
  他喝了一口咖啡,吸得非常大声。当他放下马克杯时,胡子沾上了几滴棕白色的牛奶。
  “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都在圣杰魁斯的名单上。”我先前认定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果然我是对的。
  “是啊,但是报纸上说,那个家伙在路上贴了过去几名罪犯的报导,也许只是异想天开,幻想自己也能为非作歹。”
  “也许吧。”我又喝了一口咖啡,言不由衷地说。
  “这种人不是很多吗?”
  “是啊,”莱恩的声音从我们的背后传来。“苍蝇总是喜欢扒粪。法兰克尔,你上次到贫民区,不是也通过像这样的事吗?”他对一个矮胖的男人说。这个人坐在离我四张桌子远的地方,一头发亮的棕发,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三明治。
  “嗯,哼。两次。”他舔舔嘴唇。“真是烂差事。”又舔舔嘴。“那个歹徒侵入一处住宅,潜进女主人卧房,用她内衣和睡衣做了一个大洋娃娃,然后让洋娃娃穿上女主人的内衣,放在床上,用刀乱砍。也许这能让他勃起也说不定。”他再度舔了两次嘴。“然后他就溜了,什么东西都没拿。”
  “精液呢?”
  “没有。说不定他戴了保险套,我猜的。”
  “他用什么武器?”
  “也许是小刀吧,但我们找不到。他一定也带走了。”
  法兰克尔丢掉三明治的包装纸,拿出另一根巧克力咬了——口。
  “他怎么进去的?”
  “从卧房的窗户。”这个巧克力上面布满了焦糖和花生。
  “什么时候?”
  “通常都在晚上。”
  “他都在哪些地方做这种**秀?”
  法兰克尔慢条斯理嚼了几口,然后,用拇指指甲从齿上抠出一粒碎花生屑。他看了指尖上的碎屑一眼,然后把它弹掉。
  “一次是在圣卡雷斯提,另一次大概是在圣赫伯特。最近一次发生在几星期前的案子,是在圣保罗杜诺。”他嘴唇上方的人中部位凸了起来,因为嘴里的舌头正扫过上门牙。“我想那件案子是归蒙特娄警局管的。他们会去逮他,不过这个烂货的顺位不是很优先。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偷任何东西。他就是**而已。”
  法兰克尔把巧克力包装纸揉成一团,扔进桌边的**桶里,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我听说圣保罗杜诺的那名被害人不愿合作。”
  “是啊,”莱恩说:“这种案子要他们合作,就像用小刀去开脑部手术一样。”
  “我们的这位英雄会剪这则新闻,也许是因为这篇报导令他阴茎勃起。他也剪下发生在桑尼维尔区的那个命案,但我们都知道凶手并不是他。”法兰克尔说:“也许他只是单纯的性**而已。”
  我静静听着这些警察的谈话,眼光越过法兰克尔,停在他背后的大地图上。这幅地图和博杰街公寓里的地图类似,但内容更细,还包括了蒙特娄东、西两边的郊区地带。
  此时,办公室的员警都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这件案情,还扯出许多奇闻轶事。当他们谈得兴高采烈时,我起身走到那幅大地图前,不想再听他们讲的性笑话。我看着地图,重复上星期五和查博纽查地图的举动,在心中把有x号的地点都找出来。此时,莱恩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从地图前的架子上拿起一盒大头钉,每根大头钉上都有一个明亮颜色的大圆球。我拿起一根大头钉,钉在圣米内教堂的西南角。
  “伊莉莎白。”我说。
  接着我在奥林匹克体育馆的位置又钉上一根大头钉。
  “玛格莉特。”
  第三根大头钉的位置在左上角,靠近德蒙塔基湖的地方。
  “茜儿。”
  蒙特娄岛的形状就像人脚,足踩从西北下垂,脚跟在南,脚趾则指向东北。两根大头钉都在脚底的位置,一个在市中心,另一个靠近东区。至于第三很大头钉则落在足踩上方,位在蒙特娄岛的西边。那里没有明显的特殊形状。
  “圣杰魁斯标出了这里和那里。”我说,先指着市中心,又指向东区那端的大头钉。
  我顺着维多利亚桥,越过圣兰伯特区,抵达河的南岸。在那里找到上星期五看过的那个街名,我便拿起第四根大头钉钉上,正好就在足弓部下方。这根钉上后,使得原本孤离的第三根大头钉更加奇怪。莱思看着我,一脸纳闷。
  “这里是他注记的第三个x。”
  “那里是哪里?”
  “你认为呢?”我问。
  “我怎么会知道。难道不成是他的狗埋葬之地。”他看了一下手表。“喂,我可得……”
  “你不觉得应该去把这个地方找出来吗?”
  他看着我,良久说不出话来。他的眼睛闪耀着蓝色的光芒,我有点惊讶,过去我竟然没有发现这点。他摇摇头。
  “这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理由不够充足。你这个连续杀人案的想法还没有成立,你得再找出更多证据,或叫克劳得尔再查出更多细节。更何况,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我们管的。”
  贝坦德向他做了个手势,比了比自己的手表,又用拇指比向大门。莱恩看向他,点了个头,又转身面对我。
  我无话可说。我的目光直盯着他的脸,想看出他到底是否有鼓励我的意思。不过,就算有,我也没有找到。
  “我该走了。你看完这些档案,放我桌上就行了。”
  “没问题。”
  “还有……呢……好好保重。”
  “什么?”
  “我听说你在那里发现的事。我看这个家伙不是普通的杂碎。”他伸手入口袋,掏出一张名片,在上面写了几个数字。“这是我的电话,你带着。不管什么时候,只是你需要帮忙,尽管打电话给我。”

  10分钟后,我回到办公室,满心的怒气和忐志忑不安。我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件事上,但是难以成功。每次办公室里一有电话响,我就会伸手拿起自己的电话,想会不会是克劳得尔或查博纽打来的。到了10点15分,我又打电话过去找人。
  电话那端的人说:“喂,请等一会。”我等着。
  “克劳得尔。”
  “我是布兰纳博士。”我说。
  电话那端顿时沉默下来。
  “是的。”
  “你接到我的留话了吗?”
  “是的。”
  “有没有圣杰魁斯的消息?”
  他哼了一声。“是啊,圣杰魁斯。没错。”
  一时之间,我很想把手伸进电话那端,把他的舌头扯裂。我忍了下来,心想只有像他这种妄自尊大的警探才会有这种态度。
  “你认为那不是他的真名吗?”
  “如果那是他的真名,那我的真名就是柴契尔夫人了。”
  “好了,你在哪里?”
  他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我能想像他现在一定把脸撇向天花板,思索要怎样把我摆脱掉。
  “我会告诉你我们在哪里,我们就在这里。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凶器,没有日记,没有任何身体特征。就这样。”
  “指纹呢?”
  “没有可用的。”
  “私人物品呢?”
  “那家伙的兴趣真是专注,别的方面一点都不碰。没有私人物品,也没有衣物。噢,有啦,只有一件汗衫和一个旧橡胶手套。一条脏毯子。就这些。”
  “手套是做什么用的?”
  “也许用来保护指甲吧?”
  “你们还找到些什么?”
  “你也看到了。他只留下那些美女照片、地图、报纸、剪报和那份表格。噢,还有那锅意大利面。”
  “没别的吗?”
  “没了。”
  “没有盟洗用具?没有私人药物?”
  “没。”
  我稍稍想了一下。
  “看来,他好像不是住在那里。”
  “如果是的话,那他一定是前所未见的脏鬼。他不刷牙、不刮胡子。没有肥皂,没有洗发精,没有牙线。”
  我又沉思了一会。
  “你的看法如何?”
  “那个小**可能只是利用那个地方做为犯罪的巢穴或色情图片收藏室。也许他娘不准他在家里存放这些东西,也许她不让他在家里看报。我怎么会知道?”
  “那么,那张表格呢?”
  “我们正在清查上面的人名和地址。”
  “有住在圣伦伯特的吗?”他停住想了一下。
  “没有。”
  “有任何关于他使用玛格莉特·爱德基的提款卡的线索吗?”
  这次他停了更久了,很明显地在盘算着。
  “布兰纳博士,你能不能管好你自己的事?就放手让我们去逮那个凶手好吗?”
  “是他吗?”我继续追问。
  “什么?”
  “凶手啊?”
  他挂断了电话。
  那天早上剩下的时间我全花在检验一根尺骨上,由这根唯一的骨头评断死者的年龄、性别和身高。这根骨头是一个小孩发现的,很有可能是古墓遗骸。
  在12点15分,我上楼拿一瓶无糖可乐。我拿着可乐回办公室,把门关上,拿出三明治和桃子,旋转椅子面向窗外的河流,让思绪开始漫游。然而思绪却不肯,它就像爱国者飞弹一样,全飞向克劳得尔。
  他仍不接受这是连续杀人事件的看法。难道他是对的吗?这些相关现象会不会仅出于巧合?是我自己多想了吗?圣杰魁斯是否只是个有暴力祟拜倾向的**狂?当然,许多电影制片商和出版人也有同样的倾向。或许他根本不是凶手,他只是喜欢统计这些杀人案件,或有偷窥癖好。也许玛格莉特‘爱德基的提款卡是他捡到的。也许是他在她生前偷来的。也许。也许。
  不!不是我牵强附会。就算凶手不是圣杰魁斯,也一定是某个仍躲在暗处的杀人狂。这些案子一定有某些相关之处。我绝不能等到下一个案子发生,才证明我的看法是对的。
  我该如何说服克劳得尔,要他明白我不是笨蛋,不是胡思乱想?他不喜欢我介入侦查,而我也的确超过我该管的范围。他不是说得很明白,要我只管自己的事吗?而莱恩呢,他是怎么说的?证据不够。我必须再找出更强力的证据。
  “好吧!克劳得尔,你这个大混蛋!我就证明给你看。”
  我大声说道,猛然把椅子转回面对办公桌,把手中的桃子扔进**桶。
  然后呢?
  我该怎么做?
  调出尸体。再把骨头看个仔细。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0:18

第13节

  我走进组织实验室,请但尼斯调出25906—93和26704—94案子,然后把电子显微镜右边的桌面清干净,放上我的写字板和笔。我取出两条塑胶软管,连同抹刀、铜板纸和一个精确到0.0001寸的数值电子测量器,一起在桌上摆好。
  但尼斯拿了两个纸箱过来,放在桌上。两个纸箱一大一小,都被仔细贴上封条并标上注记。我打开较大的箱子,拿了几块伊莉莎白·康诺的骨骼,放在桌子中央靠右的地方。
  接着我打开较小的箱子。虽然茜儿·托提尔的尸体已发还家属安葬,但我们先前便采下一些骨骼切片做为证据之用。这是涉及骨镐伤害的谋杀案的标准处理程序。
  我解开16个密封塑胶袋,放在桌子的左边。每个塑胶袋上都注记标明是身体的哪一个部分。右腕、左腕、右膝、左膝、头椎、胸椎和腰椎。我把这些切片倒出来,按照解剖次序排好。两块大腿骨的切片胫骨、腓骨徘在一起,形成腿关节。腕关节则由六寸长的挠骨和尺骨组成。每块切片都有明显的手术切痕,不过我是不会和凶手造成的伤痕搞混的。
  我把混合垫拉过来,打开一条塑胶软管,在纸上挤出一道天蓝色的膏状物。接着又用第二条软管挤出一道白色物质。我选择先从西儿的臂骨开始,把骨头摆在我面前,拿起抹刀。我很快地把蓝色的催化剂和白色的基本剂用抹刀混合均匀,然后刮下装入塑胶注射筒,像做蛋糕时挤奶油一样,把调匀的药剂小心地挤在骨骼表面。
  我安置好第一块骨头后,把抹刀和注射筒擦干净,丢掉用过的纸张,然后开始重新做第二块骨头。等到骨骼模型一干,我便移去骨骼,仔细标上号码、部位和时间,然后和原本的骨骼放在一起。我反复这些过程,直到所有骨骼都有了一个模型为止。这花掉我两个小时的时间。
  接着我打开显微镜,调好倍率和通过视镜的纤维光束。由伊莉莎白·康诺的右大腿骨模型开始,我细心地在显微镜下观察每一个小缺口和划伤。
  骨骼上的切痕看来似乎有两种。每根臂骨上都有数道平行沟状凹槽,凹槽的墙和底部呈九十度直角转折。大部分的沟状切痕都不超过四分之一寸长,宽度则不到五百分之一寸。在大腿骨上,也有同样的沟状纹路。
  另一种刀痕是V字型,比较窄,没有像沟状凹槽的墙和底。V型切痕与沟状切痕平行分布在长骨的尾端,但在胯骨和脊椎,则无别的切痕伴随。
  我把每一个切痕的位置画下来,记录下长度、宽度,若是沟状切痕则量出深度。接着,我从正面剖面,观察每个沟槽和它对应的模型。这些模型可以使我看出一些细微部位的形状,这是直接观测沟状切痕看不出的。微细的突起、纹路和刮痕,使得沟槽内的墙和底看起来就像失败的三D图案。
  死者的四肢都被从关节切割,而长骨则未受损伤。只有一处例外——下臂的骨头自手腕处被砍断。我研究桡骨和尺骨末端的切痕,注意这个呈突起状的断裂部位,并分析每一个切痕的剖面。我作完伊莉莎白的研究后,便继续研究茜儿的骨路。
  不知何时,但尼斯跟我说他要关掉一些设备,而我没多想便同意了,根本没注意实验室里已越来越安静。
  “你还在这里做什么?”背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我吓得差点摔掉刚从显微镜移下来的脊椎骨。
  “老天,莱恩!别故意吓人了好不好!”
  “别生气嘛,我只是看到实验室里还有灯光,想进来看看但尼斯是不是还在加班做切片而已。”
  “几点了?”我动手把桌上的颈椎骨收进密封袋。
  莱恩看了一下手表。“5点40分。”他站在一旁,看着我把密封袋收进纸箱里,盖上盖子。“找到什么能用的线索吗?”
  “是的。”我把纸箱的封条贴好,然后开始收拾伊莉莎白的骨盘。“克劳得尔没有注意伤口的细节。”
  “他认为凶手是用锯子锯的。”
  我把肩肿骨放进箱子里,然后伸手拿起肱骨。
  “你认为呢?”
  “我不知道。”
  “你是男性,怎么会不知道锯子是用来干嘛的?”我一边说,一边继续把桌上的骨头都收进箱子里。
  “用来锯东西。”
  “很好。锯什么?”
  “木头。灌木、金属、”他顿了一下:“还有骨头。”
  “怎么锯?”
  “什么?”
  “怎么锯?”
  他想了一下。“用锯齿。在要锯的物体上来回拉动。”
  “那么圆锯呢?”
  “喔,圆锯的话当然就是不停转动啦。”
  “锯子是切开物体的表面,还是凿开它?”
  “什么意思?”
  “锯齿是尖锐的还是平坦的?锯子是切开物体,还是扯裂撕碎一道锯口?”
  “喔。”
  “银子是在前进时切割物体,还是在拉回的时候?”
  “什么意思?”
  “你刚才说锯子要来回拉动。锯于是在拉回来的时候切进物体,还是在推出去的时候?是用拉的力量还是用推的力量?”
  “喔。”
  “锯子是用来沿着木纹切,还是横过木纹?”
  “这有什么差别?”
  “锯齿的间隔多宽?每个锯齿都平均分布吗?有几个锯齿有刃?形状如何?锯齿有角度倾斜吗?切割的边缘锐利还是平整?锯齿的排列有何关联?什么样的……”
  好了,好了,我懂了。你就直接告诉我是什么锯子。
  刚才我一边说,一边收拾桌面,现在我已经把伊莉莎白的骨谣都收进箱子,盖上盖子。
  “锯子的种类有几百种。有横锯、粗齿大锯、修枝锯、钢锯和线锯,厨房有切肉锯,医院有各式各样的骨锯。这些锯子都是靠人力,靠的是肌力的力量。也有些锯子是用电或燃油带动。有些锯子是往复式动作,有些则原地不停旋转。锯子被设计来应用各种不同的东西,锯开物体的方式也不同。即使是这种常用的钢锯,每把的锯齿的密度、大小也不同。”
  我抬头看他一眼,看看他是否明白我在说什么。他的眼睛很蓝,像瓦斯炉上的火焰。
  “我的意思是,不同的锯于会在骨头上留下不同的伤痕。锯齿留下的沟槽不但宽度和深度不同,沟纹底部的形状也不会一样。”
  “就是说,你只要一块骨头,就能知道那是什么锯子切的?”
  “不行。只能说大概是哪一类的锯子。”
  他想了一想。“你怎么知道这是手锯切的?”
  “电锯不靠人力,因此它留下的切痕较为一致。切口的擦痕,那道窄沟,也比较光滑。切锯的方向较统一;你没注意吗,当你用手锯东西的时候,一定会一直变换施力的角度。”我想了一下,又说:“自从电锯越来越普及后,现代的人就越来越不会使用手锯,在一开始锯的时候,总会在物体上留下一些错伤。另外,因为电锯很重,或有时因为锯的那个人用的力气太大,电锯在最后切开骨头的时候,会留下较为凸出的痕迹。”
  “那如果是个很强壮的人用手锯呢?”
  “问得好。个人的技巧和力量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但是电锯通常会在刚锯下物体的那一刹那留下一些擦痕,因为锯子还没接触到物体便已开始运转。”我停了一下,但这次他等我继续说下去。“由于动力很大,这些擦痕多半十分光滑,这是手锯难以办到的。”
  我深吸一口气。他等了一下,确定我的话告一段落,才开口说:“什么是错伤?”
  “当锯片开始锯骨头的时候,锯点会形成带角度的凹槽状痕迹。随着锯齿越来越深人物体,一开始的角度就会变成凹槽的墙,而锯点则成为凹槽的底,就像壕沟一样。如果还没把骨头切开,锯齿就歪掉了,或是不小心移位,就会在骨头上留下同样的沟状伤痕。这就是错伤。从错伤里,可以找到各种线索。它的宽度是由锯齿的宽度决定,它的形状也各有特色,锯齿可能会在沟槽墙上留下记号。”
  “那如果一口气就把骨头锯断呢?”
  “就算一次把骨头锯断,也可以在最后断裂面的突起部位找到相当于沟槽底部的痕迹。此外,在锯点表面也可能找到锯齿留下的痕迹。”
  我重新拿出伊莉莎白的桡骨,在断裂面找了一处错伤,架在电子显微镜下,调整好光束。
  “在这里,你看。”
  他靠过来,俯身凑近观视孔,调整了一下焦距。
  “有了,我看到了。”
  “看看那个锯面底部。你看到什么?”
  “有很多凸起。”
  “没错。那些凸起是‘骨岛’,那是锯齿变换不同角度造成的。这种现象叫做‘滑刃’。”
  他的头从观测孔抬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他的眼睛被观测孔的圆洞印了一圈红痕,使他看起来就像刚把蛙镜摘下的游泳选手。
  “当第一个锯齿切人骨头时,会试图抓出一条直线,好让后面的锯齿跟进。当第二个锯齿切入时,也会做同样的动作,但往往因为银子不稳定,而抓出第二条线。就这样,每个锯齿切入时都歪掉,因此作用在锯片上的力量便不停变换角度。结果,在槽底就会形成来回滑动的痕迹。锯齿越多,锯片就越容易滑动。会造成这么宽的痕迹,是因为锯子已经脱离中线,才会有凸起的骨岛。”
  “所以这些痕迹使你认定锯齿是有角度的。”
  “完全正确,这些痕迹告诉我的还不止这些。从锯齿改变方向的距离,可以算出锯齿彼此之间的宽度。凸起的岛状物代表滑刃的最宽点,岛与岛之间的距离则相当于两个锯齿间的距离。我再让你看一样东西。”
  我取回桡骨,换上一根尺骨,将腕部末端的切面放在显微镜底下。
  “你看到在切面上如波浪般的纹路吗?”
  “看到了,好像洗衣板一样,只不过有点弯曲。”
  “那个叫做‘波纹’。锯片滑动的结果,会在沟状切痕的墙上留下如波浪的峰谷,就像在底部留下岛状突起一样。墙上和底部的峰岛状突起是滑动的广点,谷底和底部狭窄的部分则是滑动的起点。”
  “所以你可以测量这些峰谷的间距,就像你量岛与岛之间的距离一样。”
  “没错。”
  “为什么再往下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滑动几乎都发生在刚锯下或快锯完的时候,那时候锯片松动,尚未嵌入物体中。”
  “有道理。”他抬起头。脸上的蛙镜痕迹又回来了。“那方向呢?有何意义?”
  “是锯片拉或推的方向?”
  “有差别吗?”
  “施力的方向可以看出锯子是在拉回或推出时切开物体。欧美制的锯子大部分都是在推出去时锯开物体,而一些日本制的锯子则是在拉回时;有些则两面都能锯。这当然有差别。”
  “你看得出来吗?”
  “当然。”
  “那你看出了什么吗?”他问,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看着我。
  这个问题得花点时间回答,我先揉揉背部,然后伸手拿起写字板。我浏览了一下刚才的注记,找出适合的资料。
  “伊莉莎白·康诺的骨头上有许多错伤。沟状切痕的宽度是0.05寸,每道错伤底部都有波纹和岛纹,都可以量出来。”我翻开下一页:“有一些脱落碎片。”
  他等我解释,但我并没有再说下去,于是他便问:“什么意思?”
  “我想,这把锯子是手动的,锯齿的密度大概是10。”
  “密度?”
  “每寸的锯齿数目。换句话说,锯齿的间隔是十分之一寸。锯齿的形状类似凿刀,是推出时锯开物体的。”
  “我明白了。”
  “锯片有明显滑动情形,也有许多脱落碎片,但是锯片似乎切锯得很快。因此,我想这应该是一把大钢锯。由岛状突起可看出锯片一定很宽,这是为了避免卡住。”
  “那些较窄的部分怎么解释?”
  我心里很清楚那是什么工具切割的,但现在还不想把这个想法说出来。
  “我先把这部分做个结论,再来谈另外那部分的问题。”
  “还有什么没说的?”
  我翻回第一页,把刚才观察到的记录总结了一下。
  “那些错伤是在长骨正面,而切面末端的突出部分则在长骨后面,也就是说,死者在被分尸时,是脸朝上平躺。手臂是从肩部肢解,而双手则被砍掉了。腿部则是从胯骨和膝盖的位置肢解。头部是在第五颈椎处被切开。胸部也被垂直划开,直达脊椎。”
  他摇摇头。“这家伙真是用锯子的高手。”
  “还不止于此呢。”
  “不止?”
  “他还用力。”
  我调整一下尺骨位置和显微镜焦距。“你再看一下。”
  他弯腰凑上显微镜,此时,我居然发现他的臀形很漂亮。天啊,在这种时候……
  “你不必那么用力凑近观测孔。”
  他稍稍松弛一下肩膀,微微调整重心。
  “看到刚才所说的沟状切痕了吗?”
  “嗯。”
  “再看向左边,看到较窄的伤痕了吗?”他没有回答,默默调整了一下焦距。
  “看来有占像楔形,不是方形,也没那么宽。”
  “没错。那可能是刀伤。”
  他立直身子。两眼仍是两圈红色印痕。
  “刀伤的痕迹很明显,有些和锯子错伤的痕迹平行,有些则交错其上。我在胯骨和脊椎上也找到这样的伤痕。”
  “这代表什么?”
  “有些刀痕压在锯痕上,有些在锯痕下,因此他可能先用刀砍,而后才用锯子。我猜他先用刀切开肌肉,再用锯子锯断关节,最后再用刀子割开仍黏附在骨头上的肌肉和肌腱。只有腕部例外,没有从关节处截断。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直接从腕部上方砍断手掌。”
  他点点头。
  “他肢解伊莉莎白·康诺,只用一把刀割开她胸部。因为她脊椎上找不到锯子的痕迹。”
  一想到那个光景,我们便同时黯然不语。我先让他沉静一下,再把最惊人的事情说出来。
  “我也检视过茜儿的骨骼了。”
  他明亮的蓝色目光与我相交。他削瘦的脸绷紧拉长,似乎已准备好承受接下来我要说的事。
  “情况完全一样。”
  他咽了一口唾液,深吸了一口气,而后以微弱的声音说:“这家伙血管里流的一定是冷媒。”
  一位管理员推开门探头进来,我和莱思一起转身看着他。那位管理员一看到我们脸上黯然的神情,便默默赶紧离开。莱思的目光又看向我,咽喉的肌肉微微颤动。
  “赶快把这些发现告诉克劳得尔。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我还得再查清楚两件事,而后我自然会去找他。”
  他没有说再见便转身走了,而我则重新把箱子打包起来,留在桌上。我锁上实验室大门,走过大厅,发现电梯上的时钟指着6点30分。又一次,这栋大楼只剩下我和清洁人员。我知道现在时候不早了,可能无法完成我想查清的两件事,但我还是决定试试看。
  我经过我的办公室,沿着长廊走到最底部右边的门前。门上一块小牌子写着“资讯室”,负责人的名字是露丝·唐门。
  网络发明得很早,但是法医研究所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却很晚才连线,直到93年秋天才全面完成电脑化,各种资料才开始存入主机。即使是最新的案子也能加以追踪,各式报告都汇集输入主档案。过去几年的案子也慢慢整理建档。在露丝·唐门的领导下,司法部突然一脚就踏进了电脑时代。
  她的门锁上了。我敲了两声,知道根本不会有回应。现在已经6点30分了,即使是露丝·唐门也下班了。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办公室,抽出全美法学院的通讯录,找到我要的人名。我看了一下表,换算成当地时间。那里现在是4点40分还是5点40分?奥克拉荷马州到底是什么时区?
  “管他的!”我叫道,拿起电话直接拨了奥隆·柯维特的号码。答录机传来友善的鼻音声,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有事请留话。我留下电话号码后便挂断电话,仍搞不清楚那里现在是几点。
  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我坐了一会儿,懊恼今天没有早点开始行动。而后,我又拿起话筒,拨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连签录机都关掉了。我又拨电话到她学校的办公室,铃响了四声,在我准备挂断之时,有人接起了电话。那是她系上的办公室。没有,她的电子信箱好几天没开了。不会,这不会很反常,因为现在是暑假。我道过谢后,便挂上电话。
  “三振出局。”我对着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说。露丝不在,奥隆不在,戈碧也不在。天啊,戈碧,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决定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我拿着笔在吸墨纸上轻轻敲着。
  “高和外出。”我拿笔敲着纸,随口念道。
  “第四和长,”我继续乱念,完全不管文法修饰。“双重问题。”
  我往后靠着椅背,把笔抛上空中。
  “双重错误。”
  我接住落下来的笔,再把它扔上天。
  “个人错误。”
  再丢一次。
  “另起新计划的时候到了。”
  接住。抛起。
  “深究和追根的时候到了。”
  我接住笔,紧紧握住在手中。深究。就是要这样。
  “好吧,”我说,推开椅子站起来,拿起皮包。“换个方向。”
  我把皮包挂上肩,关掉灯火。
  “就冲着你,克劳得尔!”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0:40

第14节

  我钻入我的马自达轿车后,仍试着继续进行像刚才那样的无意识自语。但是现在不行了,灵感已经消失。脑中想的都是晚上要做的事,阻碍了我的创造性思考。我开车回家,途中在一家餐厅停下,买了一盘烤牛肉串套餐。
  到家后,我不理博蒂撒娇问候,直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减肥可乐出来。我把可乐连同装晚餐的纸袋放在餐桌上,然后往苔录机的位置望去。答录机安静地位在角落里,没有闪光。戈碧并没有打来。此时,一股焦虑感逐渐升起,笼罩了我,我的心拼命狂跳着,就像指挥家将乐曲带领到极快板时一样。
  我走进卧房,在床边柜里翻拣物品,在第三格抽屉找到我要的东西;我把它拿到餐厅,打开饮料和外带食物。不妙。餐点的一点点油饭和过熟的牛肉让我的胃绵得像只沙滩螃蟹。我拿起一片薄面包。
  我在地图上先找到自己所在的位置,然后沿着一条路出了市中心,过一座桥到南岸。找到我要查的区域后,我把地图折起来,让圣伦伯特和隆吉维尔市朝上。我一边研究地图,一边又吃了一口羊肉串,但我的胃还是不舒服,似乎拒绝接受任何食物。
  博蒂慢慢靠过来,离我不到三寸。“去玩吧。”我说,拿起空铝罐往它的方向丢去。它看似吃了一惊,犹豫了一下,然后便发着呼噜声追着罐去了。
  我从柜子里取出手电筒、一对园艺用手套和一罐驱虫液,连同地图、写字板和白纸一起塞进背包里。我换上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把头发牢牢绑紧。而后,我又想到该带件长袖上衣,便抓了一件长袖斜纹绵布衫塞进背包。我拿起电话旁的留言板,潦草写下:“前往探查第三个x记号一一圣伦伯特区。”我看手表时间:7点45分。我把时间和日期加注在那一行字下,然后把留言板摆在餐桌上。也许我太多虑,但假如我迢到不测,至少别人还有一点线索可循。
  我把背包上肩,按下大门保全系统的设定密码。在过度兴奋下,我竟然把密码按错,只得再来一次。在第二次又按错后,我暂停一下,闭上眼睛,口中默念着:“我想知道国王今天晚上做什么”,借此除去脑海里的杂念。这个方法虽是我在小学时候学来的,然而,直到长大成人,每次都很管用。经过片刻暂停,我又恢复镇静。在顺利按下正确密码后,我离开公寓出发。
  从停车场出来后,我绕过一个街区,沿圣凯萨琳街向东往蒙塔奇,然后往南维多利亚桥,渡过圣罗伦斯河到南岸。午后的云朵跟着脚尖溜过天空,现在齐聚西边的地平线上,暗淡而模糊,使得河水也跟着变色,如墨汁般黑。
  在暮色中,仍能看见下游的诺提丹岛和圣海伦岛,越过其上的是杰克卡提桥。在黝暗的水面上,这两座小岛看起来更黑。在1967年万国博览会的时候,它们曾活跃一时,但现在只是默默闲置在那里,像古文明遗迹般安静地沉睡。
  位在河上游的是索恩岛。那里过去曾是教会领地,现在则变成雅痞集中地,上面有一个个拥有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和游泳池的住宅区,以左侧的西普莱桥连接蒙特娄市。桥上高塔有灯火闪耀,似乎想和远处城里的灯光争辉。
  到达南岸后,我在维尔佛罗莱爵士大道出口离开高速公路。过了桥之后,天空的颜色变得更加怪异了。我把车停在路边,拿出地图研究。图上绿色的区域代表公园和圣伦伯特高尔夫球场,我找到自己所在位置后,把地图放在前座椅上。当我排挡准备前进时,一道闪电划过夜晚的天空。风势变强了,雨点开始滴答落在挡风玻璃上。
  我在暴风雨来临前的黑暗中前进,伸长脖子小心驶过每一个十字路口,眯着眼睛注意街名标志。我按照脑海已想好的路线前进,这里左转,那里右转,再连续左转两次……
  十几分钟后,我把车子停在路边,心跳就像比赛中的乒乓球。我把潮湿的手掌在牛仔裤上磨蹭两下,然后张目四望。
  天空的云层更厚了,天色也已经全黑。我刚刚才经过一条别墅区的林阴大道,但是现在却发现自己已来到一座废弃的工业区,在地图上,这里是一块新月形的灰色区域。这里肯定只有我一个人。
  在街道右侧,是一排荒废的仓库,在单排街灯的照耀下,映出它们毫无生气的外貌。在街灯下,这一排仓库显得十分怪异,就像昏暗道具室里的舞台道具。有些房舍贴有不动产公司的租售广告,有些则什么都没有,仿佛完全被屋主遗弃。窗户玻璃破碎,门前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裂开,到处都散布着瓦砾碎片。一副黑白的荒凉景象。
  在街道的左边就不能用荒芜来形容了,而是什么都没有,一片漆黑。这块空地在地图是以绿色标示,但没有任何注记。这里就是圣杰魁斯打上第三个X记号的地方。原本我还以为这里是公墓或小公园。
  真该死。
  我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看着眼前的黑暗景象发呆。
  现在该怎么办?
  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一道闪电划过,暂时照亮了街景。有东西从暗处飞出来,撞上我的挡风玻璃。我吓了一跳,大叫出声。那个生物挂在挡风玻璃上,停了一下后才笨拙地鼓动翅膀敲击玻璃,然后缓缓飞进黑暗中。
  冷静点,布兰纳。深呼吸。我的不安感现在已升至电离层了。
  我打开背包,穿上斜纹棉布衫,把手套塞进后裤袋,手电筒则插在腰带上,至于写字板和笔就扔在车上。
  没有什么东西好记录的。我对自己说。
  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打在热水泥地上的味道。狂风扫过街上,吹起砂石,气流形成一个个小龙卷风,把树叶和纸屑卷起成堆,然后再加以吹散。强风吹起我的头发,猛拉我的衣服,将棉衫下摆拉扯得像丢进洗衣机一样。我把棉衫塞进裤子,拿出手电筒。手在微微颤抖。
  我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横过街道,踏上人行道。一道生锈的铁篱笆,约6尺高,竖立在这块地的边缘。在篱笆内,大树和灌木纠结,形成一个原始丛林。我把手电筒往丛林中照去,但是完全无法判断丛林有多深,也无法看清丛林内有什么东西。
  我沿着篱笆往前走。由篱笆内伸出的树枝,在手电筒小小的黄色光束下,随风乱舞。我头上茂密的树叶正好接住空中落下的雨点,但仍有几滴穿过树叶的雨丝打在我脸上。不知是逐渐降低的温度还在荒芜景象令我浑身打颤,也许两者皆是。我开始咒骂自己,背包里带的竟然是驱虫液而不是夹克。
  我往前走了四分之三个街区,走到一处下坡前。我把手电筒往这条可能是车道的斜坡照去。篱笆上有一道紧闭的大门,门上用长长的铁链和粗锁锁住。
  这个车道看来很久不曾使用。碎石路面上长出了杂草,篱笆门下也长满植物。我站在篱笆门口把手电筒照向里面,但是穿透黑暗的距离并不远。这就像拿放大镜观测天文星象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了大概50尺,才抵达这个街区的末端。我站在街角四处查看。那条我走来的街,到此和另一条路呈丁字交会。我往这条路看去,一样的黑暗和荒凉。
  在街角对面,我看到一大片铺有柏油的空地,边缘同样用铁篱笆围起来。我猜这块空地过去可能是某家工厂或仓库的停车场。一颗灯泡挂在电线杠上,微弱照耀着那栋已倾圮的建筑。那颗灯泡上面还有一顶金属盖子,光线能照亮的范围大约只有20尺,在宽广的柏油空地上散布着碎石,在黑暗中,我依稀能看到空地上几栋小屋或工房的轮廓。
  我驻足听了一会儿。风声刺耳。雨点不断打在地上。远处偶有雷鸣。我心仍不停狂跳。借由对街那盏灯传来的微弱灯光,正好足以让我看见自己的手还在颤抖着。
  好吧,布兰纳,我怒斥自己,把脑中的尸块扔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嗯,很好。”我大声地说。我的声音有点奇怪,好像被什么东西裹住一样,似乎声音还来不及传到耳里,就被夜色吞没了。
  我转身回到篱笆前。篱笆绕过街角,折向左方,继续蜿蜒下去。我跟着篱笆转弯,不到10尺,篱笆便被石墙取代了。我退后两步,用手电筒照着这面石墙。墙壁是灰色的,大约8尺高,顶端有一颗颗突出墙面约6寸的石块。在黑暗中,我看见前方不远处的石墙中央有一扇大门,应该就是这块私有地的正门。
  我沿着墙边走,墙角尽是湿纸、碎玻璃和铝罐。我踏过不知多少种**,懒得低头看地上的是什么东西。
  不到50尺,我就来到正门前。和侧门一样,这扇门也加了铁链和上锁。我举起手电筒照向门上的锁链,铁链反射着金属的光芒。铁链看来很新。
  我把手电筒插回腰间,用力拉动铁链。拉不开。我再试了一次,仍徒劳无功。我后退两步,又掏出手电筒,上上下下对着大门照着。
  此时,一个东西抓住了我的脚。我惊慌地丢下手电筒,猛然抓向膝盖处。我想像攻击我的是红眼黄牙的猛兽,但手上抓到的,却是一个塑胶袋。
  “死猪!”我骂道,我的嘴巴很干,双手抖得比刚才还厉害。
  我一解开塑胶袋,它瞬间便被风刮跑了,在我蹲下摸手电筒的时候,仍能听到它的沙沙声。我校回手电筒,但是发现它摔坏了,无法打亮。我用力拍它几下,灯泡亮了一下,又熄了。我再拍,亮是亮了,然而灯光好像有点摇晃,不太稳定。不知道它还能维持多久。
  我在黑暗中踌躇了一会儿,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我该靠这支快坏掉的手电筒继续搜索吗?天知道我到底想找什么?回家洗个热水澡不是比较好的主意吗?
  我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仔细过滤每一个可能的人声。而后,我不停问自己,刚才是否错过了什么声音。踏在碎石路上的鞋音;铁链吱吱嘎嘎的声音;汽车嗡嗡的引擎声。也许我的听力太差,也许这场暴风雨是凶手的共犯,反正我没听见任何不寻常的声音。
  我做了个深呼吸,放松肩膀,在黑暗中沿着石墙往回走。过去,我曾在埃及国王谷地的一座墓室,同样遇过电灯熄灭的情况。我记得那时是在一间密室,一停电马上伸手不见五指,好像世界的光明突然被人吹灭一般。,如今,在我想探索篱笆后的空洞世界时,这个感觉又回来了。黑暗的奥秘究竟是在哪里?是法老王的墓室?还是在这道篱笆之后?
  X记号一定有什么含意。它就在里面。走吧。
  我回到街角,沿着篱笆走到侧门。该怎么把锁打开?我拿着手电筒上上下下照着铁链,想找出答案,但手电筒的光束开始像闪光灯一样忽明忽灭。在明暗交替的一瞬间,我瞥见这道大门的右边有个东西。
  在手电筒的光束下,这个东西看起来像一块金属牌,挂在门闩上。虽然这块牌子已锈蚀模糊,但透露的讯息仍相当清楚——闲人勿入。我把光源移近,努力辨识印在这四个大字下的一行小字“蒙特娄……”。最后几个字看不清楚,是人名吗?
  我把光集中在最后几个字上,轻轻用指甲刮去上面的铁锈。一个标志出现了,有点像头冠,又有点像盔甲,看起来很眼熟。此时,我突然想到了——这是天主教的标志,这个标志写的是“蒙特娄主教座堂”。原来如此,这里是教会的产业,说不定过去还是修道院什么的。
  很好,布兰纳,你也是天主教徒,有责任保护教会的产业。
  我把手电筒插回腰际,右手抓起铁链,左手抓着一块锈得比较严重的金属。我正准备用力拉,但发现铁链一点抗力都没有。我把缠绕住的链子一圈圈解开,使铁链就像蛇一样地缠住我的手腕。到了铁链末端,最后一节链环被大锁头扣在门日上。我看着这个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锁头竟然没有扣上。
  我取下锁头,解开铁链,低头看着这两样东西。在我努力开锁之时,风突然停了,只剩下微弱的嘘息声。突如其来的宁静,同样重击着我的耳朵。
  我把铁链全绕在右门上,把左门拉开。在狂风乍息的寂静中,铁链发出刺耳尖锐的声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声音破坏这静默。没有青蛙、没有蟋蟀;没有远处经过的火车鸣声。整个世界好像屏住了呼吸,等待暴风雨的下一个动作。
  大门不情不愿地开了,我钻进去,轻轻把门带上。我顺着车道前行,鞋子踩在碎石子上,发出悉悉卒卒的声音。我拿着手电筒四处乱照,从车道到路旁的树林。每隔10尺,我就停下来照照树上。两旁树木的枝权茂密交错,在我头上形成一座长长的穹顶。
  教堂在那里。尖塔也在那里。很好。我心里涌现儿时唱的歌曲。我正努力放松心情,重整精力面对即将遭遇的一切。“你会输掉,布兰纳。”我警告自己。想想克劳得尔。不,想想伊莉莎白、茜儿和玛格莉特。
  我转向右侧,尽量把灯光照向远处,扫过路旁每一棵树下。这些树一棵接一棵,连绵不绝。接着,我又转向左边,同样扫过一次。此时,我发现左前方10尺处的树林间有一个缺口。
  我反光源对准那个缺口,缓缓地走上前。从远处看像缺口,近看则不然,连绵的树木并未中断。不过,这个地方看起来的确有点不一样。我紧张的情绪一下冒了上来,这是灌木,不是大树。地上的泥土似乎被翻动过,生长在其上的爬藤类和旁边的不太一样。看起来是重新长出来的。
  这些植物年龄很轻,我心想。也许是最近才长出来的。我拿着手电筒四处照,地上的草皮似乎曾脱过一次皮,形成一条蜿蜒的小径通往林间深处。我紧紧握住手电筒,照向这条小径。就在我踏出第一步之时,暴风雨正式开始了。
  刚才迷蒙的细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滂沱大雨。树木被强风撼动,天上闪电雷鸣大作,一声一声连续轰然作响,像恶魔们在彼此召唤。狂风像发了疯似地,愤怒地把大雨吹得歪歪斜斜。
  我的衣服瞬间湿透,头发一束束垂在前额上。雨水如溪流般悬流在我的脸上。我拉出棉衫一角,盖住手电筒,不让雨水侵入。
  我缩着脖子,走在小径上,透过微弱得可怜的黄色手电筒灯光,四下查看。来回移动的灯光,就像一只拖着绳子的猎狗,沿路不停嗅闻搜索。
  进到树林约50尺深的地方,我看到它了。就在这十亿分之一秒内,我的神经同时触动,触发了过去的经验回忆。我的感觉比意识先知道,眼前就是我要找的东西。
  **近它,手电筒突然熄灭了。我感到胃里的东西已涌上喉部。
  一道闪电掠过天际,在瞬间即逝的光亮中,我看到一个棕色塑胶**袋埋在泥土和落叶中,封口打上了结。这个结从泥里冒出来,像浮上水面换气的海狮鼻。
  我看着雨水打在塑胶袋和四周的泥土上,一点一点将土壤溶成泥浆,褪去覆盖在塑胶袋上的泥土。随着塑胶袋逐渐显露,我觉得浑身发软,快要站不住了。
  又一道闪电划过,顿时把我打醒。我奔向那个塑胶袋,弯身检视。我把手电筒插进腰带,空出双手抓住塑胶袋上的结,开始用力拉。袋子埋得很深,动也不动。我试着把结打开,但手指湿得无法抓住湿掉的塑胶袋。这样也不成。我趴下去,鼻子凑近袋口,用力吸气。只有泥土和塑胶味道。没别的气味。
  我用拇指甲在袋子上抠个洞,然后再闻一次。虽然微弱,但这味道已足以判定。这气味,正是腐肉和潮湿骨头的臭气。在我决定要逃开或愤怒之前,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就在我想跳到一旁躲起来之时,我脑袋里的电灯突然啪一声熄灭了,使我再度陷入法老王墓室的黑暗中。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1:03

第15节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像宿醉一样。和过去一样,我痛苦地想不起昨天发生的事。只要一动,脑子就像被鱼叉刺进,痛得我无法动弹。我知道只要一张开眼睛,就会开始吐。我的胃一阵阵抽痛紧缩,到现在我还没办法起身。更糟的是,我觉得好冷。身体被寒流紧紧裹住,使我无法自己地颤抖着,很想再多盖一条被子。
  我努力坐起来,但眼睛仍闭着。头痛得很厉害,我呕出了一些胆汁。我把头放低,垂在膝盖间,等着反胃的感觉消失。我仍闭着眼睛,把胆汁吐在左手上,然后伸出右手抓棉被。
  经过剧烈的颤抖和拍痛,我发现自己不是躺在床上。我右手抓到的是树枝和枯叶。这使我连忙睁开眼睛,已顾不了痛或不痛了。
  我发现自己坐在树林里,全身湿透,浑身是泥土。周遭全是凌乱的树叶和枯枝,空气里弥漫着浓厚的土壤味道,还有一股树叶腐烂的气味。在我的上方,我看到一片枝叶纠葛的树网,深色而茂密,张在黑色的夜空下。夜空中,无数星光闪烁。
  记忆慢慢回复。暴风雨、门、小径。但是,我为什么会躺在这里?我昨晚没喝醉,但感觉为何如此像宿醉?
  我摸向后脑勺。在头发下,竟然摸到一个像柠檬大小的肿瘤。很好。一个星期内受伤两次。就算是拳击手也没被打得这么频繁。
  我是怎么受伤的?我被什么东西绊倒吗?被粗树枝击中?暴风雨将这片树林弄得满目疮瘦,但附近却没有粗树枝。我记不得了,但我不在乎,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克服反胃后,我跪在地上,四处摸着手电筒。手电筒一半埋在泥土里,擦干净后,我打开电源。没想到,居然还能用。我努力控制颤抖不停的双腿,站了起来,但眼前仍直冒金星。我抱着旁边的一棵树,又开始呕吐起来。
  我嘴里满是胆汁的味道,心里同时跑出许多疑问。我什么时候吃过东西?昨晚?今晚?现在几点?我在这里多久了?暴风雨过去了,星星都已出现。现在还是晚上,而我冷得要死。我只知道这些。
  胃部抽痛的感觉逐渐消失后,我慢慢站直身子。我打开手电筒照向四周,寻找那条小径。手电筒的光束在地上舞动,触发了我的记忆。那个埋在土里的袋子。记忆一下子冲出来,使我陷入一股恐惧中。我紧紧握住手电筒,向四周照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在我的背后。我想回去找那个袋子,但是它在哪呢?回忆虽慢慢爬回我脑海,但仍不太具体。我记得看过这个袋子,但想不出它到底在哪里。
  我在附近树林间搜寻着。我头痛欲裂,想吐的感觉又升至喉咙,但是胃里早就没东西可吐了。一阵干吐使我痛得直流眼泪。我再度停下,靠在树旁喘息,等待胃部的抽痛退去。我发现在暴风雨过后,蟋蟀又开始再度歌唱,石砾互撞的叫声冲入耳朵,灌进我的脑海。
  我终于找到那个袋子,就在离我不到十尺的地方。我摇摇晃晃,几乎握不住手电筒,我一看到它就想起来了,现在这个袋子已多露出了一些。袋子周边围绕着一圈雨水,塑胶袋上的皱招处也积满了水。
  我没有力气把袋子挖出来,只能站在一旁看着。我知道现场处理必须符合程序,但又害怕在警察赶来前,这袋子会被人破坏或搬走。我感到十分沮丧,很想哭。
  噢,有个好办法,布兰纳。哭吧,也许会有人听见,进来救你。
  我站在那儿,身体冷得发抖,想要思考但脑子却不肯合作,关上大门拒绝沟通。打电话。我脑子闪过这个念头。
  我认出那条小径,便开始往树林外走去。希望我是对的。记不得怎么进来,对出去的路也很模糊。方向感已跟著有限的记忆力消失了。在无预警下,手电筒灭了,我陷入一个只有微弱星光的夜。我用力甩甩手电筒,不管心里如何暗骂,它就是不亮。
  “可恶!”我还是叫了出来。
  我倾听周围的声音,想用声音辨别方位。然而四周一片蟋蟀叫声,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想借由树影判断方向,但直到我的头发和衣服被树枝勾住,脚也不停被地上的爬藤和蔓草绊住时,才发觉这根本不管用。
  你离开小径了,布兰纳。丛林越来越茂密了。
  我还在考虑该走哪一个方向时,突然一脚踏空,整个人向前扑倒,双手和一边的膝盖重重撞击在地。我的脚被绊住了,前膝感觉压在松软的泥土上。我手里的手电筒飞了出去,在撞击地面时,竟然又亮了。手电筒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停下,射出的怪异黄光直向着我。我低头看去,发现我的脚陷进一个渤黑的坑里。
  我的心脏差点跳了出来。我像螃蟹一样地爬向手电筒,把光线照向我绊倒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小坑洞。这个洞看来是刚形成的,像地表一个尚未治疗的伤口。坑洞四周的泥土很松,周围还有一堆小小的土丘。
  我把光照进洞里。这个洞不大,宽大约只有两尺,深三尺。刚才我是因为一脚踏在洞口边,才会跌一跤,还把一些泥土踩进了洞底。
  我看着这些泥土,它们在洞底聚成一堆。我觉得有点奇怪,随后便明白了。这些泥土是干的,即使现在我的头脑很混乱,我还是能清楚断定这点。这个洞先前不是被盖起来,就是在雨后才挖的。
  一股恐惧袭上心头,我双手环抱胸前取暖。我全身湿透,暴风雨过去后,留下阴冷空气。双手抱胸无法让我觉得暖和,只会让光线移开洞口。我放开双臂,重新把光线对准洞底。为什么有人会……
  这个实际的问题令我猛然一震,使我的胃缩成像一把点45手枪。是谁?是谁到这里挖洞?或把土里的东西挖出?这个人还在这里吗?这些念头使我赶快采取行动。我把手电筒往四周扫了一圈。我的头仍剧痛难耐,心脏也拼命狂跳。
  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么。在黑暗的树林中,只有我一个人。
  在手电筒的光线中,我又看到那条小径。我离开这个坑洞,摇摇晃晃回到那个半埋着的袋子那里,手脚并用地挖了一堆树叶和泥土把它盖住。这种粗糙的伪装骗不了埋这个袋子的人,但应该可以逃过一般人的目光。
  我掩盖好这个袋子后,从口袋掏出那罐驱虫液,塞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做为记号。我沿着小径往回走,踉踉跄跄回到碎石车道,把手套挂在树枝上,让它们指着袋子的方向。我已筋疲力竭,害怕自己会再昏过去。我可不希望再倒在这里。
  我的老马自达车仍停在原来的地方。我看也不看左右是否有来车,便摇摇晃晃横过马路。我摸遍身上的口袋找车钥匙。找到钥匙圈后,还不断咒骂自己为什么把所有的钥匙都放在同一圈上。我颤抖着,钥匙连续掉落地面两次后,才顺利打开车门,一头栽进驾驶座。
  锁上车门后,我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枕住头部。我需要睡觉,已经快要撑不住了。我知道必须克服想睡的欲望,可能有人躲在附近观察我,好决定下一步行动。
  我坐直身子,把手放在大胆上。
  “布兰纳,假如你想活下去,就赶快离开这里。”
  在密闭的空间里,我的声音变得相当厚重,让我回到现实。我发动车子,仪表板上的时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15分。我是什么时候离开车子的呢?
  我仍颤抖着。我把暖气开到最大,不知道这样有没有帮助。我的颤抖是因为阴冷的夜风,但是心理深处的冰冷,却是暖气机也暖和不了的。我头也不回地把车子开离这里。
  我一回到家,湿衣服还来不及脱下,就马上打电话到警察局。接电话的人犹豫了很久,不愿意在半夜吵醒密探。无论我如何解释,她也不肯给我莱思的电话号码,而他的名片被我留在办公室里了。我站在客厅,发着抖,头仍疼痛欲裂,胃部也蠢蠢欲动,准备下一次袭击。我不想再跟她说了,已经没有心情回答她任何的问题。最后也许是我虚弱的语气说服了她。道歉的事就只有明天再说了。
  这是半个钟头以前的事了。我感觉后脑那个肿瘤还在。在湿发覆盖下,肿胀、坚硬得就像一颗煮熟的鸡蛋,而且一碰就痛。我查看一下瞳孔,转一转头,先转向右侧,再转向左侧。然后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再敲打腿,看看是否还有感觉。每个部位看来都还正常,如果有脑震荡,应该也不会很严重。
  在洗澡的时候,我一直倾听外面的声音,等待电话铃响。我担心错过莱思的电话,便把电话子机拿进浴室。
  我把水关掉,跨出洗澡盆。电话仍然安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对周遭的环境全无兴趣。
  该死。莱恩去哪里了?
  我擦干身体,穿上厚绒布睡袍,把头发包在浴巾里。我检查答录机,确定没有错过任何人留言。奇怪,为什么显示电力的红灯没有亮呢?真是该死!我把电话从浴室拿出来,将它接上电源,然后随便乱拨一个号码,看看电话是否没问题。当然,电话完全正常。一切都是我太焦虑了。
  我躺在沙发上,将电话放在旁边的茶几。他应该很快就会打电话给我。我一点都不想上床睡觉,打算弄点东西给自己吃,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先闭上眼睛休息几分钟。但是,寒冷、压力、疲倦以及严重挫折的感觉,像潮水一样退了又去,去了又来,使我疲惫万分,也把我带入一个很深却不安稳的睡眠里。我并不是睡着,而是昏过去了。
  我发现自己在一片围篱的外面,看到一些人用巨大的铲子拼命挖掘地面。铲子一抽出地底,就会带出一大群老鼠。我往下一看,发现所在之处到处都是老鼠。我必须不停踢它们,将它们踢离我的脚。这时,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我眼前,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断挥舞铲子的人,不过当他转过身来时,我认出他是彼得。彼得指着我,对我说了一些话,但是我无法听出他在说什么。然后他开始大叫,并且对我招手。这时他的嘴巴变成一个黑色圆圈,而且不断变大、变大。他的脸开始变形,随后被吸进这个黑色的圆圈里,变成一个非常丑陋、像小丑一样的面具。
  这时有许多老鼠跑过我的脚,有一只正在拖着伊莉莎白·康诺的头。当它拉着她的头越过这片草地的时候,尖锐的牙齿像老虎钳般紧紧地咬住她的头发。
  我试着逃跑,但是双腿却无法移动。我的身体开始下沉,直入地底。我放眼四周,发现自己在一个墓穴里。泥土开始洒落我全身。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正低头凝视着我。我想开口说话,嘴巴是张开了,却发不出。我要他们将我拉出这个坑。我把手伸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理我的要求。
  然后他们和另一个图像连在一起。一个男人站在墓穴口,他穿着一件长袍,戴着一顶样式很旧的帽子。他往下看我,问我是否已经确定了?我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他告诉我目前我所在的地方是属于教堂的土地,我必须立即离开。他说只有在教堂工作的人才可以进入这里。他穿着神职人员特有的长袍,飘飞在风里。我很担心万一他不小心掉进这个墓穴里怎么办?他用一只手去抓住衣服,用另一只手拨行动电话。电话开始响了,但是他不理它,只让电话一直响着。
  我终于发现,原来是茶几上的电话在响。我从梦中惊醒,连忙伸手接起电话。
  “喂。”我相当无力地回答。
  “布兰纳?”
  对方讲的是英语。声音听起来很粗野,但却十分熟悉。我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我是。”我看一下表。可是表竟然不在手腕上。
  “我是莱思。你最好有要紧的事告诉我。”
  “现在几点了?”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5分钟还是5个钟头。我已经很厌烦自己头脑仍这么不清楚。
  “4点15分。”
  “等一下。”
  我把话筒放下,步伐不稳地走到浴室。我泼了一些冷水在脸上,唱了几句歌词,重新裹好头上的毛巾,然后回去继续和莱思说话。我不想让他等太久而加深他的不耐烦,不过我更不想让他听出我疲倦的声音。我想,我最好花点时间整理一下自己,让自己回到正常状态。
  “对不起,让你久等。现在我觉得舒服多了。”
  “刚刚有人在唱歌吗?”
  “今天晚上我去了圣伦伯特,”我开始进入话题。虽然我有许多事想告诉他,但不想一开始时就切人重心。“我找到圣杰魁斯画上x记号的地点。它是在一处几乎已经荒废的一座教堂土地上。”
  “你要我凌晨4点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吗?”
  “我发现一具尸体,也已经被肢解了,破坏的情况很严重,大概只能看出骨骼的形状。我们必须现在就回到那里,以免那具尸体遭人破坏,或被附近的野狗拿来当晚餐。”
  我吸了一口气,等待他的回应。
  “你是不是他妈的疯了?”
  我不确定他是指我发现的东西,或者是指我独自一个人到了那里。如果他指的是后者,或许他是对的,但我是为了寻求答案而去的。
  “我确定发现了一具尸体。”
  他没有出声,沉默了一段时间。“尸体是埋着的,还是在地上?”
  “被埋着的,但埋得不深。我看一部分已露在外面,雨水让它暴露得更严重了。”
  “你确定这不是被盗墓人恶意丢弃、任它腐坏的尸体?”
  “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就像伊莉莎白和茜儿的案子。其他的话我想不必再多说了。
  “妈的!”我听到一声划火柴的声音,然后是一长声吐气。他肯定点了一根香烟。
  “我们现在就出发?”
  “门都没有?”我能听见把烟从嘴里拔出的声音。“‘我们’是什么意思?布兰纳,不管你的名声怎样,但跟我没有关系。你这种追根究底的态度也许对克劳得尔有用,但不适合我。下一次如果你想到犯罪现场跳华尔滋的话,我建议你不妨到凶案组问问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让你顶他的位置。”
  虽然我不期望他会乐意帮忙,但也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强烈。我正准备开始生气,准备好和他大吵一架,等待他再骂过来。但是他不说了。
  “谢谢你这么快回我电话。”
  “喂。”
  “你现在在哪?”如果我的脑袋功能完全正常,我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我立刻后悔自己这么问。
  他停顿片刻,说:“和一位朋友在一起。”
  问得好,布兰纳。难怪他被你惹恼了。
  “我想今晚应该有人在那里。”
  “什么?”
  “当我注视那个弃尸地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我的头被人重击了一下,就昏过去了。我醒过来后,发现暴风雨把现场弄得乱七八糟,所以我也不能确定一切是否一样。”
  “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我可以感觉到他正在慎重思考这件事。
  “我会派一个小队去那个地点看守到早上。然后我会到那儿支援他们。你想我们需不需要带狗去?”
  “当时我只看到一个袋子在那里,不过我想应该还有更多才对。另外,那个地方看起来好像已经有人开始在挖掘了。带狗去或许是不错的点子。”
  我等待他的答复。但他什么都没说。
  “你什么时候会来接我?”我问他。
  “我不会过去接你的,布兰纳博士。这是真实的杀人事件,属于凶案小组的辖区,不是儿戏。”
  现在我对他的态度已经感到强烈不悦了,我感觉太阳穴的青筋鼓起来,一股怒气冲上脑际。
  “你比加拿大捷运犯了更多错误,”我轻蔑地对他说。“莱恩,人总是说‘给我一些比较有用的证据’,好了,现在我找到了,而且也可以立刻带你去看。现在那些骨骼都还在那儿。如果我判断正确的话,那些骨骼跟这几件案子一定有关。”
  我们两人在电话两端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我想他可能会挂掉电话。我等着他下一个举动。
  “我8点以前到你那里。”
  “我等你。”
  “布兰纳?”
  “什么事?”
  “也许你应该去买一个头盔。”
  他挂断了电话。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1:29

第16节

  莱恩遵守了诺言,不到8点45分,我们已抵达现场,把车子停在现场监识小组的厢型车后。这辆车所在的位置,离我昨晚停车的地方不到十英尺。与昨夜比较起来,这里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街上阳光普照,道路上人车杂杏,充满了活力。街道两旁都停满了各式轿车和巡逻车,至少20个制服或便衣警员三五成群地交谈着。
  我看到来自蒙特娄警局、魁北克警局以及圣伦伯特警局的警员,他们散布四处,制服不同,标志也不一样。他们就像不同群体的鸟,因缘际会地聚在一起,叽叽喳喳,每种鸟都焙耀自己特殊的羽毛花色,强调自己的属性。
  一个背着大袋子的女人和一个提着照相机的男人,正靠在一部白色雪佛兰汽车旁抽烟。看来另一个族群也赶到了一一新闻记者。在不远处篱笆旁的人行道上,一只德国牧羊犬站在一个身穿深蓝色服装的男人旁,低头不停嗅着。它尽量往前,绷紧绳子,鼻子不肯离开地面嗅闻着每一块地方,然后又冲回牵它的人身旁,抬起头望着他,不停摇尾巴。它看来好像很渴望离开那个地方,对于牵它的人迟迟不动感到很困惑。
  “该到的都到了。”莱恩说。他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
  他并没有为电话中无礼的态度向我道歉,我也不期望。没有人在凌晨4点被吵醒还会有好脾气。在开来这里的路上,他表现得相当友善,几乎可说想讨好我。他详细告诉我每个地方发生过的案子,还提了些警方的臭事软闻。每件事都十分骇人。“这儿,在这栋三楼公寓里,一个女人拿油锅攻击丈夫,然后又攻击我们。那儿,那栋建筑后面,我们在通风管里发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满嘴警察经。我怀疑,也许警察对地理环境的认知,乃是透过各地所发生的案件,而不是像一般人一样利用街名、河川或门牌来辨别方位。
  莱恩看见贝坦德,便向他走过去。在他身处的那群人中,有一位魁北克警官、皮尔·拉蒙斯和一位戴着太阳眼镜的削瘦金发男人。我跟着莱思横过马路,浏览了一下街上的人群,看看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是否也在里面。我觉得这里好像魁北克的官方集会,他们应该会在这儿。不过,所有人都到了,就是不见他们两个。
  当我们渐渐走近,我感觉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似乎有点局促不安。他的手不停动着,不断模着唇上一小撮胡子和拨弄头发。他的皮肤特别苍白,不但没有血色,而且几乎看不到任何血管组织。他穿着皮质的军用夹克和黑色长筒靴。我想,他若不是25岁,就是65岁。
  我感到拉蒙斯看了我一眼,他点了个头,但什么也没说。我开始有些疑虑了。我把所有人叫到这里来,可不是排队观赏马戏团节目。如果他们什么都没发现怎么办?如果袋子被移走了怎么办?如果袋子里装的是盗墓者丢弃的遗体怎么办?昨晚很黑,我又不舒服。有多少情节是我想像出来的?我一想到这些问题,便又感到胃部一阵紧缩。
  贝坦德向我们打招呼。还是一样,他看来就像男时装模特儿的缩小版。他穿着一身棕色系的衣服,相当符合环境生态的颜色,毫无疑问未经化学药剂染过。
  莱恩和我向我们认识的人打招呼后,便转向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贝坦德为我们介绍。
  “莱恩、博士,这位是波利尔神父,他是这个堂区的负责人。”
  “主教座堂。”
  “对不起,主教座堂。这里的土地是教会所有。”贝坦德竖起拇指比向我背后的围篱。
  “唐普·市兰纳。”我自我介绍,主动伸出手。
  波利尔神父扶扶太阳眼镜看着我,然后伸手回应。他握手的力道相当虚弱无力,手指感觉冰冷而软弱,就像放在冰箱里太久的胡萝卜。当他放掉我的手时,我必须忍住一股冲动,不在他面前把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在牛仔裤上擦掉。
  他也和莱恩握手,但莱恩的表情并无异样。莱思早上的愉快心情好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的神情。他变得像个警察。波利尔神父似乎有话要说,但是他一看到莱恩的神情,就开不了口。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似乎体认到警方的大权此时已易手换人,而莱恩就是接手的那个人。
  “有人进去过了吗?”莱恩问。
  “没有。坎伯隆差不多5点就到了。”贝坦德指着右边的一位制服警察说:“没有人出入。波利尔神父说,只有两个人进入那个地区,就是他自己、以及一位教堂的管理员。那位管理员已经80岁了,在这里工作了一辈子。”
  “围墙的门不可能被打开。”波利尔神父说,太阳眼镜又转向我这里。“我每次经过都会检查一遍。”
  “你多久检查一次?”莱思问。
  太阳眼镜后的目光从我脸上移开,转到莱恩身上。这目光停在莱恩脸上足足有三秒,而后他才开口说话。
  “至少一星期一次。教会有责任维护它的产业。我们绝不会……”
  “这个地方是做什么用的?”
  再一次,神父停顿了一下。“这里是圣伯纳德修道院,1983年关闭。不过,修道院数量减少不会影响教会的行动。”
  我觉得很奇怪,当他谈到教会时,仿佛教会是一个有情感、有意识,且实际存在的生命实体。他的法文腔也有点不同,和我平常听到的不太一样。他不是魁北克人,不过我听不出他是哪里人。也许我的判断不是很正确,不过他发法文的喉音,听起来倒满像是北美人称的“巴黎人。”我猜他可能是比利时人或者瑞士人。
  “这里平日情况如何?”莱恩追问。
  又一次停顿,似乎声波得经过很长的距离,才能传进波利尔神父的耳朵。
  “今天,一切都平静。”
  神父叹了一口气。也许他想起这个教会往日繁荣兴盛的时光,想起修道院过去喧器忙碌的情景。也许他正在整理思绪,以便正确回答警察问题。不过,他的黑色镜片遮住了眼睛,我看不到他的眼神。他的装扮跟神父这个职称不大搭调,他虽然有像一般神父白晳的肤色,却穿着皮夹克。以及一些摩托车骑士惯穿的皮靴。
  “我今天就是来做例行检查的。”神父继续说:“平常都是那位管理员处理一切事情。”
  “一切事情?”莱恩正把神父的话记在笔记本上。
  “暖气炉、水管、铲雪,我们住的地方很冷。”他用一只细弱的手臂做铲雪的姿势。“还有修补窗户,有时会被顽童打破。”他看向我。“还有检查房门和大门,确定它们一直都是锁上的。”
  “你上次检查这些锁是什么时候?”
  “星期日下午6点。每个锁都牢牢锁着。”他答得那么快,使我有些惊异。他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也许贝坦德已问过这个问题,或者他早已设想好该如何回答,他快速的反应就像曾经预演过一遍。
  “有没有注意什么奇怪的事?”
  “没有。”
  “这个管理员什么时候……他叫什么名字?”
  “蒙西尔·罗伊。”
  “他什么时候会来?”
  “每个礼拜五,除非有特别工作,不然他只有礼拜五才来。”
  莱恩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看着他。
  “我是指铲雪,或修理门窗之类的事。”
  再次停顿。“没有,没有。这里一座坟也没有。”他用力摇头,使得眼睛滑落到鼻梁上。一边镜架也从耳朵上弹落,整个眼镜倾斜成20度角。“这里是修道院,一直是修道院。没有人埋葬在这里。但我会打电话给我们保管文件的人,请他查一下院内记录,以确定没有错误。”他一边说,一面伸手扶住太阳穴旁的镜架,谨慎地调整眼镜。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吗?”波利尔点点头,眼镜又滑下来一点。他张口像要说些什么,但是又停住了。
  “好了。”莱恩合上笔记本,放进口袋。“你有没有什么建议?”他转向我说。
  “我带你进去,指给你看我发现的塑胶袋。把它搬走后,再放狗找看看有没有其他东西。”我希望我的声音能显得有信心一些。但是,假如那里根本没有东西呢?”
  “好。”
  莱恩大步走向那个带狗的男人。那双牧羊犬跃起前脚搭在他的腰上,用鼻子碰触他的手,想引起他注意。他一边摸着它的头,一边对那个男人讲了几句话。而后他回到我们这里,领着我们走到篱笆门前。当我们前进之时,我努力留意周围环境,寻找任何熟悉的记号。我昨晚的确到过这里,但是,现在没看到任何眼熟的东西。
  波利尔神父从口袋里拿出一大串钥匙,从里面抽出一支。我们一群人等在篱笆门边。他用手抓牢挂锁,并且用力拉扯它,似乎故意在我们面前测试,证明这把锁非常牢固地挂在门栓上。在早晨清新的空气中,锁链发出柔和的金属撞击声。我几个小时前有将它锁上吗?我记不得了。
  波利尔神父打开锁,摇动一下篱笆门,将它打开。这扇、门虽也吱吱嘎嘎地响,但不是我记忆中那种尖锐金属的声音。
  他往后站,让出一条路给我,每个人都在等着。拉蒙斯仍然没有开口。
  我把背包挂在肩膀上,向前一步,经过神父身旁,踏上这条小路。在早晨清新柔和的光线里,树林看来相当友善,一点都不像怀有恶意。阳光穿过阔叶树以及针叶树,空气里充满浓厚的松香气味,唤起我的记忆。我想起大学时去过的那些坐落在湖边的屋子,以及夏令营的情景,而不是那些令人作呕的尸体和夜晚的幻影。我走得很慢,一面察看每一棵树,以及每一寸地面是否有折断的树枝,或是被移位的植物,被翻松的土壤,任何一样可以证明曾经有人来过的痕迹。特别是我。
  我的焦虑随着每前进一步而升高,心脏跳得异常快速。如果我没锁上围篱的门会如何?如果有人在我离开后来过这里又如何?我离开后,这里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到过,我会觉得眼熟,可能是在书上或照片上看过类似的风景。我试着推算时间和距离,判断那条小径所在的位置。我越来越不安,记忆混乱而模糊。尽管一些主要事件记得很清楚,但是对于所经历的时间长短却不太清楚。我暗自祷告,祈求老天让我马上发现一个我仍记得的东西。
  祷告马上应验,我看到一个手套形状的东西。我完全忘了它们。在那里,在步道的左方,刚好眼睛所及的位子,一只露出三只指头的白色手套就套在一棵树的树枝上。太好了,我同时也看见那些毗连的树。我的另外一只手套,正挂在一棵枫树离地面四英尺高的幼口内。我脑海里闪过一个景象: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在黑暗的林子里摸索前进,在离开时将手套塞进某个地方。为此,我对我的先见之明打了很高的分数,不过我回忆事情的能力却不及格。过去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可能太过自信。然而,或许是昨夜的经历太恐怖,才使我不由自主地忘掉一些事。
  我拨开两个手套间的树叶,一条已经很难辨别出是路的小径正隐约出现眼前。小径躲藏在茂密的树林间,如果没有手套,我根本不可能找到。在白天,这条小径的样子有些改变,两侧的植物高度矮了许多,也比较稀疏,小径上盖满了植物,但是并没有纠结在一起。杂草和矮树丛聚集生长在一旁,放散出腐叶和土壤的枯燥气味。就这些。
  我想起小时候常玩的拼图游戏。爷爷和我总是专注看着每一块碎片,努力找出正确的那一块,眼睛和头脑拼命计算每一块拼图上的差异。唯有察觉各种颜色和结构上细微差距,才有办法拼起整张图。然而,昨夜我是凭什么在黑暗中找到这条隐秘的小径?
  我听见背后的叶子沙沙作响,夹带几根树枝被踩断的声音。我不想把手套指给他们看,好让他们对我的方向感留下深刻印象。往前走了几码后,我发现那个驱虫液的罐子。我一眼就看到它,它亮眼的橘色盖子闪闪发光,好像一盏立在一簇叶子里的信号灯。
  在一棵白橡树下,有一堆覆满叶子的小土堆。它的周围是光秃秃的土。在裸露的泥土上,我看见我手指留下的痕迹,那是我匆忙抓起叶子和土覆盖塑胶袋而留下的。尽管这个伪装极为拙劣,但已是我当时所能做到的最好程度了。
  我曾经手许多发现尸体的案子。大部分被藏起来的尸体之所以被发现,不是因为露出破绽,就是因为恰巧。同谋者出卖共犯。孩子在玩耍时发现。最常听到的说辞便是:“我们闻到很恶的味道,才会到处找,结果就看到尸体了。”
  “在这里。”我指着这个盖满叶子的小丘。
  “你确定吗?”莱恩问。
  我只是看着他,其他人则没说什么。我放下背包,拿出另一对园艺手套,我跨过这个小土墩,小心把脚落在地上,尽量不要破坏现场。可笑的是,昨天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现场已不知道被我破坏成什么样。但是,现在还是得按照正确处理的程序来做。
  我蹲下来,拨开一些叶子,让一小部份塑胶袋露出来。大部分体积仍埋在地下,不规则的轮廓显示,里面的东西应该还未被破坏。我转过身,看见波利尔神父正划着十字。
  莱恩对坎伯隆说:“过去拍些照片。”
  我站起来,等待坎伯隆进行他的仪式。他拿出照相机,取出一些小标示牌,从不同角度和距离为这个小土墩拍了几张照片。
  莱恩转向拉蒙斯。“博士?”
  “找唐普。”拉蒙斯说。这是从我抵达现场到现在,他所说的第一句话。
  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铲子,跨过土墩,先用铲子将覆盖其上的叶子拨去,小心除掉袋子上的泥土。它仍和我记忆中的一样,我还看到我用指甲抠出的小洞。
  我用铲子将塑胶袋周围的泥土挖掉,露出的部分越来越多。泥土的气味非常古老,好像自冰河时期后就未被人动过。
  我听见街上增援的警车声传来,但在这里,四周除了鸟叫虫鸣,就只有我的铲子的掘土声。树枝在微风中上下摆动,比起昨夜,这算是较为柔和的舞步。树枝的阴影横越过这个袋子,越过这群正等着袋子出土的几张严肃的脸。我看到映在塑胶袋上的树影,就像一出皮影戏一样。
  15分钟后,土墩已经变成一个凹坑,已经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袋子。我放下铲子,抓着扭曲的塑胶袋结,慢慢往上拉。和昨晚一样,袋子文风未动。难道有人藏在地底下,抓住袋子另一头和我玩拔河的游戏吗?
  坎伯隆已拍了一些我挖土的情形,现在他站在我背后,把相机对准最佳角度,准备拍摄袋子拖出时的那一刻。我脑子闪过一句话:“记录生命每一段珍贵的时刻”。还有死亡。我想。
  我把手套上的泥土擦在牛仔裤上,然后一把抓住袋子,猛力一拉。袋子动了。虽然坑洞仍未完全放弃拉住这个塑胶袋,但我已经撼动了它的根部。我感觉袋子动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似乎在微微地重新移位。我吸了一口气,更用力拉,试着在不把袋子扯破的情况下将把它拉出来。袋子又动了一下,但马上回到原位。
  我站稳脚跟,再加点力拉,藏在地下的对手似乎放弃了这场比赛。袋子开始滑动了一下,我把塑胶袋缠绕在手上,一步步后退,慢慢把袋子拉出洞中。
  我一把塑胶袋拖出来,便松手退到后方。一个普通的**袋,在北美家家户户厨房和**场常见的那种。袋口扎得很牢,里面的东西很鼓,可是它并不重。这究竟是不是好兆头?我希望袋子里装的是一具狗尸体,而被众人嘲笑羞辱一般;还是希望里面是一具人的尸骸,以证明我是对的?
  坎伯隆疾步向前,拿起相机拍了一系列的相片。我脱下一只手套,从口袋内拿出一把瑞士刀。
  当坎伯隆拍完后,我蹲在袋子旁边。我的手微微颤抖着,但我还是用指甲抵住瑞士刀上的新月形凹痕,把刀片推出。不锈钢刀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光芒。我在袋子末端选了一点,准备由此划开。我感觉背后有五双眼睛正盯着我的举动。
  我转头看着拉蒙斯。在树木的光影中,他的形貌晃动着,似乎正不断改变形状。拉蒙斯对我点点头,于是我便举起刀子准备划下。
  就在刀子要刺入塑胶袋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动作暂停,仔细听着这个像铁链撞击般的声音。大家都听见了,但是只有贝坦德把大家的想法吼出来。
  “那是他妈的什么声音?”他叫着。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2:10

第17节

  突如其来的,是一阵嘈杂的喧扰声。狗狂乱吠叫,夹杂着人声嘶昂,一阵阵传来,时高时低,但无法听清楚他们在吼什么。骚乱是在修道院内,就在我们的左边。我第一个念头是,昨晚那个神密人又出现了,使得所有警察(和至少一只德国牧羊犬)全加入了追逐。
  我看了莱恩和其他人一眼。和我一样,他们全呆在那里。连波利尔神父也呆住了,一只手放在嘴唇上,忘了继续拨弄胡子。
  此时,一个声音逐渐接近,似乎有人急忙拨开林间枝叶跑来。我们所有人像被同一个开关操纵,同时转头看去。在不远的树林里,传来叫声。
  “莱恩?你在哪里?”
  “在这。”
  我们同时转向声音来源方向。
  “妈的!”树枝断裂和叶子沙沙作响的声音越来越接近。“哎哟!”
  一位魁北克警局的警察出现了,他用力拨开树枝,嘴巴不停咕收抱怨。他肥胖的脸上一片红润,上气不接下气直喘着,一颗颗的汗水凝结在他的眉毛上,湿掉的头发一撮撮倒在光秃秃的前额上。他看到我们,先弯腰把手放在膝盖上喘气。我看见他头上有一些被小树枝划伤的痕迹。
  他好不容易才挺直身,伸出拇指比着他来的方向。他喘着气说,声音听起来像穿过塞住的过滤器:“莱恩,你最好去那里一下。那只该死的狗现在就像疯了一样。”
  我透过眼角余光,发现波利尔神父又划了一个十字。刚才在挖掘时,他也做过一次这动作。
  “什么?”莱恩张大眼睛,一脸迷惑。
  “照你吩咐的,德萨摩牵它到处逛了一遍,结果那个畜牲绕着一个点打转,不停狂吠。”他停了一下。“你听听它的叫声!”
  “然后呢?”
  “然后?这个小家伙快把嗓子叫哑了。总之,你如果不快到那里,它是不会罢休的。”
  我忍住笑。那景象一定十分滑稽。
  “等一下,给它一根骨头,先安抚它。必要的话,就打一支镇定剂。我们得先把这里发现的东西检查过。”他看了一下表。“我十分钟后就过去。”
  这位警察耸耸肩,转身就要从原路离开。
  “喂,费卡德!”
  那张胖脸转了过来。
  “那边有一条小路。”
  “谢啦。”费卡德喘着气说,他往莱恩比的方向走去。我敢打赌他走不到15码就会迷路。
  “还有,费卡德……”莱恩又叫道。
  那张胖脸又转过来。
  “不要让狗破坏任何东西。”
  他转身面对我。“你不是想要个生日舞会吗?布兰纳。”
  当费卡德踏断树枝落叶的声音逐渐远去后,我用刀把这个塑胶袋完全割开。
  袋子里的气味并没有一下子就跃出来,像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那样令人屏息作呕。我割开袋子后,里面的气味慢慢往外扩散。除了泥土和腐叶的味道外,这气味中还包含一个特殊味道。不是腐烂的恶臭,而是东西放太久后的阴湿陈味。我以前闻过这种气味,它代表着:袋里装的必定是死尸,而且绝不是刚死亡的。
  不要是死狗或是死鹿,我心里想,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把袋口分开。我的双手又开始颤抖,塑胶袋也跟着微微抖动起来。这时,我改变主意了,但愿里面装的是死狗或死鹿。
  莱恩、贝坦德和拉蒙斯一起上前,等着我把袋里的东西拿出来。波利尔神父如石像般站在一旁,脚上像生了根似的。
  首先,我看到一截肩胛骨。光凭这块骨头,就足以确定袋内装的不是猎人的猎物或家庭宠物的尸体。我看莱思一眼,发现他的眼角舞动着,嘴巴绷得很紧。
  “是人。”
  波利尔神父又举起手,再划了一个十字。
  莱恩拿出记事本翻开。“里面有什么?”他问,声音锐利得就像我这把瑞士刀一样。
  我轻轻翻动这些骨头。“肋骨……肩胛骨……锁骨……脊椎骨,”我念着:“这些都是胸腔部分。”
  “还有胸骨。”我再加上一样刚发现的骨头。
  我在这些骨头问仔细翻找,希望发现身体别的部分的骨头。其他的人安静地看着我的动作。当我伸手探到袋子最底部时,一只棕色大蜘蛛突然跳上我的手,爬上我的手臂。我看见它眼里流露敌意,正四处寻找侵犯它的东西。它毛绒绒的脚轻盈而灵敏,像一条营丝花边手帕轻拂过我的皮肤。我吓了一大跳,整个人往后倒,用力把这只蜘蛛甩向空中。
  “就这些了。”我说,站了起来,后退一步。我的膝盖发出啪答的声音。“只有上躯干,没有手臂。”我全身起满鸡皮疙瘩,但不是蜘蛛造成的。
  我双手下垂,一点也没有因自己判断正确而欣喜,只觉得呆滞麻木,像饱受惊吓的人。又发生了,我心里想。又一个遇害。那个怪物就在附近。
  莱恩飞快在笔记本上潦草记下一切。他头部青筋明显凸起。
  “怎么办?”波利尔神父问,声音听起来有点尖。
  “再找其他部分。”我说。
  当坎伯隆正拿起相机要拍照时,我们又听见贾卡德回来的声音。再一次,他从野地里钻出来。他走过来,看了地上这些骨头后低声骂了一句脏话。
  莱恩转向贝坦德。“我过去看看那条狗,这里由你代理。”
  贝坦德点点头。他的身体挺直僵硬,好像这四周的松树一般。
  “先把骨头装回袋子里,然后交由现场监视小组处理。我去叫他们来。”
  我们留下贝坦德和坎伯隆,跟着费卡德朝狗叫的方向走去。那吠叫的声音听来真的像发了狂。

  三个钟头以后,我坐在草皮上检查四大袋的人骨头。太阳高挂头顶,虽然照得我肩膀发烫,但是却无法温热我内心冰冷的感觉。在15英尺远的地方,那条狗趴在地上乖乖靠在驯狗师旁,歪着头靠在巨大的棕色脚掌上。它己完成今天早上的任务。
  我们花了两个小时挖掘、处理,并将尸骸装进袋子。在将这些残骸移走前,必须先盘点登记,过程相当繁琐复杂。
  我瞄了那条狗一眼。它看起来和我一样累。它只有眼珠在动,巧克力色眼珠像雷达天线一样转动时,头仍动也不动。
  这条狗当然有资格累,我也是。它终于抬起头,吐出一条细长的舌头,随着呼吸而颤动。我并没有把舌头吐出来,然后继续登记下去。
  “几个?”
  我没有听见他走近,但是我认得这个声音。我把双手环抱胸前。
  “早啊,克劳得尔先生。还好吗?”
  “几个?”他重复问。
  “一个。”我回答,眼睛看也不看他。
  “有没有漏掉什么?”
  我登记完后,转身看着他。他两脚微开,外套挂在手臂上,双手正打开一个从自动贩卖机买来的三明治的包装纸。
  跟贝坦德相同,克劳得尔也喜欢穿天然布料的衣服,他穿着棉质衬衫和长裤,亚麻布料外套。他好像很喜欢绿色,尤其偏爱翠绿。而唯一的对比颜色是在他领带上的图样上。
  “你能告诉我发现了什么吗?”他拿着三明治指着那些残骸。
  “可以。”
  “可以?”
  虽然他到这里还不到30秒,我就想冲过去将他手上的三明治抢下来,捣烂塞进他的鼻孔。
  “我们找到一部分人体骨骸,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软组织。尸体遭到肢解,装在**袋里,分别埋在四个不同的地方。”我指向修道院草地上那条狗的位置。“我昨晚发现一个,那条狗早上闻出其他三个。”
  他咬了一口早餐,凝视着那片树林。
  “有没有漏掉什么?”他咕噜问道。
  我直瞪着他,没有说话,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因这个普通的问题而恼怒。是他的态度。算了,克劳得尔就是这样,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傲慢自大。他现在知道我是对的了,他一定已听闻整件事。他当然不会称赞我,因为我挖出这个事实,已经够让他没面子了。这就够了,其他就算了吧。
  他发现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便又问了一次。
  “有没有漏掉什么?”
  “有。”
  我放下登记骨骼的表格直盯着他。他斜眼看我,嘴里不停嚼着食物。此时,我有点纳闷他为什么没戴太阳眼镜。
  “头部。”
  他停止咀嚼。
  “什么?”
  “头不见了。”
  “跑哪里去了?”
  “克劳得尔先生,如果我知道头在哪儿,就不用再找了。”
  我看见他嘴巴的肌肉绷紧了一下,旋即放松。这绝不是咀嚼食物的动作。
  “还有其他的吗?”
  “其他什么?”
  “漏掉啊?”
  “没什么重要的了。”
  他一边咀嚼,一边思考。当他在咀嚼时,手指头捏着三明治的玻璃纸,揉成一团绷紧的纸球。他将这团球放进口袋,然后用一根食指擦拭两边嘴角。
  “我不期望你会告诉我其他事。”这句话听来像在声明立场,而非发问。
  “等我有时间去检查那……”
  “好。”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边暗自咒骂,一边将装尸体的袋子的拉链拉上。那条狗因拉链声而猛然拍起头。我将笔记本塞入一大叠文件里,然后横过马路走向那个肚子胀得像轮胎内胎的收尸人。那条狗的眼光一直跟着我,没有离开过。我说我已经登记完了,遗骸可以装载运走。
  在街边,莱恩和贝坦德正在与克劳得尔以及查博纽交谈,魁北克警局的人和蒙特娄警局的人聚在一起。我有点起了疑心。克劳得尔对他们说什么?想毁谤我吗?大部分警察都像吼猴一样,有强烈的领土观念,小心守护他们的势力范围,不让别人涉及他们辖区的任何案件,他们要自己解决这些案子。克劳得尔也有这种倾向,而且表现得比其他警察更为明显。但是,他会怎么轻蔑我呢?
  算了,布兰纳。他是个小杂种,你在他自家后院令他难堪。你并不是他最想打击的人,别管这些感受啊,好好想你的工作吧。
  我走近他们,他们谈话自动停止。他们的态度灭却了我想和他们说话的兴致,不过,我还是把这不舒服的情绪藏了起来。
  “嗨,博士。”查博纽说。
  我微笑着对他点头。
  “现在情况如何?”我问。
  “你老板一个小时前走了。那位好神父也走了。监视小组正在清理现场。”莱恩说。
  “有什么发现吗?”他摇摇头。
  “探测器有没有查出什么东西?”
  “在这个区内,我们已经在每一个有血迹反应的地方贴上了标签。”莱恩的声音听来像被激怒似的。“你那里的情况如何?”
  “我登记完了。我已叫那个陈尸室的男子将尸体带回去了。”
  “克劳得尔说,你找不到尸体的头。”
  “没错。头盖骨、下领,还有前四截脊椎都不见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被害人的头被割掉了,藏在某个地方。他可能把它埋在这里,是和尸体分散了,就像尸体其他部位一样。”
  “所以,我们会再找到一袋?”
  “也许。除非他在别的地方把它处理掉了。”
  “什么地方?”
  “河里、马桶里、火炉里。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坦德问。
  “也许不想让尸体被指认出来。”
  “真的不能吗?”
  “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牙齿的话就会容易得多。我们可以根据牙齿从牙医师那边找出受害者的身分。而且,他还把手剁掉了。”
  “那又如何?”
  “通常一具尸体被肢解得残缺不全,双手往往是第一个被剁掉的。”
  他茫然地望着我。
  “只要手还有一点点皮肤附在上面,就不难取得指纹。我曾经从一具已有五千年岁数的木乃伊手上取到指纹。”
  “但是,这次我们只剩下骨头。”贝坦德说。
  “凶手不知道这些,他不确定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像伊莉莎白,我心想。
  我打住不语,脑海里勾勒出凶手在黑暗的林子里四处搜寻地点,分开丢弃装有恐怖残骸的袋子。他是不是先在别的地方将被害人肢解成块,然后一块块装进几个袋子里,再用车子载到这里?他停车的地方是否就是我昨天停车的地点?或者,他是否能直接把车子开进来?他是先选好位置再分别掘土挖洞?还是他将这些尸袋留在车上,挖一个洞再搬一个袋子,分四趟完成?这是凶手在心慌意乱下完成的分尸案,还是冷血毁尸的计划性谋杀?
  一个恐怖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昨天晚上他是否也在树林里?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回到现实。
  “或是……”
  所有人都注视着我。
  “或是,那颗头还在凶手那里。”
  “还留在那里?”克劳得尔嗤之以鼻。
  “才怪!”莱恩说。
  “好像电影情节。”查博纽说。
  我耸耸肩。
  “我们最好带狗再仔细按一遍。”莱恩说:“它还没去过第一个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很好。”我说:“它一定会很高兴才对。”
  “介意我们参观吗?”查博纽问。克劳得尔瞄了他一眼。
  “不介意,你们可以在这里待到高兴为止。”我说:“我去带狗,我们在篱笆门口见。”
  当我转身离开时,我听见克劳得尔嗤鼻说:“婊子。”毫无疑问,他是个畜牲。我告诉自己。
  我一走近,那条狗马上立起前脚,尾巴缓慢摇动。它的眼神先看我,又看向牵它的蓝衣人,似乎祈求和我接近。我看见这个男子蓝色的衣服上缝着“德萨摩”的名牌。
  “小狗狗,你要跟我走吗?”我一边问,一边伸出手,手心朝下,慢慢接近这条狗,德萨摩对它点点头,它立刻兴奋地向我跳来,用它潮湿的鼻子热情地碰我的手。
  “它的名字叫玛格。”他用英语说,但这名字是法文名字。
  他的声音平静低沉,当他和这条狗相处的时候看起来十分从容自在,不疾不徐。他脸的肤色黝黑,皱纹很深,像扇形般从眼角放射出去。他看起来就像那种长期露宿在野外的人。
  “要跟它讲法语或英语?”
  “嗨!玛格。”我一只膝盖着地,伸手扶摸它耳后。“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公的呢。今天很累吧?”
  玛格尾巴迅速摆动着,回应我说的话。我一站起来,它便迅速向后一跳,转了一个圈子,然后停住,专心注视我的表情。它歪着头,似乎在研究我表情的含义。
  “我叫唐普·布兰纳。”我说,将一只手伸向德萨摩。
  他一手把狗绳一端扣在腰带上,另一手抓着玛格脖子上的项圈,然后空出的手向我伸出来。他的手厚实且粗糙,好像筑路工人的手。无需争议的是,他握手的态度是绝对真诚的。
  “大卫·德萨摩。”
  “大卫,我们还有一些东西没找到。能不能请玛格再帮我们找一遍?”
  “你看看它。”
  玛格一听见我提到它的名字,立刻竖起耳朵,头放低趴下来,屁股翘得高高地,然后开始不断跳跃,兴奋地直盯着大卫的脸。
  “你带它查过哪些地方?”我问他。
  “除了你刚才在工作的地点,其他地区都来来回回搜过几遍了。”
  “它会不会有失误?”
  “不可能,至少今天不会。”他摇摇头说。“以今天的天气状况来说,最适合警犬工作。气温刚好,空气中有雨后留下的湿气,还有一点点微风。更何况,玛格是所有警犬中最优秀的。”
  它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拍拍它的头表示奖励。
  “玛格不会错过任何有尸味的地方。它接受的专长训练就是搜索尸体遗骸,不会因为别的气味而偏离目标。”他继续说:“在我和许多警犬工作的经验中,玛格寻找气味的表现最好。无论这些气味藏在什么地方,都绝对逃不过它的鼻子。”
  我看看它。这一点我相信。
  “太好了,我们带它去第一个点。”
  大卫把皮带扣上玛格的项圈,并将皮带放长,让它领着我们走向篱笆门前。现在那里已有四名警探在等着我们。我们跟着玛格沿着这条现在看来已相当熟悉的路径前进。它奋力前往,绷紧了皮带,一路不停地嗅着它经过的地方,从不错过任何角落及裂缝。偶尔,它会停下来,吸入一些空气,然后用力喷出一丝鼻息。直到它确定没有它要找的味道,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岔进林子的小径入口处停下来。
  “我们还没检查的就只剩这一区。”
  大卫指的正是我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我带它绕一圈,往下方处走,这样能嗅到的味道较多。如果它嗅出什么味道,我再解开它的绳子。”
  “假如我们都进去这个地区,会不会影响它的嗅觉?”我问。
  “不会。你们身上的气味对它完全没有影响。”
  玛格和大卫沿着小径大约往前走了十码,然后消失在树林里。我和这几位警探仍走在小径上。我们每踩一步,都让这条小径看来更为明显。事实上,这个埋葬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空地,地上的植物遭到践踏,半空中的树枝都被折断了。
  在空地中央,那个废坑洞张着暗黑大嘴,像一个被劫掠过的墓穴。它看起来好像比我们离开时要大了些,四周光秃秃一片,泥土上有刮擦痕迹。一个土墩躺在洞口一边,像一个被截去顶端的圆锥筒。
  不到5分钟,我们便听到狗叫声。
  “那条小公狗在我们后面吗?”克劳得尔问。
  “是母狗。”我纠正他。
  他张开嘴,然后紧紧闭上。我看见在他太阳穴上有一根青筋在跳动着。莱思瞪了我一眼。好吧,也许这次真的激怒他了。
  我们默默转身走回小径。玛格和大卫的声音从左边的树林里传来。不到一分钟,他们使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玛格身体紧绷,像一根琴弦,肩膀的肌肉凸出。它头抬得很高,急促地嗅着每个方向飘来的空气。
  突然,它停下来,全身突然僵硬,耳朵竖起且微微颤抖。一个声音从它体内发出,一开始很微弱,而后逐渐变强,半嗥叫,半哀鸣,声音像发自于某个原始的部落,像一位恸哭的送葬者。哭声越来越强,我觉得我脊背的毛发竖立,寒意市满全身。
  大卫蹲下来,解开绑住项圈的皮带。玛格先是保持原姿势不动,像在校正目前所在的位置。而后,它像箭一般往前狂奔。
  “这是干嘛……”克劳得尔说。
  “它跑去哪……”莱恩说。
  “该死!”查博纽骂道。
  原本我们期望玛格帮我们搜索我们背后的那个地点。但是,它直接越过小径,往树下的空地狂奔而去。我们静静地看着。
  它往前冲了6尺,停下,鼻子放低,猛嗅了几下。它急速喷了几口气,往左边移动,又重复吸气、吐气。它变僵硬,每条肌肉都绷紧了。我看着它,一些影像浮现脑海:在黑暗中跌倒、一道闪电掠过、地上的一个坑洞。
  玛格再次吸引我的注意。它停在一棵松树的根部,全神贯注地嗅着面前的土地。它鼻子贴地,不断吸气。突然,它好像触了电一样,脊背的毛发整排竖起,肌肉不停地抽搐着。玛格高高的抬起头,朝空中喷出一口气,然后陷入疯狂状态。它一下冲上前,一下又猛然后退,尾巴夹在两腿间,对着面前的地面不断咆哮狂吠。
  “玛格!过来!”大卫命令道。他冲上前,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离那个令它不安、激动的地方。
  我不必多看,知道它发现了什么。也知道它没发现什么。我记得自己昨夜曾凝视过这堆干燥的泥土和那个空洞。究竟那个人掘洞是要埋东西还是挖东西?现在,我知道了。
  玛格仍对着这个昨晚绊倒我的坑洞低吠着,洞里什么也没有,但是,我知道这曾经埋过什么东西——是玛格的鼻子告诉我的。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2:34

第18节

  海滩。滚滚浪花。矾荫伸出细长的脚飞掠水面。海鸥像纸飞机般在空中滑翔,然后收起翅膀直冲入水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卡罗来纳家乡的景象。我能闻到海水的咸味,潮湿的沙滩,岸边的游鱼和干掉的海草。我想回家乡,我想要棕搁树和捕虾船,而不是被害女人的残碎肢体。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停在诺曼·贝松(Norman Bethune)雕像上的鸽子。天空是暗灰色的,夕阳在西方残留下的红黄余辉,在黑暗中守卫着最后光明。街灯店招闪烁霓虹光彩,正式宣告夜的到来。街上车灯川流,这群有四个轮子的机械羊群,不情愿在盖尔街和得麦松纳夫街的十字路口停下来,等待绿灯。
  我坐在公园的板凳上,隔壁是一个穿着毛衣的陌生男人。他长发及肩,发色不黄也不白。过往车辆大灯的光芒像金色玻璃般罩着他的头部。他的眼睛如洗了上千次的丁尼布般蓝,红着眼睛,眼角泛着黄色的泪光。他伸手拭去泪水,手指异常苍白。他脖子挂着一条项链,胸前悬着一个与我手掌一般大的十字架。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后,把答录机打开便上床睡觉。一些我熟识的人像鬼魅般交替出现在我梦中,他们的角色身分全乱了。莱恩把戈碧追进一栋大楼;被得和克劳得尔在我院子里挖了一个大洞,凯蒂躺在海边小屋的甲板上,全身被裹在棕色的塑胶袋里,她被晒伤了,但是拒绝擦药;一个不知名的恐怖人物,在圣伦伯特一直跟踪我。
  我在头痛和饥饿中醒了几次,最后终于在晚上8点起来。电话旁边墙上的一面镜子,映出答录机上的红灯。闪、闪、闪、灭:闪、闪、闪、灭。三通留言。我踉跄走向答录机,按下播音键。
  彼得说一家圣地亚哥的法律公司可能会请他过去上班。不错。凯蒂说她不想念了,想休学。很好。另一通没留话就挂掉了。至少不是坏消息。戈碧仍然音讯全无。太棒了。
  我打电话和凯蒂谈了20分钟,确实使我轻松了一些。她的态度平和,但一直避开重点不提。最后,她沉默一段时间后,说了句:“我再打给你。”便挂断电话。我闭上眼睛,保持情绪平静,脑子里浮现13岁的凯蒂和她的阿帕卢萨马站在一起的景象。脸贴着脸,金黄色的头发混合著马的暗黑色发毛。那时,我和彼得到夏令营探望她。她一看到我们,便丢下马儿,露出灿烂的微笑向我们飞奔过来。那时,我们是多么亲近。这亲密关系现在上哪儿去了?她为什么不快乐?她为什么想休学?是因为我们离婚的关系吗?是我和彼得的错吗?
  怀抱一股父母无力感的情绪,我再试一次戈碧的电话。没有回应。我记得戈碧过去曾有过失踪十天的纪录,那时我一样担心得快疯了,结果等她出现后,才知道她躲起来是“发掘内心自我”去了。也许这次她又来了,我才会一直找不到她。
  两颗止痛药暂缓了我的头痛,新加坡餐厅的一份四号餐解决了我的饥饿。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平抚我内心的不舒服。即使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鸽子或身旁的陌生人身上都不行。一堆问题在我的脑中上下跳跃。凶手到底是谁?他如何挑选被害人下手?被害人认识他吗?他是否先取得被害人信任,她们才会开门让他进去?玛格莉特是死在家里没错,那茜儿和伊莉莎白呢?在哪里?在预先安排好的地点吗?会有一个特定杀害和肢解尸体的地方吗?凶手会是圣杰魁斯吗?
  我看着鸽子,脑海浮现的却不是鸽子的影像。我想着那些被害人,想像她们死前的恐惧。茜儿·托提尔才16岁。他拿刀子强迫她吗?她什么时候知道她会死?她有苦苦向凶手求饶,要他不要伤害她吗?求他饶她一命?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凯蒂,移情作用使我内心更加伤痛。
  我把焦点转移到目前的情况上:一大早便开始处理那些骨头;然后应付克劳得尔;脸上的结痂又破了;然后凯蒂交了一个在NBA打球的男朋友,我怎么也阻止不了她;被得也许就要到西岸工作了。凡事都不顺心,没有人能安慰我。戈碧到底上哪儿去了?
  “对了!”我叫出声。吓着了鸽群和身旁的陌生男人。我知道现在可以做一件事。
  我起身回家,直接走进车库,开车到圣路易广场。把车子停好后,我走过街角到戈碧房子前。
  一个灯泡孤独地在屋前走廊上散发着微弱光亮,把牵牛花的影子投射在长廊的木地板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屋内全黑。显然戈碧不在家。
  我沿着公园走着,四处寻找戈碧的车,但是没有发现。我上了车,毫无头绪地往南开,然后向东转到缅恩区。
  我找了20分钟,仍没有半个停车位,最后只好把车子停在圣罗伦街旁的一条巷子里。巷子里到处都是空啤酒罐,空气中弥漫着发酵尿液的恶臭气味。在一堆堆的**中,透过砖墙,我听见隔壁屋内传来点唱机的声音,显然隔壁是一间酒吧。没有停车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把车子开进巷子,便下车走进人群中。
  缅恩区就像热带雨林一带,这里的居民态系相当复杂。一丁点大的地方挤了一大堆不同族群。有的族群只在白天活动,有的族群则属于夜行性动物。
  从日出到黄昏,缅恩区是上班族、商店老板、学童和家庭主妇的王国。白领阶级的生意经,儿童的嬉戏声,主妇逛街购物的喧嚣声。一切都是如此清新干净。
  到了黑夜降临,街灯亮起,街上商家全部打烊,而酒吧和绿灯户则开张营业。此时,白天活动的族群全退回他们的窝巢,把街道让给另一群生物。这些夜猫族有些是无害的,例如观光客和想要寻找刺激的大学生。其他人则有毒——皮条客、毒贩、妓女和小流氓。使用者和被使用者,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在夜晚的人类社会中形成一个可悲的食物链。
  11点15分,夜晚的好戏开始真正上演。街边的廉价酒吧和夜总会挤满了人群。我走向圣凯萨琳街,站在街角。拉贝莉餐厅就在前方。就从那里开始,我走进餐厅,经过戈碧曾在那里打电话给我求援的公共电话。
  餐厅里弥漫一股油烟和洋葱味。晚餐时间已过,而消夜还没开始,里面只有四张桌子有人占据。
  一对情侣坐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不高兴,隔着桌上吃到一半的汤碗对瞪。一个女人坐在角落,抽烟喝咖啡。她的手臂如铅笔般细,银白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她上半身穿着一件红色中空简装,若我妈妈看到,一定会说那是卡市里岛短裤。衣服看起来有点旧,也许她在休学离开学校进入这个世界时,就已拥有这件衣服。
  我看着她,而她喝掉最后的咖啡,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捻熄在用来当烟灰缸的金属盘子里。她画了眼影的眼睛膘过整问餐厅,并不是想找什么,只是随便看看而已。她神色忧郁,流露出过气风尘女子闷闷不乐的表情。她已无法和街边那些年轻女人竞争,也许只能躲在暗巷内,利用暗色掩护,招揽一些廉价而快速的买卖。她稍稍把简装拉高,露出骨感胸部,抓起帐单,再度回到大街。
  三个年轻男人坐在门边的座位上。一个趴在桌上,一只手搔着头发,另一个则无力地倒在他的膝盖上。这三个少年都穿T恤、剪破洞的牛仔裤和棒球帽。其中两个人都把帽子反戴,而第三个则故意反抗潮流,把帽子戴得端端正正地。他们看起来大概才16岁。
  第四张桌子坐的是一位修女。戈碧不在这里。
  我离开餐厅,继续沿着圣凯萨琳街走下去。飞车党已经到了,哈雷和山叶重型机车沿着街边一字排开。这些机车骑士跨坐其上,或饮酒,或聊天。尽管现在是夏夜,但他们仍穿着厚重的皮衣和皮靴。
  他们的女人有的乖乖坐在后座,有的则聚在一起聊天。这些女生大概都还在读高中,但她们却加入由男性主宰的暴力团体。像狒狒的社会一样,这些在飞车党中的女性都受到严密控制。也许更糟。她们被推入火坑、拍卖、刺青和烫烟疤,甚至殴打杀害。然而,她们仍选择留下。如果留在这里是较好的选择,那么,教人真不敢想像她们原本所处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我向西朝圣罗伦街走去,马上便看到我要找的对象:两个妓女正站在街边,叼着香烟,挑逗招揽嫖客。我认出其中一个是玻瑞蒂,另一个则不确定是谁。
  突然间,我有个冲动想马上回家,远离这是非之地。万一我判断错怎么办?尽管我穿的是T恤、牛仔裤和凉鞋,但谁知道会不会威协到她们?我又从没做过田野调查。
  别想那么多,布兰纳,你在找借口。不要胡思乱想,最坏的状况就是被她们揍一拳。你又不是没被人打过。
  我迳自往她们那里走去,在她们面前站定。
  “嗨。”我的声音有点颤抖。
  她们停止聊天,一起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什么奇怪的昆虫似的。两个人都不开口,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玻瑞蒂变换重心,屁股扭向一侧。她穿着和上次一样的黑色长筒运动鞋,一只手横在腰间架着另一只手的肘部,两眼迷茫地看着我。她深深吸了一口烟,突出下唇,然后把烟垂直吐上空中。烟雾在后方宾馆霓虹灯跳动的光影下缓缓上升。她一语不发,默默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移向街上的人群。
  “你想干嘛?亲爱的?”玻瑞蒂身旁的女人说。
  这个阻街女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仿佛吐出的字里行间都夹有砂粒一样。她的年纪看起来比玻瑞蒂大了许多。
  “我是戈碧·马库利的朋友,我想要找她。”
  她摇摇头。不知道她是不认识戈碧,还是不想回答。
  “就是那个社会学家啊?她一直在这里工作啊?”
  “小姐,我们全都在这里工作。”
  玻瑞蒂嗤了一声,重心换到另一只脚。我看向她。她穿着短裤,上身仅穿一件化学合成材质的半筒衫。我确定她认识戈碧。那天我的确看过她,戈碧曾经指她给我看,近看她比那天还要年轻。我把注意力转回她的同伴。
  “戈碧的年纪满大了,”我说道:“大概和我差不多。她有……”我脑海中拼命想着该如何形容。转回她的同伴。
  她们仍是一脸空白。
  “她还戴鼻环。”
  我好像对牛弹琴,没有半点反应。
  “我已经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她的电话也许坏了,我很担心她。你们一定都认识她,对不对?”
  仍然没有人回答。我想起戈碧曾说过的话:别想在缅恩区问任何问题。
  “如果你们遇到她,请你们告诉她唐普·布兰纳在找她好吗?”
  “你是南方人,是吗?”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女郎说。
  “也不尽然。你知道我还可以上哪些地方找她?”
  她耸耸肩。
  我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给了她。
  “如果你有她的消息,请你打这个电话告诉我。”说完,我便转身离开。此时,我眼角瞄见玻瑞蒂把手伸向那张名片。
  我沿着圣凯萨琳街又问了几个阻街女郎,但结果都一样。她们的反应有的冷漠,有的轻蔑,一致的是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我探听不到任何消息。就算戈碧真的曾在这里出现,也没有人愿意承认。
  我一家洒吧一家洒吧地问,走过无数间夜猫族活动的破烂场所。每家的装潢都大同小异,像出自同一个**设计师的手笔。天花板很低,墙壁漆黑,不是漆上荧光壁画,就是用旧竹子或廉价木板装饰。酒吧内黑暗而阴湿,充斥酒馊味、烟味和汗臭味。比较好的酒吧,也只是地板是干的,厕所有冲水马桶而已。
  有些酒吧有舞台,脱衣舞娘在台上扭腰摆臀,在昏暗灯光照映下,她们的牙齿和兜档布映着深紫的颜色,表情则是一脸的无聊。男人穿着背心,盯着台上的脱衣舞娘猛灌啤酒。几个女人喝着低价烂酒,故意装出高雅姿态,对每一个经过的男人微笑,希望能钓到一个凯子。长时间假装下来,她们看起来都已相当疲惫。
  最悲哀的是那些在台上表演的女人,她们年轻得令人心痛,有的脸上还显露着青春期的光彩。也许有些是为了享乐,想以最快的方式获取金钱,也许有些是逃离问题家庭的魔掌,她们的故事都有同样的主旨。她们在此接客卖淫,赚钱维持她们日常光鲜亮丽的生活。她们从各地过来,脸上带着自信,认为自己有办法掌控自己的未来,从不把大麻和古柯硷当做一回事。她们没想到这将是她们无法自拔的第一步。
  一些年纪渐长的女人会想脱离这个地方。然而,只有身体强健和意志坚强的人有办法离开这里。身体不好而意志力又弱的人都死了,强壮但意志力薄弱的人则忍受下来。她们看到未来,并接受它。有人因为无知而走上街头;有的因为深爱或害怕某个男人,只得以皮肉钱供给他吸毒,有的人则只是为了三餐温饱和维持一个栖身之地。
  我一个又一个向这里的姐妹打听戈碧的下落,避开那些中间年纪的女人,只问那些年纪较轻或较老的女人。我认为年纪轻的涉世未深或勇于反抗,而年纪老的则看透一切,比较放得开。但是我错了。我一间酒吧一间酒吧打探消息,但换来的只是一张张冷摸的脸,把我的问题随烟一起喷进空中。她们完全遵循一项不成文的守则:不要接近陌生人。
  到了3点15分,我受够了。我的头发和衣服沾满了烟草和大麻的味道,鞋子已被啤酒浇湿。我喝下的汽水足以灌溉卡拉哈里沙漠,接受到的白眼足以瞪死一条大象。还有许多酒吧没有走完,但是,我还是放弃了。

风云祭司 发表于 2007-9-20 11:03:00

第19节

  空气织上了露珠。一阵大雾从河上升起,在街灯下,一点一点的露水像宝石般闪耀。我感到又湿又冷,脖子和肩胛骨间有个地方特别疼痛,好像被人绑了几个小时一样。也许是我太紧绷了,在寻找戈碧的下落时,我仍无法放松自己。看到妓女便趋前询问已变得有些公式化,而她们的反应也是。避开巡逻车和询问者,已成为她们求生的自然反射动作。
  这是一场内心的交战,拖磨我的心力。我花了四个小时和老情人交战,几乎就要臣服在它面前。整个晚上,我看到一张张充满诱惑的脸——栗子色的加冰威士忌、从瓶中灌入喉咙的琥珀色啤酒。我闻着熟悉的旧情人的味道,看见它散发出的光芒。我曾深爱过它,老天,到现在我仍爱它。但是这股魔力会造成毁灭。对我而言,就算只稍微和它温存叙旧,也足以使我整个人垮掉。所以,我挣扎着,好不容易才从它面前逃开。曾经是爱人,就不可能成为朋友。不过,今晚我们差点要投入彼此的怀抱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混合著机油、湿水泥和从摩松酿酒厂飘出的发酵味道。圣凯萨琳街几乎已空无一人。一个戴着暖帽身穿大衣的老人躺在一家商店前打盹,旁边还有一条杂种狗。在对街远处,有一个人在**堆里翻捡东西。也许缅思区还有第三个族群存在,而且已经开始出来活动。
  我已精疲力尽,失望地往圣罗伦街走去。我已经努力过了。就算戈碧真的有麻烦,这些人也不会告诉我怎么找到她。这个群族封闭得就像小联盟。
  我经过麦金斯餐厅。窗户上一张海报写着:“越南菜——通宵营业。”透过肮脏的玻璃窗,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便停下脚步。坐在餐馆角落的,正是玻瑞蒂的同伴,她的头发仍盘得像金黄色的宝塔。我隔着玻璃窗看了她好一会儿。
  她拿着一根蛋卷,在碟子上蘸一些红色果酱,然后举到嘴边,慢慢舔着蛋卷前端,然后她看了一下蛋卷,用门牙轻轻咬下一小片后,再把蛋卷伸进碟子蘸酱。她慢条斯理地重复这几个步骤,不知道要到何时才会把蛋卷吃完。
  太好了,我还有最后机会。我毫不犹豫便推开餐厅大门,走了进去。
  “嗨!”我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她有点迷惑,随即认出我是谁,脸上紧张的表情才慢慢放松。
  “嘿,你还在这里?”她又开始玩弄舔食蛋卷。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随你便。你爱坐哪就坐哪,我也管不着。”
  我在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在灯光下,她看起来比我想像的还老,30好几,大概快40出头。虽然她额头和喉部的皮肤仍紧绷光滑,眼下也还没出现眼袋,但是在萤光灯明亮的光线下,我看见她嘴角已有一些微细的皱纹,呈放射状散布,两颊的皮肤也稍微开始下垂。
  服务生拿了菜单过来,我点了一碗汤。我并不饿,但为了坐在这里,必须点些东西。
  “找到你的朋友了吗?”她伸手拿起咖啡,塑胶杯子在她手中发出哗剥声响。我看见她手肘底下有几道灰色的疤痕。
  “没有。”
  一位年约15岁的亚裔少年端来水杯。我等他把餐具铺好离开,才继续开口。
  “我是唐普·布兰纳。”
  “我记得。珠儿·坦贝虽然有时迷糊,但并不是笨蛋。”她舔着蛋卷说。
  “坦贝小姐,我……”
  “叫我珠儿就行了,宝贝。”
  “珠儿,我已经花了四个小时到处打听,想确定我的朋友是否平安无事,但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没有人承认知道这个人。戈碧待在这里好几年了,我确定她们一定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也许她们知道。但是她们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她。”她放下蛋卷,轻轻暇饮了一口咖啡。
  “我给你名片了,没有隐姓埋名。”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好一会儿。她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烟草和未洗头发的味道,充斥在这个座位之间。
  “你是谁?‘有唐普·布兰纳名片’的小姐?你突然跑来,像推销员一样到处问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和她有仇?”她从塑胶杯缘伸出一只红色的指甲指着我,强调她所说的重点。
  “我看起来像是要找戈碧麻烦的人吗?”
  “谁知道?你穿著名牌T恤和雅痞凉鞋乱跑,问了一大堆问题,希望有人松口告诉你。她们根本不晓得你的底细。”
  服务生把我点的汤端上来。我没有开口,默默拿起一片柠檬把汁挤进汤里,再加了一小匙红辣椒粉。我喝着汤,看着她继续啃咬她的蛋卷,决定试着把姿态放低。
  “我猜,我大错特错了。”
  她抬起淡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一根假睫毛松掉了,尾端在眼角处卷了起来,像一条翘首上望的毛毛虫。她低下头,放下剩下的蛋卷,又拿起面前的咖啡。
  “你是对的,我不应该冒冒失失在街上找人随便问问题。我是太担心戈碧才会这么做的。我打电话到她住处,跑去她家找她,还打电话到她学校,就是没有人知道她跑去哪了。这不像她的作为。”
  我舀起一匙汤送人嘴中。味道比我原本预期的好。
  “你朋友戈碧是做什么的?”
  “她是社会学家。她研究人群,对这里的人们非常感兴趣。”
  “因为缅恩区像原始森林。”
  她笑了起来,并小心观察我的反应。我没笑,不过开始赞同珠儿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似乎想要测验我,套了我一些话。
  “也许她现在不想被人找到吧。”她继续说。
  “也许吧。”
  “那么,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好像碰上一点麻烦,吓得要死。”
  “什么样的麻烦?”
  “有一个家伙可能跟踪她,那个人很奇怪。”
  “在这里,奇怪的人太多了。”
  我把事情整个来龙去脉都告诉她。她仔细听着,一面搅动咖啡,看着杯里黑褐色的液体。当我说完时,她仍继续搅动,好像仍在咀嚼我的答案。随后,她扬起手,要服务生来倒咖啡。我等待着她给我的回答打分数。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你讲的人是谁。没错,那个人的确很奇怪,他心里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性。我猜他连辨别善茄酱商标的脑子都没有。”
  我想,我通过测验了。
  “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躲他。”
  “为什么?”
  “我没做过他的生意,这些都是在街上听人说的。这家伙令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皱着眉,打了一个冷颤。“人们都说他有特别的癖好。”
  “特别?”她把咖啡杯放下,看着我。
  “他会付钱,但是不做那档事。”
  我舀着汤喝,等她说下去。
  “只有茱莉会接他生意,其他人都不愿意。她那个人很精明,这先不提。她告诉我,每次他们都做一样的事。他们进到房间,那个家伙带着一个纸袋,里面有一件睡衣。睡衣样式很普通,就是一般有蕾丝的那种。他看着她穿上睡衣,然后要她躺在床上。这容易得很。然后他开始一手摸着睡衣,一手摸向他的那根家伙。他很快就兴奋勃起,哼哎呻吟,好像真的在和女人做爱。完事后,他要她脱下睡衣,道声谢,付了钱就走了,茱莉认为他的钱很好赚。”
  “你为什么认为是这家伙吓到我朋友?”
  “有一次,茱莉瞄见他装睡衣的那个脏袋子里面有把刀。她对他说,如果要她服务的话,就先把刀子扔了。他告诉她,这把刀是正义之剑,伴随他的灵魂,能斩断一切破坏生态平衡和超龄之事。这番话快把她尿都吓出来了。”
  “后来呢?”她耸耸肩。
  “他还在附近出现吗?”
  “好久没看到他了,不过这说不准。过去他出现的次数很不规律,总是来去无常。”
  “你和他说过话吗?”
  “小姐,我们全和他说过话。每次他一出现,就像跟屁虫似的,讨厌地摆脱不掉。所以我才会说他精神有问题。”
  “你有没有看过他和戈碧说话?”我喝着汤,让这个问题出现得自然一些。
  她往后一倒,笑了起来。“想套我的话?甜心?”
  “到哪里才可以找到他?”
  “我怎么会知道。你等久一点,他自然就会出现。”
  “那茱莉呢?”
  “小姐,我们这里都是做自由买卖的,大家来了又去,我又没跟踪她们。”
  “你最近有看过她吗?”她想了一下。“这倒是没有。”
  我看着已经见底的汤碗,又看看珠儿。她已经把盖子揭开一小缝,足以让人窥视。我能再把这些缝揭大一些吗?我得试试运气。
  “珠儿,这里也许有一个正进行中的连续谋杀案件。有一个人专门谋杀女性,并且分尸遗弃。”
  她的表情看来毫无变化。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像一座石狮。她可能不明了我的意思,要不便是她拒绝思考任何关于暴力、痛苦甚至死亡的事。又也许,她只是戴上面具,不让自己露出害怕情绪而被套出话。我猜,她应该是属于后者。
  “珠儿,我的朋友有危险吗?”
  我们牢牢盯着彼此的目光。
  “她是女性,不是吗?”

  我驾车回家,一路上思绪浮动,没有专心开车。得麦松纳夫街已完全空无,交通号示孤零零矗立空荡荡的街上。突然,一辆车子的大灯从后方直射而来,逐渐向我逼近。
  我经过皮尔街,把车闪向右侧,好让那辆车超过。然而,那辆车也跟着我换到右侧。我再把车开进内车道,那辆车也跟着变换车道,仍用大灯刺我。
  “混蛋!”
  我加速前进。那辆车也跟了上来。
  恐惧袭上心头。也许那个驾驶喝醉了。我看着后视镜,想看清楚开车的人是谁,但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人体型很大。是男人吗?我无法确定。大灯太亮了,我连车子的型号都无法分辨。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开始冒汗,越过盖尔街后,我向左转,闯过一个红灯,冲回我住的那条街,直接开进地下车库。
  我坐在车上,直到车库的电动门完全关上,我才拿着钥匙,仔细聆听,看有没有脚步声接近。没有人跟来。我走进一楼大厅,隔着窗帘往外窥视。一辆车停在远远的街边,大灯亮着,在黎明的微光中,仍只能看到那个驾驶入黑色的轮廓。是刚才那辆车吗?我不确定。我甩掉那辆车子了吗?
  我回到家里,仍继续在窗前守望。30分钟过去,天空由漆黑转成鸽白。博蒂走过来,在我脚边咪唔撒娇。我已经精疲力尽,衣服一脱便倒在床上,没有梳洗的气力了。平常我睡觉前,一定会强迫自己盟洗卸妆。但现在,我管不了那么多。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骨头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