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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2 15:49 编辑 <br /><br />。。。。。。
近日,万州王牌路中天广场一商家搞促销时扔下3张一元人民币,不料引起台下市民疯抢,导致人群中三位老太受伤,其中一人因腰椎压缩性骨折住进了医院。
促销表演时扔下3元钱
“台下挤满了人。”据李婆婆的女儿介绍,当天李婆婆看到商家搭台搞促销活动,闲得没事,便站在人群中看热闹。此时台上的舞者介绍,她们将表演“仙女撒花”,接着表演者在跳舞过程中,突然掏出了3张一元的人民币甩向人群,顿时引得看热闹的市民疯抢,现场保安难以维持秩序。推攘间,包括李婆婆在内的三个老太不幸被挤倒,其中李婆婆受伤最严重,腰椎压缩性骨折。
商家:非故意撒钱
事故发生后,商场方立即停止了促销活动,促销活动主办方负责人表示,当时表演者是表演歌舞,掏荷包不小心带出了三张一元人民币,所以并非商家为搞促销而故意撒钱,实在是不小心为之。
律师:
如为促销 属不尊重人民币
对此,南坪的白律师表示,如果商家是不小心带出了人民币还可以原谅,如确有为搞促销而撒人民币的情况,无论钱币面额多少,都是一种不尊重人民币的行为。因为抛撒人民币将缩短钱币的流通寿命,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因为商家搞促销时引起的伤亡,则需要商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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