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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2 17: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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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么,吾自认为对自己的那个PR游戏爱还是很大的,人物设定自绘,步行图修改很多,剧情虽然NC但自我感觉不错……最最重要的是,居然没坑,被我一口气做完了~
至于罪恶感么……我那是只是发花痴的冲动~
只是觉得有人会玩我的游戏就会很高兴,
只要人家在转我东西的时候,注上我的名字,就觉得自己没白费~
像发现自家的图出现在俄国的恶魔城站子,就会欣喜不已,
看到外国人在自家blog上留言,就会暗爽一下~
至于网页游戏么,那是商业的,
许多游戏制作者拿的钱不是你玩游戏支付的,而是运营商在推出游戏之前就支付给他们的,
所以现在赚你钱的不是游戏的真正作者,而是运营商
那我当然没有罪恶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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